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3106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文化旅游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19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发〔2022〕40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30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3106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文化旅游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19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发〔2022〕40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30日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朔州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朔政发〔202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朔州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
目 录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时作出的“要持续在营商环境等重点改革领域攻坚克难”重要指示要求,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好服务和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战略目标,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推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根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山西省“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朔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精神,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总体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编制本规划。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表中央要求,对标发达地区做法,对接国际通行的投资贸易规则,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推进改革创新,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现新突破。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十三五”期间,我市下放行政职权35项,取消行政职权80项。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清单之外“非禁即入”。我市在2018年就已对企业开办流程进行了全面优化,相关业务部门全部进驻大厅,实现了企业开办一个工作日办结。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同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以信息跑路代替群众跑路。实施企业注销“一网通”,优化注销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极大释放了社会资源。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实施“一个系统管监管”,制定出台朔州市监管部门效能评估体系,固化到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对监管的“再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逐步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一个平台管交易”,印发实施了《朔州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2020年12月完成第一个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实施,降低市场主体营商成本,目前市本级涉企收费项目共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政府性基金2项。发布了《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征集首批中介服务机构的通告》《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征集第二批中介服务机构的通告》,建立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逐渐形成全市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严格执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迈出新步伐。我市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先后印发《朔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方案及其配套制度》《朔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朔州市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朔州市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方案》《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朔州市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构建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释放制度红利。按照“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原则,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充分显现,为我市营商环境综合改革释放了空间。全面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目前市直35个部门共行使2638项行政职权,市、县、乡权责清单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按照“能赋尽赋、能放尽放”的原则,推动向开发区赋权4508项,在全市省级开发区推广向朔州经济开发区、右玉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授权经验。积极探索具有朔州特色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以标准化建设为指引,改革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对县区和市直单位进行营商环境专项考核,全力营造“人人代表政府形象,事事体现营商环境”的氛围。
——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对标国际一流,全市域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形成政府靠前服务机制,建立双向约束的信用体系,形成有效、透明、协同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坚持对表对标,制定了《朔州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了全流程审批“60个工作日”办结的目标,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我市各县(市、区)工改系统覆盖率100%,成为全省第一家所有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面运行的地市。优化企业融资服务,推进资本市场发育完善,加快优质企业股改、挂牌和上市步伐,(市金融办)我市完成股份制改制企业39家,“新三板”挂牌2家,在山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晋兴板挂牌17家,培育板1家,展示板58家。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和随附单证,大力推广“提前申报”、“两补申报”等便利化通关措施,2020年,我市辖区进出口货物申报单一窗口应用率达到100%。
——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获得新成效。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化建设“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要求,构建了“一局一公司一中心”政务信息化“品字型”管理架构,确立了“6+1”数字政府建设路径,联通省级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建成了联通省级、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平台全市行政审批事项总体网办率已达95.88%。2019年,全省第一家启动了“智慧不动产”项目——朔州智慧房管平台,将原先分散在国土、房管、规划的各个业务软件平台整合为一个整体,走出了一条信息化建设的新路子。市县两级及开发区“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落地,市级首批将24家单位的338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县级平均划转252项,平均划转率达85.48%,未划转事项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统一集中至同级政务大厅办理,初步实现线上“只登一张网”、简易行政审批事项“一次不用跑”,线下“只进一扇门”、复杂行政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开发上线了“朔州政务服务”APP,与“三晋通”APP完成对接,开通了“三晋通•朔政通”频道,上线了智慧房产、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三大模块18项主题服务。推行“非接触式”办理涉税业务,“非接触式”办税业务占比达90%以上,网上申报率达到99%,173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全域推行“一条热线管便民”,整合各级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建成全市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打造便民高效、一号对外的全市政务服务“总客服”,在2020年全国345条政务服务热线测评结果中,朔州热线全国排名第55,全省排名第4。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塑,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世界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国际产业格局、贸易格局正在加速重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只有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才能在国际竞争中赢得机遇、赢得主动、赢得优势,才能在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从而创造竞争新优势,增强我国经济的稳定性与抵御外部风险和压力的能力。
从国内看,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加速构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是畅通“双循环”的催化剂和加速器。只有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破除束缚创新的桎梏,才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
全省方面,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我省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推进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明确提出了“对标先进、争创一流”,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全力创优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当前,我市处于转型发展的攻坚期和能源革命的深化期,更是解决关键性、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的重大窗口期,必须清醒地看到,尽管近年来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高质量转型发展要求相比、与国内先进经验相比、与省内最佳实践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在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下大力气优化提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对右玉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转型出雏型的阶段性战略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机遇,对表中央要求,对标先进地区做法,对接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进一步做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之间的有机结合,以满足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从思想理念上提升,从体制机制上创新,从监管服务上突破,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综合改革,进一步释放体制机制创新红利,弘扬右玉精神,久久为功、持续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为朔州建设成现代化的塞上绿都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对表对标。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处理好对表对标和先行先试的关系。一方面,要对表中央,对标发达地区经验做法,大胆“拿来”,积极借鉴。另一方面,要持续深化承诺制、一枚印章管审批、数字政府建设等既定改革任务,再谋划一批新的改革举措,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做到一步领先、步步领先,推动我市营商环境部分指标进入省第一方阵。
——坚持服务转型。深入贯彻国家“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牢固树立“一切为了转型、一切服务转型”的理念,聚焦服务“六新”突破,更好发挥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制度创新明确政企行为的边界,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和创新力的“加法”,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根据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一流营商环境保障。
——坚持公平法治。强化法治思维,用好法治手段,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市场准入,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平等享受支持政策,消除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快配套制度“立改废”,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坚持改革创新。以问题为导向促改革,围绕市场主体保护、市场准入、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持续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务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回应社会关切,让改革成果更广泛更公平的惠及广大市场主体,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
——坚持协同联动。强化顶层设计,打好政策“组合拳”,统筹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各方协作、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深度叠加、创新举措有机融合、企业群众得到实惠。
全面对接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和国内最佳实践,健全完善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制度规则,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加强智慧监管,创优政府服务,提升数治效能,践行“右玉”精神,持续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构建优化营商环境的“四梁八柱”。
——到2022年末,全市营商环境总体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形成,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明显改善,获得信贷、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执行合同等指标明显提高,土地、人才、水电气热等资源要素供给质量显著提高,智慧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实现“全程网办”,涉企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95%以上,个人服务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基本实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力争1-2项营商环境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到2023年,“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工作的目标基本实现,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平均压缩达70%以上,“互联网+监管”应用率超过80%,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领域广泛应用,数字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体系更加科学规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才机制活力和投资吸引力大幅提升,城市品质持续提档升级,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在全省居前,力争3-5项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到2025年末,“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全面实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形成,全市市场主体数量年均新增不低于16%,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5万户,“互联网+监管”主要行业应用实现全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全面建成,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提升,整体达到全省一流水平,成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城市。
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坚决破除各种隐性壁垒,打造“无差别”的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增强市场主体在我市投资兴业的信心。
1.推动“非禁即入”全面落实。全面执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养老、托养、教育等领域,在环保、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集中推介一批商业潜力大、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在交通运输、信息产业、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构建多维培育体系,着力培育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对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开放平台、公共服务等工程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吸引世界最优秀的专业化外资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参与共同开发共同建设。
2.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做好取消和省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事项做好跟踪评估。清理减并多头审批、重复审批。进一步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依法依规整治变相审批。加大向县(市、区)和乡镇放权力度,以及向开发区的赋权力度,做到应放尽放。到2023年,行政审批四级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坚持告知承诺是原则、审批备案是例外。按照全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安排部署,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定改革,精准聚焦各类市场主体办事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完善简约透明快捷的行业准入规则,2022年底前要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力争到2025年,将行业经营涉及的行政审批与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合并,从根本上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对“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探索实施市场准入“一业一证”改革,建立综合许可制度。
专栏1证照分离改革 |
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把握好全覆盖要求,做到中央、省、市、县四级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523项事项和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4项事项共527项中,涉及我市本级审批的68项,除1项仍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其余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把握好“进四扇门”的方法,尤其是“审批改为备案”和“实行告知承诺”这两种方式,对采取不同改革方式的事项,有针对性地明确具体监管标准和要求。优化升级信息化建设保障措施,通过“证照分离”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归集共享、纵向各级联通、横向普遍接入。 |
4.强化市场公平竞争审查。把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尽审。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5.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全面实施市场主体倍增一揽子政策,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开展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力争2025年底我市市场主体达到25万户左右。强化政策支持,降低市场主体营商成本,推动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到各类市场主体。完善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加强平台承载,促进市场主体集聚发展,支持我市开发区配套建设高水平建设智创城等双创平台。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改革,推进制度集成创新,全力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让市场主体准入更便捷、办事更高效、退出更顺畅,树立机制无障碍的营商环境标杆。
6.推进“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重点在朔州经济开发区打造“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专员服务”模式。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由备案类项目向核准类项目延伸,充分发挥承诺制集成效应。按照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做承诺、事后强监管的原则,推动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全面落实。实施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先行完成区域评估,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全承诺、零审批、拿地即可开工”。到2025年,全市各类开发(园)区区域评估完成率不低于95%,区域评估成果100%应用,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建设各环节累计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平均缩短三分之二以上。
专栏2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工程 |
深入推进“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范围由备案类项目向核准类项目延伸,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全承诺、零审批、拿地即可开工”。在各开发区推行区域评估,实施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试行产业项目“全承诺、零审批”。 |
7.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贯彻落实《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配套制度,以整体性政府的服务理念、服务路径和服务方式,强化系统、业务、数据、技术、人员“五个融合”,切实推动审批服务由“碎片化”向“集约化”转变,释放审批服务改革从“物理集中”到“化学反应”的集成效应。
8.完善“一个系统管监管”改革。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运用系统相关功能实施协查协办、移送移交、联合执法,违法线索互告、监管标准互通、执法结果互认,实现“一处发起、全网协同”。健全与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相对应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效能评估的力度,强化对监管的“再监管”。加强“行政审批+动态监管”,实现行政审批信息实时自动汇交,形成覆盖各行业的监管信息数据库。强化开放包容与防控风险并重的意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机制建设。
9.推行“一个平台管交易”改革。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促进平台由“互通”到“互融”的转变,推进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逐步纳入平台进行交易,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全面推行平台交易系统“一张网”运行模式,加快实现信息发布、信息资源共享、信息目录、交易规则“四统一”目录。推进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五公开”,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不能腐”制度体系,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10.优化“一条热线管便民”功能。健全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绩效管理、分析研判的业务闭环,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成集咨询、投诉、求助、建议、举报等功能为一体,涵盖电话、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渠道的政务服务“总客服”。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系统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加快推进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到2023年,12345热线与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的联动机制基本建立,便民高效、一号对外、“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基本实现。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依托一体化平台,重塑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加快推动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一次不用跑”,推行“不见面办事”,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全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最大便利、最优服务,让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让“无后顾之忧”成为朔州营商环境建设又一张靓丽的名片。
11.打造政务服务门户。依托全省一体化平台,整合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前端受理办理功能,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在不同部门平台重复注册验证、重复录入查询等问题,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打造“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流程全链条、服务全渠道”的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到2023年末,政务服务平台更高效便捷,门户展示内容更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查询。
12.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利用大数据主动研判企业和群众潜在的个性化、多元化服务需求,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围绕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全过程,全链条重塑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按照自然人、法人、项目全生命周期构建办理“一件事”主题和服务场景,实施“集中受理、自动分送、协同办理、统一办结”集成服务,将涉及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打包,提供“开办餐馆”、“开办旅馆”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力争到2023年末,实现100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全程网办。
13.深化政务服务全程网办。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实现申请人“单点登录、全市漫游、无感切换”,由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推动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加大电子证照制发和应用力度,在涉税事项、社保登记、公积金等领域率先应用的基础上实现全省域、全领域普遍应用。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确保优质政务服务公平可及。改革制约全流程网上办理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批文,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到2022年末,全市9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到2023年,基本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到2025年末,“互联网+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14.推行“市内通办”“跨市通办”。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加快推动实现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备案结算、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户口迁移、婚姻登记、生育登记、就业创业等个人服务高频事项“市内通办”“跨市通办”。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市内通办”“跨市通办”窗口。聚焦助力惠企利企,围绕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和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等企业重点需求,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经营许可等生产经营高频事项“市内通办”“跨市通办”。到2025年末,实现不少于130项“跨市通办”事项。
15.推进“办事不出区”改革。按照“能授尽授”“应赋尽赋”的原则,持续拓展市县两级赋权事项基本目录,加大向开发区授权赋权力度。加快对园区内政务服务软、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设立园区政务服务专窗,创优各类开发区“能快则快”“能优则优”“能细则细”的高标准、扁平化服务,持续提升开发区营商环境“含金量”“含新量”,充分发挥开发区创新示范效应。到2025年,基本实现“区内事、区内办”。
专栏3开发区赋权 |
进一步推动依法向开发区授权赋权。按照“能赋尽赋、能放尽放”的原则,加快推动向开发区赋权到位。实施开发区赋权清单化管理。建立授予、收回市、县管理权限的双向机制,确保各开发区承接市、县管理权限事项可承接、能运转,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
16.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加快推进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航空口岸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以“两步申报”改革为牵引,推进海关自主5G报关系统向市县两级政务大厅延伸,推动跨区域铁、公、空、水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推进联运全程“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单到底”,继续推进无纸化申报和检验检疫证书电子化,继续深化业务改革,继续巩固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和成效。实施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保持政策和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让市场主体产生稳定预期,打造可预期的创新生态,形成我市新的核心竞争力。
17.构建职能清晰协同高效执行力强的行政运行机制。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按照科学合理、权责一致的要求,优化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明确职责,形成自上而下的高效率组织体系,进一步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行政管理体制,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程序,强化政府部门间协同配合、流程衔接、信息共享、高效运转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执行实施、评价、问责和改进机制。深化法治政府、数字政府建设,促进政务公开、政务大数据管理和应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提升政府数字治理水平。
18.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要素配置体系。以产权明晰为基础、产权激励为核心,着力打造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的卓越创新环境。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推广应用“揭榜挂帅”等制度。健全创新激励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明晰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间产权关系,推进高等院校和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推动更多创新成果进入市场。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让市场真正在创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动市场主体间联合创新、创造、创业。推动产业技术体系创新,以技术的群体性突破支撑引领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19.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推动形成授权确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维权援助、社会诚信及调解仲裁相互促进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机制。健全市、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条件建设。加大网络化、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沟通协调等制度,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挥司法主导作用,健全司法与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健全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水平和效率。
20.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围绕融入创新链和产业高端,建立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覆盖全链条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加快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贯通“政产学研金服用”等环节,努力形成“创有所扶、长有所促、成有所励”的一流创新生态。采用“企业搭台、政府支持、高校参与”模式,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开放型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为中小微企业开展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开发提供服务。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以技术成果入股、实施许可等方式进入企业转化,合力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探索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保险促进工作,推动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转化能力。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利化改革,扩大专利代理开放,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21.培育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应用场景。鼓励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在智慧城市建设、农商文旅体融合、绿色低碳发展等场景中广泛应用,推动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推进新技术应用推广、新产业裂变催生、新业态衍生发展、新模式融合创新。完善创新产品推广示范目录,优化纳入目录范围的创新产品种类和数量,对目录内创新产品采购人给予一定风险补偿、保费补贴支持,加大在各开发区的推广示范力度。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探索建立新经济产品(服务)供需对接机制、推广应用容错机制,开展新产品(服务)推广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
专栏4创新创业示范工程 |
进一步优化对创业创新型企业的服务。在商事登记、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积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其健康发展。加快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加大支持重大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力度,推动形成一批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技术应用的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
22.完善人才引育和评价激励体系。坚持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构建人才创新创业全链条、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体系。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加大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组团化招引,实现分行业分领域靶向引才,推进县区以灵活方式实现人才共用。支持引导各类人才合理流动,增加流动渠道,完善柔性流动政策。加快推进本土人才培养“强基”工程,壮大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充分发挥山西工学院、朔州师专、朔州职业技术学院、怀仁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等本地学校人才培养的作用,科学设置专业学科,提升培养转型发展亟需人才的能力。做好人才安居服务保障,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构建朔州人才服务中心,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解决各类人才服务政策。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效维护各类人才合法权益。
以企业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导向,全面推广应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着力解决政务服务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头,提升服务品质,增强市场主体对投资环境、未来发展的信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可信赖的政务服务名片。
23.全面推行导办帮办代办服务。普及完善咨询导办帮办窗口,制定全市统一的导办制度、指导手册、工作流程,实施“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专人负责”的导办帮办代办服务举措,实现各级政务大厅办事咨询导办全覆盖,遇到问题贴心帮办。建立重点投资项目“项目长责任制”,升级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制度,对市重点投资项目实行“一对一”精准服务,为项目落地提供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高质量服务。组建专业的帮办代办队伍,2022年底,实现对办事主体全程帮办代办。
24.推行“不打烊”政务服务。推进智能服务进大厅,全面提高“政务服务一体机”、“三晋通”APP的普及率和可办事项数,推出一批凭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即可自助办理的“无人审批”事项,推动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涉密等特殊事项除外)“不见面审批”,2022年,完善本市“不打烊”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进驻银行、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建设“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推动“政务服务超市”向村(社区)级网点延伸,为群众提供“一窗式”政务服务,实现审批服务“自助办”、便民服务“就近办”。到2025年,实现“政务服务超市”覆盖50%的村(社区)。
专栏5政务便民工程 |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则放”的原则,通过委托下放方式,充分赋权镇街。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网络、有设备、有经费、能办事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基层社区(村)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同时加快政务服务超市向社区(村)延伸,切实把社区(村)便民服务站打造成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依托数字政府新基建项目,推进数字政府基础设施融合提升,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数字政府管理服务模式。瞄准转型发展、政府决策治理、民生服务等迫切需要,创新开发一批全市域整体智治、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特色应用。 |
25.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推进线下实体大厅、服务窗口和线上办事大厅、移动终端等各类政务服务渠道全覆盖。围绕政务服务全流程办事环节,综合运用积分制管理,在各级政务大厅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事一评议”全覆盖,拓展“一事一回访”意见反馈渠道,规范“一事一监督”政务服务行为,强化“一事一考核”评议结果通报、整改、监督工作机制,倒逼各级各部门主动提供有温度、快速度、好态度的“好评”服务。
26.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制度,持续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清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对依法作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决定、招商引资承诺等,不得随意改变;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确需撤回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致使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要依法依规补偿救济。加强重点领域特别是招商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对不履行政策承诺和合同协议的政府部门及其有关负责人,可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失信惩戒。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清欠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保障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建立政务诚信评价机制,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主动维护政府诚信。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聚焦企业开办前的市场准入和投资审批,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注销或破产退出的全过程,实施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便利化改革,为企业创造发展空间,让企业留下来、留得住、发展快、发展好,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27.推行企业开办“0.5天”“零成本”。将企业注册、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开户等全部纳入“开办企业”流程,推行线上“一网申请”线下“一窗办理”,实施免费刻章,改变税控设备“先买后抵”的领用方式,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2022年末,实现新开办企业“0.5天办”“零成本”;到2025年,企业开办流程进一步优化,基本实现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
28.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双提升。合理界定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根据不同项目类型制定基于“四个阶段”的标准化、差异化的审批流程,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推进社会投资类简易低风险(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项改革。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规范化建设,提高建筑质量控制指数(质量控制与安全机制、责任与保险制度等)。最大限度减少中介服务事项,持续降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办理成本,减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到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平均审批时限压缩至60天并持续优化,社会投资类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0天内。到2025年,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实现双提升,基本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29.简化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接入。将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接入统一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落实电力交易市场化改革部署,开展绿色高载能企业联动交易试点,全面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政策,切实将我市煤电优势转化为电力优势、电价优势。提升供电可靠性,加快主网、配网建设,提高三遥、二遥自动化设备有效覆盖率,完善停电提前告知和应急服务机制,建立中断供电惩罚机制。加大城镇老旧管网改造力度,严格控制城镇供水漏损率。推进水电气热接入服务标准化,提高收费价格透明度和缴费便利度,实现接入标准、服务价格公开透明。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具备条件的大用户协调供气单位直供,落实“煤改气”用户改造优惠政策。2022年末,全市范围内实现160KW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到2023年,水气热接入时间分别控制在3天、4天、5天内,接入成本控制在全国较低水平。到2025年,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接入水平进一步提升,电力接入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30.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纳税费“一窗办理”。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不动产登记公信力、降低登记风险。设置企业服务专区(绿色通道),实现企业间转移登记一个环节、当场发证。推进不动产登记掌上办理,实现网上受理、缴税、发放电子权证。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及查询制度,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均可依法查询全市已经登记的不动产自然状况、查封抵押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公开律师尽职调查不动产登记信息获取渠道。完善地籍图更新机制和地籍测绘独立投诉机制。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推行在商业银行网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到2022年末,全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实施,查封、异议、注销登记即来即办,抵押登记压缩至1天,一般登记压缩至5天,复杂登记压缩至7天;到2023年,全市基本建立并实施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到2025年,不动产登记更加便利,一般登记全部压缩至2天。
31.提高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简化动产融资流程,充分利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实施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拓展融资渠道,强化银企融资对接机制;搭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打造市“信易贷”平台,推动“政银企”信息互通、共享应用,深化“政采贷”“银税贷”等金融产品应用;加快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推动在朔银行机构和涉信贷有关部门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限,简化申请材料。完善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机制,督促本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并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将考核重点放在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重点产业发展上,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落实政银风险分担机制,支持各地设立贷款担保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池,降低银行风险承担比例,确保对有效信贷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应贷尽贷。持续提升企业直接融资便利度,加大对市场主体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支持力度。保持社会融资总量稳定增长,促进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力争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增速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其中,信贷投放增速力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速和证券交易额增速力争进入全省前列。到2025年力争培育储备优质企业100家,完成股改企业5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达到30家,主板上市实现“零”突破。
专栏6民营企业融资可及工程 |
围绕信贷可得性、便利度,大力实施金融综合改革,深化财政支持民营小微金融服务改革试点,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完善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鼓励银行创新融资方式,大力发展信用贷款、共有厂房按份抵押融资、小微企业资产授托代管融资、价值链融资、供应链融资和动产融资等新型融资,争取小微企业年均首贷率超过15%。加大“无还本”续贷业务力度,有序推进无抵押贷款。用好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探索设立本地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理财子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丰富地方金融业态。建立健全“国保民”担保体系,发挥政府性担保机构作用,构建再担保机制、考垓评价机制、财政风险补偿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缓解民营企业担保难问题。用好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引进基金投资机构,推动社会资本更多支持企业创新创业。 |
32.优化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度。拓展网上办税事项,简化办税流程,减少办税环节,强化数据共享,加快建设“便利化办税+网络化服务+个性化推送+在线化审核+数据化管理”为一体的“电子税务局”,实现日常业务“网上办”、咨询辅导“在线办”、单一业务“掌上办”、关联业务“一键办”。持续推进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一、二类出口企业和新旧动能转换企业退税审批时间控制在5天内。全面实施“征前减免”税费优惠改革,实行税收优惠“不来即享”,确保企业100%享受税收红利。2022年末,纳税次数压缩到5次,纳税时间压缩到80个小时内;到2025年,纳税次数和纳税时间进一步压减,进入全省前列。
33.推进阳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细化完善政府采购(含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行政府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意向。推进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线上支付,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推动“不见面开标”方式常态化,探索线上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和远程电子评标。加快供应商诚信体系大数据建设,利用电商数据建立大数据价格比对、预警机制,提升政府采购现代化监管水平。加强招投标监管,制定监管权责清单并公开,建立行政监督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协同执法机制。
34.推进劳动力市场透明监管。建立部门沟通配合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对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裁员的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监测。开展柔性执法,提前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政策解读、法规宣讲和纠纷隐患排查,对因暂时经营困难、非主观故意、首次违法违规的企业予以书面警示,避免直接处罚。完善网络纠纷化解平台,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推行网上行政调解、网上调解仲裁等模式。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拓展就业服务“全程网办”接入事项,进一步优化就业参保登记流程,强化各部门服务和数据协同,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实际,继续研究优化费率结构、综合社保缴费年度调整等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围绕企业创业全过程打造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链。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帮助民营企业缓解“招聘难”问题。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体系,开展对创建达标企业的正向激励。
35.进一步提高办理破产便利度。深化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易注销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申请人提出申请后3天内作出准予筒易注销决定。降低注销成本,探索提升企业和个体普通注销登记便利化的实施路径,推动税务清税注销便利化。研究被吊销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探索重整识别、预重整快速审理,建立处置“僵尸企业”政府法院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系统性推进破产审判提速增效,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创新破产转化机制,研究出台“立转破”“审转破”方案,纵深推进“执转破”改革。深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简单破产案件标准化处置,提高破产办理效率。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提高资产处置效率;规范财产评估和网络拍卖处置财产。加快建立破产税务便捷处理机制,持续优化相关涉税业务操作流程。推进破产管理人制度落实,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优化管理人的履职环境。鼓励条件成熟的法院设立破产法庭,依法促进市场出清。开发破产案件全流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破产案件办理全节点管控、债权人线上表决及结果自动统计、分配方案自动生成及校核、委托评估审计事项全网公开、大数据辅助管理人业绩考核等功能,全面加强对破产案件的质效管理。2022年末,推动破产管理人协会高效运转起来;到2025年,全市设立2个左右破产法庭,无产可破案件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压缩在4个月内办结。
36.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规范化。将市级中介服务超市融入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依托我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推进中介机构市场主体培育,将涉批中介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培育和发展重点,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涉批中介服务行业,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积极引进外地优质中介机构,通过引进一批资质高、服务质量优的国内知名中介机构,入驻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利用“互联网+中介服务”加速中介服务市场化、规范化、透明化和便利化,切实做到除法律明确规定外,由市场主体自主选择中介服务。建立“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三位一体的中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制定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
37.建立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在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重大财产安全等以外的行业、领域,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及其关联服务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符合办理条件的,即时办理。依法加强履约践诺情况事中事后核查,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针对事项特点分类制定核查办法,根据告知承诺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实施相应惩戒措施。
38.完善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制定容缺受理事项目录清单,明确容缺受理适用范围、涵义、操作流程。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行政审批事项,经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审批部门作出办理结果前补齐补正所缺材料,窗口可先行受理,进入正常审批程序,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或补正的材料、形式、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在申请人补齐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
39.探索构建“凡有先例皆可为”制度。探索“首证通”审批新模式,市场主体开办时在行政审批、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申请获得的首个审批许可(备案核定)可作为“首证”,以“首证”作为审批办理“后证”(审批许可、备案核定、书面承诺)的依据,将证前现场审查改为证后核查。全面推广行业综合许可,实施“一业一证”。
40.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推进“信用朔州”建设,充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数据库。将信用承诺及履约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施政务服务事中事后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对违法失信事件的公示,积极开展联合惩戒,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健全覆盖全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升级完善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与公开,提升信息质效。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强化守信激励,提升信用惠企便民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健全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41.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科学编制年度抽查检查计划,针对多头监管、反复检查的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方式进行压缩,合理设置监管计划时间,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信用水平高的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42.探索建立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围绕以“六保”促“六稳”、以“六新”促转型,贯彻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理念,主动适应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新动能加速成长的需要,对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实施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按行业监管的习惯做法,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推行智慧监管,柔性执法,探索完善行政管理的容错机制,对“六新”实施“三张清单”制度,依法编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在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等领域,实施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43.创新重点领域全链条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明确重点监管事项、程序、方法等。根据市场主体风险等级,加大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研究探索应用区块链等技术,加强对食品、疫苗、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产品,建立健全基于产品编码管理为手段的追溯体系等方面的研究,预期可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
44.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政务服务设施、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规范、队伍建设、考核监督、内部管理等方面,实施标准统一、运行高效、上下联动、服务一体的市县乡全覆盖的政务服务,推动全市同一层级间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事标准、网办事项全面统一,做到一切工作有标准、一切标准有程序、一切程序有监督、一切监督有公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村(社区)延伸。
45.构建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按照省里统一制定的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细则,编制并公布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其办事指南,构建与国家、省和行业标准体系协调一致、结构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鼓励县(市、区)参与政务服务地方标准制定,申报并承担政务服务国家标准制定或研究。到2025年,覆盖市县乡村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全面建成,政务服务标准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标准化贯彻实施率90%以上。
46.打造政务服务标准化品牌。依托一体化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推行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从办事指南、服务流程、服务平台、评价监督等方面,提供线上线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品质统一、品牌形象统一的政务服务。力争到2025年,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达到先进水平。
47.构建大数据驱动的政务新机制。以数字政府新基建为契机,推动数字政府能力提升。构建大数据驱动的政务新机制、新平台、新渠道,开展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建设,重点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三晋通•朔政通”系统,加快推进市内通办、跨市通办、全程网办、智慧审批,构建政务服务“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一次不用跑”模式,大幅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荻得感。
48.健全政务数据实时互联共享机制。全面发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总枢纽”作用,构建政务数据共享“一盘棋”机制,进一步打通政务数据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共享渠道,实现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实时交互、互联互通,支撑政务服务简环节、减材料、优流程、压时限,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的数字获得感。
49.完善创新智慧政务开发应用机制。以大数据为核心,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发上线一批政府建设创新智慧应用,实现智慧办公、智慧审批、智慧监管、智慧服务,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政府运转更加廉洁高效、政府决策制定更加精准科学、政府服务更加方便快捷,以智慧应用引领“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最大限度实现利企便民。
50.完善营商环境政策规范。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市场主体欢迎、人民群众满意的改革举措固化下来,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面清理与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要求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51.探索执行合同质效提升机制。持续推进诉讼电子化,提升审判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广应用电子档案,推进网上立案制度落地落实。制定出台深入推进互联网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全流程信息化建设助推审判效率提升。完善送达制度,推广应用电子送达平台,进一步扩大运用电子送达文书范围。加强对企业法定文书送达地址的管理。推广应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进一步降低执行环节的费用成本,提高执行效率。强化对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执业规范、收费等监管管理,促进鉴定机构压缩时限、提高质量。建立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工作效率。
52.健全完善市场主体保护制度。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保护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依法减少审前羁押、统一审判标准,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审慎使用拘留、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对涉案民营企业确需采取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大力培养引进高端法律人才,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53.健全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监督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保障股东权利,落实董事责任,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求偿权等合法权利,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畅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提升维权便利度,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营造“知调解、信调解、用调解”的投资者权益保护环境。2022年末,初步建立公司诉讼、证券期货纠纷繁简分流机制,建立“书证提出命令制度”,健全调节与仲裁、诉讼的对接机制。
54.健全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各级各部门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政策,应广泛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对关系企业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的涉企专项政策,应依托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等,兼顾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科学合理选取企业家代表共同参与起草,根据企业痛点难点针对性研究提出政策措施。
55.建立企业诉求直达立办机制。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统一的市场主体服务平台,线上开辟“诉求反映窗口”,线下专设“诉求协调部”,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及行业协会、公共服务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及时发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倾听企业诉求反映,解决企业疑难问题。建立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分口并线、兜底处理”机制,按照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的原则,做到“1天电话联系、一般问题5天办结、疑难问题15天回复”。对通过市场主体服务平台举报、投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并及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实现企业诉求直达、政府马上就办。
56.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出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培育“亲”“清”政商文化,开展全民廉洁教育,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公职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工商界人士廉洁从商教育,加强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强化廉洁教育典型示范引导,形成“廉荣贪耻”社会氛围。大力弘扬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的“四到精神”。
57.健全完善企业家荣誉制度。设立朔州市“企业家日”,发布“朔州市百强民营企业”榜单,表扬奖励贡献突出的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对优秀企业家可授予荣誉市民、城市形象大使等称号。
构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双组长”统一领导、分管负责同志分工牵头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体制,成立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机构编制及人员力量配备,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懂业务、勇创新的“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干部队伍。健全市直部门与县(市、区)、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以及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完善社会多元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和政务服务“体验员”的作用,多渠道调动媒体、企业、群众参与营商环境改革。强化跟踪指导,通过年度议题、调研专题等方式,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全程跟踪指导,督促推进落实,提高营商环境改革精准度和市场主体获得感。适时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
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财政资金奖励、补助、贴息、返还等形式,吸引、撬动企业、资金、技术、服务等流动性生产要素向朔州集聚。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金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正确把握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改革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大胆改革创新的有益尝试,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予以鼓励,对谋改革、真改革、善改革的干部予以奖励。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全力营造支持担当、宽容失误、允许试错的良好干事环境。
将营商环境考核纳入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切实推动以评促进、以评促优、以评创标,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建立“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激励机制,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将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全市普法责任制考核。探索适合市场主体的营商环境宣传新模式,创办“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专刊,在政府及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开辟“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专栏,提高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结合营商环境政策法规颁布实施重要节点,充分发挥“网、微、屏、端”等新媒体优势,提升宣传效能,扩大宣传成果。开展“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加强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讲好朔州改革故事,宣传朔州改革典型,塑造“三无三可”建设品牌。
本文件由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