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0016 | 主题分类: | 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16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发〔2022〕50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20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0016 |
主题分类: | 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16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发〔2022〕50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20日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朔州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
朔政发〔2022〕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朔州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
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在完成全面小康目标任务基础上,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消防体制机制改革后,全市消防救援事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关键五年。规划好“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蓝图、全面提升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有效增强各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水平,对于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朔州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主要阐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明确“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总体思路、建设任务和发展路径,是今后五年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各级履行公共消防安全职责、审批消防重点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是为朔州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消防安全服务保障的重要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为朔州市市域行政管辖范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十三五”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防控与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消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火灾总体形势基本保持平稳。“十三五”期间,朔州市共接火警1852起,期间死亡8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1532.6万元,较“十二五”期间,火灾起数减少838起。“十三五”期间全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并相继开展了劳动密集型企业、夏季消防安全、易燃易爆场所、冬春火灾、养老福利机构、文物建筑等专项整治,全市“网格化”“户籍化”“智慧化”管理模式逐步推广实施,全市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朔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相继开展了“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汗蒸、洗浴、桑拿、足疗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医院、学校、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打通“生命通道”等专项行动,圆满完成了十九大消防安全保卫、2018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消防安保、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消防安全保卫、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消防安全保卫、国庆7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以及全国两会等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成功处置了朔州市“3.7”京玉电厂锂电池火灾事故,完成了各类急、难、险、重抢险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市打通消防通道432条,消防车道划线123家,检查单位53871家,整改火灾隐患64356余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514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568份,实施“三停”单位524家,拘留170人,罚款1157.15万元,市、县两级政府共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28家。同时,朔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发放《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的通告》5000余份,在全市主要商圈、住宅小区、办公大楼等人员密集区域广泛悬挂张贴,联合朔州广播电视台开展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曝光行动,利用新媒体积极刊发“打通生命通道”专题报道,联合市文物局印发《关于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朔文物字〔2019〕26号)、《关于印发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会商机制的通知》(朔文物发〔2021〕14号),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朔州银保监分局印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朔公交法〔2020〕55号)。“十三五”期间,朔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及所辖大队与住建、市场监管、民政、教育、卫健、文旅、公安、交警、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合救援、联合执法58次,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效。
——消防救援能力持续强化提升。结合朔州市灾害特点,按照“战区区划、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17类灾害事故处置预案,深入开展“五合一”灾害处置练兵模式,完成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储能电站、水域、地下建筑、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等9类灾害处置练兵;在综合考虑危险等级、灾情设定、力量编成、组织指挥、处置程序、消防设施应用、战勤保障地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全市重点单位灭火救援数字化救援预案修订率达到100%;全市各类消防救援队伍开展基地化轮训10次,支队级演练60次,大队级演练397次,中队级演练3840次,参与第一届“火焰蓝”全国大比武、山西省2020年地震综合救援能力比武竞赛、山西大同天镇“蓝色之光”地震综合能力比武竞赛等活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定期与企业、乡镇专职消防队开展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应急联勤处置演练,提升了消防队伍的战斗力,有力地保证了消防救援队伍在实际救援过程中的救援能力,切实履行应急救援“国家队、主力军”职能,达到了“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要求。结合辖区灾害事故风险和作战能力评估工作,组建60人支队级地震灾害消防救援轻型专业队、45人支队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救援专业队、8支6人站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救援专业队、45人支队级水域救援(抗洪抢险)轻型救援队、16人潜水救援分队、5支10人站级水域救援分队;针对全市各项灾害高风险区域,摸清地形地貌,分析地质灾害风险点,加强专项技能训练,组织开展地震、水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实战拉动演练测试30次;联合行业部门召开作战联席会议,与康汇航空、高铁站、市防震减灾中心、市中心医院、蓝天救援队、中煤平朔等14家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信息共享、应急救援、联勤联训、运输保障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提高消防救援队伍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能力,做好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
朔州市各队站目前实有人数共222人;各类消防车辆合计109辆;市政消火栓817个,消防水鹤110个,各类装备器材约1.6万件(套)。全市消防车辆涵盖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干粉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云梯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排烟消防车、照明消防车、危化事故抢险救援消防车、通信指挥消防车、供气消防车、器材消防车、供液消防车、供水消防车、装备抢修车、饮食保障车、加油车、运兵车、宣传消防车等多种车辆类型,数量及种类齐全。
——灾害应对处置能力不断加强。目前朔州市建有一级消防救援站1座、二级消防救援站9座、二级特勤站1座、战勤保障中心1处、训练基地1处,同时成立了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市内大型煤电企业共组建10支企业专职消防队。自防疫之战打响第一枪开始,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时间建立病毒感染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指挥体系,制定《朔州市消防救援队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迅速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合理调度、统一指挥、压实责任、逐级落实。此外,支队依托特勤站组建了20人的疫情处置机动队。同时在各县(市、区)成立了处突班(组),侦查联动、熟悉演练、适时调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灭火救援防控工作,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打下基础,疫情防控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
——各项消防工作机制与宣传教育模式不断健全。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朔办字〔2021〕19号),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挂牌督办、部门联合执法、监察部门问责、媒体公示曝光、火灾隐患举报等长效管理措施,并将消防安全责任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制定奖惩,有力推动了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朔州市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强消,将“智慧消防”纳入综合治理平台和“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框架,建立并逐步完善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消火栓远程监控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图像传输系统、计算机辅助决策信息管理系统。
“十三五”期间,朔州市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电视频道开设消防专栏专版,“119消防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形成常态。同时开展体验消防员生活、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各社区消防安全培训等宣传教育主体活动90余场(次),培训各类人员10万人,社会单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综合持证上岗率为38.42%,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新发展理念贯彻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进入“十四五”时期,面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和新旧风险交织叠加的新形势,全市消防救援事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压力与动力共生、问题和出路同在。《山西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发展目标为:火灾形势总体平稳;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快补旧账、不添新账;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抗御火灾水平显著提升;消防人文环境不断优化。《朔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紧盯煤矿、非煤矿山、建筑、交通、校园等重点单位和项目,抓好火灾、危化品防治,强化消防、救护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次生灾害。规划结合山西省和朔州市“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综合分析研判如下:
1.准确把握“三项差距”
——统筹消防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全市消防法规制度建设还不适应构建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还不完全配套消防工作改革发展。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有差距,监管职责不清晰、内容不明确,还未形成社会消防治理共同体。社会单位尤其是小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火灾防控措施缺失、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消防救援站、市政消火栓建设欠账率较高,尚未有效覆盖火灾隐患风险点;部分街道(乡镇)、社区(村)末端消防治理处于“悬空”状态,基层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名词解释1]作用发挥不突出,消防装备配备不足,乡村消防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相适应。
——构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有差距。“十四五”时期,朔州市将打造为国际现代化煤炭生产基地、国家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山西碳基新材料加工制造基地、全国知名生态文旅康养目的地、全国避暑胜地,需要配套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予以保驾护航,防范化解各类复杂性、耦合性消防安全风险。当前,消防安全治理方式较为单一,缺乏全流程穿透式监管,督促社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办法较少,消防安全信用监管体系不健全,还未充分调动火灾责任保险、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宣传培训等市场主体和专家学者、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尤其是消防科技信息化应用和建设水平有所欠缺,行业数据共享不足、数据分析研判系统缺项等问题较为突出,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手段开展消防治理的能力偏弱。
——全面应对复杂灾害事故形势有差距。朔州灾害类型包括城乡火灾、干旱、洪涝、森林火灾、风雹等,全市各县(市、区)不同程度受到灾害影响,灾害形势较为严峻。随着“十四五”时期全省路网、航空网、能源网加快建设和城市集聚化发展,各类灾害事故之间更具耦合性,传统与非传统性致灾因素相互渗透,灾害事故处置的复杂性和困难度同时递增,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的现实需求更为急迫。对照“全灾种、大应急”的重要职责,各县(市、区)在救援理念、救援机制、救援力量、救援装备、救援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抢险救援器材配备率为71.5%,装备结构仍以处置火灾“单一灾种”为主,缺乏其他专业救援装备配备,新型高科技装备占比少,多功能消防机器人、专用通讯装备、个人防护装备等配备不足,109辆消防车辆中56辆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消防执勤车辆亟待提质强能、转型升级。
2.积极应对“两类风险”
——重点行业领域风险仍然突出。随着全市消费市场不断扩大,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增长迅速。“十四五”期间,朔州市将打造千亿级低碳硅芯产业园、零碳产业园、陶瓷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集群和医药产业集群,协同推进新能源和储能规模化发展,全市能源结构调整,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将迅猛发展,但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设防水平仍未同步推进,潜在安全风险与日俱增,总体呈现出“大风险难防、小隐患漏防”趋势。特别是全域旅游战略缺乏配套的消防安全整体布局,各旅游景点进一步开发,客流、物流相对集中,火灾荷载密度相应增大,消防安全风险随之攀升。
——城乡消防风险隐患存量巨大。部分县(市、区)在规划建设管理上轻老城、重新建,城中村、老旧小区、群租房等场所区域的电气线路设施老化严重,居民、租户流动性大,消防安全环境整体较差,抵御灾害事故的韧性不足;乡镇农村公共消防服务和建设还不配套,缺乏消防供水设施设备和灭火救援器材,乡村道路难以满足消防车通行需求,朔州市大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建筑以木质结构为主,地方村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火灾风险较大,特别是随着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新增乔迁安置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跟进不够、配套不足,安全隐患较大。进入“十四五”时期,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将带动商贸、餐饮、娱乐等产业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规模较大的中心村集聚,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将继续叠加。
3.全面抢抓“三大机遇”
——中央特殊关爱赋予消防发展先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应急管理、消防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赋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责使命,创造了新时代消防工作改革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为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安全民生需求蕴含消防工作契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目前全市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仍偏低,多层次、立体化的消防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有待进一步拓展完善,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化、公益化程度有待加强,部分群众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部分单位内部消防宣传教育流于形式,员工消防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因素仍是企业火灾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意识较为薄弱,群众火灾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进入“十四五”时期,人民群众对消防公正文明执法、科学高效应急救援、优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服务产生更高期待、提出更多要求,各类市场主体、基层组织、社会公众将更加重视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为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凝聚共识和力量。
——产业转型升级增添消防创新良机。在构建千亿级现代产业体系框架下,制造业、旅游文化、绿色能源等产业和特色农业、生态康养等优势产业,将更加注重从“量”的增长到“质”和“量”的同步提高,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产能,尤其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带动消防工作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授旗训词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穿于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始终,以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为着力点,以加快消防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建设为支撑点,以培育和繁荣消防安全文化为突破点,着力构建服务保障朔州高质量发展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努力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精准把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名词解释2]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持续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力护航朔州市高质量发展。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的新期待新要求,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深化改革、固强补弱。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山西省关于消防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消防工作制度体系,稳固发展根基,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消防体制机制和执法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坚持依法依规、共建共享。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完善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改进和创新消防治理手段,提升基层组织消防治理水平,实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消防治理同社会调节、人民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全面融入“数字朔州”建设,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快消防科技自主创新,实现消防工作相关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深入研发应用消防救援工作数字化、智慧化系统平台,为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
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办发〔2018〕50号);
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
9.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10.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
12.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
1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
14.国务院《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
1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20〕38号);
16.《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
17.《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维护管理》(GB/T36122-2018);
18.《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B/T35547-2017);
19.《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
20.《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21.《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
22.《山西省消防条例》(2019年修正);
23.《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
24.《山西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5.《朔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到2025年,朔州市消防救援事业实现较大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工作基础更加扎实、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应急处置更加高效、消防文化更加繁荣,综合评价指标达到全国中上水平,全市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地位相匹配、与朔州灾害事故形势任务相适应,消防安全水平明显具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特征。同时建立形成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重特大火灾事故防控水平大幅提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覆盖城乡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全面构建,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应对能力达到更高水平,依法治理、科学救援、智慧应急水平达到新高度。具体目标如下:
——火灾形势持续高度稳定。年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亿元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4500元以下,年均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名词解释3]控制在0.5以下,全市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精准化消防治理体系基本形成。与消防改革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市级制度、标准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基本构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基层消防管理网络不断优化,消防监督管理新模式完善运行,消防监管实现从“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从“管事”向“管人”转变、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到2025年,主要行业部门和重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完成率、消防网格化管理达标率均达到100%。
——合理化消防资源布局基本形成。优化消防救援队站布局,消防救援队站总数和布局基本满足城市消防安全需要。加快补齐市政消火栓建设欠账,新建道路市政管网和消火栓建设同步率达到100%,100户以上村庄取水平台、储水设施等消防水源建设率达到70%。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强,二级乡镇政府专职队和乡镇志愿消防队达标创建率全部达到100%。
——专业化综合救援能力基本形成。综合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力量得到充分整合优化,以训练基地建设为依托的综合性救援训练体系基本构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害事故形势相适应,快速响应、指挥协调、机动作战、综合保障效能显著提升,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全灾种、大应急”的机制、能力有效形成。
——数字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源头感知数据采集体系基本构建,行业信息数据同步共享率达到100%。基础通信网络更加集约融合,融合通信系统全面建成,“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断电、断路、断网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保持100%通达率。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暨全国消防一张图建设、火灾风险分析预警应用建设基本完成,科技创新对消防工作的支撑力度进一步提升。
——人文化消防安全氛围基本形成。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宣传精准帮扶计划取得实效,全社会面对灾害事故的心理承受能力、弹性应对能力显著增强,消防安全文明程度全面提高,城市、乡村居民消防安全知晓率分别达到80%、70%以上,消防安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市、县、全国重点镇消防专项规划编制率达到100%。消防应急产业蓬勃发展,社会消防人才大幅增多,消防行业更为繁荣。消防对外交流合作更为充分,跨境协作机制更加完善。
专栏1朔州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
序号 |
分类 |
指标内容 |
规划目标 |
属性 | |
1 |
火灾形势 |
年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 |
≤0.10 |
约束性 | |
2 |
亿元GDP火灾损失率 |
≤4500元 |
预期性 | ||
3 |
年均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 |
≤0.5 |
预期性 | ||
4 |
消防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
主要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 |
100% |
预期性 | |
5 |
重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 |
100% |
预期性 | ||
6 |
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完成率 |
100% |
约束性 | ||
7 |
消防网格化管理达标率 |
100% |
预期性 | ||
8 |
城乡公共消防资源均衡化 |
新建消防救援站 |
5 |
预期性 | |
9 |
乡镇消防队达标创建率 |
二级专职消防队达标创建率 |
100% |
预期性 | |
10 |
乡镇志愿消防队达标创建率 |
100% |
预期性 | ||
11 |
常规救援装备提质升级 |
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率 |
100% |
预期性 | |
12 |
灭火器材配备率 |
100% |
预期性 | ||
13 |
抢险救援器材配备率 |
100% |
预期性 | ||
14 |
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达标率 |
100% |
预期性 | ||
15 |
消防信息科技建设 |
行业信息数据同步共享率 |
100% |
预期性 | |
16 |
“三断”条件下消防应急通信保障通达率 |
100% |
预期性 | ||
17 |
消防人文环 境建设 |
消防安全群众满意率 |
90% |
预期性 | |
18 |
消防安全 常识知晓率 |
城市居民知晓率 |
80% |
预期性 | |
19 |
乡村居民知晓率 |
70% |
预期性 |
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结合消防体制改革和消防执法改革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和发展全市消防工作各方面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在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消防治理效能。
1.完善地方消防法规制度体系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法》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快推进朔州市消防制度和地方标准建设,制定社会消防管理、消防应急救援、消防信息化、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等领域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标准,建立健全与朔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安全形势相适应的地方标准制度体系。“十四五”期间,推动市政府出台《朔州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朔州市火灾调查处理规定》和《朔州市专职消防队员和文职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专职消防队伍建队标准,落实专职消防队伍经费保障,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召力度。
将消防法治建设纳入依法治市总体部署,作为朔州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列为朔州普法规划重点内容,适时提请各级人大对消防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消防法规制度执行到位。
2.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强化各级党委政府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要议事日程、政务督查考核体系,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政府常务会每季度研究一次消防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整体汇报,组织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建设朔州市行政区域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大力发展消防救援事业。
强化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将消防安全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总结、同评比,纳入行业安全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和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实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对职责范围内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专栏2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将化工产业纳入重大产业发展规划,配合省通管局督促电信企业做好通信业、通信设施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通信企业加强应急体系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保障消防通信畅通。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指导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教育活动统筹安排。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消防救援机构移交的应处治安拘留的消防违法行为,立案侦办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组织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国家规定,将消防规划纳入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在城乡建设用地上合理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队(站)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村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组织制定工程建设规范以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在客运车站、交通工具管理中依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将水源建设、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同步实施,统筹推动乡村消防安全治理。 ●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行业消防安全。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会同自然资源、水利、林草、气象等部门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统一发布灾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流通领域的电气产品、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等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查处电气产品、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等质量违法行为;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互联网信息管理机构负责指导网站、移动互联网媒体等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民政、商务、卫生健康和体育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重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科技、民族宗教事务、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消防、广播电视、电力、燃气、金融监管等其他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地震部门按照灾情信息准、要情信息全的要求,及时提供地震监测、预警数据,确保数据及时高效、全面准确,同时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 |
强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在单位内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医院、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三合一、多合一”单位及场所为重点,分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并实行标准化管理,打造一批行业标杆示范单位。强化连锁经营、集团企业消防安全纵向垂直管理,推行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知识技能和管理能力培训考试制度,探索建立管理人主动履职报告制度和积分管理机制,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3.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
加快消防执法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推进“证照分离”[名词解释4]全覆盖要求,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制定全市统一的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流程,切实做到过罚相当、同案同罚。推行审慎处罚机制,对重点建设项目出现轻微消防违法行为并当场改正的、监督检查前已整改隐患并落实防范措施或停用危险部位的不予处罚,全力保障社会经济发展重点项目落地。实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等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4.强化消防工作责任追究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事中问责与事后追责相结合,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行为,采取上级督办、约谈领导、提起公益诉讼检察等措施督促整改;对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结合“十四五”期间出台的《朔州市火灾调查处理规定》,对发生伤亡火灾和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按照火灾事故等级由各级政府授权或委托消防救援机构牵头组织实施火灾事故调查,畅通涉火刑事案件调查移送渠道,强化火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依法依纪追究火灾事故各方责任,适时向社会公布火灾调查结果,教育引导各地区、行业、单位自觉加强火灾防控工作。
5.依法推进消防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紧密衔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党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落实《“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中体制机制改革相关内容,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整合工作,积极向国家争取与朔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编制名额,对标明确队伍行政级别,规范领导班子和干部、机构编制、经费资产管理,构建系统完善的队伍组织管理体系。
按照“两严两准”[名词解释5]建设标准,在队伍管理教育、执勤训练战备、应急值班值守等方面制定出台配套政策规定,为朔州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向内涵式、高层次方向发展提供制度支撑。至“十四五”期末,基本形成具有朔州特点的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标准体系和教育管理模式。
6.编制落实消防专项规划
强化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朔州市在编国土空间规划,合理部署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将补齐消防设施历史欠账、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建设等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详细规划并予以落实。以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实际需要为前提,合理确定城市消防站和消防设施分布,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考核指标,确保规划落实落地。
现阶段朔州市、应县、怀仁市、山阴县、右玉县、怀仁市毛家皂镇、怀仁市金沙滩镇、怀仁市吴家窑镇、应县南河种镇、应县下社镇、山阴县玉井镇、山阴县北周庄镇、山阴县古城镇消防专项规划已到期,2022年年底前,完成已到期市、县、镇消防专项规划编修工作。2023年年底前,完成朔城区、平鲁区、朔城区神头镇、平鲁区凤凰城镇、右玉县右卫镇消防专项规划编修工作。
坚持把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作为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的底线工程、民生工程,从创新机制、夯实基础、整合资源、专项治理等方面入手,推进朔州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强化火灾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
坚持把评估和监测作为健全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的重要措施,依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建立点(单位)、线(行业)、面(区域)和多元成灾因素耦合的城乡消防安全评估体系,定期开展城乡消防安全评估,切实掌握风险点、危险源。
建立火灾隐患感知与监测预警网络,深度整合火灾数据、警情数据和相关区域、行业信息,绘制区域火灾风险图,实时研判和预测分析火灾风险态势,提升事故监测和风险早期识别能力。完善火灾风险信息预警发布机制,强化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信息精准发布。
2.加强消防安全综合监管
树立消防安全监管全新理念,厘清监管范围、内容和责任边界,将消防救援机构的执法重心从查处火灾隐患的微观管理,转变到督促责任落实的宏观管理上,升级“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系统功能,逐年分步完善社会单位数据库,围绕任务生成模式、随机抽查比例、重点检查内容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新型消防监管机制,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
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牵引,重点整治高层和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农村、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和“三合一、多合一”[名词解释6]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名词解释7]、老旧小区、扶贫搬迁易地安置点等高风险对象,以及消防车通道、电气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等领域突出问题,完善全域旅游配套产业消防安全监管措施,逐步整治和消除静态火灾隐患。
专栏3朔州市“十四五”时期消防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应急管理、公安和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老旧小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乡镇、街道、社区要对辖区老旧住宅小区周边路侧停车场设置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动各类公共建筑、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各级民政部门要联合乡镇、社区、街道及消防救援机构组织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摸清消防安全风险底数,对不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不满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既有建筑,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实施改造,对新建项目按政策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消防安全演练等活动,确保养老机构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市场监督部门要查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源头假冒伪劣产品,应急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相关单位、社区、住宅小区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充电设施设置,发动居(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建设单位、物业服务管理单位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住宅楼道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等问题,坚决防止电动自行车起火导致群死群伤。 |
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等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综合运用行业约谈、媒体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督促社会单位主动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实现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十四五”时期,全市每年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按期整改销案。
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协同共治,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培育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分行业领域建立消防技术专家库和消防技术服务超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高校专家参与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利用市场机制调节火灾风险。鼓励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优化消防岗位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名词解释8],提升社会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用专业人做好专业事。
3.实施城市消防安全提质升级
以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为载体,完善城市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将消防安全纳入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消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动态更新、及时发布,完善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对重点人员密集、大客流场所和消防安全风险较高区域进行实时应急监测和管控。
加快重点产业消防安全改造升级,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生产、储存、运输、营销全流程的消防安全。完善并落实高危行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严防高危产业威胁城市消防安全。
加强城市消防供水体系和消防通道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和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同步实施市政消防供水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加快城市新建道路市政管网和市政消火栓建设,全面改造无供水管网市政道路,按要求增配市政管网和市政消火栓。建立市政消火栓多方共管机制,解决市政消火栓建设滞后、消防管网压力不足、消火栓损坏等问题,提高市政消防供水可靠性。制定出台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平台建设标准,推进城市河道、水库等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平台建设,形成以城市供水管网和市政消火栓为主、天然水源为辅的城市消防供水体系。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在城市道路新建和改造中设置消防车回车场地和作业面。
专栏4城市市政消防供水体系提升工程 |
●开展消防水源普查行动,组织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城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摸清城市市政消火栓、河流、水库、人工水池的位置和底数,逐级登记造册、补录系统,完善消防水源数据库。 ●实施市政管网通达工程,同步新建、补建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的新建道路市政管网。 ●实施市政消火栓补建计划,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在市政道路对标补建市政消火栓,到2025年消防水鹤新建及维修共137个;消火栓新建及维修共1116个。实现城市市政消火栓“零欠账”。 |
优化城市消防救援站点布局,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和“合理分布、多点辐射、规模适度”的原则,综合城市建成区扩张、人口密度区域性变化、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评估、重点产业搬迁转移、重要交通枢纽新建等因素,采取消防队站建设“1+N”模式[名词解释9],因地制宜建成以一、二级消防救援站为中心、小型消防救援站为辐射的覆盖网络。
结合“平安社区”创建和“智慧社区”建设,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消防工作融入社区日常工作范畴、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组织发动社区网格员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建立社区火灾隐患整治“吹哨人”[名词解释10]制度,鼓励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完善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
4.织密乡村消防治理网络
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机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消防工作主要责任人,县(市、区)级消防救援机构可将部分消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与之配套的监督检查权授权或委托乡镇行使,采取分级管理的方式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成立由乡镇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按标准配齐配强消防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委员会积极组织村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
加强农村消防工作队伍建设,以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为抓手,将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实施农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村组干部培训课程,确保农村消防工作既有人主责主抓、更有人才储备。依托村委会建设农村微型消防站[名词解释11]和志愿消防队,分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取水设备和储水设施,定期开展消防训练、演练,确保会扑救、会疏散,懂宣传、懂装备。
加快补齐乡村消防基础设施欠账,按照朔州乡村振兴总体部署,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乡镇自来水集中供应建设、“四好农村路”[名词解释12]、入户道路建设,分类推进乡村消防人工水源、消防车通道建设。将消防安全纳入农村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统筹考虑,全面实行“以电代柴”“以气代柴”,在适宜区段推行低压电缆改造,减少农村用电、用气、用火消防安全风险。到“十四五”期末,100户以上村庄70%完成取水平台或人工储水设施建设。
统筹实施农村火灾隐患治理,乡镇政府定期督促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职能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组织专职消防队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排查纠治显见性、普遍性火灾隐患,着力防范农村新兴产业、扶贫产业中的新问题、新风险。依托村“两委”,建立落实消防安全“十户联防”措施[名词解释13],定期组织发动消防网格员开展村内防火巡查工作,重点排查纠治村民违规用火用电、乱堆乱放柴草杂物等易引发火灾的突出问题。
聚焦朔州灾害事故发展形势,分灾种抓好应急力量建设、指挥体系建设、救援装备建设、执勤训练建设、物资保障建设,确保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防线”。
1.建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全面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名词解释14],推进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转型升级,形成“灾种全面覆盖、力量全域辐射、优势相互补充”的力量格局。建实一支机动救援队伍和“全灾种”救援队伍,承担本地区典型灾害事故处置,提高重大灾害事故的专业救援能力。
巩固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城市、乡镇按照标准“应建尽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鼓励重点镇和经济发达镇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提格建队,符合条件的纳入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调度指挥。大型发电厂、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大型企业、公路特长隧道管理单位和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以及距离消防救援力量较远的大型企业、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依法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配齐配强人员、车辆装备,积极参与社会面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全面规范人员值守、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应急处置等工作,提升应对处置初期灾害事故的基本能力。
大力支持民间救援队伍发展,建立民间救援队伍机构注册、能力测评、组织指挥、行动规程、救援补偿等机制,纳入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体系,与全市综合性常备救援力量适时开展业务交流、培训协作,提升队伍救援能力,促进队伍有序良性发展。
2.优化响应处置指挥调度体系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地方分级指挥和应急队伍技术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模式”相关要求,各级政府切实承担应急救援分级指挥职责,统筹协调各方应急力量;消防救援队伍全面承担技术指挥职责,建立消防救援队伍与水利、气象、地震、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分级响应、联训联演等常态化机制,完善各县(市、区)灭火救援协作区联勤联动机制,优化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制度和2小时灭火救援圈、跨区域救援指挥制度,逐步整合监测预警、力量调集、物资调配等作战要素,建立防抗救三位一体应急救援指挥调度模式。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工作互动”的原则,建立市、县两级灭火救援应急处置联勤联动协作机制,成立市级灭火救援应急处置联勤联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办公室、日常值守组、救援协调组、技术保障组和宣传报道组,有效提升灭火救援效率,立足实际需求,深化八项联动机制:
一是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建立日常联络平台、强化预警提示通告、积极开展业务联系,重点把握同步获得警情信息、预警提示通告、研究制定应急联动预案三个方面,确保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
二是重大灭火救援应急处置任务交通保障机制。交警部门通过畅通救援通道、规划行车路线、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社会引导四个方面,保障消防车能够及时停靠在事故现场最佳位置进行灭火和抢险救援。
三是交通事故救援机制。明确消防、交警、高速交警在应急联动响应、进场引导、现场信息联络、现场职责分工、现场组织指挥、现场安全防范、事故现场保护、事故现场移交、撤离归建九个灭火救援步骤中的具体分工,指导各部门依次履行自身职责。
四是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结合打通“生命通道”活动,重点加强建立资源共享、违章行为相互劝导移交等常态化执法,从源头上对违反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是科研培训共享机制。强化人才交流、深化科研互通,充分发挥多方人才、专业、资源等优势特长,深化学术研讨、装备研发、制度建设等交流合作。
六是运营单位主体责任督导机制。建立联合监督检查办法,严格落实交通重点单位场所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强化队站建设工作,尤其是高速公路事故高发路段及隧道路段的自救设施、水源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
七是信息对外发布机制。在涉及事故伤亡、原因、责任等重要敏感信息时,根据不同事故灾害类型与相应主管部门核实信息准确性,其中交通事故应与交警部门核实,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与公安、应急相关部门核实,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八是共建协作机制。重点在深化业务交流、优待保障两方面发力,使消防救援人员掌握基本的交通法规和处置交通事故对策,交警、高速交警部门相关人员熟悉常用的灭火常识、救援技能和急救方法,进一步提高双方工作人员的实际处置能力。
专栏5巨灾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 |
●建立特大地震灾害救援响应机制:完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健全消防救援队伍与应急管理、地震、住建、交通运输、公安、电信等部门的联动响应机制,建立地震预警、地震速报、建筑坍塌评估、救援力量投送、应急通信保障等救援机制,确保第一时间调集地震应急救援力量,快速高效投入应急处置。 ●建立特大洪涝灾害救援响应机制:完善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健全重大气象灾害会商研判机制,建立灾区气象变化实时通报机制,在消防救援队伍与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气象、民政等部门之间,建立抗洪抢险、抽水排涝、搜救疏散、灾民安置等方面的工作联动机制,确保有效应对特大洪涝灾害。 ●建立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救援响应机制: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灾害监测点测绘图像实时共享和大型挖掘设备临时集中调用机制,健全消防救援队伍与自然资源、应急、气象等部门在响应处置全过程的联动机制,确保形成应对处置特大山洪、泥石流的救援合力。 ●建立特大森林火灾救援响应机制: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健全消防救援队伍和林草、气象、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响应机制,建立空勤救援力量联合火情侦查、投送灭火药剂等工作机制,建立灾区风向监测实时预警通报机制,确保精准扑救特大森林火灾,避免人员伤亡。 ●建立特大旱灾救援响应:完善旱灾应急预案,健全消防救援队伍与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动响应机制,建立森林消防航运、消防车辆陆运等多途径运水供水机制。 ●建立特大灾害事故航空救援力量联动响应机制:制定朔州特大灾害事故航空力量响应预案,支持消防救援队伍租赁使用救援直升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为辖区消防救援队伍配备救援直升机,确保面临特大灾害事故时市内航空救援力量可用、好用、管用。 |
3.构建与灾害形势相适应的装备体系
按照“立足实战、注重质量、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开展救援装备建设评估论证,加强装备市场准入、采购验收、使用管理、维护保养、退役保养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统型各类装备外形尺寸、结构形式、主要参数,重点实施常规装备提质升级工程、特种灾害装备达标配备工程,实现消防救援装备尤其是消防车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构建与当地经济发展、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和灾害事故特点相适应的救援装备体系。
4.创新应急救援职业化训练模式
完善应急救援、消防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专业救援分级测评工作,分专业、分岗位开展国家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现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100%持证上岗;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适时组织消防救援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有序组织各类灾害救援专业队参加专业救援能力测评。鼓励具备能力的民间救援组织积极参加应急救援、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救援分级测评。
加强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集中资金和力量将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打造成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按照区域性建设布局,在朔城区、怀仁市分别推进城市综合体、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专业训练基地、石油化工专业化训练基地、各类灾害事故处置救援专业训练基地建设。至规划期末,建成火幕墙训练区、电气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建筑倒塌事故处置训练区,同时按标准配齐综合训练楼、烟热训练室、燃烧训练室、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处置训练区、受限空间救助训练区、高空救助训练区训练设施,全力打造市级层级衔接和区域性、专业化配套的消防实景模拟训练基地(中心)集群。
培育应急救援培训产业和专业训练机构,重点支持从事基础体能、消防技能训练和水域搜救、建筑物坍塌搜救、山地绳索救援、矿山隧道救援、危化品处置、社区居民自防自救等领域的职业训练机构发展,形成服务专业救援队伍集训、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和社会救援常识推广的应急培训产业体系。
专栏6朔州市“十四五”时期灾害事故救援演练计划 |
●年度跨区域演练:针对地震、洪涝、雨雪冰冻和各类火灾,选取年度灾害风险较大的灾种,按照应急响应预案,由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各涉灾部门配合,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开展不少于1次的跨区域综合救援演练。 ●季度实战化演练:针对每季度灾害事故形势和高风险区域,依托朔州消防救援队伍开展实战化应急救援演练,市级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县(市、区)级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 ●经常性救援演练:针对县域各类灾害事故风险,消防救援站每周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实战演练,每月至少开展1次夜间演练。 ●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救援演练:针对乡村、社区各类灾害事故风险点,全市各基层组织要依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社区微型消防站、街道应急专兼职人员,定期开展以灾害事故初期处置为主的救援演练,辖区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指导。 |
5.完善应急救援战勤保障救援体系
加强应急管理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建设,按照“服务本域、辐射周边、遂行保障、即调即用”的原则,完善建设救援物资储备库。振武街特勤站作为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战勤保障编组、市内协作区战勤保障基地和机动保障单位,承担平时应急物资储备配发、装备巡检与维修、社会联勤资源管理和战时生活保障、技术保障、运输保障、卫勤保障、联勤保障等职能。
围绕应对处置重大灾害事故遂行保障的实际需要,建立以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支队储备中心、支队级储备库、大队级储备库、战勤保障消防站储备库为主,以市级政府应急物资储备、消防装备物资生产企业协议储备和其他社会供应渠道联动存储为补充的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实行应急物资集成化仓储、信息化管理、模块化打包,完善紧急运力调集协调、跨区域优先通行等机制,统筹运用高铁、航空和大型物流等多元化运输方式,全面提高跨区域成建制远程投送的机动能力,确保快速抵达、全域作战。
专栏7保障类消防车配备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重点任务 |
●完善保障类消防车配备。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和《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中消防车辆品种配备标准,结合全市已达到报废年限消防车辆情况和实际车辆需求,重点配备水罐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危化事故抢险救援车、消防摩托车等消防车辆。至2025年,全市新增各类消防救援车辆109辆。 ●分类别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各县(市、区)要落实“基本物资装备齐装满配、特殊装备物资按需选配”要求,按照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灭火器材、侦检器材、警戒器材、洗消器材、灭火药剂、水域救援装备、地质灾害救援装备、维稳器材、营地物资、防疫物资“十二个类别”进行物资储备。2025年底前,朔州市一级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救援站、特勤站、战勤保障中心、训练基地、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乡镇志愿消防队共补充消防救援装备21369件(套),各类专业救援队共补充消防救援装备40792件(套),各县(市、区)消防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100%。 |
坚持创新在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信息科技作为消防治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战略支撑,紧紧抓住新一轮技术革命的契机,着力加强消防科研工作,深入研发应用消防工作数字化系统和平台,推进全市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创新发展。
1.深化“智慧消防”建设
规划结合朔州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将朔州消防信息化建设全面融入“数字朔州”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从消防感知网络、基础通信网络、数据支撑体系和业务应用体系“四个方面”建设入手,广泛应用视频感知、智能传感、温度传感、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监测、无线射频、图像识别、轨迹监测、智能巡查等技术手段和设施设备,实时汇集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相关数据,部署应用全国消防“一张图”,推广应用消防救援APP市场、消防模型算法“仓库”基础支撑平台,重点在火灾防范领域建设消防物联网,在应急救援领域建设智能指挥系统和应急通信体系,在队伍建设领域建设智能管理系统,切实强化信息科技赋能,实现火灾防控精准化、应急救援智能化、公众服务便捷化、队伍管理精细化。
2.提升消防科技工作水平
以公共消防安全和综合应急救援需求引领科技攻关,采用目录、清单等形式明确消防科技发展方向和消防产品市场需求,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消防技术研究、消防产品研发、消防科技攻关等领域。依托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培育一批高素质、研究型消防专业技术人才,鼓励消防救援人员参与省级科研项目,促进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实践成效。
坚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作为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培塑消防安全文化、构建人文消防环境,大力提升全社会应对消防安全风险和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和韧性,营造人人懂安全、爱消防的良好氛围。
1.扩大消防安全精准宣传覆盖面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重要指示要求,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普法教育、国民安全教育、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和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农民务工技能培训内容,利用农村喇叭、广播、橱窗、板报、标语和短信平台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警示案例,实现消防安全宣传有效覆盖。
以增强识灾辨灾和自防自救能力为重点,大力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名词解释15]培训工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素质提升工程和消防志愿者精准宣传帮扶计划,积极营造社会关注消防、全民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2023年、2025年分别开展一次居民消防安全知晓率抽样调查,城市、乡村消防安全知晓率分别不低于80%、70%。
专栏8消防志愿者精准宣传帮扶计划 |
●针对老、弱、病、残、留守等特殊群体,以朔州市消防志愿者建设为依托,发动消防注册志愿者开展进村入户式消防安全精准宣传,重点帮扶不看报、不上网、不看电视、不听广播等社会群体了解掌握消防安全常识,提升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 ●优化消防志愿者服务平台功能模块,通过平台发布精准宣传帮扶任务,召集消防志愿者定期开展精准宣传帮扶活动,确保消防安全精准宣传的经常性和针对性。 ●将参与消防安全宣传帮扶志愿服务与提高信用积分挂钩,激励更多社会人士参与消防安全精准宣传帮扶计划。 |
打造消防安全宣传新媒体矩阵,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和互联网传媒平台,搭建市、县、乡(镇)三级网络宣传矩阵,通过大数据算法面向公众分类精准推送消防安全常识、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等资讯,强化消防安全信息传播效能;提升传统媒介消防宣传影响力,创新丰富电视、广播、报刊消防安全节目和专栏内容,支持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公益海报在各类宣传平台优先播放和刊登,全方位覆盖公众消防安全信息接收渠道。
2.优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公共服务
大力推进消防全媒体中心建设,加大消防救援机构和全市政务系统融媒体中心的融合创新力度;因地制宜建设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主题公园、文化广场、餐厅或街区,支持社区(村)设立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站点和流动宣传服务站;引入VR虚拟现实、大数据等技术,开发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网络培训体验平台;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开办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构,鼓励有资质的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与消防安全管理相关的专业课程,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向单位、企业和公众提供消防安全培训服务,不断提升消防宣传培训公共服务质效。各县(市、区)应至少建成并开放1处县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3.推动消防安全文化繁荣发展
坚持将消防安全文化融入全市公益文化、生态文化建设,鼓励支持创意设计、影视制作、工艺美术等文化服务企业,创作以倡导消防安全文化、弘扬消防救援精神为主题的文化作品,每年推出1至2部有社会影响力的消防微电影、消防情景剧;广泛发动市文联、市作协和地方演艺团体创作消防题材文艺作品,定期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工作奖项评选和优秀消防文艺作品征集推广活动,以消防安全文化培树消防安全意识、引领消防安全潮流。
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电视台各频道平均每天播出不少于1条消防公益广告,居民家庭电视机顶盒开机画面消防提示宣传不少于30天,宾馆、酒店等公共娱乐场所电视机开机画面100%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知识。
围绕消防安全工作和应急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在人才保障、待遇保障、外事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完善保障机制、夯实保障基础、提升保障能力,为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综合保障支撑。
1.加强消防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消防救援人员招录、引进机制,在消防指战员、消防员招录等工作上突出专业导向,从源头上招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增强专业人才供给精度。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完善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和消防员三类培训模式,构建院校教育、岗位实践、职业培训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规范消防专业人才库建设工作,实施专业人才重点培养工程,加强和保留应急救援、消防科技等领域人才,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消防人才队伍。探索建立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培训交流机制,将消防救援干部纳入地方党政干部培训、交流、挂职范围。
实施“社会消防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消防行业人才纳入朔州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支持相关协会定期组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集中培训,不断提升社会消防人才业务素质。支持省属高校开设消防相关专业,深化消防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社会消防人才输送体系。
定期举办消防救援各类专业培训班,采取分级分岗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对消防救援指战员进行防火业务培训。从事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消防文员,消防救援支队应组织不少于30日的集中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且每年接受不少于10日的业务培训。
2.加强消防工作经费和职业待遇保障
重点解决指战员子女入学、落户迁户、看病就医、绩效奖励、家属随调、退休保障等难题,将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纳入全市各级党政表彰奖励体系,激励广大消防指战员忠诚履职、许党报国。强化消防职业健康保障,建设朔州市消防职业健康中心,建立全市消防指战员在职、离职跟踪检查与健康指导机制,定期开展卫生与运动健康培训,预防和减少重大疾病和职业病发生。
做好其他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的配套保障工作,加大乡镇、行政村消防工作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投入,建立基层组织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制度和乡镇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民间救援队参与应急救援任务物资损耗补偿机制,并按照国家、省和朔州市有关规定,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因参与应急救援不幸牺牲的要依法评定为烈士、给予抚恤,因公受伤的要依法认定工伤、给予赔偿。
1.综合治理高风险领域消防安全
实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程。围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名词解释16]建设,消防救援机构要在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督促相关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履行主体责任,2025年100%重点单位完成达标建设。
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程。建立高层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全流程工作机制,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要严格高层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督促工程施工现场主体落实安全制度;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等消防安全要素的规划审查;文化旅游部门要依法加强高层建筑内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应急疏散演练,督促产权、管理单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商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要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实施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创建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大型综合体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督促工程施工现场主体落实安全制度;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商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将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任务作为企业内部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建立以功能分类分区和店铺为单元的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组织1次消防演练。2023年70%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完成达标创建,2025年100%完成达标创建。
实施隧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工程。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指导隧道管理单位部署开展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综合客流高峰、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路线、通风照明条件、电气设备和周边消防救援资源布局等关键要素,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隧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构建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实施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石化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自查评估,针对重大危险源,完善风险管控措施,优化危化品生产工艺技术,对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依法建成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和危险物料、危险工艺交底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演练,确保生产储存各个环节消防安全。
实施老旧小区(“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改造工程。各级政府要将市政消防栓建设、老旧电缆线路改造、天然气入户管网维保、消防车通道拓宽、惠民停车设施新建等工作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持续深化“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到2025年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条件大为改善。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保障工程。偏离消防安全布局的1000至3000人规模安置点,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安置点社区或物业服务企业建设1处微型消防站;偏离消防安全布局1000人以下规模安置点,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安置点社区或物业服务企业建设1支志愿消防队。水利部门要因地制宜建设安置点消防高位水池,易地扶贫搬迁按安置点建设单位要按规划建设室外消火栓,易地扶贫搬迁或乡村振兴工作部门要督促安置点扶贫企业招聘消防设施操作员,安置点社区要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家入户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
实施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工程。新建林火阻隔系统300公里,其中工程阻隔带(生土带、防火线)90公里,生物阻隔带234公里。(紫荆山林内生物阻隔带24公里、重点林区林缘生物阻隔带200公里、巡护步道10公里)。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新建和升级改造防火应急道路210公里,其中升级改造集材废弃路和简易路150公里,新建南山到西山应急通道30公里,西山下团堡应急通道10公里,利民应急通道20公里。
2.提升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水平
优化消防安全空间布局。属地政府要在保护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前提下,按照消防专项规划和城乡规划消防专篇关于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布局,拆除阻碍消防通道、缩小防火间距的违章建筑或障碍物、妨碍物,消除先天火灾隐患。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旅游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职责分工做好消防安全空间优化工作。
差异化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属地政府要结合文物古建筑原有整体风貌和形态特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消防专篇,建设市政消火栓或消防高位水池(水箱)、室外消火栓,完善消防车通道建设,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修缮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村内道路。确因文物保护需要,无法按标准和规范设置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会同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设施建设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整治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属地政府要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民族宗教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定期开展火灾隐患联合整治,及时关停风险隐患较大的旅游项目。
做实初期火灾扑救工作。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景区管委会或村委会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文化旅游、民族宗教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督促指导;消防救援机构要定期联合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并根据火灾风险变化视情阶段性前置消防救援力量。
3.加强消防救援队站建设
“十四五”时期,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快推进市级消防训练基地和训练设施(驻训点)集群建设,做好各县(市、区)队站建设工作,因地制宜建设一、二级消防救援站和乡镇专职消防队。规划朔城区、平鲁区各建设二级消防救援站1座,用地面积2300m2—3800m2,对右玉县消防救援站迁建,应县、山阴县各建设一级消防救援站1座,用地面积3900m2—5600m2。设在城市的消防站,辖区面积一级站不宜大于7km2,二级站不宜大于4km2,小型站不宜大于2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站不应大于15km2,建筑面积按照一级站2700m2—4000m2,二级站1800m2—2700m2。
大型发电厂、大型煤矿、民用机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其他大型企业;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应由本单位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
4.快补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短板
针对城市近郊区、县城城关镇的乡村和各类产业园、特色小镇周边村落,水利部门应建设消防高位水池,当地供排水公司主管部门应配套建设室外消火栓,交通运输部门应按标准建设农村公路保障消防车通行,各地乡镇政府应推动村委会拓宽村内道路、清除障碍物和限高,确保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与乡村发展形势相适应。
针对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因地制宜完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水利部门应在有河流经过的村庄建设消防取水平台、无水源村庄建设消防储水设施,交通运输部门应重点推动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便于小型消防车通行。
5.强化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乡镇消防队建设
实施专职消防队提质强能工程。一级站可按30人—45人、二级站可按15人—25人、小型站可按15人、特勤站可按45人—60人、战勤保障站可按40人—55人的标准新增专职消防员,乡镇消防员按照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不少于15人、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不少于10人、乡镇志愿消防队不少于8人新增消防员。落实岗前、在岗、晋级常态化职业培训制度,全面实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定期开展季度考核和比武竞赛,切实提升城市专职消防队独立执勤战斗能力,逐步实现单编执勤管理。
实施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达标创建工程。按照《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B/T35547-2017)标准,乡镇建成区面积2km2—5km2或建成区内常住人口2万—5万人的乡镇、省级重点镇和中心镇、历史文化名镇、其他经济较为发达和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应建立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结合朔州实际,开展新一轮达标创建工作,对标招收专兼职队员、开展营房营区建设、配齐消防救援装备、提高工作待遇保障,实现乡镇专职消防队和乡镇志愿消防队达标创建率全部达到100%[名词解释16]。
着力解决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人员事业编制。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实行单编管理的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应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城市专职消防队至少配备3名业务骨干为事业编制人员,一级和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至少配备2名事业编制人员、乡镇志愿消防队至少配备1名事业编制人员为业务骨干。重点乡镇按标准完成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和乡镇志愿者消防队建设,至2025年,朔州市新增消防队员701人。
6.优化消防救援装备建设
实施应急救援常规装备提质升级工程。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实行防护类、灭火类、侦检类、警戒类、救援类等装备器材对照标准“退补同步”和消防车辆换代“一站一策、一车一计”,新购装备质量性能达到新颁技术标准要求,优先配备性能好、功率大的“高精尖”消防车,杜绝新购车辆“同类替换”报废车辆。到2025年,全市按照标准配齐抢险救援器材、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器材、力量编成装备,全市所有消防救援站应急救援装备器材保持100%配备率、100%完好率。
实施特种灾害装备配备达标建设工程。针对“高低大化”[名词解释17]火灾和地震、洪涝、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救援任务,按照特种灾害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标准,分灾种分类别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100%达到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标准,提升应对各类复杂灾情的实战能力。
7.实施“智慧消防”建设重点工程
实施大数据建设工程。将“智慧消防”嵌入“智慧城市”建设,运用5G、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在朔州市建设集中高效、灵活扩展、安全可靠、运维简便的消防大数据中心,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提供火情实时预警服务,动态化、可视化监测消防设备状态信息,实现差异化精准监管。整合硬件资源,实现基础设施虚拟化和资源化管理,将多源异构的消防业务系统数据库数据、行业部门共享交换的数据接入到数据治理系统中进行数据融合治理,逐步建立动态拓展、按需分配、快速部署、统一管理的硬件资源服务体系。
专栏9 “智慧消防”消防大数据汇集工程 |
政府部门和有关企业应当为消防信息化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公安部门应当提供城市道路、治安和高点监控图像。 ●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提供地质灾害监测点数据。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利部门应当提供市政基础设施监测数据。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提供危险化学品运输监控轨迹。 ●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提供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客流量等数据。 ●水利部门应当提供辖区内水文监测数据。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提供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信息等数据。 ●应急部门应当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监测数据和应急设施分布数据。 ●气象部门应当提供气象监测实时数据。 ●地震部门应当提供地震监测、预警数据。 ●电力部门应当提供供电监测数据。 ●燃气部门应当提供燃气监测数据。 ●铁路、公路监管部门和运营企业应当提供客流量实时数据。 ●中国移动、电信、联通、铁塔公司应当提供通信网络、基站监测数据与热力图等。 |
实施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应用温度传感器、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测等感知设备,将传统消防系统中的设施设备与消防安全监管所需的信息数据相链接,准确采集单位基本情况和履责信息,向行业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社会单位以及网格员,配套提供工作部署、隐患推送、流程引导、态势预警和风险提醒等服务,并将消防监督管理模块融入基层综治、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物业管理等政务信息化平台,不断优化消防监管方式。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消防物联网统一组网,实现消防安全远程智能监管。
实施智能接处警和指挥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运用语音识别、智能检索、定位导航等技术改造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识别灾害类型、灾害场所、被困人员、响应等级等作战要素,通过对历史灾情的关联、学习和迭代,智能生成调度方案,一键调出力量,实现精准接报、精准调度;深化实战指挥系统“一张图”建设应用,逐步将各类数据资源统一汇聚至“一张图”,拓展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功能,直观展示作战力量位置、救援装备状态、战斗人员体征等感知信息,实现多维度、多角度图像融合和战场的“透明化”;升级智能指挥系统,研发应用灾情模拟、智能调度、分析研判、风险预警、专家支撑、决策建议等算法模型,在救援作战指挥过程中有针对性地推送智能分析结果,为各类灾害事故处置指挥决策、态势分析、信息研判提供智慧化支持。
实施应急通信体系建设工程。优化应急通信装备配备结构和布局,按标准配齐综合定位系统、骨传导降噪耳机、消防专用对讲机、卫星电话、北斗有源终端、双模单兵、音视频布控球、双光无人机、超轻型卫星便携站、语音图像自组网以及前突通信车、动中通卫星通信车等关键通信装备,加强察打一体无人机等高精尖通信装备器材研发应用,与有关通信公司建立联勤响应协作机制,改进选点通信、地面中继、空中组网、反向覆盖等全新应急通信手段,有效提升“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实施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在统一架构和标准服务下,运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行为识别等信息化手段,分类自主研发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所需的应用系统,自动化、智能化、移动化采集人、车、物及行为等数据,实现队伍、人员管理全过程记录,绩效评价多维度分析,财务管理全流程监控,车辆装备全要素管理、营房管理全过程掌控,实时网络呈现队伍管理动态、预测安全风险隐患、发布安全预警提示、通报队伍管理情况,切实减负增效、提高效率。研发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系统,实时掌握政府专职队员执勤实力,严格规范人员编制调配、进退走留、工资保险、日常训练、考核绩效等工作,实现动态化管理。
各级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责任制,把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责任统筹推进。各地要制定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跟踪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细化分解主要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加强推进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统筹领导,从政策上、保障上给予支持,指导下级政府开展好消防工作。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本地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完善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火灾警示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问题抄告反馈等制度,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各级政府要将落实消防业务经费基本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省财政保障标准,并随当地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确保每年正常消防业务经费增幅不低于当地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各地财政部门和消防机构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标准》等相关标准,制定本地区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纳入相应的经费渠道予以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加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支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重点扶持。各级财政部门要从消防特殊行业和队伍经费保障困难的实际出发,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将消防员(含政府专职消防员)高危补助、伙食补助、通讯补助、水电补助、战备值班补助等纳入政府财政保障经费。各地可建立消防事业发展基金会,在驻地财政设立专户,吸纳社会热心消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的资助,弥补消防业务经费的不足。
各级政府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营房建设、装备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工资福利及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保障标准,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其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
各级政府要定期召集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召开协调会,掌握本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困难,按照进度严格推进落实各项工作。规划项目牵头负责部门要协同其他相关部门,认真分解任务、细化工作责任、推进项目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消防重大任务、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纳入专项规划,实现规划目标一致、任务统一、工程同步、政策配套;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消防站、训练基地等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建立规划审批时同步配套建设消防站等基础设施工作机制,保障项目建设落地,同时探索差别化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本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用地;财政部门要将消防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能;消防救援机构和其他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实现。
各级政府要把本规划实施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部署推动,定期邀请人大、政协开展消防工作调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议案和提案。上级政府要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本级职能部门落实本规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阶段性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对本规划的宣传,引导发动公众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形成关心、支持、参与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每年检查一次实施情况,并向上一级政府专题报告本地消防工作及规划落实情况。借助社会力量和人才,开展消防安全重点课题攻关和技术创新,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难题,推动本规划有效落实。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加强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问题,完善评价机制,定期通报规划执行情况,切实保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各级政府要将本规划实施纳入消防安全工作评价考核体系,年底对当年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定期督查规划执行效果,对执行不力的给予曝光和严肃问责。要强化对规划任务完成情况督查督办力度,对履职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要建立规划执行公益诉讼检察机制,对规划项目任务推进迟缓或拒不执行,且涉及公益诉讼检察受理范围的,由项目实施单位同级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仍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规划执行到位。
1.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指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外,其他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单位或组织,例如: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
2.“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3.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是指因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违反安全规定和违反电器安装规定五项原因引起的火灾占火灾总数的比率。
4.“证照分离”:是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审批的改革。
5.“两严两准”:在中办、国办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明确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管理。
6.“三合一、多合一”:“三合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场所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多合一”是指在上述基础上又有增加,如:办公室、厨房等。
7.文物保护单位:主要包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8.消防岗位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消防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消防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9.消防队站建设“1+N”模式:是指以现有1个特勤或普通消防救援站为中心,N个普通或小型消防救援站为辐射的建站模式,形成“一站多点、以点覆面”的消防队站体系。
10.“吹哨人”制度:是指知情人报告制度,能够尽早发现并解决问题,大幅降低监管成本。
11.微型消防站:是指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街道)、农村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建立的志愿消防队伍,实现有效处置初期火灾的目标。
12.“四好农村路”:是指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防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
13.消防安全“十户联防”措施:是指在村民中指定消防联勤人员,以10户为单位定期轮值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
14.队伍编成:是指在执行应急救援任务中对参与任务的力量进行临时组合形成的有机整体。
15.消防安全“明白人”:是指单位中掌握消防安全情况、懂消防安全管理、掌握消防安全技能、熟悉消防安全处置程序的人员。
16.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
17.“高低大化”:是指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和化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