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34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15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朔政发〔2023〕3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8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34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15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朔政发〔2023〕3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8日
主  题 词:



朔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朔政发〔2023〕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2227号)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目标,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提供坚强有力的气象保障。

发展目标2025年,形成与朔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需求相适应,地方特色鲜明的更高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到2035年,朔州气象科技水平与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和服务朔州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人工影响天气、生态环境气象保障等领域达到全省领先水平,气象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强基固本,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管理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全市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明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承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机构和第一责任人,统筹推进气象信息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气象相关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雷电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等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考核体系、综合执法检查体系,全面落实气象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区域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规避气象风险。健全以气象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畅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传播“绿色通道”,完善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机制、预警信息发布和再传播机制,推进气象应急广播平台建设,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提升精密气象监测能力。加快推进平鲁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建设,2023年底雷达站投入使用,在2025年新建完成1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建成后朔州区域内气象雷达监测覆盖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优化全市气象监测站网布局,重点提高气象灾害敏感区、易发区、高影响区等气象监测能力。对全市范围内49套常规气象观测站进行升级改造,在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点和监测盲区新建30套气象观测站,实现统一型号、统一标准与统一维护。朔城区、平鲁区、怀仁市、山阴县、应县、右玉县各新增1套便携式常规气象站和1套便携式土壤水分监测仪,同时在六县(市、区)位于枢纽位置的乡镇增建称重式固态降水观测站24套。积极发展城市自动气象站和志愿气象站建设,加密建设水文气象、农业气象、生态气象等探测设施,构建天地一体、协同高效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构建精准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加强高分辨率快速更新和多源资料融合技术应用,建立完善精细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建立协同、智能、高效的气象综合预报预测分析平台及短时、临近灾害性天气预报系统加强朔州山地、丘陵河川以及地形高差、朝向等复杂下垫面极端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机理的研究完善本地预报误差订正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极端暴雨、局地突发强对流天气的预报准确率和预警提前量。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业务中的应用提升分类型、分强度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科技含量和智能网格精准化预报水平。健全分灾种、分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乡内涝、森林草原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升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利用北斗卫星、5G通信、电子围栏等技术,完善预警信息发布传播网络,充分发挥新媒体和社会传播资源作用,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布能力和偏远山区覆盖面,实现预警信息进村入户、精准到人。(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中国移动朔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朔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朔州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提高精细气象服务水平。推进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研发康养、旅游、交通、能源等专业气象服务产品,提高供给能力。依托风电产业优势和晋北风电基地重点项目,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多数据融合、多技术集成,基于影响的专业气象服务平台建设。加大矿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平台应用,对受地形地貌及局地小气候影响较大的煤矿,开展基于煤矿位置的大风、雷电、强降水、连阴雨等高影响天气的精细化预报预警监测服务。加强交通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分灾种、分路段、分线路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能源局、国家电网朔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加快朔州气象现代化建设。加大市级、县级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山阴县气象灾害预警中心预警建设和山阴国家基本气象站改造,大力推进应县气象灾害预警中心项目建设,将其打造成为晋北基层样板台站。持续推进朔城区、平鲁区、怀仁市、右玉县四地的示范台站建设项目,到2025年实现朔州基层台站面貌的彻底改善。(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能源局、国家电网朔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精准赋能,助推现代化塞上绿都建设

6.强化粮食安全气象支撑。针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及牛、羊、草三大特色产业,开展分区域、分作物、分灾种智能精准的“直通式”为农气象服务。组织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推进气象灾害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推广并不断完善农业气象灾害保险制度。加强本地“特”“优”农产品平鲁红山荞麦、怀仁绿豆、右玉燕麦、应县架豆、山阴富硒小米的特色气象服务,在每个县(市、区)打造1个特色农业气象服务示范点,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打造“气候好产品”等气候标志品牌。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助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核心区建设。围绕雁门关农牧交错带核心区建设,优化完善全市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市气象局林牧业气象服务创新团队进一步优化完善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的气象服务指标体系,提升林牧业气象服务水平。市气象局决策气象服务创新团队重点研究在春耕春播、秋收等农事关键期,各类农、林、牧业决策服务材料的一体化、标准化制作,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专业高效的气象依据。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发展普惠气象,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财政保障体系,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气象服务制度,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依托市融媒体中心平台,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推进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将气象科普工作纳入朔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气象科普基地“5+1”建设工程,即在各县(市、区)建设1个气象科普基地,并从中选取打造1个科普示范基地。与山西工学院联合打造朔州气象科学实训基地,在各气象灾害易发区所属乡(镇)建设1个气象防灾减灾宣传点。将气象服务全面接入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园林城市建设,建立朔州暴雨强度公式,探索建立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防洪排涝、交通出行等职能管理的气象服务系统,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科学技术协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提升生态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服务,打造天然氧吧、避暑旅游地、气候康养宜居等生态气候品牌。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成果,强化部门联动会商机制,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气象能力。加强气象卫星遥感资料应用,联合开展森林草原火险预测预报,林草植被天气气候影响分析,为加快全市绿化步伐,推动全域绿化提供气象服务保障。加强生态系统安全气象风险预警,开展大气环境、地表植被、流域生态、城市发展等生态环境质量遥感监测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统一标准,全面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益

10.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组织体系。加强各级政府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组织领导,形成省市县三级组织完善、协作有力、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强化市县区域、部门、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上下衔接、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动机制。强化作业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设高水平专业作业队伍。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工作统筹和调度指挥,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供必需的人员、资金和基础保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充分开发空中云水资源,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融合气象要素、空域管理、物联网信息为一体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提升区域协同指挥调度能力。升级改造现有人工影响装备,建成全市统一标准设施装备,实施人工影响标准化作业点“5+1”建设工程,即在各县(市、区)建设1个人工影响标准化作业点,并从中选取打造1个标准化示范基地。围绕加强海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朔城区、平鲁区和右玉县等黄河流域县(区)的环境综合治理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人才引领,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12.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全面落实省、市气象科技发展规划,聚焦重点领域气象服务技术研究,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提升智慧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依托山西工学院、朔州师专等本地高等院校,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联合开展科技合作、人才培养,共建实习实践基地。建立创新团队与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度,健全气象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制度,完善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创新激励机制,建设气象科研诚信体系。围绕气象灾害防御、生态气象保障、应对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等重点领域,全方位开放合作,推动气象行业内、部门间、气象与相关行业间的技术、平台、人才和项目合作交流,加强核心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横向、纵向交流力度,提高气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正研级高级工程师培养力度,为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搭建广阔平台,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当地人才工程和教育培训体系,形成人才共建新模式。构建结构合理的气象人才梯队,打造政治和业务双过硬的高水平气象干部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加大对本地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内容,落实资金、用地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协调保障气象设施探测环境保护规划落实,强化督促检查。

(二)完善联动机制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沟通合作着力解决影响制约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落实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着力完善与双重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地方双重气象科技和人才管理体系。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地方事权范围内各项财政投入保障统筹资金支持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改善,落实好气象部门干部职工依规足额享受当地政策,并建立健全稳定的气象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机制,为气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法治保障。加强气象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加强防雷、升放气球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联合监管。强化气象标准制修订和宣贯应用,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举措,优化气象行政审批流程。

   (五)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推进工作滞后的责任单位进行督查督办,共同推动我市气象高质量发展。


附件:1.朔州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提升任务责任清单

2.朔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减灾能力提升任务责任清单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391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

朔州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提升任务责任清单

内容

2023-2025年各县区分解任务责任清单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序号

工作内容

数量

市局

朔城区

平鲁区

右玉县

怀仁市

山阴县

应县

一、提升卫星观测应用能力建设

1

山西北斗导航探空系统软硬件建设

1

1







市气象局

市财政局

二、提升雷达观测能力建设

2

新建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

2



1



1


市气象局

相关县(市、区)政府

三、提升地面监测能力建设

3

更新六要素自动站

49


8

11

6

5

12

7

市气象局

各县(市、区)政府

4

气候关键区加密自动站

30


5

5

5

5

5

5

5

新建称重式观测站

24


4

4

4

4

4

4

6

新建城市自动站

6


1

1

1

1

1

1

7

便携式土壤水分监测仪

6


1

1

1

1

1

1

8

生态气象观测站

4

1

1


1


1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9

便携式自动观测站

7

1

1

1

1

1

1

1

10

应急不间断电源UPS

6


1

1

1

1

1

1

各县(市、区)政府

四、提升极端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11

开发农林牧精细化气象服务系统

1

1







市气象局

市财政局

12

极端天气监测预警指标建设

1

1







五、提升局站基础设施建设

13

气象灾害预警中心建设








1



14

气象灾害预警中心预警平台配套设施建设







1


山阴县

政府

15

国家基本气象站改造







1


附件 2

朔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减灾能力提升任务责任清单

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减灾能力提升总任务

20232025年各县区分解任务责任清单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参与部门)

市局

朔城区

平鲁区

右玉县

怀仁市

山阴县

应县

编号

任务名称

单位

数量

1

新建人工影响标准化作业点

6


1

1

1

1

1

1

市气象局

各县(市、区

政府

2

人工影响装备购置

2.1

新型火箭(带车)

6


1

1

1

1

1

1

2.2

地面烟炉

18


3

3

3

3

3

3

3

作业人员公益岗数量设置

12


2

2

2

2

2

2

4

维持经费保障

4.1

火箭弹购置

1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4.2

烟条购置

2000


300

300

300

500

300

300

4.3

作业人员培训

人次

40


8

6

8

6

6

6

5

市级人工影响指挥平台建设

市财政局

5.1

人工影响作业指挥系统

1

1







5.2

市级人工影响指挥平台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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