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3141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06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十四五”两山一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发〔2022〕21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12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3141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06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十四五”两山一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发〔2022〕21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12日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朔州市“十四五”两山一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
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朔政发〔202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朔州市“十四五”两山一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十四五”两山一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市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特别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朔州环境空气质量成效显著。2020年朔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78,全省排名第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285天,比2015年增加35天,优良率由68.5% 提升至77.9%。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较2015年大幅下降,PM2.5平均浓度下降17.8%,PM10平均浓度下降11.5%,SO2平均浓度下降64.3%。
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十三五”期间朔州按照“以水润城”的理念和“源头治四水,百日大会战,消除劣Ⅴ类,水质全改善,清水进北京,确保水安全”的总要求,全面推进“四水共治”,开展322项治理任务,治理河道132.2公里,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提升。对沿河排水企业和1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整治,做到达标排放。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和全面排查、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及排污口工作,严格实施《朔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通过蓄水建筑设置、生态河道整治、生态景观等建设,形成集防洪、景观、生态、环保为一体的水生态系统,呈现“清水绕城满眼绿”的美丽景象。
净土行动不断取得成绩。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在2020年完成了7个地块的土壤污染初步调查,以粮食镉等重金属超标区域所在行政村和耕地土壤超标点位为中心,对方圆5公里范围内所有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进行排查,建立了污染源排查清单,为下一步重金属综合治理打下基础。运输道路扬尘进行了联合管控,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运输车辆均采取严密苫盖措施。同时住建部门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管,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森林覆盖率稳步增长。“十三五”以来,我市持续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整体呈好转趋势。截至2020年底,全市造林面积达到2817.16平方千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0.25%。
水土治理成效显著。“十三五”以来,我市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目标,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工作,以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首都水资源生态保护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等国家重点项目为依托,兴建了一大批水保生态精品工程,“十三五”期间,朔州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32km2,治理度达到 62%。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项目,完成小流域治理136km2,水源工程1130处,节水工程970处;坡改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3km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淤地坝除险加固,加固病险淤地坝26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7.7km2。
不断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开展以采煤沉陷区、露天开采区、山体裸露区治理为重点的大规模复垦工程。截至2020年,朔州市对已列入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的50个村庄进行复垦,全市山体裸露区已治理面积523亩。
生态文明制度框架逐步完善。“十三五”期间,制定了《蓝天碧水实施方案》等文件, 进行了《朔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同时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下功夫,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尝试开展碳排放交易、河流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补偿等。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出台《河长分工治理方案》,实行终生追究责任制度。乡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村级河长(责任人)每天巡河。强化制度约束作用,让制度规定成为“长牙的老虎”。
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逐渐形成。“十三五”期间,我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标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要求,着力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和保护体制机制,不断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6月6日,朔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正式成立,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生态立市、稳煤促新”战略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朔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关于依法推行“生态立市、稳煤促新”战略、努力建设“塞上绿洲、美丽朔州”的决议》《关于加快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决议》《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动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生态环境领域责任追究力度加大,生态红线划定及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完成,共确定5类1971个污染源纳入普查范国,省级普查智能审核系统“提示性审核通过率”和“强制性审核通过率”位居全省前列。
传统煤电产业提质增效。截至2020年底,朔州已建成运营发电企业53家,总装机规模达到1057.1万千瓦。其中火电厂10家,总装机规模647万千瓦;风电厂27家,总装机规模达348.7万千瓦;太阳能光伏电厂15家,总装机规模59.0万千瓦;生物质能电厂1家,装机规模2.4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容量达410.1万千瓦,占比达到38.8%,位居全省首位。3座兼并重组整合矿井竣工投产,4座生产矿井核增产能640万吨,二级以上标准化矿井达到57座,先进产能占比73%。生产原煤1.8亿吨,洗煤1.3亿吨。同煤朔南、神电、平朔木瓜界3个火电项目移出缓建名单,并网发电和在建电厂总装机容量达到1779万千瓦,发电381.7亿千瓦时。
特色产业不断壮大。与台州合作共建年产100万台智能马桶项目进展顺利,日用瓷外贸出口突破总产量的10%。全省首列粉煤灰绿色交通固废综合利用列车开行。神头发电厂5万千瓦、晋能山阴8万千瓦、晋能怀仁10万千瓦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当年获批、当年投产;6个总装机34.15万千瓦的风电项目建成投产,新能源装机占比超过三分之一,占到全省的五分之一。生物医药产业增加值增长41.2%。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41.2%,非煤产业增加值增长0.2%,新增93家规上企业,其中非煤企业76家,占比81.8%。
生态产业蓬勃发展。“十三五”期间,认真落实“生态立市,稳煤促新”发展战略,以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着力点,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大力推进文化旅游产业,扎实推进右玉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成功举办右玉生态国际马拉松、右玉西口风情生态文化旅游节、右玉西口风情冰雪嘉年华等活动;全面发展乡村旅游,已发展乡村旅游点63个,有6个村被评为省级首批AA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发展农家乐32家,乡村客栈9家,形成以采摘赏花、民俗体验、田园风光、休闲度假为特色的乡村旅游线路23条,2016年以来,朔州市全年接待游客人数和旅游总收入保持20%以上增速。
“十四五”时期,我市即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危与机并存,既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攻坚期,又是借力“转型出雏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窗口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必须准确理解和把握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产业发展质量不高。全市经济发展仍以第二产业为主,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占比中达到了90%,产业内部低层次化现象依然较为突出,表现在传统工业、传统服务业占比较高,新兴工业尚处于起步培育阶段,现代服务业整体发展滞后,转型压力依然加大,煤炭工业占比依然较高。沿线农牧业比较发达,但集中在种植、加工初级阶段,深加工、休闲农业等一二三产融合业态不足。文化旅游开发不足,面临着“有资源无核心、有文化无载体、有旅游无精品”等问题。文旅产业的发展缺乏规划政策的引导。特色资源布局零散,缺乏核心景区和龙头景区,文化资源利用整合不够,旅游配套设施不完善,旅游业“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缺乏,旅游基础设施较薄弱,旅游市场亟待开发。
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压力较大。长期以来,以资源立市的朔州,经济发展中持续存在增长方式粗放、与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等问题,发展低碳经济的社会氛围尚未真正形成。一些煤电企业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现象仍然存在。同时,随着近年来朔州市煤炭工业资源整合和产业集中度的提高,电力工业及各类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也将显著扩大,这些产业高耗能的特征,对全市环境容量及低碳发展的要求带来挑战。
城乡发展有待提升。区域内服务设施水平不高、有待完善,基本生活设施建设水平不高,部分乡镇与村庄的各类设施,如交通、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等,其品质与城市仍有较大差距,已经成为制约乡镇和村庄人口集聚和旅游业发展的重要障碍。
应对复杂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亟待增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尚未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治理高度依赖行政手段,责任主体内生动力未有效激发,环境保护参与社会经济综合决策的力度有待加大,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尚未完善。有效解决突出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的手段有待创新。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根本方向。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各级党委、政府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逐步成为行动自觉,生态环境治理的社会参与度显著提升。特别是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作为新时代党的“十个必须”之一,把“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十条宝贵经验”中的一条,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建设生态文明的坚定决心,为朔州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省级战略明确重大战略平台。趁着“十四五”和“两山七河一流域”规划编制契机,赋予朔州市“两山一河一流域”省级重大平台的地位,尤其比如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区、省级能源革命双创示范基地、省级新能源综合利用场景化示范区、省级跨区域协同示范带、省级新兴产业合作基地等涉及到一二三产联动发展的重大战略平台,引导资源有序流动、精准集聚。
转型初现助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新升级。在省委“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和2025年朔州“转型出雏型”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十四五”期间朔州将聚焦对社会经济发展进行革命性重塑,能源革命的深入推进和新发展格局的加快形成,有助于从根本上改变朔州市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特征,加快推动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省级发展推动朔州经济开创新局面。借山西省深度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之机,可统筹推进朔州市沿黄地区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和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未来朔州将登上山西省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快速列车,由市级层面开展专项对接,细化和深化合作内容,研究制定生态环境治理、文化遗产开发、道路互联互通、产业转移孵化、创新合作交流等专项协议,保证项目的有效落实。
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时机,抓住国家能耗双控政策新变化和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机遇,实现“全国资源型城市低碳转型示范基地、中西部能源走廊的重要节点、京津冀生态屏障与休闲避暑旅游胜地、山西省生态宜居幸福城市,融入晋北城镇圈”的战略定位。
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低碳循环的现代生态经济体系雏形显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两山一河一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提升,黄河和京津冀屏障基本形成,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大幅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标准保护的格局基本形成。其中,生态经济方面,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明显上升,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生态保护方面,宜林荒山实现基本绿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价值得到有效发挥,拱卫黄河和京津冀生态安全的绿色屏障作用凸显;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水环境质量稳定,消除地表水劣V类,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氮氧化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要求;生态文明制度方面,积极响应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生态文明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表1-1朔州市“十四五”时期“两山一河一流域”规划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0现状 |
2025目标 |
指标属性 |
生态 保护 |
1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19.8 |
20 |
约束性 |
2 |
森林覆盖率 |
% |
20.25 |
21.95 |
约束性 | |
3 |
营造林面积 |
万亩 |
630 |
+200 |
约束性 | |
4 |
林草火灾受害率 |
‰ |
0.45 |
≤0.5 |
预期性 | |
5 |
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 |
‰ |
1.5 |
3 |
预期性 | |
6 |
全市水土保持率 |
% |
/ |
60 |
约束性 | |
7 |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
万平方 公里 |
0.99 |
0.164 |
预期性 | |
8 |
生态功能指数 |
- |
49.48 |
完成省考目标 |
预期性 | |
环境 空气 |
9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 |
77.9 |
完成省考目标 |
约束性 |
10 |
PM2.5浓度 |
µg/m3 |
37 |
完成省考目标 |
约束性 | |
11 |
地表水达到Ⅲ类水体比例 |
% |
75 |
完成省考目标 |
约束性 | |
环境 空气 |
12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85 |
≥85 |
约束性 |
13 |
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 |
% |
29.52 |
8-10 |
约束性 | |
14 |
氨氮排放总量减少 |
% |
29.93 |
8-10 |
约束性 | |
15 |
氮氧化合物排放总量减少 |
% |
19.1 |
8-10 |
约束性 | |
16 |
VOCS排放总量减少 |
% |
5.5 |
8-10 |
约束性 | |
17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 |
% |
30.73 |
8-10 |
约束性 | |
18 |
工业危险废弃物利用处置利率 |
% |
92.0 |
100 |
预期性 | |
19 |
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生态 经济 |
20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 |
% |
3.306 |
完成省考目标 |
约束性 |
21 |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 |
15 |
完成省考目标 |
约束性 | |
22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 |
13.4 |
18 |
约束性 | |
23 |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 |
% |
5.79 |
完成省考目标 |
约束性 | |
24 |
全市总用水量 |
亿立方米 |
4.8 |
完成省考目标 |
约束性 | |
25 |
大宗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 |
66 |
80 |
预期性 |
本规划重点范围是朔州市境内所属山西省划定“两山七河一流域”范围,具体为两山、一河、一流域、一泉域、五水库:
两山:指朔州市境内所属太行山、吕梁山的恒山、紫金山、管涔山、洪涛山等山脉。山地面积占朔州市国土面积的30%,涉及全市4个县区,总面积3300km2。该区域对朔州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及气候调节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京津冀和晋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加快朔州两山生态保护修复步伐,推进朔州两山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是实现朔州成为京津冀生态屏障与休闲避暑旅游胜地、山西省生态宜居幸福城市的重要保障。
一河:指苍头河。流域面积约2953km²,占朔州市国土面积的27.7%。苍头河发源于平鲁区大破石,在右玉县经杀虎口出境,在内蒙古汇入洪河,境内该河长度96km,流域面积2953km²。苍头河是黄河的重要支流,其水体质量和生态环境的稳定是黄河流域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确保苍头河流域生态安全,既为右玉县生态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为朔州市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提供了良好样板。
一流域:指桑干河流域。桑干河在朔州市境内河长183.2km,河床宽200m,流域面积7690km²,占朔州市国土面积的72.3%。桑干河流域不仅是我国重要的煤电能源基地,更是京津冀区域的优质水源地和绿色农产品供应地。全面做好桑干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朔州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与生态协调共赢、一二三产共荣、人文与风景共享”美好夙愿的重要途径。
一泉域:指神头泉。神头泉为山西省19大岩溶泉水之一,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14公里处神头村。泉域面积4756km2,泉群分布面积5km²,是华北最大的岩溶泉群,是首都北京人民重要的生活用水水源。
五水库:指朔州市境内的五大水库,分别是常门铺水库、东榆林水库、薛家营水库、镇子梁水库及下米庄水库。这些水库在调蓄洪水、提供水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重要的资源价值和生态功能。
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两山一河一流域一泉域五水库”为主战场,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以高质量生态经济发展和高标准生态环境保护为双引擎,以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为牵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性治理,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化推进,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美朔州奠定坚实基础。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摒弃资源型经济粗放发展方式,结合朔州产业特点,围绕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循环改造,积极培育生态型农业、林业、文旅等产业,大力扶持“六新”产业和环保产业,积极谋划生态经济发展任务举措,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生态经济体系,助推朔州2035经济转型出雏型。
——系统思维、统筹谋划。按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标准保护为导向,紧紧围绕“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等重点领域,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谋划落地管用的规划任务和举措。
——空间管控、分区施策。根据朔州“两山一河一流域”生态系统特征和各地区区域差异性,结合朔州“两区”规划,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各类规划的衔接,确保“多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以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
——改革创新、强化法治。深刻把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做法,从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等方面,研究提出符合朔州市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保障性措施、创新型举措,为朔州生态文明建设蹚出一条新路。
构建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为水源涵养、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保护留足合理空间,筑牢生态安全防线。加强生态系统基础网络建设,推进各类孤立分布的保护区、绿色斑块有效衔接与贯通,解决生态系统破碎、各要素功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统筹推进各要素综合治理,重点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水土保持、退化土地修复、水环境治理、植被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以市县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和生态功能提升为目标,引领国土空间山水林田湖草整体性、系统性修复。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需要科学监测技术作为支撑,一方面需要开展生态评估,初步判定规划区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敏感脆弱区域的空间分布,另一方面需要开展生态系统演变分析,识别受损生态系统空间分布。从而了解生态系统格局、功能、质量的评估方法,进行生态状况评估与重点区域识别。
创新用地机制,用足用活土地政策,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盘活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加大造地力度,保障开发区和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推广右玉县闲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试点做法。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增加粮食产能储备,释放结余指标。抓住有效“窗口期”,实施增减挂钩,储备充足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实现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双赢。有序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理项目,实现投入多元化、实施模式多样化,提升土地整理水平。
围绕生态城市定位,在发展理念上严守生态红线,在目标取向上改善生态民生,在产业选择上突出生态为基,更加自觉地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环境容量管理,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赢。
二、确立国土生态修复目标
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土地综合整治要强化和提升生态功能保障,开展退化生态环境修复,合理利用和提升自然资源上线。
恢复和提升生态服务功能,要定量化分析水土流失、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降低、洪水调蓄等区域的重要性和受损程度;开展退化和污染生态环境的生态修复,要分析人居环境需求,水体、土壤、大气污染等程度及其对人居环境的影响程度;合理利用和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率,要定量化研究矿山地质环境、退化和损毁土地复垦和利用,森林、草地质量和提升空间,农用地整治潜力、城镇低效用地整治潜力等。
加快市域内管涔山生态防护林、洪涛山劣质地造林、恒山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快外长城沿线生态旅游带、城郊森林景观带、桑干河生态修复带、南坡区生态经济林带建设,提升平原区绿化水平,完成营造林38.47万亩,怀仁市实现全域绿化。
巩固清河行动成果。落实河长制,“浚河、控污、固堤”,全面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确保国、省考断面达标。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工业企业用地和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加强采煤沉陷区、煤矸石、粉煤灰治理,防范土壤环境风险。推进煤电企业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大采煤沉陷区、工矿废弃地等生态恢复治理,建设生态良好的矿区、厂区。全市煤电企业全部实施绿化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修复采煤引起的地表塌陷、地表裂隙、修复受影响的土地,逐步解决水土流失问题和植被破坏问题,使矿区的煤炭开采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程度最小,解决煤电企业生产引起的其他各类社会和生态问题,通过逐步整治,转变煤电企业生产造成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推动煤电企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
大力开展农用地整理,以耕地保护为重点,统筹推进低效林草地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减少耕地碎片化,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及时纳入永久性基本农田储备区,作为基本农田的来源;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理,统筹农房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支持农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保留村庄特有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立足乡村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区域自然环境差异,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开展各类乡村生态修复工程,提高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打造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
建立以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以国家湿地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新型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并与生态红线进行顺利衔接。依法划定各支流源头保护区,制定分区保护措施,苍头河源头设立以水源涵养功能为主的自然保护区,封山育林,实施相对封闭管理。苍头河干流河道两侧25%以上坡度的山体实施退耕还林,河道治导线外两侧10-30米的范围内恢复草、灌、乔相结合的植被,河道治导线范围内恢复水生植被。大力发展乔灌、针阔混交林,提高森林群落的稳定性和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效。积极开展生态扶贫,扩大干果经济林面积。严格落实草原保护制度,全面推动苍头河、苍头河流域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和退耕还草建设,加强对现有不健康草地修复的基金投入,全面恢复其生态保护作用,确保苍头河流域草原生态保护落到实处。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杜绝林草复耕。开展草原普查工作,严格执行草原审批制度和占补平衡。草原生态退化严重的县(市、区)和区域,严格执行草原轮休和禁牧规定,推动草原生态系统自然修复。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责任划分情况,按照“分区分片”原则进行治理,人口密集区优先解决居民避险搬迁等民生问题,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区优先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农产品主产区重点推进土地复垦与利用,城镇周边区域重点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强化矿产资源开发源头保护,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多元投资机制,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法规体系及监督管理体制,持续优化矿山地质环境。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资金,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确保资金周转顺畅。
朔州市矿业开发强度大,开采历史悠久,煤储量全省第一,朔州市35处煤炭勘查区累计查明煤炭资源储量共计387.47亿吨,保有资源储量349.06亿吨。全市工矿用地面积为211.27平方公里。以煤炭为主的矿业过度开发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问题突出,对土地资源、地下水和生态环境都产生了很大影响,还有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表现为矸石堆放需要大面积的堆置场地,从而导致对土地的过量占用和对堆置场原有生态系统的破坏;采矿造成的地裂缝、地面塌陷较多,因此造成地表水渗漏加快,使地表径流减少,水库存水量下降,甚至断流、干涸;煤炭开采及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大量消耗了森林资源,增加了造林绿化成本。此外,朔州市地质灾害绝大多数都是由人为的采矿活动所直接引起或诱发的,主要包括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而朔州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时间短,历史欠账多,恢复治理率低。各类采石场对山体破毁严重,地质灾害隐患主要是崩塌隐患较多,对地形地貌破坏较严重。
有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条件治理,要坚持“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景则景、宜林则林”原则,使得矿地融合发展得到有效推进,废弃矿山得到全面治理,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得到高效充分利用。根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的成果,综合考虑塌陷治理可行性、还绿复耕可选性,统筹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城市发展、国家重大工程实施、矿山地质公园等建设要求,针对在产矿山、闭坑矿山、废弃矿山(矿井)、政策性关闭矿山和国有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明确治理责任,实行分类治理和过程性保护。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建立市、县(区、市)、乡(镇)三级地方政府多渠道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资机制,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进程。对其它矿山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区,通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进行解决。
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机制,积极探索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旅游、养老、种养殖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治理新模式。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恢复治理,实现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根本好转;完成无矿权设置的采矿破坏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恢复治理工作,实现矿山环境地质环境全面优化。
土地复垦潜力主要来源于对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矿业存量土地整合、生产建设用地以及损毁土地的复垦。煤矿企业、砖厂和石料厂挖损、塌陷、压占土地是矿区土地复垦的主要对象。朔州市工矿用地复垦潜力达44.0平方公里,可新增耕地34.4平方公里,涉及耕地复垦区的矿山个数为77个。
按照生产建设用地管理的要求,减少损毁面积,降低损毁程度。组织开展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可行、综合利用、农业优先、确保安全的原则,合理确定复垦土地的用途,做到复垦后景观与当地自然环境相协调。
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落实采矿企业矿区环境治理责任,加大采煤塌陷区工矿废弃地等生态修复治理,开展矿区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新建矿山土地复垦责任,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建则建的原则,分类别、分等级统筹安排复垦土地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要因地制宜,根据土地破坏的情况,结合当地的用地需要,复垦成建设用地或农用地。对于受到不同程度破坏的土地应采取差异化工程技术措施,对复垦区进行土地平整、道路建设、废弃场地复垦等相关工作。推进土地复垦融资渠道多元化,推广应用土地复垦先进技术,提高土地复垦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复垦土地后期管护,稳步提升复垦土地产能,切实防止复垦土地撂荒。
从环境保护和科学开采的理念和要求出发,采取采矿与复垦同步进行(即边开采边复垦),在煤炭开采的同时兼顾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和环境的承载力水平,在采矿同时尽可能减少对土地和环境的损伤,保证土地复垦应与采矿同步进行,保障损毁土地和环境的及时修复和低治理成本。在煤炭开采的同时就进行复垦,是减少环境损伤、实现绿色开采的重要保障。
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于矿业勘查开发利用全过程,切实担负起朔州市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的重大责任,以开展矿山安全生产、露天矿山环保达标、矿山生态修复“三大达标攻坚行动”为抓手,深入实施百矿关停、百矿复绿“双百行动”,加快推进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开展全域范围内矿山生态修复,确保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有效推进绿化工作、扬尘整治等。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在新时代被赋予了更先进更系统的理念——全域矿山生态修复,即在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的基础上进行生态修复和景观再造,使矿区的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工程与“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机融合,使治理后的矿区纳入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中,最终形成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体。朔州的矿山生态修复应结合朔州吕梁山脉(管涔山)百公里生态保育带的建设,以综合整治、矿山修复和25°以上坡地退耕还林还草三大抓手来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发展。生态修复重点主要包括煤矿开采引起的地质灾害高发区,还有因为沟谷发育、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等自然因素造成的生态脆弱区。
朔州的全域矿山生态修复,针对怀仁露天矿集中区的山林生态修复区和平鲁区井工矿集中区的井工矿上方耕地整治复垦和生态空间修复耕地复垦区两大区域,以及两大主要区域外围的41个零散露天矿的整治和修复。其中生态修复区的面积395.83平方公里,重点对其地表为林地的到期矿山区域进行修复,建设绿色矿山,提升矿山植被覆绿。面积355.64平方公里的耕地修复区精准实施土地复垦工程,片区内以耕地整治为主,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面积82.14平方公里的零散露天矿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修复工程,达到农业生产或生态的要求。
近期矿山环境整治与修复的重点项目在平鲁区的向阳堡乡宋井沟村小峰山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向阳堡乡东平太村柳条山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小白洋洼一带地质环境质量工程、窝窝会石料厂一带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和占兴石料厂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山阴县的西山矿山(山阴县柏坡石料厂等)生态修复;右玉县的右玉县兴和石料场的矿山环境整治与修复;应县的白马石乡尧峪金矿渠平整复垦、长柴沟村东南铁矿废弃坑区复垦、同朔水泥石灰岩矿平整复垦、朔州市应县南泉书堂涯石灰岩矿复垦。朔州市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与修复主要包括12项工程。
表3-1 朔州市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与修复主要工程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类别 |
实施区域 |
1 |
平鲁区向阳堡乡宋井沟村小峰山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
矿山环境整治与修复 |
平鲁区 |
2 |
平鲁区向阳堡乡东平太村柳条山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
矿山环境整治与修复 |
平鲁区 |
3 |
平鲁区小白洋洼一带地质环境质量工程 |
矿山环境整治与修复 |
平鲁区 |
4 |
平鲁区大白洋洼一带地质环境质量工程 |
矿山环境整治与修复 |
平鲁区 |
5 |
平鲁区窝窝会石料厂一带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
矿山环境整治与修复 |
平鲁区 |
6 |
平鲁区占兴石料厂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
矿山环境整治与修复 |
平鲁区 |
7 |
山阴县西山矿山(山阴县柏坡石料厂等)生态修复 |
矿山环境整治与修复 |
山阴县 |
8 |
右玉县兴和石料场 |
矿山环境整治与修复 |
右玉县 |
9 |
应县白马石乡尧峪金矿渠平整复垦 |
矿山环境整治与修复 |
应县 |
10 |
应县长柴沟村东南铁矿废弃坑区复垦 |
矿山环境整治与修复 |
应县 |
11 |
应县同朔水泥石灰岩矿平整复垦 |
矿山环境整治与修复 |
应县 |
12 |
朔州市应县南泉乡书堂涯石灰岩矿复垦 |
矿山环境整治与修复 |
应县 |
着重建设七里河水源涵养区、恢河水源涵养区和苍头河湿地保护区,强化水源涵养功能,缓解地下水下降等问题。在东榆林水库、太平窑水库、耿庄水库、大梁水库等重点水源涵养区重建恢复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发挥绿化的水源涵养作用。加强水源污染打击力度,在水源涵养区严格限制影响水源涵养功能的各类开发活动,包括农业与城镇空间的开发建设;从源头加强地下水管控,严格监控地下排污行为,杜绝水源地下污染问题。减少可节约的高能耗水,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限制种植高耗水农作物,开展退水还旱、旱作雨养种植试点,压减农业用水;重点推进煤电、煤化工等高耗水企业的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压减工业用水。
朔州重点生态功能区达4188.40平方公里,包括京津冀风沙源治理生态功能区和一般生态保育区。针对朔州市的地质灾害,推进生态修复工程缓解生态压力。全面推进右玉崩塌、滑坡泥石流次重点防治区,朔州西部黄土高原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区,应县东南部泥石流重点防治区,朔州南部山区泥石流重点防治区等生态修复工程。
在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措施。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以保持水土、防风固沙为目标,改善桑干河流域和黄河流域水蚀情况,保障土壤质量;改善黄土高原风蚀情况,推进京津冀风沙源治理。开展水土保持和防风固沙综合整治,要以小流域为单元,根据自然规律,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合理安排工程、生物、耕作三大措施,实施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工程措施方面,在适宜地区采取改造梯田、台地、水平沟等治坡工程,建造淤地坝、拦沙坝、谷坊等治沟工程,推进太平窑水库综合治理、桑干河综合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生物措施方面,继续建设西北部山区森林保育和风沙治理生态屏障带和东南部自然保护及植被恢复治理生态屏障带,构筑环京津冀风沙治理外围防护屏障和我国北方生态保育屏障。耕作措施方面,提倡等高耕作、等高带状间作、沟垄耕作少耕、免耕等。
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耕地质量调查与农田环境评价。试验推广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农业资源化利用,减少对农田的污染。根据土壤的污染面积、污染种类、污染程度等因素,从技术、资金、安全性等角度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修复技术。联合使用土壤改良、植物间套作、作物育种等农艺调控措施和添加土壤改良剂、重金属螯合剂等生态修复措施,促进农田重金属污染修复。加强农田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推进城市生态系统修复。积极推进立体绿化、墙体绿化、屋顶绿化以及阳台、桥体、灯杆等的绿化,加快环城生态圈建设。鼓励单位、居住小区、酒店等门前摆花,倡导家庭育花养花。全面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的应用,对现有公园绿地按“蓄、滞、渗、净、用、排”等要求逐步进行提升改造。城市绿地应当以节水耐旱、抗污染、抗逆性强的乡土庇荫乔木为主,乔灌花草相结合,体现地方特色。新建区规划预留综合性公园绿化用地。建立虫情、病情和疫情的测报、防治制度,加强绿化植物的病虫害防治,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加强城市内水体监测、预防污染、保持水面清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进行重点保护,建立档案,设立标志。
以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为核心,以实现人水和谐、构建美丽河湖为目标,构建“一带、两河、五水库、一泉”的水生态保护格局。
一带:即桑干河生态功能带,涉及朔城区、山阴县、应县、怀仁市,以引黄水为生态命脉,保障桑干河生态流量,重点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农业节水等措施,修复流域脆弱生态。
两河:即桑干河、苍头河,是贯穿朔州的两条“生态经济廊道”,涉及全市6县(市、区),建设城市河段滨水景观,构造城市山水格局,为沿河居民提供亲近生态的休闲娱乐,郊野段恢复天然河道景观,建设生态农业体系,绿化、美化沿河城镇和乡村,打造美丽河湖,实现人水和谐。
五水库:即常门铺水库、东榆林水库、薛家营水库、镇子梁水库及下米庄水库。主要水生态环境保护定位是保障下游生态水量和工农业用水,总体思路是作为北京永定河水系上游生态流量保障关键节点,完成生态水量调度任务,落实水质安全责任。
一泉:神头泉。神头泉在朔城区源子河上。神头泉是山西省较大的岩溶泉群之一,泉域总面积4756.5km²。自八十年代以来,由于泉域内地下水开采强度的不断扩大,泉流量不断衰减。神头泉主要水生态环境保护定位是保障源子河入桑干河河流水质稳定良好、保障朔州市工业、农业用水,建设神头泉区域水质水量保护工程,保障泉水生态基流稳定、水质稳定。
对水环境质量差的河流,综合考虑城镇发展等因素,完善区域排水规划,优化生活污水处理厂布局,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完善新建管网与存量管网的接驳工程,合理衔接现状排水管网与新建道路的排水管网工程,充分考虑管网使用期限,合理设计管网管径,避免出现排水管管径偏小的问题。尽早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实现城市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以城区管网改造为重点,推进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在雨污管网未分离的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初期雨水处理回用工程建设,对出水进行深度处理,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有效防范初期雨水污染。
构建科学高效的预警监控监测、执法监管和责任考核体系。完善水质量监测网、加密水质自动监测站布设、提升环境监测实验室水污染溯源监测能力。基本实现源子河、恢河、黄水河、桑干河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全覆盖。强化工业园区水环境质量监测,逐步提升污染物快速溯源的监测能力。
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形成入河排污口台账,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要求,以城市建成区及重要水体为重点,摸清所有直接、间接排放的各类排污口数量、位置,了解排污口的排放状况,掌握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查”即全面摸清所有直接、间接排放废污水的各类入河排污口;“测”即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入河排污监测计划,对入河排污口的水量、污染物种类、水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溯”即对排查发现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污水的来龙去脉,厘清排污责任;“治”即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开展排污口、涉水污染源清理整治工作,并实行销号制度。对非法排污口一律予以取缔,保证全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排污口达标排放。
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途径,以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方向,聚焦扩大终端产品利用途径,完善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畜牧养殖资源化利用,“十四五”期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定期调度项目实施进展,规范项目实施和考核工作。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项目资金,充分发挥农村沼气在处理畜禽粪污中的作用。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继续建立农村垃圾中转站,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推广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生活污水管网敷设,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注重远期和近期相结合,科学设计处理规模及治理方式。实施示范村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化粪池建设。以污水处理设施为抓手,推进环境提升和治理。
以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全民节水意识,落实节水制度,提高节水效率,确保水资源的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使各项节水指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设森林城市,构建林水相依的绿色生态体系,强化雨水、污水厂中水、再生水等循环利用。规划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提高废水综合收集率、处理率及回用率。
逐年提高山阴、怀仁、应县农业节水灌溉面积,落实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减少灌溉水量。科学协调人力、物力投入,因地制宜,分类加快有序推进农牧交错带桑干河灌区高效节水工程。严格执行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实施地面沉降区地下水压采方案,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在地表水供水工程覆盖区域置换地下水,减少地下水的开采量。加强采空区综合治理,减少因采煤对水资源使用的批准。
保护天然湿地公园,新建人工湿地。对现有天然湿地公园实行总量管控,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继续加强右玉苍头河湿地公园、怀仁口泉河湿地公园、朔城区恢河湿地公园、山阴桑干河湿地公园、应县镇子梁湿地公园的保护与恢复,修复水生态空间,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建立健全湿地公园科普宣教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新建神头泉出露区人工湿地2.1km²。
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综合修复工程。对非法挤占河道生态空间的活动限期清退,建设堤岸、实施河湖清淤,河岸美化工程。河流沿岸堤外20米、支流堤外20米范围内实施种树种草增绿,加强河流堤外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建设,建设绿色生态廊道。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恢复河流生物多样性。在神头泉、东榆林水库投放本地鱼苗,推动河流生物多样性建设,探索建立河流生态系统监测体系,科学监测河湖生物物种。
(1)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容建设和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山阴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000吨/日。在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处理设施3000吨/日,应县经济开发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9000吨/日,怀仁市工业区(医药园区、陶瓷园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0000吨/日。
加强面源治理。加快开展沿河农村综合整治、污水集中处理等,减少面源污染。开展沿河农村综合整治工程,根据河道划界情况,对侵占河道的农田实施退耕还河、退耕还林等措施;实施山阴县、应县、怀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对各村庄采取截污纳管、连片整治、单独处理及传统处理等污水治理模式,实施新建纳污管网、污水处理站、旱厕卫生改造、新建化粪池等工程。
(2)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完善污水收集体系。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以及城镇污水收集率,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通过实施怀仁市、山阴县、应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建设排污管路、污水检查井、污水收集井,提高城镇污水收集效率,减少污水溢流。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对山阴、应县、怀仁等现有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城镇新区开发和道路建设改造的同时,同步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网。
(3)加强流域水环境污染监测监管,建立水污染溯源监管机制。针对桑干河流域的水环境污染反复导致干流水质不能稳定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水污染事件、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建设水环境污染溯源服务中心,并逐步建立水污染溯源监管机制,实现全流域地表水、地下水人工采样的批量化全自动检测和污染溯源,提升环境监测部门的水环境监测监管、水质检测和溯源服务能力。重点针对山阴县、应县、怀仁市工业聚集区,建设桑干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溯源监管应用示范工程,针对工业污染源超排、偷排等问题,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4)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和湿地恢复工程建设。在桑干河山阴县、应县段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在桑干河湿地公园恢复自然湿地面积100公顷以上。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塘、人工湿地等生态拦截净化工程,实现在桑干河灌区农田灌溉退水区域建设人工湿地50公顷以上。减少在农业耕作施肥等过程中农田里的泥沙、营养盐、农药及其他污染物排放,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工作。实施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恢复河道生态功能。
(5)促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提高城市污水回用率。探索并构建“截、蓄、导、用”并举的朔州市桑干河流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在山阴县、应县建设10000吨/日的再生水处理设施。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优先使用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提高桑干河流域年中水回用量300万吨以上。同时,积极推动新建公共建筑、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6)加强桑干河灌区节水改造工程,转变高耗水农田灌溉模式。全面排查桑干河流域古家坡断面上游的大中型灌区灌溉设施。对节水配套设施不完善区域,加强配套和节水改造建设。继续推进恢河灌区、下米庄灌区、浑河灌区等节水改造工程。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广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
(7)科学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桑干河干流生态流量保障能力。以保障桑干河枯水期生态流量为重点,高效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水,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对地表水、地下水、黄河水、非常规水源等实行统一调度,统筹满足各类用水需求,确保桑干河生态流量稳定达到0.49m³/s以上目标。通过跨地区、跨流域调水来调剂水资源的余缺,通过水库等调节工程解决年内和年际水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充分利用城市再生水和矿井水,有效利用黄河水,适度开发利用地表水,限制过度开采地下水。统筹调度本地地表水,在工业、农业和生态用水领域尽量替代地下水。
加强城镇污染治理监管,加强与忻州市梵王寺水质责任目标考核,探索建立跨市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城镇污染治理监管。提升朔州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水环境污染溯源监管能力,针对东榆林水库周边上游恢河、七里河、源子河以及桑干河沿线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问题,建设水环境污染溯源服务中心,实现全流域地表水、地下水人工采样的批量化全自动检测和水污染预警溯源。
梵王寺作为连接忻州和朔州的一个关键考核断面,影响着朔州市内桑干河源头水的质量,间接影响朔州市的整体形象。加强水质目标考核,明细双方责任,进一步探索建立梵王寺断面生态补偿机制。
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步骤和要求,对恢河东富院村、烟墩村等地富甲工业园区、晋能铝厂、二污水厂等排口及溢流口进行综合整治工作,了解排污口的排放状况,掌握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并对排查、监测过程中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污染溯源,厘清排污责任,实施综合整治。
转变高耗水方式,开展七里河引黄补水工程保护,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转变高耗水方式。全面排查重点农业县、大中型灌区的灌溉设施,因地制宜继续发展低压灌溉面积,逐年提高节水灌溉面积,落实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和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在朔州市内桑干河流域灌区实施关井压采规划、逐渐缩减地下水用水量,对于长期依赖地下水源的区域,持续提高引黄供水能力、扩大供水范围,开展七里河引黄工程保护,使其得以涵养富存。实施朔州市朔城区地下水压采集水源置换恢河灌区福善庄片渠系统改造工程,进行水资源优化调度与水系连通,关井8眼,压采量56.64万m3。
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编制并实施朔州市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任务,明确区域再生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明确污水处理厂优化布局要求,鼓励新、改扩建项目优先利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构建“截、蓄、导、用”并举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朔州市平鲁区中水回用工程,针对七里河平鲁区段铺设管网15公里、建设泵站一处及调蓄水池一处,实现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中水回用。
实施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及湿地恢复工程,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实施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整治以及湿地恢复工程。针对沙河村至恢河五期河道、恢河六期工程下游至太平窑水库库区、朔城区恢河太平窑水库下游至东榆林水库库区段、七里河段以及朔城区恢河湿地公园等,通过河道清淤、生态堤防、绿化植被等措施,初步恢复河道水生生态、恢复天然湿地面积,建设有水有鱼有草的桑干河生态长廊。
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截污纳管建设,封堵不合理排污口,提升入河排污口废水排放质量。加快推进平鲁区城镇配套排水管网改造和完善,提高污水收集效率、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加快推进雨污分流,避免雨水溢流直接入河导致水体水质变差。
建设泉域保护区、控制地下水开采、建设人工湿地。建设泉域保护区。泉水出露区四边建标志碑,沿边线建标识牌若干,建立健全泉域观测系统,编制泉域修复与保护规划,确保源子河流域保持良好水生态系统。控制地下水开采。通过平鲁区和朔城区工农业节水、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回用、雨洪资源利用等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地下水的开采,涵养泉眼补给区地下水。建设人工湿地,主要位于神头泉出水口地区,蓄水面积2.1km2。
逐步恢复河流连通性、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保护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逐步恢复河流连通性。对于已建水利工程拦河建筑物的河段,要求拦河水利工程在充分考虑生态基流的情况下编制调度规程,对于直接从河道引水的泵站工程,要严格控制取水量,确保河流连通性。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包括建设梯田、坝地、水土保持林、经济林、种草、封禁治理及其他措施等,新增平鲁区、朔城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0km2。保护水生生物物种及多样性。通过增殖放流恢复水生生态多样性。
开展农业畜禽养殖场节水工程,优化水资源结构。开展农业畜禽养殖场节水工程。大力发展农业节水,持续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根据右玉县情况,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应用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推广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模式。推进畜禽养殖业节水工作,科学设计与养殖规模、饲养工艺相匹配的畜禽饮水系统,使用节水型、供水保证率高的自动给水设备;推广“干湿分离技术”,避免采用水冲方法清理禽畜粪便。
优化右玉县水资源结构。评估分析右玉县用水结构、产业布局及耗水情况,根据右玉县实际情况,推动禽畜养殖业及其他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提高生态环境用水比例,保障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不断优化右玉县用水结构。
加强再生水循环利用,探索建立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加强再生水循环利用。鼓励使用再生水补偿河道生态流量,构建苍头河流域内河流、湿地、水库等水体的水资源循环体系,实现水系互连互通。积极推广禽畜养殖业污废水收集利用,落实非常规水补充生态流量工作,逐步恢复生态流量。
积极探索生态补水长效机制。综合考虑人工引水渠、再生水补偿、跨流域调水等多种方式,论证黄河水补给、常门铺水库泄流补偿河道生态流量的可行性,提高苍头河生态流量保障能力。
开展天然湿地修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开展天然湿地修复。明确湿地修复主体责任,通过湿地封育保护、退耕还湿、湿地生态补水、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等手段,逐步恢复湿地野生动物种群、稳步提高植物多样性指数、退出生产经营活动,重构生态系统廊道,全面改善苍头河湿地水生态环境。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明确湿地监测评价主体,强化修复成效监督,完善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多措并举增加苍头河湿地面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把握朔州农业特征,以种植业、养殖业为重点,以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生态循环为方向,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实施科技兴农和质量兴农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优质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持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和保障能力,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开展种源技术攻关,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重点巩固朔城区、应县、山阴县产粮大县地位。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到2025年,全市粮食产能确保在140万-150万吨。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以高效节水灌溉作为重要建设内容,着力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提升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加快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着力推广普及节水、节油、节药、节种、节肥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机具。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推进粮经饲作物全年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先进农业机械,提升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实施农业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推动各类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应用。加快农业基础性数据库建设,扩大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示范项目范围,开展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在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率先实现可视化管理系统、农业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监管、农业信息公共服务等全覆盖。
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全面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大农业资源保护,完善高标准农田田间配套设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开展农业节水行动,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深入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注重废旧地膜残留污染防控,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薄膜,防治残留农膜污染。积极推广“农牧循环、生态有机”和“家庭牧场+绿色种植”等种养循环模式。
加强农业质量和品牌建设。加快推进蔬菜园、水果园、中药材标准园和畜禽养殖场“三园一场”创建,以及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积极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基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力争到2025年,设施农业达到10万亩。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设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食品示范县和有机农产品示范区。按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母子品牌模式推进品牌建设,打造一批特色农业品牌。到“十四五”末,重点建设1个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1个品牌价值超20亿元的全国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做精做强3个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壮大5个省级农业企业品牌,扶持推介10个知名农产品品牌,“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数量突破500个。
打造十大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依托十大集群加快建设朔城区食品工业园区、平鲁区向阳堡农产品加工园区、山阴县古城乳业园区、半道地生态循环园区、元营农产品物流园区、怀仁市云东农产品加工园区、南小寨肉羊产业园区、应县臧寨畜牧产业园区、南河种蔬菜加工物流园区、右玉县梁威工业园十大农产品加工和物流园区。积极培育五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方阵,形成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加方阵型推进、梯次式发展新格局。
以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北方有机旱作农业核心区、中国杂粮强市建设为抓手,发展朔州特色种植养殖业,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加快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百亿元肉业、百万吨奶源、百万亩饲草、百万头生猪产业化“北肉”基地建设,建设雁门关农牧交错带饲草交易平台,运营好晋北肉类交易中心。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和产业布局,完善粮经饲统筹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提高草业全程机械化水平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打造晋蒙地区优质牧草种植基地。优化养殖产业布局,加快奶牛、肉羊育肥、母羊繁育、生猪养殖、蛋鸡等现代化基地建设,推进养殖现代化改造提升工程,打造种养一体化示范区。
加快北方有机旱作农业核心区建设。实施“3410”有机旱作农业规划,打造西北丘陵有机旱作区、东南盆地有机旱作区、城郊有机旱作农业区3个有机旱作区,加快推进百万亩杂粮杂豆、百万亩经济作物、百万亩优质牧草、百万亩饲用玉米“四个百万亩”有机旱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支持山阴县建设全省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县,平鲁区和怀仁市分别建设全省荞麦和绿豆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片,把有机旱作农业打造成我市现代农业的重要品牌。
加快中国杂粮强市建设。突出“特”“优”战略,持续推进优质高产杂粮作物品种选育,打造高标准、高质量小杂粮集中连片种植基地。加大杂粮功能性产品研发力度,以怀仁市“中国绿豆之乡”、平鲁区“中国红山荞麦之乡”、山阴县“中国富硒小米之乡”建设为抓手,深挖杂粮加工潜力,发展杂粮精深加工业,提升杂粮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擦亮“中国杂粮强市-朔州”黄金名片。建设现代粮食物流交易产业园区,促进“产购储加销”有序衔接,创建省级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扩大优势杂粮等农产品出口,不断提升朔州杂粮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实施传统产业提升行动计划,大力推动煤炭产业走“减优绿”之路,推进煤矿减量置换和兼并重组,建设现代化智能化矿山,提高先进产能占比,加大“晋电送浙”力度,推动煤炭和电力两大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
建设国际化现代化煤炭生产基地。持续深化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煤炭开采智能化转型,打造煤炭无人(少人)智能开采新模式,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推动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开辟清洁高效利用新途径,推动煤炭产业迈入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合理控制煤炭开发规模,“十四五”期间,煤炭生产总量根据煤炭市场需求变化实行动态紧平衡。有序推动新增产能与化解过剩产能衔接,优化煤炭生产结构,改造提升一批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煤矿,新建一批大型、特大型现代化矿井,不断提高先进产能占比和资源集约高效绿色开发水平。到2025年,煤炭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煤炭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发挥煤炭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建设中部地区重要的电力外送与中转基地。积极推进中煤平朔、晋能朔南等煤电一体化项目。加强与中煤华昱、浙能、华能合作,推动总装机1400万千瓦的风光火储输一体化项目,早日实现“晋电送浙”。完善梯级电网建设,统筹推进特高压骨干网架、地区主干电网和换流站工程项目建设,加快跨区域新能源发电通道建设,推进平右汇集站和北部电网完善工程建设,提高电力外送能力和外送电量。
积极发展新能源发电、分布式发电、煤电调峰、融合先进储能技术、信息技术的微电网和智能电网,加快虚拟电厂建设,大力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和泛在电力物联网融合发展,构建以电网为枢纽的能源互联网,打造全省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城市。
抢抓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机遇,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协同化发展,创新发展模式,大幅提升清洁能源利用规模,推动清洁能源成为能源电力增量主体。到“十四五”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600万千瓦。
推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统筹开发与市场消纳,推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创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探索引进聚光光伏等新型光伏发电技术,重点打造右玉能量生态光伏基地、平鲁区20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右玉元堡子200万千瓦光伏基地。结合新能源电力外送基地建设,在盐碱地、荒山荒坡等集中建设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利用现有13万亩采煤沉陷区,积极争取晋北采煤沉陷区8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指标。推进怀仁西山采煤沉陷区、山阴县采煤沉陷区光伏项目建设。发展装配式建筑光伏、光伏建筑工程等高附加值产业,推动光伏发电与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
有序推进风电项目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系统配套、协调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风能资源开发。稳步推进桑干河沿岸100万千瓦风电、文德新能源50万千瓦风电等项目建设,发展风电营运维修基地。通过加强电网建设、提高调峰能力、优化调度运行等措施,促进区域内部统筹消纳以及跨省跨区消纳。加快推动配套外送风电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确保按期投产。
提升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水平。鼓励在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等地区,加快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供热、规模化生物质天然气和规模化大型沼气等燃料清洁化工程,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有序推进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实施国新能源应县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试点工程、右玉生物质秸秆废弃物垃圾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能源化利用,完善朔州市区和怀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优化秸秆产收运储用布局,示范推广生物质直燃热电联产项目。
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机遇,科学布局建设氢能产业化项目,加强氢能源产业链与技术链的引进创新,努力推动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
培育壮大骨干企业。锚定低成本制氢、高压储(输)氢设备轻量化等领域,依托高端化工、非金属材料等优势,转化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氢能领域细分市场的“专精特新”企业。充分发挥我市在煤炭、电力、新能源方面的产业和资源优势,积极引进中央、省属能源企业资本和技术,联合做大做强氢能骨干企业,引导能源企业向氢能产业转型升级。
提升氢能制备能力。积极发展风光等可再生能源与电解水制氢一体化技术、国产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突破适应可再生能源波动的高效离网宽功率电解水制氢技术瓶颈,打造立足于本地清洁能源的绿色氢气供应体系。积极开展微藻、光伏发电电解水制氢等减排项目应用示范。充分利用朔州市焦炭、化工等工业副产氢资源,布局工业副产氢提纯与应用相关技术与产业,大力发展氢气提纯技术,提升工业副产氢价值,实现氢能低成本供应。
加快储氢设施布局建设。按照由点及面、由专用向公用发展思路,合理配套、适度超前推进加氢站布局建设。重点推进高速公路和主要国、省干道沿线布局加氢基础设施网络,优先建设城市公交、物流、环卫车等专用加氢站,鼓励开展油、电、气、氢综合能源站示范推广项目。引进氢蓝时代动力科技等国内氢气存储材料与核心设备生产企业,着力发展液氢存储、运输和装备产业。在加氢站试点建设高压加氢设备、液氢加注设备等,满足千辆级燃料电池汽车运行。推进高效、智能氢气输送管网建设和运营,建设与新能源发展示范城市相适应的网络架构。
培育氢能关键装备制造产业。支持建设特色氢能产业园区,围绕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及配套系统领域,开展氢能装备生产应用示范,构建完整的氢能产业核心装备产业链。积极引进国内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核心部件领军企业,着力开发氢燃料电池关键组件、材料,重点研发金属双极板材料技术、车用膜电极及批量制备技术、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发动机技术等配套系统技术,提升氢燃料电池生产自动化、集成化水平。建立统一标准的氢燃料电池检验、测试平台。
引进氢燃料电池汽车项目。大力引进燃料电池整车制造项目,支持引导企业开发氢燃料电池汽车,打造省内重要的燃料电池汽车生产集聚区。围绕氢燃料电池汽车制造产业发展,推动燃料电池企业、零部件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共建创新技术联盟,加强技术攻关,推动氢燃料电池整车生产零部件配套本地化。支持发展续航里程500公里以上的氢燃料电池客车、物流车、工程车、市政车等,提高氢燃料电池整车经济性和安全性。
建设一批储能技术创新平台,着力发展高端储能系统集成技术,支持关键储能技术装备智能化攻关、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推动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储能技术基础研究,成立朔州市储能技术学术委员会。建立储能电池、太阳能、风能等7个研发平台,加强多种技术与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结合的储能系统设备研发,重点突破高效压缩机、膨胀机、高效蓄热(冷)换热器、储气和系统集成与控制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紧抓“中国制造2025”重大战略机遇,力争打造2-3个先进储能技术支撑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加快推进集中式和分布式储能系统应用开发,研发不同规模、适合不同应用领域的储能技术产品,力争“十四五”研发出2-3个储能创新产品。
合理布局先进储能电池生产项目,依托华朔1GWH新能源锂电池储能装备制造、国润全钒液流储能电池技术开发等重点建设项目,打造储能电池核心技术攻关、锂电子电池核心产业和钒液流电池生产装备基地。推动锂离子电池等相对成熟新型储能技术成本持续下降和商业化规模应用,加快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长时储能技术商业化发展,围绕飞轮储能、钠离子电池等技术开展规模化试验示范。依托山西工学院,积极对接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加强在储能电池集成系统、核心电池材料研发等技术交流合作。
搭建储能信息化支撑平台。以建设能源互联网试点市为契机,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和智能管理技术,加快构建基于共享储能的风光储源端一体化能源互联网。优化储能系统运行管理,提高储能资源利用效率。开发服务储能系统运行和城市电力的在线监测平台,对建设运行的储能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储能系统与电力和能源系统间的信息交互。依托信息化平台,合理调用新能源汽车等储能资源进行智能化充放电操作,建立集成的储能服务资源库。
以储能示范工程为切入点,加快推进储能设施在生产生活各领域应用,构建多种储能应用场景,以储能消费带动储能产业发展壮大。合理规划布局储能电站。优先鼓励和支持在新能源聚集区和送出断面受限区域布局一批高起点、集约化、规模化的共享储能电站。结合电网网架结构对储能的需求,整体规划配置独立储能的技术可行性和选址方案,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申报、投资、建设和运营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的储能系统。以明海湖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平右220千伏风电汇集站新建工程为重点,配置独立电网侧储能项目。加快建设怀仁120万千瓦抽水蓄能项目、应县60万千瓦分布式抽水蓄能示范电站,配置建设平鲁区20万千瓦、朔城区10万千瓦压缩空气储能示范电站,推进一批钒液流、锂离子、钠离子、铅酸等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投产。
引领制定国内储能标准和规范。在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集成示范、产业推广的基础上,建立储能产业发展体系、制定特定清洁能源产品标准和规范,努力形成行业标准。推动储能系统设计、设备制造、系统并网、运行维护、安装调试等涉及储能全产业链的技术标准制定,鼓励储能企业和相关研究院所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建立完善储能标准化体系,促进储能技术进步。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熔铸文化软实力,强化宣传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蹚出转型发展新路凝神聚力。
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建设。深化高校思政课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促进党的创新理论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开展道德模范评选主题活动。建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推进移风易俗等文明创建活动,持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朔州建设,建立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情引导机制,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山西媒体智慧云平台,为省级主流媒体深入融合发展和县级融媒体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讲好新时代朔州故事。
加强朔州特色文化资源传承保护与开发,深挖历史文化内涵,强化文化品牌建设,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升级版。
深度挖掘朔州文化内涵。深入挖掘“右玉精神”内涵,打造右玉文创基地,推进文化典籍数字化和整理出版工作。突出朔州塞北文化风情与观光游憩的生态资源优势,创新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商务会展旅游和专项旅游等多种旅游发展模式,重点打造右玉精神、应县释迦塔、山阴长城、怀仁金沙滩、门神尉迟恭、右玉杀虎口等多张城市历史文化名片。依托“右玉精神”“塞上文化”“桑干河文化”等朔州特色地域文化资源,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和旅游品牌创建力度。努力培育公共文化“一县(市、区)一品牌、一乡(镇、街道)一特色、一村(社区)一活动”,涌现更多富有特色的文化艺术之乡。
加强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坚持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并重,以朔州边塞文化、宗教古建文化、西口文化、马文化、桑源文化、右玉精神与朔州精神等为重点,创建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推动应县木塔1:1研究性复制项目,规划建设全球名塔博物馆。实施乡土文化振兴工程,加强戏剧、民歌、民舞、民乐、民俗等传统文艺保护利用。实施工艺美术振兴工程,推动剪纸、刺绣、编织等传统工艺创新发展。持续推进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和塞上文化保护示范区建设,探索区域文化整体保护新模式。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朔州文化云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朔州市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统筹实施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项目。推动市县方志馆(史志馆)建设。加快推动数字化媒体发展,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更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打造统一的公共文化内容配送平台,实现“点单式”“订单式”服务。创新公共文化管理评价方式,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做好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持续开展免费送戏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全民阅读等多种公益性文化活动。加强县(市、区)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街道图书分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100%全覆盖和全面达标。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帮扶机制常态化,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帮扶力度。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工程,开设针对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依托全市丰富的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优化全域旅游布局,加快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文化旅游产业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起步、高质量发展。
实施“一核一园一带一路”行动计划。以朔城区为核心,加强中心城区的文旅集散服务功能,打造朔州综合服务中心、旅游营销中心、旅游集散中心、休闲娱乐中心。加快建设广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努力打造山西历史古迹特色休闲旅游目的地以及中国知名边塞文化旅游目的地、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规划建设桑干河生态经济带,大力发展文旅文创、体育康养、休闲度假等业态,开发湿地观光、乡村旅游、水上运动、养生度假类旅游产品,将桑干河两岸打造成为集旅游度假、休闲养生、民俗风情和生态产业于一体的绿色生态旅游目的地。加快建成长城一号旅游公路主干线,与机场、高铁站、高速路、干线路贯通成网,同步布局观景点、公路驿站、乡村民宿,串联全市历史文化遗址、景区景点、工业遗存,打造“城景通、景景通”生态景观立体廊道。
打造“塞外风情”全域旅游目的地。深度挖掘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培育旅游+演艺、旅游+文博、旅游+体育、旅游+教育、旅游+康养等新业态,开发自驾露营、运动探险、军事体验、研学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等新产品,推进文旅、文创、文艺融合发展。依托羔羊肉交易大会、塞上朔州长城旅游节等会议会展,积极举办玉龙马术国际公开赛、一带一路马术比赛,创建国家足球试点城市,大力开发赛事旅游、冰雪旅游、商务会展旅游项目。全面推进A级景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国家5A级景区“零”突破。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示范村,推出适应民宿度假的业态产品,建设具有一定辐射性和影响力的乡村旅游基地。
打造全国知名生态文旅康养目的地。加快建设广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打造“全国保存最佳明长城”“全国最美明长城”。以“人文之河、生态之河、产业之河、景观之河”为目标,依托右玉苍头河国家湿地公园、怀仁口泉河国家湿地公园、山阴桑干河湿地公园以及古村落资源,对桑干河生态长廊实行全域规划、全域统筹,延长桑干河流域“生态+”文旅产业链。依托独特的农牧交错带景观和凉爽宜人的气候特点,打造京津冀休闲康养后花园、北纬18度康养度假中心、塞北风情旅游目的地和避暑胜地。
坚持把全域文化旅游作为战略任务,以全域景区化、产业融合化、全民共享化为着力点,创新培育新的业态,加快文化旅游产业由单一业态向综合产业转变,打造智慧化、规范化、标准化产业标杆。
完善基础配套设施。规划布局朔州市旅游集散中心,优化旅游交通专线两侧的交通驿站布局。依托重点景区、风景廊道、重要交通节点,在山阴广武旅游区、东榆林水库附近、右卫老城附近等地建设一批自驾车房车营地。将旅游景区(景点)标识标牌纳入全市道路交通标识范围,合理设置旅游客运车辆专用通道和停靠点,开通“站景通、城景通、景景通”景区直通车等旅游交通服务。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聚焦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民宿客栈、旅游乡村、旅游客运等,积极开发大众旅游、自驾游、自助游等新产品和新业态,打造一批省级以上认证的旅游服务产品。规范旅游民宿市场,强化对景区景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服务监管。发挥行业组织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行业自律、服务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力提升文化旅游对外形象。
提升智能管理水平。鼓励引入专业机构和社会资本,打造一批高品质的古城开敞空间、文旅创意空间、观光农业空间和乡村滨水岸线。运用“互联网+”规则创新旅游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实现数字化应用、产业化驱动、互联网化推广。建设视频监控、智慧票务、安全检录系统,筹建微信解说系统,发展基于5G、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的沉浸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深度对接山西省“智慧旅游云平台”,完善旅游市场生态保障体系。
精准营销文旅IP。将文化融入到文化旅游产品体系,大力开发木塔文化、门神文化、西口文化、边塞文化、红色文化、杨家将忠义文化馆藏珍品复制及土特产品系列旅游商品、纪念品。在重点景区建设集中购物场所,建设旅游商品专柜,打造展示、销售本地特色旅游商品和纪念品的重要基地。塑造可转化的文旅IP,构建符合现代文化个性化需求的目的地品牌体系。
推动体制创新。建立集议事、协调、决策为一体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文化与旅游在规划、项目、资金、节会、产品等方面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支持政策共享、发展平台共享。深化国有景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改革,以管理权、经营权“两权分离”为基本要求,成立专业化的文旅开发、运营等机构,实现文化、文物的旅游开发专业化、公司化、市场化发展。
推动机制创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创新文化文物单位运营合作机制,加强文化资源市场化开发利用。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社会各方力量投入文物保护、开发利用的新机制,形成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的强大合力。
重点在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发展民营经济两个方面狠下功夫,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推动服务理念、制度机制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市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落实审管分离,厘清职责边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民生服务“一链办理”,实现审批服务便民化。全面减权放权授权,做到“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坚持运用大数据改进政府服务,推进政务数据“全归集、全对接、全打通、全共享”,让“数据跑”代替“群众跑”。加快布局5G基础网络,完成市县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建设,提升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建立“点办理、批处理”工作机制,让“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成为常态。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们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让各类市场主体茁壮成长的阳光雨露更加充沛,做到“办事不求人、便捷又高效、结果可预期”。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减税降费、金融支持、权益保护等帮扶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好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帮扶措施,让民营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获得感。深化干部入企服务,建立市级领导包联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一对一”双向联系服务机制。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培育“小升规”企业不少于40家。坚决有力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引导企业坚守实业、做强主业。
防范化解风险责任重大,必须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以“三零”单位创建为抓手,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安全基础。
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着力防范化解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八大领域风险。有序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强化债务风险防控。推进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针对疫情暴露出的短板,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加强市场监管,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底线。落实“四铁”要求,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建设。
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落实省委“控新治旧”总要求,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重大时间节点安保维稳工作,严防群体性事件,严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大突发性事故发生,全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大力开展双拥工作,完善国防动员体系,提高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质量。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发挥作用,大力推进妇女、儿童、残疾人和红十字等事业发展。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地震、人防等工作,为朔州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凝聚力量。
强化中心城区“首位度”建设,密路网、畅交通,抓整治、提品质,夯基础、补短板,提升城市经济、文化、生态、生活品质,建设具有塞北文化特色、自然精致的生态园林城市,努力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坚持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功能性和长远性,做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双评价,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确保尽快完成。加强与国、省规划对接,实施“多规合一”,高质量完成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因地制宜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以最好的规划、最强的统筹、最严的管控,争取更多城市发展空间。
聚焦构建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推动“铁公机”协同发展,打通对外开放大通道。建设集大原高铁、朔州机场,做好怀仁机场军民融合示范、右玉通航、应县通航项目规划工作;加快朔神高速、朔山联络线、阳方口—平鲁和朔城区—应县两条干线公路建设。推进朔州高速支线、西南环高速互通出口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呼南通道经右玉平鲁至朔州段、太原西北到朔州高速列入国家和省规划。加快建设长城旅游公路“四好农村路”。
实施老旧住宅小区、老旧片区改造。持续优化城市交通体系,打通“断头路”“丁字路”,畅通微循环,提升城市道路通达性和通畅度。强化城市风貌管控,加强城市设计与特色塑造。完善公共绿地系统,实施城市重点区域道路、公园提质改造。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加大城市管理力度,理顺城市一体化管理机制,推动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加快数字城管建设,提高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推进南山环境能源、城西城北两座垃圾转运站和怀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本实现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零填埋。
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争创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进一步凸显朔州的绿色基底、红色基因。加快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步伐,不断提升城市美誉度、知名度和影响力。
坚持创新为上,用创新思维集聚创新资源,挖掘创新潜力,汇聚创新智力,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引导,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相互支撑的创新生态。
培育创新生态。大力营造热爱科学、尊重人才、勇于创新、敢于开拓的浓厚氛围。弘扬科学精神、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建立完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合理容错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增加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强化双创平台孵化能力,推进慧源双创基地建设,打造省级标准“智创城”。
提升创新动力。开展创新平台提质增量行动,提升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中心研发水平,争取设立三元炭素矿热炉用炭素电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国企研发活动考核评价制度,推动中煤、阳煤、同煤在朔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加快研发机构创建步伐,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创新全覆盖。精心打造碳基新材料、煤矿智能采掘技术、现代医药和大健康、煤炭全产业链和绿色供应链核心技术、有机旱作农业技术创新生态子系统。
强化技术攻关。加快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围绕煤电、碳基新材料、陶瓷、医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抓好露天开采钻机远程操控、热塑成型碳碳复合材料等科研攻关。
引进培育人才。在全社会确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鲜明导向,制定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人才政策,坚决破除隐形门槛,拿出突破性硬招实招,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和团队。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建立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朔州籍在外人才联系服务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在朔住房、就医、子女就学等保障政策。落实好朔州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营造育才、爱才、引才、聚才的良好氛围。
完善城市交通系统,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管理,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领域全面使用新能源车。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优化交通信息引导,加强停车场管理,鼓励公众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引导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方式,提高绿色出行比例。
制定和完善绿色消费指南,抵制和谴责过度消费、奢侈消费、浪费资源能源等行为。鼓励更新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电冰箱、空调等家电产品,探索对消费者购置节能、智能型家电产品给予适当支持。完善财政补贴政策,推广绿色产品,限制和禁止使用一次性产品。完善居民水、电、气、垃圾处理等收费体系。深入开展餐饮行业“光盘”行动,在电商、快递、外卖等领域落实绿色规范标准。严格落实执行《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商场、绿色学校等系列创建活动。
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市塑料制品源头管控、消费减量、绿色替代等环节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基本建立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依法查处违法排放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污染环境行为。到2025 年,城市建成区的集贸市场、邮政快递网点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按照山西省城镇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以及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强制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到2022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到 2025 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90%。开展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全面实施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新建居住建筑能效再提升30%。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鼓励大型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断提高。强化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和完善推进农村村民住宅建筑节能工作激励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实施农宅保温工程,鼓励农房按照节能标准建设和改造,提升围护结构保温性能。
加快推进特色产业集群整合搬迁升级。严禁未进行装备技术和规模升级的物理搬迁,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对产业布局进行优化。新建工业项目“入园进区”,在行业产能置换和产业优化布局前要详细计算企业对区域的影响以及区域的大气环境容量。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结构优化调整。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坚持排放总量与排放标准双控、标准服从总量的原则,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和“两高”行业产能控制要求,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发展飞地经济,化解区域重污染企业集聚矛盾,优先支持提前关停退出的产业升级转型项目。
“十四五”期间,朔州市35吨以下的锅炉应该做到全部淘汰,对于剩下保留的35吨及以上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所有在用锅炉稳定达到《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此基础上,以化工和水泥行业为重点,制定完善相关标准,推动工业企业全流程、全过程超低排放改造的具体任务要求。我市应对于正常生产的水泥行业实行超低排放改造,在矿山开采环节,保证破碎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等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不高于10 mg/m3;水泥熟料烧成环节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基准含氧量10%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 mg/m3、35 mg/m3、100 mg/m3;水泥粉磨、水泥储存及散装、水泥包装和发运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等所有产尘设施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不高于10mg/m3。
全力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和煤矿智能化改造,建设现代化矿井,提高先进产能占比,推动煤炭能源迈向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完善能源资源开发综合补偿机制,加大“三区一地”(采煤沉陷区、山体裸露区、露天开采区、工矿废弃地)的生态恢复治理,提高矿区复垦率,减少煤矿开采区的扬尘。促进煤炭生产企业与铁路运输部门的紧密协作,提高煤炭的铁路运输量。
推进神电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园区、怀仁陶瓷工业园区、平朔煤矸石发电循环产业区等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区建设,成立煤矸石固废利用的发电基地,推动到“十四五”末全市工业固废当年新增全部消纳,转化能力达到5000万吨。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广泛开展煤炭等量减量替代,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积极推动优质能源替代散煤,加快“新能源+储能”试点项目建设,探索推广多能互补发展模式。稳步推进清洁供暖、在农村地区实施太阳能、风能、余热、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多种清洁能源替代,加快促进用能结构和方式深刻变革,形成以较少能源消费增量支撑转型发展的积极态势。
推进电力运营体制变革,提高电力产业健康发展水平。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激发发展活力,进一步完善用电企业、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机制,开展电力需求侧长协交易、大用户直接交易,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继续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努力将我市建设为清洁电力外送城市。继续推进朔州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试点建设。拓展城乡居民用电市场,聚焦与我市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暖供热工作,通过优化服务和降低成本等措施,积极开展火电企业灵活性改造。
抓好臭氧和PM2.5 协同管控是“十四五”大气污染治理的核心之一,其根本问题是抓住VOCs减排,加大氮氧化物(NOx)的减排幅度。同时SO2和PM10是朔州市“十三五”期间的大气污染控制工作的短板,抑制扬尘污染控制降尘是朔州市“十四五”期间工作的重中之重。
以VOCs监测为重点完善光化学立体监测网,同时加强构建PM2.5组分监测网,建立区域层面、城市层面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预报预警平台及应急预案,制定不同污染程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强化联防联控,加大各级部门协调治理能力,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强化科技支撑,提高PM2.5和臭氧污染控制精准性。深入研究二次颗粒物与臭氧形成的化学机理和影响因素,系统探究臭氧的时空分布情况和影响因素,开展PM2.5和臭氧污染成因与来源解析,准确定量不同空间尺度上的PM2.5与臭氧来源,识别臭氧生成敏感性和关键前体物,确定最优的NOx和VOCs减排比例;明确重点控制区域和重点行业,制定多措并举的NOx与VOCs协同减排策略。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所需要的科技研发,制定以技术为基础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加强绿色原料生产技术、工艺过程技术、末端治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以最佳可行控制技术推进污染减排,促进VOCs控制的业务化技术的推广。构建NOx和VOCs治理技术体系,制定精准化、系统化的PM2.5和臭氧污染治理方案。研究PM2.5和臭氧重污染应急方案,提高PM2.5和臭氧重污染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加大NOx和VOCs的协同减排力度,保障减排方案落实到位。开展地方生态环保督察及强化监督帮扶工作;开展VOCs综合整治工行动,落实工业企业VOCs治理与减排方案,强化柴油车治理攻坚行动,加大工业源和移动源管控力度;持续改进和更新精细化VOCs和NOx排放清单;分行业、分区域制定NOx与VOCs减排方案,创新激励和惩罚手段,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确保减排方案落实到位;加强天然源VOCs排放特征和控制策略研究。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朔州市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在岗指挥;红色预警期间,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均要在岗指挥。强化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或者限产、柴油货车管控、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等应急措施的执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时段或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情况下,可采取机动车限行、错峰上下班等管控措施,并强化重型柴油货车管控。建立协商减排机制,鼓励引导污染排放大户在严格执行已有规定的基础上,自主加大减排力度。气象部门应主动组织开展有利于改善气象扩散条件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调度指令,实行最严管控,该关关,该停停,坚决把重污染应对及错峰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加大污染过程应急预警监测设备投入力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预警网络,提高预警预报分析的精准度;健全重点行业一对一对接,加大涉气企业“一厂一策”的落实;完善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和联合会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
加快老旧车淘汰,制定淘汰更新目标和实施计划,持续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工业企业未完成“公转铁”任务的,现有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2021年7月1日起,全市范围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执行6a标准。加大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推广力度,新增公交、出租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加快推进存量非新能源公交车淘汰更新工作。推进城区内公务用车、环卫、邮政、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采用新能源(电动)或清洁能源汽车。力争全部推广使用电动运输汽车,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严格落实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政策,在高速服务区、加油站等区域设置车用尿素加注点,为重型柴油车主免费提供车用尿素加注服务。建立常态化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对行政区内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重要物流通道建立监督检查站点,开展柴油货车油箱、尿素箱抽样监督检查。
建立完善生产、销售、注册登记监督检查制度,本行政区域生产的主要车(机)型的年度抽检率达到80%。新注册柴油货车,逐车开展注册登记前排放检验,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实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信息和排放检验信息交互共享,完善和巩固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采取现场随机抽检、排放检测比对、远程监控排查等方式对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监管,市级检查实现全覆盖,各县区监管全覆盖。
全市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重点煤矿企业全部接入铁路专用线。煤炭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出市煤炭基本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电解铝、电力等重点工业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已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其中,位于城市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的达90%以上。强化公路货运超载治理,继续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格局,全面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治超工作。推动货运组织模式创新,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广泛推广网络化、企业联盟、干支衔接等甩挂运输模式,提高集装箱运输专业化程度。积极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稳步开展危险货运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做好既有营运车辆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引导督促货运企业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配套做好城市路网规划的编制工作,合理布局和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拓宽、加密和绿化国道、省道与企业之间连接道路;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毛细血管”;合理组织单向交通,打造循环交通体系。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污染源监控设备投入力度,积极引进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热点网格、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加强VOCs自动监控和移动源排放监控能力建设;加快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健全部门联动监控机制;推进污染源监控数据归真,切实发挥监控监管作用。
以提高面向城市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的科技支撑能力为重要抓手,推进落实大气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目前朔州市已有以2018年为基准年的朔州市大气环境承载力研究,但是其他环境精细化基础并未达到,因此,“十四五”期间朔州市应推广“一市一策”工作模式,进一步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和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等业务;提升空气质量模拟与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大气环境管理与决策支撑平台;健全全市工业企业档案,定期摸排更新,全面了解本市工业企业情况。
朔州市目前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方式以在线监测为主,监测指标以六项常规污染物为主,朔州市的大气环境监测能力仍然不足。PM2.5组分的在线监测等一些城市已具备的常规监测能力及全市空气质量精准监测网格化监控、大气污染防治监控指挥平台、无人机巡航执法、机动车尾气红外遥感检测等先进技术手段都亟需完成。基于大气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与需求,应加大监测设备的投资力度,优化环境监测网络,加大网格化小型空气站的乡镇覆盖率,充实监测技术手段,扩充监测指标(颗粒物组分、光化学指标、NH3等),完善O3和VOCs监测能力,提高仪器监测性能及数据精确度,完善数据质控体系,加强数据管理应用。
在朔州以往总结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成效和经验基础上,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准则,加强依法执法、高效执法、精准执法、压实责任等方面的执行力度;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规范自由裁量权,推动分类监管、科学配置执法资源,突出重点发力,推进责任落实;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的规范化执法力度,切实将环保绿色评估结果应用到执法工作中,高效执行相关管理政策,推动执法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以环境质量为核心,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战”,严查各类涉气污染源环境违法问题;开展涉VOCs行业及氮氧化物排放企业专项执法;采取源头倒查方式,开展固体废物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严厉查处区域散乱污企业和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并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有序组织全市执法骨干参加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统筹强化监督检查和交叉执法检查。
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划定试点,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建设项目。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管控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土壤改良、生物修复等技术措施,有序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围绕玉米和小麦,选择一批区域性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开展不同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技术的集成应用与试验。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5%。
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优先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查明的潜在高风险地块,开展进一步调查和风险评估。对列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因地制宜适当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日常监管,适时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从源头上消除土壤污染。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日常监管,推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到2025年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全部载明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并且完成1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
以朔州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赤泥等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制定出台综合利用技术、工艺、产品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打通综合利用障碍。围绕产生量大的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就近布局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拓展资源化利用途径。实施井下矸石智能分选回填,利用工业固废填充复垦造地。形成“以用定产”政策,倒逼企业强化综合利用提高。力争到2025年末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用处”平衡,年度贮存“零增加”。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把固体废物处理能力作为生产能力的前置条件。落实固体废物堆场“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污染防治要求,全面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堆场规范化整治。利用无人机、遥感影像等技术手段加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基本消除工业固废堆场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填埋、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争取省级资金,到2025年朔州市至少建设1座热解焚烧类处置设施,具备全五性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推动现有处置设施扩能提质,提升污染控制水平与自动化控制水平;鼓励各县(区)因地制宜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配备医疗废物移动处置设施,收集、转运周转设施及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车辆。鼓励农村地区由第三方机构收集、贮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并交由持证单位处置。力争到2025年,实现县级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置。
逐步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收贮体系建设,鼓励朔州新建园区和有条件的现有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建设危险废物智能化可追溯管控平台,实现园区内危险废物全程管控。到2022年,朔州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1万吨的工业园区配套建成集中收贮点。逐年更新完善全朔州口径产废单位与经营单位环境监管清单。全面建成固体废物信息系统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及电子备案、经营情况报告;全面运行电子转移联单,实现危险废物GPS可视化跟踪、可追溯、全过程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监督企业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
建立健全涵盖生产、运输、贮存、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加强应急、交通、环保、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优化区域环境应急资源配置,确保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到2025年,基本形成“环境风险源—传输途径—敏感对象”全方位,“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市级重点产业集聚区、重特大风险源多层级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严格防控朔州境内河流湖库水源保护及输送区、大中型城镇人口密集区“两区”及工业集聚区风险源、跨敏感湖库道路风险源“两源”突发环境风险。提高环境应急预案效力,开展突发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完成朔州市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落实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制定主要河流水库“一河一策”,风险防控预案,强化应急演练。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现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开展农业面源综合防控技术研究与推广,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遏制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态退化,确保耕地持续开发利用。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高浓度缓释掺混肥和水肥一体化、机械深施等技术,集成应用全程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到2022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2%以上。
实现农业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积极开展可降解地膜应用示范,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焚烧,到2025年全市秸秆还田面积50万亩以上。
加强农村畜禽粪污治理。开展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处理和回收利用,全市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成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探索畜禽粪污和厕所粪污协同处置。选择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厕所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探索利用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协同处置厕所粪污的模式,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鼓励以畜禽养殖企业为主体,依托乡镇等集中地区,建立乡镇一级的有机肥生产基地,以堆肥发酵、有机肥生产为主要途径,逐步加大秸秆、垃圾、人畜粪便资源化利用。
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实施乡村沟渠控源截污、清淤疏浚,修复水生态系统,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严控非规模食品加工等企业污废水乱排。
强化土壤调查和分类管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土壤基础调查。以农用地为重点,配合国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污染超标情况,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措施。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探索经济可行的土壤修复技术模式。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严格修复方案审查,加强修复过程监督和检查,由第三方对损害状况、修复成效进行评估。
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乡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乡级农村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聘用乡村环保专管员,完善乡村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每年定期开展人工监测,逐步完善实现乡村地区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在工矿企业及其周边、设施农业集中区、污灌区等区域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
加强乡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抓好环境风险排查,推进环境应急体系的构建,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及时得到有效控制。联合辖区重点企业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形成相互响应的应急预案系统。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是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根据朔州市乡村区域特点和不同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为载体,以乡村规划为龙头,以农村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分区规划、分类施策,分三类县(市、区)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分别是设区市的区和县级市的乡村地区,一般县的乡村地区和贫困县的乡村地区。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防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持续推进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和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工作,探索适合朔州市不同区域农村特点的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方式,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建立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继续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设区市的区和县级市的乡村地区重点突出以城带乡,积极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镇垃圾处理体系,推动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要重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卫生填埋场和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垃圾无害化填埋和焚烧处理的比例,推进垃圾减量化、分类化、资源化处理。一般县和贫困县的乡村地区要重点加强农村家户垃圾收集点的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和无害化处理能力。
持续推进全市乡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继续加强台账管理和验收销号制度。全面清理列入台账的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堆放点和水库库区垃圾、河湖水面漂浮垃圾,着力解决“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填河”等突出问题,坚决清除积存垃圾。禁止城市向农村堆弃垃圾,严控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形成。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选择城郊村、重点镇中心村、乡(镇)政府所在地村、水源保护地周边村、景区村等具备条件的村庄开展污水治理。对城镇周边村,优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集聚程度高的村庄,特别是桑干河流域的重点镇,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对居住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在确保不污染水源、河流、湖泊、水库等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灵活处理。持续做好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工作,对于开展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集中建设的应积极采用运行简单、处理效果稳定的污水处理工艺。对于处理后排入河道的,特别是桑干河沿线的村庄,入河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出水达地表水Ⅴ类标准。对于偏远地区乡村在村户庭院和村内街巷,宜结合当地条件采用自然处理系统,将污水处理和村庄内部景观建设结合,同步实现环境效益和景观效益。
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和粪污治理。优先推动示范县、示范村改厕,统筹考虑异地扶贫和棚改、危房改造等厕所改造工作。以城郊村、重点流域、水源保护地、主要景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人口稠密村庄中的示范村为引领,综合考虑全市不同地域的气候条件、供水条件、农民生活方式和习惯等因素,合理选择卫生厕所改造模式,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逐步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比例。易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安置点原则上同步配套无害化卫生厕所。其他村庄根据实际加快推进卫生厕所的新建改造。
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重点开展农村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村卫生室以及旅游景点等公共服务场所卫生公厕的建设改造。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公厕。率先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旅游村庄、示范村和示范县自然村的公共厕所建设改造。
探索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将畜禽养殖粪污、厕所粪污等废弃物一并处理。统筹推进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县域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选择生活污水管网可覆盖的村庄,示范村先行,协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与改厕工作,实现两者有效衔接。
提高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供给和保护力度。努力做好乡村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特别是与脱贫攻坚任务紧密结合,让贫困村地区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放心的水。因地制宜完善农村饮水设施,对局部损毁工程进行修复,提高工程供水能力和供水保证率。对非移民村、非搬迁村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并结合村民意愿做好自来水入户工作。要加强水质提升,合理配置水质处理设备,对水源存在较严重本源性氟砷超标的供水工程,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更换水源来解决水质问题;对因工业超标排污导致水质超标的供水工程,通过系统治理污染源保障水质;对需要安装水质处理设备的供水工程,重点建设集中水质处理设施。
以供水人口多、环境敏感的水源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支持建设的水源为重点,开展保护区界碑立标和保护区标识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监测工作,全面排查和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减少煤炭使用量,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力度。城市近郊区、城乡结合部乡村鼓励城镇集中供热、供气、供暖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其他区域乡村要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要以村为单元加大集中供热覆盖力度。重点在农户居住区较集中、秸秆资源或畜禽粪便较丰富的地区,以自然村、镇或养殖场为单元,建设以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的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生产的沼气用于为农户供气、供暖、发电上网或企业自用等多元化利用,沼渣沼液用于还田、加工有机肥或开展其他有效利用。继续巩固户用沼气和中小型沼气工程在农村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在有散养习惯的地区,以及中小型养殖场密布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中小型沼气工程,生产的沼气用于解决农户家庭和养殖场清洁燃气需求,生产的优质沼肥与优势特色产业相结合,实现循环利用。
提升乡村村容村貌。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重点清理乱堆乱放、乱排乱倒、乱圈乱占、乱搭乱建。大力推动拆违还绿,消除房前屋后的粪便堆、杂物堆,不断净化道路两侧、庭院内外环境,美化公共空间,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通畅、房前屋后整齐清洁,打造干净整洁舒适的乡村环境,提升村容村貌。
推进村庄绿色生态建设。加快推进村庄道路绿化、环村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校园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开展绿色生态村庄创建。抓好乡村特色风貌整治。研究提炼我市不同区域农村民居建筑的色彩和代表元素,突出塞上风情和乡土特色。强化对房屋立面、屋顶的整治。示范村以特色风貌提升为重点,对村庄出入口、公共空间节点和街道沿线风貌进行重点整治,打造环村风貌景观带,充分体现地域特点和时代特征。整治村以建筑风貌管控为重点,推进基础设施提升,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增加农村公共休闲空间。尊重农村地域特色,合理规划村落的公共空间布局;充分尊重农民作为公共空间主体的意愿,满足不同公共空间主体的综合需求,充分发挥公共空间的功能;注重对乡村特色公共空间的传承保护,营造多元主体参与的公共治理环境。
大力发展有机旱作农业、城郊农业。大力发展乡村有机旱作农业、城郊农业,继续推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战略,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鼓励、带动、优先发展优势产业、增收产业,同时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立足资源环境禀赋,发挥优势、扬长避短,适度挖掘潜力、集约节约、有序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农业生态产品,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互利共赢。
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做好乡村生态旅游规划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坚持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旅游建设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同时,要充分考虑地域的差异,强化地方特色。
加强对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支持,挖掘和保护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积极发展“农家乐”、“休闲农业”、“文化农庄”等乡村休闲旅游。同时,加大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创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提升工程力度。
严格控制现有旅游景点的过度开发,减少对自然过度的人为破坏和侵扰。因过多开发造成生态破坏的地区,强化其生态修复力度,恢复自然风貌,提升生态背景健康水平。
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重点抓好朔州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加强对传统民居的挂牌保护。结合“三大旅游板块”,推进传统村落集群保护利用,展现村落与地域环境相融的景观风貌特色。
打造美丽宜居乡村集中连片示范区。紧密结合乡村旅游发展,以县(市、区)城区周边、沿路、沿河、沿景区的“一周三沿”地区为重点,整体规划,由点向面拓展,串点连线成片,建设高水平的美丽宜居乡村集中连片示范区,深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完善市级领导负总责、区县领导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为抓手,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继续深化河湖长制改革,完善河湖长制考核制度,建立总河长令和河长领办机制。大力推行“林长制”,构建形成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管理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
落实《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机制,对相关考核进行精简整合,优化考核程序,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结果应用,引导形成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绩导向。优化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资源环境”考核指标,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
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优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标体系,客观准确反映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推进资源环境审计信息化建设,探索大数据审计模式,提高资源环境审计数据综合利用水平,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落实《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试行)》、《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办法(试行)》,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监管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明确问责标准,强化追责结果应用,以量化问责制度化倒逼党政领导尽职履责。
以生态创建为载体,不断提高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组织修编朔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纲要,深入组织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系列创建活动和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细胞工程”。到2025年,争取再创建一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对已获命名的示范区加强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和奖惩机制,为建设美丽朔州奠定基础。
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开展朔城区低碳试点示范区及平鲁等省级低碳市县试点建设,要求朔城区、右玉县低碳市县提出碳排放峰值目标,积极开展“互联网+ 低碳城市”,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低碳发展模式。开展低碳产业园区试点建设,进一步深化现有国家/省级低碳产业园区建设,同时在全省选取产业基础较好、减排潜力较大的园区开展第二批低碳产业园区试点。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建设,筛选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社区(街区)或农村新民居,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组织原则创建低碳社区试点。开展低碳景区试点建设,优先组织朔州市范围内3A级以上景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评选建设省级低碳景区试点,并逐步扩大评选范围。开展低碳商业试点建设,鼓励全省范围内各类商业机构申报低碳商业试点,筛选具有代表性的商场、宾馆、餐饮等商业机构开展低碳商业试点示范。开展零碳排放示范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社区、旅游区、商业区开展零碳排放示范,运用多种手段减少区域碳排放,探索实现区域近零碳排放。
全面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开展桑干河、七里河、恢河、源子河等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协同立法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积极开展禁塑(不可降解)等工作的前期调研论证,推动清理、修订和完善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不相符甚至相互抵触的法规政策。
推进地方特色环境质量标准及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管理标准,环境监测标准,管理规范、工程规范及实施评估等生态环境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发布实施焦化、 洗煤等3项地方排放标准;推进水泥、工业炉窑、工业涂装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重点研究制定涉 VOCs 排放标准;加快开展河流(湖)生态补水量核定方法、城市生态环境用水定额、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规范等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标准的制定,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法规依据。结合不同的行业特点和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的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标准执行时间,为现有企业预留合理的治理改造时间。鼓励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制定团体标准,以高质量标准体系助力朔州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依法执行《排污管理条例》,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一证式”管理。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违法排污黑名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环境信用良好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于生产技术先进、污染治理水平高、环保管控严格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免予执行环境应急管控和错峰生产;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机构、个人,将其环境违法信息记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用与信贷、招投标、水电价、财税补贴等政策挂钩机制。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构建先进的环境预报预警体系,推进有条件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成立环境应急管理专职机构,构建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充实各级环境应急专家队伍,依托大型企业建立专业化应急处置队伍和区域性环境应急物质储备库。加强环境应急技术研究和人员培训。强化与公安消防、安监、交通、气象等部门的应急联动。
加快推进确权登记,放活生产经营自主权,加快推进集体林权流转交易,增加农民资产性收益。推进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提高草原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探索通过森林认证、碳汇交易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天然林保护修复资金,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资助、认养、志愿服务等方式从事天然林保护公益事业,探索重要生态区位天然商品林赎买制度。完善造林绿化机制,推行造林绿化置换经营开发、森林旅游康养资源置换造林、造林增汇抵消碳排放、义务植树尽责等制度。
加快落实《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多元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推动补偿机制建设向市县延伸,推动横向补偿逐步由单一生态要素向多生态要素转变,调动地方政府治污治水积极性。围绕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两个核心,积极争取海河流域下游相关省份对我省进行资金补偿、产业转移、对口协作、园区共建等横向生态补偿。完善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健全重点流域上下游地区补偿机制。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探索自然保护地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实施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
全方位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一是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朔州市各级党政干部培训体系中,入职培训要安排生态文明理念、知识、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内容。二是把生态文明内容纳入继续教育课程和企业培训计划,强化企业生态文明建设社会责任,营造企业的生态文化。切实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生态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实施企业员工环境教育,加强企业环保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探索建立企业环保从业人员资格化管理制度。三是把生态文明知识和生态意识教育纳入朔州市国民教育体系,编写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教材,加强生态教育能力建设,强化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四是定期举办生态文明专题培训班,开展群众性生态文化活动,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五是加强农村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内容,促进生态文明理念向农村传播。
重点对朔州古城、山阴广武古城、平鲁凤凰古城等进行风貌保护,对自然民俗文化村庄进行本原式保护;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和传统风貌协调区,处理好城市规划与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的关系,重点做好朔州古城、应县金城镇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保护好广武长城、鹅毛口遗址、峙峪遗址以及金沙滩古战场、马邑古墓群等古遗迹;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及其他城乡范围内的各类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重点保护。
扩大历史文化保护的对象,将文化保护的对象从传统的遗址保护扩大到各类民俗文化与精神文化,以朔州边塞文化、宗教古建文化、西口文化、马文化、桑源文化、右玉精神与朔州精神等为保护重点,在保护特色民居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时也要重视民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保护,探索区域文化整体保护新模式。注重历史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之间、人文环境之间的关联性,将单一项目、单一形态的保护模式转变为多种文化表现形式的综合性保护,确定文化遗产保护重点,挖掘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喜乐、丰收舞、社火等舞蹈类,晋北道情、朔州赛戏、雁北耍孩儿、罗罗腔、二人台等戏曲类,晋北鼓吹等民歌类,以及塑技艺、剪纸等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传承人。
倡导“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提倡绿色居住,节约用水用电,推动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积极倡导绿色出行,促进公众以实际行动参与生态文明。组织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景区、绿色饭店、节约型机关等各种主题创建活动,将珍惜生态、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等内容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把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研发推广环境文化产品。积极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积极推进能力建设,大力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抓好教育、健康、就业、社保等民生大事,办好解民忧、纾民困、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好事。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中小学规划建设,稳步推进中学向县城集聚、小学向乡镇集中,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以县(局)管校聘改革为突破,建立教师统一调配机制和补充机制,实现教师按需、合理、有序流动。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弥补高等教育短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建设健康朔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着力强弱项补短板,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市疾控中心提档升级项目。深化城市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统筹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加快市级医院建设,推动与山西医科大学全方位合作,建设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推动市中医院建设。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为贫困县农村妇女提供“两癌”检查服务,实施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做好十六届省运会备战工作,让全民健康托起全面小康。
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发挥创业孵化器、创业园区、实训基地带动作用,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施以“人人持证、技能社会”为目标的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打造家政、护工服务等特色劳务品牌。继续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以农民工、个体从业、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覆盖范围,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城乡低保应保尽保。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农民工兄弟的辛苦钱一分一厘都不允许拖欠。
各级要把专项规划具体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建立推进规划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调动责任部门的积极性,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
要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为契机,抓紧培养、引进相应的人才,选择一些业务骨干定期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化和标准。
本文件由朔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读。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项目内容 |
1 |
生态经济工程 |
冷链物流基地 |
右玉县 |
280亩 |
2 |
山西雁门关农贸物流有限公司新建大型冷链物流园区 |
山阴县 |
占地面积519.03亩,其中气调恒温库占地7000平米,储存量5000吨,办公结算中心4300平米,商铺15000平米,包装厂1000平米,建库18000平米,地磅150吨,道路2万平米,水、电配套完成使用土地面积230亩,剩余空地289亩。 | |
3 |
朔州市康养 中心项目 |
朔州市公共卫生园区 |
新建20000平方米。 | |
4 |
怀仁市新型融合基础设施充电桩项目 |
怀仁市 |
新建充电桩4000个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 |
5 |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保护建设 项目 |
右玉县 |
打造“长城博览在朔州”核心文化旅游产品,将右玉现存的长城遗址等进行串联,辐射晋北地区,打造长城文化博览园。项目包括对历代长城遗址的保护、周边环境整治,长城文化挖掘整理,长城博物馆等建设。 | |
6 |
农业景观创意加工产业集群建设项目 |
朔州市 |
朔州市雅莉达玫瑰精油加工园、朔州市红星农业科技加工园、山西雁门春酿造加工园、山西古城乳业加工园、山西鑫霏农业加工园、怀仁县龙首山粮油加工园、怀仁县奔康牧草加工园。 | |
7 |
平台基地建设项目 |
朔城区、怀仁市 |
打造朔城区和怀仁市两个科技服务集聚平台。 | |
8 |
农产品博览中心建设项目 |
朔城区 |
朔城区依托神头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双创”平台和电商物流平台。 | |
9 |
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 |
怀仁市、山阴县、应县 |
分别建设一个农产品展销中心。 | |
10 |
百亿级文旅康养产业链 |
朔城区、应县 |
打好长城、桑干河、应县木塔三张牌,破题破局文旅融合发展。推动多弗集团文旅康养小镇项目落地。推动中国传统木结构保护研究中心和木结构建筑博物院落地,使应县成为世界木结构建筑之乡。 | |
11 |
乳业和肉业产业链 |
右玉县 怀仁市 |
构建牧草种植加工、现代养殖、鲜奶生产以及物流产业链,建设100万吨奶源基地,种植牧草100万亩,奶牛存栏20万头。依托北肉平台建设,构建集养殖、加工、交易为一体的百亿级肉羊、肉牛、生猪产业链,年出栏活羊450万只,生猪饲养量100万头。 | |
12 |
百亿级粮油蔬果工贸产业链 |
平鲁区、应县、 山阴县 |
重点发展100万亩优质杂粮、100万亩优质高蛋白玉米、10万亩设施农业、120万吨蔬果,重点扶持10家左右工贸龙头企业。 | |
13 |
百亿级医药产业链 |
怀仁市、朔城区 |
发挥怀仁医药园区龙头带动作用,发展医药全产业链,推动安瑞、玉龙格兰特等6个项目投产,推动斯芬克斯医药中间体等8个项目落地。 | |
14 |
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 |
朔城区、右玉县 怀仁市、应县 |
朔州市大剧院建设项目、广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右玉县马世界主题公园建设项目、桑干河湿地候鸟保护区项目、右玉县黄沙洼沙漠公园建设项目、应县马岚峪景区开发项目、怀仁市清凉山生态旅游区建设项目、洪涛山生态康养文创园项目。 | |
15 |
草牧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重点项目 |
怀仁市、山阴县 应县 |
朔州市20万吨牧草储备基地项目、怀仁市现代肉羊产业园项目、山阴县优质奶源基地建设项目、朔城区一万亩叶用枸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应县新大象年屠宰3000万只肉鸡建设项目、应县世贸园肉牛屠宰升级改造项目等。 | |
16 |
高端陶瓷产业重点项目 |
应县 |
应县年产800万平方米高档仿古地板砖生产线项目、应县年产2400万平方米高档墙地砖生产线项目、应县正东陶瓷日用瓷全自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北京杰思威尔贸易有限公司高档酒店瓷建设项目、景德镇创大陶瓷文化有限公司高档瓷制造项目。 | |
17 |
农副产品及冷链仓储物流园 |
应县 |
应县四通物流中心、山西经纬通达200万吨粉煤灰集装箱外销项目、山西经纬通达枢纽型内陆港综合物流园区专用线工程、山西德润现代科技物流园等。 | |
18 |
药品产业 |
朔城区 |
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40万亩,大宗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水平达到50%以上。支持正北堂、烨明农牧、乾宝黄芪等企业挖掘和传承道地中药饮片炮制工艺,重点发展传统中药制剂、功能片剂及创新产品。 | |
19 |
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
农村垃圾治理专项工程 |
怀仁市、山阴县 |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怀仁、山阴两个农村垃圾治理试点县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序推进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逐步建立健全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体系。 |
20 |
乡村饮水环境治理工程 |
全市农村 |
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到2022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 |
21 |
农村改厕工程 |
全市农村 |
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生态休闲和文化旅游创建村、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到2025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 |
22 |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
朔城区 |
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科学布局雨水调蓄设施,增强道路绿化带雨水消纳功能。重点建设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 |
23 |
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 |
右玉县 |
以右玉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为牵引,突出黄河文化、长城文化、边塞文化、红色文化主题特色定位,打造国内全域旅游目的地。 | |
24 |
矿山整治工程 |
平鲁区 |
向阳堡乡宋井沟村小峰山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向阳堡乡东平太村柳条山地质灾害 防治工程、小白洋洼一带地质环境质量工程、大白洋洼一带地质环境质量工程、窝窝会石料厂一带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占兴石料厂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退化和废弃地生产修复。 | |
25 |
矿渠平整复垦工程 |
应县 |
白马石乡尧峪金矿渠平整复垦工程、长柴沟村东南铁矿废弃坑区复垦工程、同朔水泥石灰岩矿平整复垦工程、南泉乡书堂涯石灰岩矿复垦工程。 | |
26 |
污染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
山阴县 |
针对山阴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和提标改造,提升日处理能力5000吨/日。 | |
27 |
污染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
应县 |
针对桑干河应县段建设应县南河种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处理设施3000吨/日。 | |
28 |
污染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
应县下社污水厂 |
针对应县经济开发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不足,新建应县下社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5000吨/日。 | |
29 |
污染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
山阴县铁东新区管网建设工程 |
针对桑干河山阴县段建设长约8km的铁东新区管网工程。 | |
30 |
污染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
应县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 |
应县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 | |
31 |
污染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
山阴县铁东新区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 |
山阴县铁东新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 |
32 |
污染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
山阴县移民新村、七里沟、刘家岭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 |
山阴县移民新村、七里沟、刘家岭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 |
33 |
污染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
山阴县南河村、龙泉寺、梁家店、芍药沟、王坪沟、东石人坡、西石人坡、南祖村、北祖村、偏岭村管网建设工程 |
山阴县南河村、龙泉寺、梁家店、芍药沟、王坪沟、东石人坡、西石人坡、南祖村、北祖村、偏岭村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 |
34 |
城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 |
怀仁市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 |
怀仁市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 | |
35 |
污染减排-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
山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实施山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对各村庄采取截污纳管、连片整治、单独处理及传统处理等污水治理模式,实施新建纳污管网、污水处理站、旱厕卫生改造、新建化粪池等工程建设。 | |
36 |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
应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实施应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对各村庄采取截污纳管、连片整治、单独处理及传统处理等污水治理模式,实施新建纳污管网、污水处理站、旱厕卫生改造、新建化粪池等工程建设。 | |
37 |
污染减排-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
怀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实施怀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对各村庄采取截污纳管、连片整治、单独处理及传统处理等污水治理模式,实施新建纳污管网、污水处理站、旱厕卫生改造、新建化粪池等工程建设。 | |
38 |
污染减排-工业污染防治 |
怀仁市金沙滩陶瓷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新建项目 |
针对桑干河怀仁市段建设金沙滩陶瓷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处理设施5000吨/日。 | |
39 |
污染减排-工业污染防治 |
怀仁市天瑞玉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医药 园区)污水处 理厂扩建工程 |
针对金沙滩陶瓷园工业园区扩建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处理设施5000吨/日。 | |
40 |
污染减排-工业污染防治 |
水环境污染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
在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水环境污染溯源服务中心,并逐步建立水污染溯源监管机制,实现全流域地表水、地下水人工采样的批量化全自动检测和污染溯源,提升环境监测部门的水环境监测监管、水质检测和溯源服务能力。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 |
41 |
污染减排-工业污染防治 |
桑干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溯源监管应用示范工程 |
在桑干河干流及黄水河等支流开展水环境污染溯源监管应用示范工程,重点针对山阴县、应县、怀仁市重点工业聚集区企业偷排、超排等问题,开展水环境污染溯源监管。 | |
42 |
生态保护修复-湿地恢复与建设 |
山阴县桑干河省级湿地公园湿地恢复工程 |
针对恢复重建区实施湿地恢复工程,恢复自然湿地面积1.29hm²,主要包括湿地封育保护、退耕还湿、湿地生态补水、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等。 | |
43 |
生态保护修复-湿地恢复与建设 |
应县桑干河省级湿地公园湿地恢复工程 |
针对恢复重建区实施湿地恢复工程,恢复自然湿地面积80.45hm²,主要包括湿地封育保护、退耕还湿、湿地生态补水、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等。 | |
44 |
生态保护修复-湿地恢复与建设 |
怀仁口泉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恢复工程 |
针对恢复重建区实施湿地恢复工程,恢复自然湿地面积21.51hm²,主要包括湿地封育保护、退耕还湿、湿地生态补水、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等。 | |
45 |
生态保护修复-湿地恢复与建设 |
桑干河灌区农田退水综合治理工程 |
实施农田退水污染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塘、人工湿地等生态拦截净化工程,实现在桑干河灌区农田灌溉退水区域建设人工湿地50公顷以上。 | |
46 |
生态保护修复-河湖生态 恢复 |
桑干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
针对桑干河山阴县和应县段,修复整治河道14km,砌筑河堤、流域内植树,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恢复河道生态功能。 | |
47 |
生态保护修复-河湖生态 恢复 |
桑干河下游马庄-海子洼河道治理工程 |
针对桑干河下游,河道治理12km,主槽疏浚长度12km,规划堤防长度8km,主槽防护5km,巡河道路13km。 | |
48 |
生态流量保障-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
应县南河种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 |
针对桑干河应县段使用生物法脱氮再生水处理工艺建设应县南河种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 | |
49 |
生态流量保障-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
山阴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循环利用应用示范工程 |
针对桑干河山阴县段使用生物法脱氮再生水处理工艺建设山阴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循环利用应用示范工程,构建“截、蓄、导、用”并举的朔州市桑干河流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 |
50 |
生态流量保障-转变高耗水方式 |
朔州市山阴县工业节水项目 |
针对桑干河山阴县段实施工业节水,缓解水资源短缺状况,减轻污水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压力,降低运行成本,提升经济效益。 | |
51 |
生态流量保障-转变高耗水方式 |
桑干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
针对桑干河灌区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改造,改善灌溉面积27.3万亩、恢复灌溉面积8.7万亩。 | |
52 |
生态流量保障-转变高耗水方式 |
怀仁市农牧交错带下米庄、浑河灌区高镇子、李家小村等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
沿桑干河新建泵站7座,500m³的蓄水池10座,埋设UPVC取水管20.05km,UPVC输水管道36.73km;布设控制阀井36座、排气阀井36座、末端渗水井10座、供电线路15km,节水灌溉面积1.81万亩。 | |
53 |
污染减排 |
朔州经济开发区神电固废综合利用园区污水处理厂 |
新建开发区神电固废综合利用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一期污水处理能力建设规模5000吨/天。 | |
54 |
污染减排 |
朔州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
新建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能力建设规模10000吨/天。 | |
55 |
污染减排 |
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水环境污染溯源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针对桑干河流域的水环境污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问题,建设水环境污染溯源服务中心,实现全流域地表水、地下水人工采样的批量化全自动检测和污染溯源,提升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的水环境污染溯源监管能力。 | |
56 |
污染减排 |
恢河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 |
进行恢河东富院村、烟墩村等地富甲工业园区、晋能铝厂、二污水厂等排口溢流口的综合整治工作。 | |
57 |
生态流量保障 |
朔州市朔城区地下水压采及水源置换恢河灌区福善庄片渠系改造工程 |
进行水资源优化调度与水系连通,关井8眼,压采量56.64万m³。 | |
58 |
生态流量保障 |
朔州市平鲁区中水回用工程 |
针对七里河平鲁区段铺设管网15公里、建设泵站一处及调蓄水池一处,实现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中水回用。 | |
59 |
水生态保护 修复 |
恢河朔城区段生态修复河道治理工程 |
针对沙河村至恢河五期河道,新建左岸堤防17.35km、右岸堤防17.5km、格宾石笼防护1.8km、河道疏浚挖运整理3.5km、排水管涵15处、生态防护15.6万㎡、植树3.52万株、坝顶泥结石道路17.6km。 | |
60 |
水生态保护 修复 |
朔城区恢河七期生态修复河道综合治理项目 |
针对恢河六期工程下游至太平窑水库库区,治理河道3.65km。主要包括两岸土堤防工程及排水涵洞等工程。 | |
61 |
水生态保护 修复 |
桑干河上游 (朔城区恢河太平窑水库下游至东榆林水库库区段)生态修复河道治理工程 |
针对桑干河上游进行生态修复河道治理,主要包括新建堤防、主槽疏浚、支流河口防护、排水涵洞、流域内种树及湿地建设。 | |
62 |
水生态保护 修复 |
朔州市七里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
针对七里河2.54千米段,新建54米长的蓄水拦水坝3座、生态堤防、两岸绿化景观公园、植被恢复等。 | |
63 |
水生态保护 修复 |
朔城区恢河湿地公园湿地恢复工程 |
针对朔城区恢河湿地公园,恢复天然湿地面积44.85hm²,主要包括湿地封育保护、湿地生态补水、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等。 | |
64 |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
平鲁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 |
新建污水管网50km,接入平鲁区污水处理厂。 | |
65 |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
神头一电厂管网接入市污水处理厂维修改造工程 |
新建污水管线7852米,阀门井8座,排气阀门井5座,排泥阀门井6座,检查井1座、一体化泵井1座、管道沿途需穿越达到过路1处,穿越铁道2处。 | |
66 |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
神头二电厂水源置换工程 |
铺设管道6891米,年使用市二污水处理厂中水1000万方。 | |
67 |
排污口整治 |
平鲁区入河排污口整治 |
整治平鲁区入河排污口,截污纳管改造或封堵不合理排口,:易顺煤业生活污水排口、后安煤矿矿井水排口、国强煤业生活污水排口、芦家窑煤矿矿井水排口、大恒煤业入河排污口、平鲁区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排口、中煤能源化工厂生产废水排口、森泰煤业生活污水排口、井工矿矿井水排口、下梨园煤业综合污水排口。 | |
68 |
水生态保护 修复 |
源子河神头泉泉域保护工程 |
源子河河谷泉水出露带、耿庄水源地范围内泉组清淤深度1.5m,围堰护岸长12km,垃圾清运,环泉路建设长12km,周边绿化美化。 | |
69 |
水生态保护 修复 |
神头泉水域人工湿地建设 |
神头泉集中出露区建设人工湿地,蓄水面积2.1km²,需水量200万m³。 | |
70 |
水生态保护 修复 |
源子河平鲁区段河道治理工程 |
河道治理长度32.9公里,主要包括护堤、清淤等。 | |
71 |
水生态保护 修复 |
右玉县源子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
包括开展围栏及生态造林、生态恢复。 | |
72 |
水生态保护 修复 |
朔城区源子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
堤防、清淤35.5km。 | |
73 |
生态流量保障 |
苍头河流域生态补水工程 |
区域引调水工程,保证苍头河流域断流河段(常门铺水库下游)基本生态流量。 | |
74 |
生态流量保障 |
苍头河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 |
建设一座10万吨/日规模泵站及相应的输水管道,将污水处理厂尾水引流至常门铺水库,利用湿地处理后用于河道用水和农田灌溉用水,保证常门铺水库下游河道生态水量。 | |
75 |
生态流量保障 |
苍头河流域节水灌溉改造工程 |
完成右玉县威远镇王家堡村灌区0.25万亩、辛堡村灌区0.56万亩、威远村灌区0.91万亩共1.72万亩灌溉面积耕地的节水改造,包括喷滴灌、膜下滴管、管灌、防渗渠道等。 | |
76 |
生态保护修复 |
湿地恢复与建设 |
对右玉苍头河湿地公园恢复重建区实施湿地恢复工程,恢复自然湿地面积40.22hm²,主要包括湿地封育保护、退耕还湿、湿地生态补水、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