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281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化工园区(集聚区)四至范围的批复
发文字号: 朔政函〔2024〕11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是否有效: 有效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281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化工园区(集聚区)四至范围的批复
发文字号: 朔政函〔2024〕11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是否有效: 有效
主  题 词:



朔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化工园区(集聚区)

四至范围的批复


朔政函〔2024〕115号


    平鲁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化工园区(集聚区)拟定范围的请示》(平政发〔2024〕44号)收悉。经市政府第36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你区关于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化工园区(集聚区)四至范围的调整意见。

2.同意你区申报的化工园区远期规划两地块总面积为746.26公顷,其中,地块一北坪循环经济园区面积为487.14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大沙沟河中心线西422米,南至园区纬四路(不含),西至园区一级路(含),北至回平线公路南79米;地块二朝阳新材料工业园区面积为259.12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呼北线公路东461米,南至中电神头发电有限公司一期电塔北445米,西至呼北线公路西1200米,北至呼北线(不含)。

同意该园区近期规划总面积为666.13公顷(全部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其中地块一北坪循环经济园区面积为422.34公顷,地块二朝阳新材料工业园区面积为243.79公顷。

3.你区要依法依规加快推进化工园区(集聚区)的认定工作,市工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园区建设指导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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