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0074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文化旅游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20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发〔2022〕54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26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0074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文化旅游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20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发〔2022〕54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26日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朔州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发〔2022〕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2〕16号)精神,全面创优我市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十四五”末,我市营商环境水平跻身全省一流,各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能见效的制度创新成果,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在全省范围内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全市市场主体达到25万户左右。
二、重点任务
围绕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明确我市重点改革任务如下:
1.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限制。全面清理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条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进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
2.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定期组织甄别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3.开展极简审批行动。清理取消一批变相审批,进一步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试点一批投资项目免予技术评审,对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重大项目和不涉及环保、生产、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投资项目及实施承诺制办理的政府服务、区域综合评估项目,原则上不再组织技术评审,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探索一批智慧审批服务,推动涉企简易审批事项“秒报秒批”,优化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体验。
4.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推行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将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及银行、社保、医保、公积金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
5.推进高频资质证件跨区域互认。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行政审批专用电子签章应用。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个人高频服务事项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服务事项资质资格证件全市域互认通用;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6.提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级。建立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线上、线下“全代办”制度,助力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从“能办”向“好办”“快办”“愿办”“爱办”转变,让线上“进一网、能通办、一次不用跑”、线下“进一窗、全代办、最多跑一次”成为常态。落实好“一枚印章管审批”配套办法。2022年底前,制定出台推动“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尽快落地的配套办法。
7.优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服务。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全面清理在招投标活动中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推动全市域评标评审专家共享。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实现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鼓励采购人提高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和预付款比例,加大价格评审优惠力度。
8.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和快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和证券化
9.优化纳税人申报缴费服务。推进“十税合一”申报、小微企业按季度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票据),推进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进一步优化纳税缴费流程、精简申报资料、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
10.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地方版建设,推动口岸和跨境贸易业务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办理,实现通关和物流操作快速衔接。推进铁路、公路、航空等运输环节信息对接共享,提升多式联运水平,实现运力信息可查、货物全程实时追踪。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模式,完善企业申报容错机制,继续实施两段准入监管模式,推广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应用。
11.提升涉外审批服务水平。开设“投资朔州”专栏,向外籍人员及时精准提供我市投资、工作、生活指南等信息,方便其及时准确了解我市的引资优势、产业平台、投资促进政策等关键内容,不断提升我市国际知名度和国际传播能力。整合梳理我市涉外审批服务事项,为外资企业在朔设立和发展、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及华侨来朔创业投资、就业发展,提供办事指南、涉外政策查询、便民服务等指引服务。
12.探索“区块链+政务服务”应用。配合省级推进“区块链+职业技能培训”“区块链+工伤保险一体化”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交通物流、会计、统计等领域的应用。
13.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在市场监管、税务、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生态环境、矿产资源、能源、安全等重点领域率先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推进跨地区信用标准互认、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动奖惩。
14.加快构建新型综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互联网+监管”为主要应用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实现“一处发起、全网协同”。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建立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机制,实现企业群众“有求必应”、政府部门“无事不扰”。
15.探索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依法编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在市场监管、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生态环境等领域实施以信用报告代替企业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
16.强化重点领域全链条监管机制。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加强互联网医疗执业行为评审评价,强化医师执业行为监管。
17.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制度,持续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2022年底前,制定出台推动“新官理旧账”尽快落地的配套办法。建立健全政府清欠工作机制,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建立政务诚信评价机制,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主动维护政府诚信。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18.打造政策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强化涉企政策从研究制定、执行落实到废止退出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市场主体参与政策制定制度。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建设涉企政策云平台,整合优化应用场景,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推行认定类、指标达成类等政策“顶格优惠”“免申即享”。
19.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聚焦企业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用工、融资、税费、招标采购、知识产权、法律等服务,以及注销或者破产等全生命周期事项,分类梳理编制服务事项清单,整合推出一批“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标准套餐。
20.打造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然资源“三级联办”系统等深度融合基础上,实行项目全程电子化申报、不见面审批、可追溯监管。推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首席服务秘书”制度,实行省级重点投资项目“项目长责任制”。
21.打造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围绕自然人出生、户籍、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婚姻、生育、退休、后事等10个阶段全生命周期事项进行精准梳理,编制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清单,分类推出“一件事”办理套餐。
22.打造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链。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持续开展不动产登记“清零”行动,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网通办”“一窗办理”。完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适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好就医难、报销难问题。逐步实现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诊疗信息等在全市不同医院互通共享,推动电子健康档案、报告结果等信息对个人开放查询。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
23.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2022年底前,制定出台推动“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尽快落地的配套办法。坚持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进一步拓展延伸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范围。落实《山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各省级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宗数占本开发区工业用地比重不低于80%,探索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地”改革。深化“多规合一”、“多测合一”、联合验收改革,推进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改革,建立项目前期服务机制,量身订制“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审批服务。制定出台优化小型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制度,推动“成交即发证”“交地即开工”“竣工即登记”。
24.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要素配置体系。健全创新激励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大力支持在朔科研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推动市场主体间联合创新、创造、创业,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
25.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推进水电气暖网联动报装改革,全面整合服务事项、业务流程,统一入驻政务大厅专窗和“三晋通”App专栏。对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对虚假承诺、违反承诺等行为实行惩戒。
26.便利市场主体融资服务。持续推进“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创新信贷产品,深化“政采贷”“银税贷”等应用。探索财政、社保、公积金、税务、海关、水电气网等公共数据及各类信用信息依法向金融机构开放。推动在朔银行机构和涉信贷有关部门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创新,为私募股权持有人提供流动性支持和退出渠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细化实施方案,形成工作有力度、成果可预期、市场有感受的任务清单,并报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备案。
(二)强化信息支撑。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大数据对政府管理、服务、运行的深度赋能作用。深化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提升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能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信息保障和数据支撑。
(三)强化宣传培训。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权威信息,大力开展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报道。运用“网、微、屏、端”等新媒体,讲好朔州改革故事,宣传朔州典型经验,提升朔州营商环境建设品牌知名度。在市、县政府及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开设“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专栏,录制专题宣传片,展播“政策天天讲”微视频,举办“营商环境大讲堂”,开展集中政策培训和常态化业务培训,组织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宣传活动。
(四)强化督导考评。加强对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的督促指导,重大改革、重点工作纳入“13710”信息化督办系统,实施清单式、项目化全程跟踪督办。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既抓正面宣传,又抓负面曝光。创新考核评估方式,突出市场主体感受度和政策落实,运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18项指标体系,结合朔州实际制定考评方案,对6个县(市、区)和朔州经济开发区开展年度考评。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依纪依法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附件:朔州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附件
朔州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
改革事项 |
具体举措 |
责任单位 |
1 |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进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 |
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抽查检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持续强化医药、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聚焦教育培训、社交电商等领域,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
市市场监管局 |
2 |
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 |
全面清理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妨碍公平竞争、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不合理限制条件 |
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
3 |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行为 |
落实新的降费减负政策,推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负担。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行业特殊地位违规强制收费行为。通过收费(基金)目录、涉企非税收入负面清单等目录清单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充分利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加强监管,严格规范不合理收费项目和行为。坚决查处各类乱收费,及时处理对乱收费的投诉举报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
4 |
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 |
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定期组织甄别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
5 |
开展极简审批行动 |
清理取消一批变相审批,进一步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 |
市行政审批局 |
试点一批投资项目免予技术评审,对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重大项目和不涉及环保、生产、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投资项目及实施承诺制办理的政府服务、区域综合评估项目,原则上不再组织技术评审,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 |
市行政审批局 | ||
探索一批智慧审批服务,推动涉企简易审批事项“秒报秒批”,优化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体验 |
市行政审批局 | ||
6 |
允许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 |
印发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许可(散装食品销售)及食品自动现制现售工作方案。优化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系统,进一步优化新办备案、备案信息变更、备案信息注销、备案信息查询等服务。优化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系统,提高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效率 |
市行政审批局 |
7 |
便利企业开办 |
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推行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及银行、社保、医保、公积金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税务机关免费发放税务UKey。鼓励银行减免开户费用,支持银行免收开户首年套餐服务费 |
市行政审批局、人行朔州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市金融办 |
8 |
开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 |
完善电子执照加载信息。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经营场所信息,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分支机构免于办证。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先期在食品领域开展试点,稳步扩大试点范围,企业在同一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管辖区域内,新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免于办理相关许可证,相关许可信息记载于企业许可证上 |
市行政审批局 |
9 |
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 |
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积极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开通电子营业执照年报公示登陆方式,开发微信年报小程序,协助市场主体及时便捷完成年报 |
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朔州海关、市税务局 |
10 |
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 |
修改办事指南,加强政策宣传,对大型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许可信息变更时,可到市级政务大厅集中统一办理和领证 |
市行政审批局 |
11 |
实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 |
提升企业变更登记在线服务能力。基于“一网通办”平台及大数据资源平台,线上线下办理同步同标,开通具备“全类型、全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能力的企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系统 |
市行政审批局 |
12 |
简化洗染经营者登记手续 |
洗染经营者在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后,取消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行政审批部门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直接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商务部门 |
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 |
13 |
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范围 |
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行政审批专用电子签章应用,逐步实现在政务服务中互通互认,满足企业、个人在网上办事时对于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加盖电子签章文档的业务需求。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 |
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人行朔州中心支行、朔州海关、市金融办、银保监局朔州分局 |
14 |
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货运)、营运客车二维码(包含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的信息)在全市域实现互认核验。扩大电子证照系统开发建设范围,加强与其他系统业务协同,实现相关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
市交通局、市行政审批局 |
15 |
推进电子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电子健康卡等“多码融合”服务项目建设 |
配合省级统建融合码应用管理平台,统筹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等技术标准,依托“多码融合”技术,打破条块分割、单部门内循环模式,向群众提供医疗、医保、人社等行业服务,实现各服务领域的“数据一体化、服务一体化、系统一体化”的服务创新,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
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 |
16 |
高频资质证件跨区域互认 |
推动实现个人高频服务事项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服务事项资质资格证件市内互认通用。推动实现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
市行政审批局 |
17 |
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 |
推动立案、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监督管理等全流程电子化,实现材料网上提交、案件网上办理,数据实时存证、卷宗同步生成,功能整合提升、系统集成优化,审判智能辅助、诉讼全程监督 |
市法院、市档案局 |
18 |
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 |
开展人民法院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实行企业送达地址默示承诺制。提高企业送达地址告知确认的覆盖率,推动破解“送达难” |
市法院、市邮政管理局 |
19 |
优化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流程 |
取消农业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省际间调运检疫要求书,优化农业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流程。优化林草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流程,提高检疫效率。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检疫机构加强检疫证书的查验审核,完善复检制度,加大复查复检力度,严格把好植物和植物产品跨省调运的检疫关 |
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 |
提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级 |
建立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线上、线下“全代办”制度,助力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从“能办”向“好办”“快办”“愿办”“爱办”转变。建设标准统一、内容完备的“一网通办”知识库。提升“企业专属网页”“个人专属网页”功能,提供智能查询、办事咨询、政策精准推送、诉求反映等服务。加快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档案电子化、数字化、集成化,提高档案使用利用的服务效能 |
市行政审批局 |
21 |
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 |
落实好“一枚印章管审批”尽快落地的配套办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22 |
深化“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 |
2022年底前,制定出台推动“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尽快落地的配套办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23 |
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
全面清理在招投标活动中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开展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的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并将妨碍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行为作为重点内容,纳入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工作,并且公示结果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
24 |
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 |
持续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逐步实现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推动评标评审专家共享。巩固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一体化成果,继续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电子保函应用。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完善交易价款结算、手续费支付、电子发票(票据)开具等功能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 |
25 |
鼓励采购人提高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和预付款比例,加大价格评审优惠力度 |
在预算管理中严格落实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提高预留比例。各主管预算单位应向财政部门报告上年度预留份额及执行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未达到法定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说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依法参与竞争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结合集中采购机构考核、代理机构评价等工作督促落实,并根据工作需要实时抽查。鼓励预算单位建立预付款制度,减小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探索预付款保函,保障各方权益 |
市财政局 |
26 |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和快保护体系 |
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提升知识产权融资效益,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专项行动 |
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 |
27 |
进一步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 |
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协助金融机构提高评估能力。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知识产权贷款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程序。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对企业、担保和保险机构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工作,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 |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
28 |
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 |
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探索担保机构等通过质权转股权、反向许可、拍卖等方式快速进行质物处置,保障金融机构对质权的实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和证券化,通过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
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朔州中心支行、银保监局朔州分局、市金融办 |
29 |
强化对专利代理机构的监管 |
健全监管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反馈通道。加强业务培训,明确监管范围,健全监管程序,开展执法检查 |
市市场监管局 |
30 |
优化纳税人申报缴费服务 |
推进“十税合一”申报,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通过“财产行为税和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可同时完成财产和行为税十个税种合并申报。积极推进小微企业按季度申报,探索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换。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票据),加强与财务核算、档案管理系统衔接,推进电子发票(票据)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 |
市税务局、市档案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
31 |
社保数据“领跑”、缴费人“零跑” |
充分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现有基础设施,优化税务与人社部门信息共享渠道,提升数据传递速度和精度,减少缴费人等待时间。协同实现数据精准定位,问题快速解决,推动问题处理实时化。实现上解信息自动记账,压缩记账时间,缩短缴费人待遇享受等待期 |
市税务局、市人社局 |
32 |
开通税费退库快速通道 |
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税务、国库部门“按日比对、每日清零”工作机制,建立退库业务国库退回快速处理工作机制,确保发送至国库部门的退税业务最短时间退付至纳税人账户 |
市税务局、人行朔州中心支行 |
33 |
全面实行涉税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 |
提升电子税务局政策服务能力,增加“优惠政策一键获取”功能,支持纳税人“随用随查”。完善电子税务局惠企政策服务功能,根据纳税人身份信息和发票开具信息,自动计算、自动预填减免税额 |
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税务局 |
34 |
电子税务局手机版要素化无表集成申报 |
在电子税务局手机版推行“数据自动预填+信息补正申报”要素化申报模式,实现销售收入、减免税额、应纳税额等项目自动预填,纳税人直接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 |
市税务局 |
35 |
企业跨区迁移涉税“无障碍”网上办理 |
在电子税务局开通无障碍跨区迁移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自动校验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信息,由纳税人确认信息后,将其划到迁入地税务机关,实现省内跨区迁移全程“网办” |
市税务局 |
36 |
涉税事项推出“体检式”风险提示提醒服务 |
依托税收风险特征库,为重点纳税人提供“体检式”风险提示提醒服务,帮助纳税人发现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税收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人主动消除风险 |
市税务局 |
37 |
优化进出口货物查询服务 |
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地方版建设,推动口岸和跨境贸易业务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办理,实行物流单证无纸化,为企业及相关机构提供进出口货物全流程查询服务,实现通关和物流操作快速衔接 |
市商务局、朔州海关 |
38 |
推进水铁空公多式联运信息共享 |
积极对接国家层面,推进铁路、公路、航空等运输环节信息对接共享,实现运力信息可查、货物全程实时追踪。构建高效顺畅的多式联运体系,持续开展多式联运工程 |
市交通局、朔州海关、市邮政管理局、朔州车务段 |
39 |
加强铁路信息系统与海关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 |
加强铁路信息系统与海关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实现相关单证电子化流转,大力推广“快速通关”业务模式,压缩列车停留时间,提高通关效率 |
朔州海关、朔州车务段 |
40 |
提升涉外审批服务水平 |
开设“投资朔州”专栏,向外籍人员及时精准提供我市投资、工作、生活指南等信息,方便其及时准确了解我市的引资优势、产业平台、投资促进政策等关键内容,不断提升我市国际知名度和国际传播能力。以外资企业和境外人士为服务对象,整合梳理各县(市、区),各部门涉外审批服务事项,为外资企业在朔设立和发展、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及华侨来朔创业投资及就业发展,提供办事指南、涉外政策查询、便民服务等指引服务 |
市促进外来投资局、市外事办、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
41 |
推进“区块链+职业技能培训”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 |
推动区块链底层技术服务与山西“数字人社”建设相结合,提升人社业务、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在信息基础、数据资源、业务流程等多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赋能。将培训关键业务数据的上链,通过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性,实现培训业务的全程跟踪与监管,确保国家培训政策和制度落到实处,保证资金安全,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网信办和人社部要求,完成任务书报送和审核工作 |
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 |
42 |
推进“区块链+工伤保险一体化”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 |
推动区块链底层技术服务与“数字人社”建设相结合,提升人社业务、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在信息基础、数据资源、业务流程等多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赋能。将工伤保险申请材料、关键材料等通过加密方式上链,利用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保证真实性可靠性,夯实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和支付的一体化。按照中央网信办和人社部要求,完成任务书报送和审核工作 |
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 |
43 |
简化水路运输经营相关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
取消水路运输经营者固定办公场所发生变化、主要股东发生变化备案。由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管理部门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直接将变更信息推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
44 |
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
检验检测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由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系统内自主完成相应人员变更信息,资质认定部门直接予以确认 |
市行政审批局 |
45 |
推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政务信息共享和核验 |
联通公安人证比对系统获取高频证照办理不动产登记。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获取已归集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高频证照,用于办理不动产登记身份核验。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强相关部门信息归集,实现火化证明、涉及人员单位的地名地址的共享,以及不动产登记公证书真伪核验服务及电子公证书下载保存服务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 |
46 |
试行有关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在线核验服务 |
优化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流程,司法行政部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证基本信息核验,市法院提供律师调查令、立案文书等信息在线核验 |
市法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 |
47 |
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 |
在基层派出所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试点。推进“一网通一次办”平台与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推进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 |
市公安局 |
48 |
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
促进数据信息的共享应用,通过数据交换共享方式实现将与市场主体有关的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抽查检查结果、司法协助、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及时准确地归集至市场主体名下,依法依规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朔州” 网、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归集。杜绝手工传递,人工重复录入等无法保障数据实时更新的现象。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通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模型,结合监管实际和要求,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状况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人行朔州中心支行、市行政审批局 |
49 |
探索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
探索建立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生态环境、矿产资源、能源等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开展信用等级评价 |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
50 |
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
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推进跨地区信用标准互认、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联动奖惩 |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
51 |
加快构建新型综合监管机制 |
健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互联网+监管”为主要应用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科学编制年度监管计划,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信用水平高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
52 |
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 |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运用系统相关功能实施协查协办、移送移交、联合执法,违法线索互告、监管标准互通、执法结果互认,实现“一处发起、全网协同” |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 |
53 |
推进建立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机制 |
针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和互联网自行车运营企业经营行为,探索建立朔州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强化各成员单位间协同配合,实现各成员单位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多方协同治理的良好机制,督促指导下级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健康稳定发展。结合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根据本地共享自行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突出重点区域、路段和路口,加强对共享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执法管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及时查纠乱停乱放、违法占用机动车道通行、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教育、劝阻在路口越线等待交通信号、不满12周岁青少年骑行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通行秩序 |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
54 |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
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探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探索构建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的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体系,逐步实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全周期数据归集共享、全流程风险研判预警,跨部门监管联动响应,实现多渠道监管 |
市人社局 |
55 |
开展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
在房屋建筑类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开展综合监管试点,健全完善综合监管、综合检查、管执联动工作机制,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探索运用信用、风险等信息实施更加精准的综合监管模式,形成一批“互联网+”综合监管场景应用 |
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 |
56 |
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
根据违法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研究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梳理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所涉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 |
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57 |
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 |
研究建立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梳理明确具体免责情形或从轻减轻追责情形,探索建立清单管理和正向激励机制 |
市市场监管局 |
58 |
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 |
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推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监管对象信用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落实事前信用承诺与诚信教育。推动实现事中信用分级监管与分类风险评价,完善事后信用联合惩戒模式,推进整改提高与信用修复挂钩。加强消防安全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关于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等规定,对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中发现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消防设计标准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后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同时计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监管规范。在通用模型基础上研究制订食品生产企业专业分级模型。加强食品药品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优化企业信用量化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环境保护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年度计划、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等纳入常态化工作,坚持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公示制度。研究制订我市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环保信用修复管理规定等。开展常态化年度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检查,探索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 |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
59 |
建立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 |
优化升级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并接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各项功能,推动全市各级各类互联网医院信息接入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通过平台对互联网医院的注册科室、执业卫生技术人员、药品目录,诊疗行为中的网上预约、在线问诊、药品配送、电子医嘱、诊疗费用等核心业务数据实施实时监督和管控 |
市卫健委 |
60 |
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
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制度,持续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政府清欠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保障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各部门政务诚信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公布评估结果。探索开展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 |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工商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 |
全面清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2022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官理旧账”尽快落地的配套办法 |
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信局 | ||
61 |
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
将全市法院发布的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信息推送给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定期对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情况开展考核通报。建立政务失信风险源头预防和化解联动机制,行政违法行为确认、推送、纠正、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涉政务诚信案件司法审查能力效率优化提升机制 |
市法院、市发改委、市司法局 |
62 |
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 |
在重点领域探索实行内部举报人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我市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执法检查,对现场检查难以发现的如食品、药品(含疫苗)、环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通过企业内部知情人依法查处的,按照不同奖励档次的最高限额予以奖励,并予以严格保护 |
市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
63 |
探索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
探索完善行业执业资格注册人员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实施信用量化评分和分类管理,对失信执业资格注册人员在资格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惩戒,营造注册执业人员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环境。探索使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执业资格注册人员信用信息 |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卫健委 |
64 |
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 |
依托大数据分析应用,探索构建“信用+风险”动态税务监管模式。通过服务提醒、提示更正等手段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纳税人的涉税流程,加强或阻断高风险纳税人涉税业务办理,构建风险中心,建立起风险闭环管理体系,实现风险管理全流程闭环管理 |
市税务局 |
65 |
优化网络商品抽检机制 |
加大对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和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产品的抽样力度,重点围绕消费者投诉较多、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且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危害程度呈上升趋势的商品开展网络抽检,定期公示抽检结果,并将属地平台中非本地商户抽检结果推送至商户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
市市场监管局 |
66 |
打造政策全生命周期服务链 |
强化涉企政策从研究制定、执行落实到废止退出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市场主体参与政策制定制度。配合省级建设全省统一的涉企政策平台,汇聚各类涉企政策。聚焦惠企待遇、普惠金融、综合税费、专项资金、用工就业、服务贸易等领域,整合优化各类应用场景推出“政策计算器”,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实现服务事项点单式申请、非接触式办理,企业信息精准匹配。推行认定类、指标达成类等政策“顶格优惠”“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
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工商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局 |
67 |
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 |
围绕企业“初创、发展、退出”全生命周期,聚焦企业从注册登记到生产经营过程中用工、融资、税费、招标采购、知识产权、法律等服务,以及注销或者破产等全生命周期事项,分类梳理编制服务事项清单。聚焦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强化市场主体培育,整合推出一批“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标准套餐 |
市市场监管局、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行政审批局 |
68 |
打造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链 |
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然资源“三级联办”系统的基础上,实现项目全程电子化申报、不见面审批、可追溯监管。聚焦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签约、立项、施工、水电气、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推行“首席服务秘书”制度,实行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对省级重点投资项目实行“项目长责任制”,为项目落地提供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并向不动产登记延伸的全流程高质量服务 |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
69 |
打造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链 |
围绕自然人出生、户籍、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婚姻、生育、退休、后事等10个阶段全生命周期事项进行精准梳理,编制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清单,分类推出“一件事”办理套餐 |
市行政审批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 |
70 |
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继续实行实物住房和货币补贴并举,更好地为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
市住建局 |
71 |
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 |
继续严格执行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相关规定。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无需第二顺序继承人到场。加强申请人身份验证,将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纳入电子签批屏申请,留存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电子签名、指纹、现场影像资料等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72 |
探索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电子发票功能 |
推动不动产登记部门存量房转移登记网上办理系统与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资料共享互认。推进纳税人自行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举措,纳税人无需前往线下大厅办理,并可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
市税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73 |
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网通办”“一窗办理” |
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对接,推动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清缴、后台清分”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人行朔州中心支行、市税务局 |
74 |
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适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域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建设改造寄宿制学校,逐步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明确随迁子女入学不受户籍限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督促各地进一步简化入学流程,杜绝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逐步提高随迁子女在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学位)比例 |
市教育局 |
75 |
营造办事情“靠制度不靠关系”的社会氛围 |
2022年底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出台办事情“靠制度不靠关系”尽快落地的配套办法 |
各县(市、区)政府,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 |
76 |
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 |
制定出台推动“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尽快落地的配套办法,建立“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工作推进机制。各开发区可开展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调查等评估,并对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进行普查评估,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并交付用地单位,企业不再提供清单内评估评审报告或出具承诺即可完成审批。完善涉及安全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强制性评估与区域评估管理,建立事前辅导服务、事中进度跟踪、事后评价反馈等监管机制。坚持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进一步拓展延伸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范围。贯彻落实«山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宗数占本开发区工业用地比重不低于80%,探索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地”改革 |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 |
77 |
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
简化环评编制内容。对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入区项目,可简化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论证、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等环评内容。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对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汽车制造业、专用和通用设备制造业等,以及低于6000千瓦的光伏发电,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拓展环评承诺制改革。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项目在收到告知承诺书等要件后,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包括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项目。加强产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环境质量变化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监管,依法开展执法监测,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
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 |
78 |
深化“多规合一”改革 |
编制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完善和细化市级主体功能区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79 |
深化“多测合一”改革 |
制定出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包括土地勘测定界、宗地测量、拨地测量、规划放线测量、房产面积预测算、基础竣工核实、规划核实测量、绿地核实测量、人防工程核实测量和地籍房产测量。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原则,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负责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建立成果共享互认清单,统一测绘成果标准规范,出台实施方案。拓展升级“多测合一”信息系统功能及接口,推进相关审批管理系统与“多测合一”信息系统对接,将测绘成果共享范围扩大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绘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人防办 |
探索“多测合一”、联合验收改革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 | ||
80 |
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 |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一口受理”建设单位申请,推进建筑工程领域综合竣工验收的一站式申请和办理。强化主协办工作机制,主办部门牵头受理、按责转办,各部门联合勘验、并行推进、限时办结,避免建设单位反复与多个政府部门沟通协调 |
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 |
81 |
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在通过联合验收后现场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并同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得需要的验收结果,企业无需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
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 |
82 |
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 |
进一步完善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机制,明确参与联合验收的各方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实行综合服务窗口“一口受理”服务。根据项目实际实施分阶段联合验收,引导和支持项目建设单位或验收主管部门采取联合验收的方式完成项目竣工验收。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审批系统中联合验收功能,增加菜单式服务、预约服务功能,加强用时管理。将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纳入综合竣工验收 |
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 |
83 |
推进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改革,全面清理“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 |
强化审批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管理,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不得擅自增加审批事项和办理环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系统(平台)彻底整合,并应用整合后系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和环节纳入系统统一管理,加强对审批全过程线上监管,实行审批环节超时亮灯预警管理。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议和投诉”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广泛征集企业和群众对工程建设项目“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建议,持续做好整改 |
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 |
84 |
建立项目前期服务机制,量身订制“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审批服务 |
全面落实项目审批“全代办”有关要求,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通过前期策划生成明确审批流程、事项清单和材料清单,简化项目后续审批手续。建立包含项目名称、申请时间、办理建议等要素在内的项目专属审批(代办)方案和审批清单。并按时对两项机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85 |
优化小型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推动“成交即发证”“交地即开工”“竣工即登记” |
推进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专项改革,采取合并办理阶段、推行区域评估和“标准地”出让、免于部分审批手续、简化联合验收、推动全流程在线审批等改革举措,将全流程审批压缩为2个阶段、24个工作日以内。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地证同交”改革,对符合条件的“小型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加快实现交地时同步办理土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推动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 |
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
86 |
便利市场主体融资服务 |
贯彻落实“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工作机制,推动“政银企”信息互通、共享应用,深化“政采贷”“银税贷”等金融产品应用,创新信用贷款产品,强化银企融资对接。推动在朔银行机构和涉信贷有关部门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推动银行、担保机构等制定并落实贷款尽职免责办法。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创新,为私募股权持有人提供流动性支持和退出渠道 |
市金融办、人行朔州中心支行、银保监局朔州分局 |
87 |
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
推动构建数据基础服务体系。巩固提升数据标注发展水平和规模,打造专业数据集。积极推动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应用服务和产品发展。推动构建数据要素流通机制。支持制定数据要素流通相关环节标准、规范。探索数据权益确认与保障,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加强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探索建立多部门协同的数据交易监管机制 |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局 |
88 |
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 |
出台政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开展我市政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强化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基于政府部门、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数据资源目录,探索制定开放目录。引导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开放自有数据。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发展,规范数据管理,促进数据政用、商用、民用,保障数据安全,大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快数字化发展。探索财政、社保、公积金、税务、海关、水电气网等公共数据及各类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开放,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 |
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
89 |
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 |
探索按照外籍“高精尖缺”人才与山西省地方人才认定标准,靶向引进国际一流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吸引“高精尖缺”人才来朔创新创业,对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根据其业绩和贡献,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称 |
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
90 |
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 |
探索建立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经审核和注册后认可清单,相关部门进行能力水平认定备案,并加强监管。外国专家在来华工作许可的基础上,持有国际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直接予以认定,需注册管理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注册后上岗 |
市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