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0120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14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朔政函〔2025〕7 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1月14日 |
是否有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0120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14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朔政函〔2025〕7 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1月14日 |
是否有效: | 有效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朔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批复
朔政函〔2025〕7 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朔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朔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2.《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的,依靠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信息化,持续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作出贡献。
3.你局要牵头抓好《规划》实施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确保完成《规划》任务。市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协同配合与监督管理,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