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0342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卫生健康、体育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发〔2023〕40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3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0342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卫生健康、体育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发〔2023〕40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3日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朔州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发〔2023〕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朔州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山西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晋政发〔2021〕20号),推动全市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推进健康朔州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为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公共卫生设施得到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卫生城镇覆盖率持续提升,健康城镇建设深入推进,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爱国卫生运动深入人心,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格局基本建立,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1.有效治理垃圾污水。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做到垃圾全程密闭收运和日产日清。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75%。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推进县(市、区)、乡、村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通过政策鼓励、宣传教育等形式,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每个乡镇具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垃圾收运覆盖90%以上的自然村。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工业废弃物等违规“上山下乡”监管机制。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行雨污分流。城镇生活污水实际处理量达到设计能力80%时,根据实际情况新建或者扩建污水处理厂,增加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严禁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位于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重点河流沿岸的村庄和中心村,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场所)建设和规范管理,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污水达标处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2.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整村推进,鼓励整乡整县推进,按照进度服从质量要求,持续加大农村改厕力度。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农村公厕,在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按照服务半径,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扎实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统筹推进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完善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到2025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推进学校厕所改造建设、旅游厕所提质升级、城市公厕达标充足,提升运行维护和卫生保洁水平。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商场、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站、机场、车站等重点场所厕所整治,规范厕所使用管理维护,有效改善厕所环境卫生状况。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公共旱厕,重点场所及A级以上旅游景区厕所全部达到二类公共厕所标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健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朔州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3.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继续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周边乡镇延伸,提高公共供水普及率,建设城镇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保障城镇基本生活用水和应急供水。完善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出水和管道供水、用户水龙头用水水质监测,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乡村供水管网新建延伸改造配套等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和安全水平。到2025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5%左右,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2%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4.加强薄弱环节整治。加强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环境卫生治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着力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按照市区道路标准,提高清扫保洁质量。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强力整治村庄街巷等公共场所乱搭乱建问题,对违规占地、私建庭院、毁绿圈地等临时搭建物,做到应拆尽拆。扎实整治占道经营、公路晒粮的违法占路损路行为。全面整治乱堆乱放,集中清理农村柴堆、煤堆、粪堆、料堆“四堆”问题。彻底清理非法广告牌和墙面小广告。深入开展河道“四乱”整治行动,加快整治各类垃圾乱扔乱倒、污水乱泼乱撒、畜禽粪污随地排放等行为,彻底清理死角盲区,铲除病媒孳生环境,实现村内村外干净整洁,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5.强化市场综合治理。有序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提升改造,强化上下水、厕所等基础设施配置,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水产品店外宰杀等行为,实行禽类集中交易、定点屠宰、冷链配送、白条上市,禁止市场活禽销售,规范食品冷链转运存储管理。严格索票索证制度、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公示制度、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落实“三防”(防尘、防蝇、防鼠)措施。按照定时、定点、定责要求,规范早市、夜市、流动商贩及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经营区域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6.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监管。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娱乐场所、体育场馆、交通客运站和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卫生管理水平。严格食品经营准入机制,强化消费环节监管。规范食品小经营店、小作坊、临时便民市场、早夜市和流动摊贩从业行为,加强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治理。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完善防蝇防鼠设施,落实清洗消毒制度,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7.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加强水质监测,防止黑臭反弹。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强农村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8.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健全市、县病媒生物监测网络,科学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及时掌握病媒生物密度、种类、分布和孳生情况,科学制定防制方案。发生传染病疫情时,根据传染病流行规律和监测实际,增加监测频次,扩大监测范围。坚持日常防制和重点整治、专业防制和群防群控相结合,采取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治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原则,有针对性组织专项防制和区域性防制,消除“四害”孳生环境,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防止鼠疫、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疾病传播流行。(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二)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9.养成文明卫生习惯。持续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和健康教育“六进”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和疫情防控等健康知识,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掌握必备的健康技能,保持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推广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疫情防控好习惯,筑牢传染病防控第一道防线。树立良好饮食风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餐饮行业推广分餐制,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学生从小树立健康强国理念,促进学生从小养成勤洗手、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通过设立文明引导员、开展“随手拍”等方式,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文明卫生习惯长效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直属机关事务中心、市文明办、市文旅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10.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组建健康科普专业队伍,发挥权威专家作用,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力度,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增强“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群众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三减三健”行动,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群体及其关注的健康问题,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以多种教育教学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干预,落实《山西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防控。利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手段,开展参与式健康活动,推广使用家庭健康工具包。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环境建设,倡导无烟家庭建设,到2025年,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成无烟环境。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工间操等全民健身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普及群众体育运动,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直属机关事务中心、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11.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积极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进公民养成绿色、低碳、循环、节约、节俭的行为习惯。倡导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问题。倡导旅游星级饭店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积极采用可替代产品。(责任单位:市直属机关事务中心、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12.促进社会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积极的理念,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组织、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发挥“互联网+”作用。建立健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培育标准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健全传染病、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三)加强社会健康管理,夯实健康朔州建设基础。
13.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将卫生城镇创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考核内容,推动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县(市)、乡镇创建,引导各地全面加快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提升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到2025年,力争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县(市)、乡镇“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委、市爱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14.全面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将健康促进县(区)建设与健康城市建设有机融合,推动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密集集中特点的公共卫生体系,强化健康风险防控,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健康的各种隐患。(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15.持续加强健康细胞建设。引导和规范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便民优质的服务、和谐文明的文化为主要内容,促进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下沉,使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单位都成为健康朔州的倡导者、参与者、实践者,构建健康朔州的微观基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直属机关事务中心、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16.加强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总结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经验,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落实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防控职责。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四)加强方式方法创新,强化爱国卫生工作支撑。
17.加强法制化保障。推进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爱国卫生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方法、管理措施和各方责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18.创新社会动员方式。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平战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强化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公共卫生职责,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和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为主,以家庭医生、计生专干、专业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等组成的兼职爱国卫生队伍为辅,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能力水平。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推广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活动等有效经验,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参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构建专业防控与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直属机关事务中心、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19.构建协同推进机制。将爱国卫生运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城市、村镇、单位、家庭、校园等创建优势,广泛动员全市干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文明健康素养提高,引导人民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动人民群众早日过上高品质生活。(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动工作落实。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部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加强工作保障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各级要及时调整完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设置,明确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专门的爱国卫生工作指导机构承担爱国卫生工作的技术支撑。街道(乡镇)、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确保每个街道(乡镇)、社区(村)、单位都有人负责爱国卫生工作。比较大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应当由专人负责,推动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
(三)加强协同联动
要充分发挥各级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成员单位整体联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细化工作安排,实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本领域爱国卫生各项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宣传效果,凝聚全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