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10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31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朔政发〔2022〕1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1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10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31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朔政发〔2022〕1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1日
主  题 词:


朔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朔州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的通知


朔政发〔202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朔州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2531

(删减后公开

前     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省视察时指出:“要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朔州市委第七次党代会对标对表山西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新使命新要求,明确提出全力打造农牧融合发展高地,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朔州篇章的关键阶段,是“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渡的关键时期。根据《山西省“十四五”农业现代化三大省级战略、十大产业集群培育及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规划》《朔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朔州市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规划(2018—2022年)等,编制本规划。在总结发展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我市“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描绘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蓝图,是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依据


目    录

第一章准确把握朔州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方位增强开新局的战略定力


第一章 准确把握朔州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方位

增强开新局的战略定力

第一节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认真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108万亩。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520万亩左右,其中粮食面积稳定在410万亩左右,粮食产量稳定在125万吨左右。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生猪等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成功创建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市,重点打造了8个省级封闭示范片、18个市级示范片,初步形成杂粮、经济作物、优质牧草、高蛋白玉米四个百万亩生产基地。牧草种植面积、奶牛存栏量、鲜奶产量肉羊出栏量、人均畜产品占有量、农民人均草牧业收入六项指标保持全省第一,雁门关农牧交错带核心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

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显著加强。“十三五”末,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101.57万亩,推广膜侧播种技术20万亩,实施有机旱作农业技术推广面积300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5.14%,农业机械总动力148.58万千瓦。建成各类设施大棚1万余个,设施农业种植面积达1.71万亩,年产量10万多吨。与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合作建设有机旱作农业谷子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打造1.5万亩富硒有机旱作农业基地,建立了山西农业大学博士工作站。创建怀仁市羔羊、平鲁区胡麻、朔城区蔬菜畜牧、应县黄芪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坚持不懈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使用0.01mm膜和可降解膜,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9.5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3%。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全面落实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肥料利用率达39%。农业标准化生产率达38.5%。全市“三品一标”总数达258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8.1%

产业融合发展势头强劲。全市着力打造肉制品、乳品、功能食品、保健食品、酿品、果品饮品(药茶)、主食糕点、化妆品、药品、饲草饲料十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肉类加工、乳品加工、杂粮加工保持全省领先地位。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1280个,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65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31家。全市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257.2亿元,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3家、超亿元企业达到20家,创建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8家。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农业的功能得到进一步拓展。

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重点抓好10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300个重点整治村的提档升级工作,全面开展“一拆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1166个村实现全面清洁。启动怀仁市国家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打造右玉威远、杨千河平鲁高石庄3个美丽宜居乡村集中连片创建区。全市村容村貌实现“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72个村成功评为省级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累计完成改厕74950座,99个村庄实现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垃圾处置率达90%

农村改革持续深化。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全市1567个行政村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争取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市,全市179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山西省唯一的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初步建成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社会化服务组织,现有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合作社7227个,进入全省家庭农场名录的各类家庭农场(含规模经营户)4476个。落实“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建立完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加工增值收益。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812元,年均增长7.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收入比由2015年的2.541缩小到2.31,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跃上新台阶。

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2017年在全省率先实现整市脱贫,右玉县、平鲁区、山阴县3个贫困县全部摘帽,256个贫困村全部退出、5877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实现贫困县在内的县(市、区)县县通高速,贫困村全部通动力电、全部通网。全市累计实施完成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和贫困边缘户危房改造14817户,共2298户、595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新居,改善和提高了828个村、50.66万人的饮水安全条件。全市共落地特色农业项目327个,带动贫困人口58468人次,贫困劳动力就业16470人,贫困户人均收入从2016年的4018元增加到202010621元。

第二节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全市农业产业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乡村建设进入优化提升期,脱贫攻坚进入巩固拓展期,工农城乡关系进入重塑融合期,农业农村发展面临极好机遇。从全国来看,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推进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构建,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障。从全省来看,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赋予我省“在高质量转型发展上迈出更大步伐,努力蹚出一条转型发展的新路子”的重大使命。“十四五”时期是山西省实现“转型出雏”的重要阶段,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和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红利将为全省发展注入新动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省坚定不移把转型综改进行到底、奋力实现转型出雏型的重要阶段性战略目标、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的重要职责和重大任务。从全市来看,朔州人均GDP6.2万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8.6%,产业基础实、文旅资源优、要素支撑强、市场空间大,经济增长具备强大韧性和巨大潜力,具备了工农互促、城乡融合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实力。伴随“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为朔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叠加机遇。朔州市作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农牧业大市,有责任有义务为全省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为全国乡村振兴提供朔州经验。

第三节面临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朔州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但全市农业农村发展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国际农产品市场不稳定性加剧,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农业生产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动植物疫病风险潜伏,规模返贫致贫还存在一定风险,农业农村迫切需要转型发展。对照新发展理念,全市农业农村发展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和不足

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有待提升。我市作为典型农牧交错带地区,全市农业总产值占全市总产值的5.82%,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在龙头企业、品牌产品、市场开拓等方面还没有发挥出农业的“特”“优”引领作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度不够,农产品加工企业还没有全国百强,仅有3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和3家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

改革创新有待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对农业发展的贡献还不够大,现代种业发展水平与农业发展实际不相称,设施农业发展水平不高。朔州虽临近京津冀这一全国最大的消费市场,但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还不够突出,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不够强,特色优势产品的市场销售渠道不宽,缺人才、缺人力等问题愈发凸显。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仍存在短板。全市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任务依然很重,农业循环经济还处在起步阶段,与建设美丽朔州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较为突出。“三农”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最为明显的短板,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收入水平差距依然较大,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保障能力体系不够健全,与广大农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农民持续增收压力较大,农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自我“造血”功能有待提升

第二章 加快乡村全面振兴 奋力蹚出朔州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新路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山西省委“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大力弘扬“右玉精神”和改革开放精神,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以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三产融合”为路径,将“特”“优”现代农业打造成为全市转型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新支柱,在打造朔州产品、培育朔州品牌、壮大朔州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取得突破,全力打造农牧融合发展高地,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奋力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朔州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优先发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切实把“三农”工作重心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上来。

坚持绿色转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倡导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保、发展安全引领乡村振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新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胆探索创新,强化制度供给,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和政策体系,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增强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工、农、城、乡整体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深度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共同富裕。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群众根本权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节发展目标

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全市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实现农业转型出雏型目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初步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以彰显朔州特色为核心的“特”“优”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以雁门关农牧交错带核心区、“北肉”平台主产区为载体的草牧业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以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为核心的百亿级产业雏型基本形成。

——以农载牧、以牧促农的农牧融合发展高地基本形成。

——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推动农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

2030年,基本实现转型发展目标,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转型目标全面实现,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朔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序号

指标

2020

2025

农业高质高效

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124.25

130

2

耕地红线(万亩)

575.6

575.6

3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万亩)

101.57

200

4

设施农业面积(万亩)

1.71

8.5

5

蔬菜产量(万吨)

60

120

6

肉类产量(万吨)

13

15

7

鲜奶产量(万吨)

50.7

65

8

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

64.06

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9

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比重(%

43

48

农业高质高效

10

农产品加工转化率(%

60

70

11

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亿元)

257

350

12

农作物良种覆盖率(%

96

98

13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75.14

78

14

农业机械总动力(万千瓦)

138.7

152.9

15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41

0.562

16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59

64

17

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

40.5

43

18

废旧农膜回收率(%

80

85

19

秸秆综合利用率(%

89.55

90以上

20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2

94

21

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数量(个)

121

200

22

主要农产品质量合格率(%

98.1

稳定在98以上

农村宜居宜业

23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92

巩固稳定在92

24

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率(%

90

100

2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64

>80

26

美丽宜居乡村占比(%

6.4

20

农民富裕富足

2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5812

达到或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

农民中高级持证率(%

-

>50

29

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6

>98

30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31

因病致贫返贫

-

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有效防范

32

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

-

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3

脱贫地区饮水安全(%

-

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2%以上

34

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

0

35

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

第四节分类推进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社会事业、经济发展、财力水平、农民收入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等因素,将全市6个县(市、区)分成三类地区,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各县(市、区)要乡(镇)村分类施策,全面推进。

指导先行示范县引领发展。朔城区、怀仁市重点任务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到2025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指导整体推进县稳步发展。平鲁区、山阴县重点任务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以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现代化。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指导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应县、右玉县重点任务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到2025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平稳过渡、有效衔接。

第三章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

第一节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

坚决守牢守好农业发展底线,抓住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扎实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重要农产品保供战略,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

一、稳定粮食有效供给

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始终把粮食生产放在重中之重,在发展中优先保障粮食生产。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扎实推进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各项工作,牢牢守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底线。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确保全市粮食生产任务全面落地落实,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稳中有增。

稳定粮食生产水平。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重点巩固怀仁市、朔城区、应县和山阴县粮食生产大县(市、区)地位,稳定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到“十四五”末,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20万亩左右,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30万吨左右,人均占有量保持在800公斤左右。

完善区域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打造朔州粮食进出口物流重要通道,优化粮食配送、加工网点布局,建立“互联网+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完善朔州新型粮食风险防范预警体系,提升现代气象为农服务能力,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加强监测预警,提高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的应对能力。提升储备应急能力。稳定和强化种粮农民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让种粮有合理收益。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粮食损耗浪费。

二、积极推进现代种业发展

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贯彻《山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全市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摸清全市农作物、畜禽、水产和食用菌种质资源底数,掌握变化情况与趋势,有效收集和保护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加大平鲁红山荞麦、应县紫皮大蒜、怀仁绿豆、右玉边鸡等地方特色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加快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坚持育种引种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建设一批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和种子生产基地县,全面提升种子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机械化水平。加强产学研推用结合,鼓励种业龙头企业与农业科研院校(所)合作开展种业联合攻关。组织开展生态适应性试验和特色优势杂粮品种提纯复壮,加大玉米、马铃薯、杂粮、瓜菜等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力度,推进全市农作物种子更新换代。积极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活动。实施肉羊良种工程,完善肉羊良种繁育体系,扶持种羊企业培育自有种羊品种,创建省级肉羊核心育种场。规范开展肉羊良种登记、性能测定、遗传评估等育种工作,全面规范扩繁场建设,提高肉羊良种率与生产性能。“十四五”期间,培育发展3-5家“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龙头企业,培育小杂粮、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优良品种1-3种,肉羊良种培育取得实质性进展。

完善种业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上下级种业管理机构对接,建立完善职责衔接、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机制。强化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水平。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增强品种权保护意识。严格品种管理,强化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对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种子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强化种业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协调配合,加强对《种子法》《山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宣传培训,扎实推进依法治种,营造良好的种业市场发展环境。

三、提升耕地质量与生产能力

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实施土地平整、小型水源、田间灌排、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田间道路与土壤改良等工程。严格按照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确定的布局、标准和内容,明确目标任务,确定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时序安排,着力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到2025年,全市建成200万亩高标准农田,全市粮食平均单产提高30左右

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采取“长牙齿”的措施,坚决守住575.6万亩耕地红线,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大利用撂荒地和盐碱地的开发治理力度,推广生产托管服务减少撂荒,并对流转撂荒地种粮给予适当扶持。

推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着力解决灌区配套设施不完善、老化失修问题,持续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补齐农田水利短板,健全防洪抗旱服务机制。做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加快桑干河等大型灌区、中小型泵站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斗口计量供水,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2,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04万亩。

四、加强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供给

提高蔬菜产业发展水平。压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以应县、朔城区、山阴县和怀仁市20个乡镇的蔬果优势产区为重点,扩大萝卜、青椒、豆角等露地蔬果种植面积,发展延秋露地蔬菜生产基地和以日光节能温室为主的市民“菜篮子”产品供应保障基地。到2025年,全市蔬菜总产量达到120万吨以上,蔬菜冬春自给率达到5%以上。

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调整畜牧业品种结构,提升发展奶牛、肉羊、生猪等畜牧业。重点发展以山阴县、应县、朔城区、怀仁市平川区为主的奶牛产业带,以怀仁市、应县平川区和右玉县、平鲁区山地丘陵区为主的肉羊产业带,以城郊结合部为主的生猪产业带。到2025年,全市生猪饲养量达到200万头,肉羊饲养量700万只,肉牛饲养量10万头,家禽存栏600万只,肉、蛋、奶类总产量分别达到15万吨、5万吨、65万吨。

积极发展现代特色渔业。实施水产养殖转型升级、渔农综合种养、湖库大水面生态渔业等三大工程,推动池塘标准化养殖,发展设施养殖,重点巩固虹鳟鱼、中华鲟的特色养殖,推广设施大棚淡水渔业,引进示范渔菜共生。到2025年,水产品产量达到800吨左右。

第二节围绕“特”“优”战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深化全国草牧业示范市、雁门关农牧交错带核心区和“北肉”平台主产区建设,建设优质奶源、优质肉羊、优质牧草、优质玉米、优质杂粮、优质蔬果“六大基地”,发展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努力形成百亿元乳业、百亿元肉业、五十亿元粮油、五十亿元蔬果“四条全产业链”,打造京津冀和太原都市圈优质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

一、打造六大优质基地

认真落实《朔州市加快推进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立足资源禀赋,深挖一产发展潜力,巩固拓展特色农牧业,打造特色优质农产品“六大基地”。

1.优质奶源基地

实施奶业提升工程,改造现有的奶牛园区(场),推广科学饲养管理,打造全国知名的现代化奶源基地。重点培育山阴县古城镇、马营庄乡、广武镇、薛圐圙乡、合盛堡乡,朔城区滋润乡,应县臧寨乡、杏寨乡,怀仁市河头乡和毛皂镇10个万头高产奶牛核心群。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项目,引导社会投资,支持规模养殖场(园区)的现代化改造,大力推行散栏饲养、TMR全日粮饲喂、自动化挤奶、智能化管理等先进技术和设施,提高奶牛单产和养殖效益。到2025年,全市奶牛存栏稳定在18万头、年产鲜奶65万吨,奶牛养殖水平全面提升。

2.优质肉羊基地

坚持“自繁自育”和“牧繁农育”统筹发展,实施肉羊业扩量提质工程,打造全国高档肉羊基地。以右玉县、平鲁区和其他县区山坡区为重点区域,发展生态羊养殖,打造“自繁自育”区;以怀仁市、应县平川区结合部的亲和、臧寨等10个乡镇为重点区域,发展育肥羊和屠宰加工,打造“牧繁农育”区。到2025年,全市肉羊饲养量达到700万只、出栏500万只,良种母羊达到100万只,年提供优质羔羊300万只,实现总收入50亿元。

3.优质牧草基地

实施草业提升工程,科学规划布局,推广苜蓿、燕麦草等适宜种植的饲草品种,推动草畜结合、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农牧有机融合生产模式。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社会化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牧草集中连片种植,打造优质牧草基地。到2025年,饲草种植面积稳定在95万亩,总产量达到190万吨

4.优质玉米基地

引导扩大优势区玉米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打造100万亩玉米有机旱作标准化生产基地。推广玉米膜侧播种艺机一体化、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等技术,推广使用玉米高产耐密品种。到2025年,玉米面积稳定在220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100万吨以上。

5.优质杂粮基地

推进全国杂粮强市和中国好粮油建设开展杂粮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继续实施农业农村部高粱特色产业集群项目。重点打造平鲁红山荞麦、怀仁绿豆、右玉燕麦、山阴谷子等特色小杂粮种植基地。大力推广谷子地膜覆盖机械化穴播、燕麦“两深一浅”抗旱栽培、荞麦探墒沟播、高粱密植精播、马铃薯垄作高效栽培、绿豆地膜覆盖等生产技术,组织开展杂粮作物良种攻关,提升杂粮单产水平。到2025年,杂粮面积稳定在130万亩左右,总产量达到15万吨以上。

6.优质蔬果基地

以应县、朔城区、山阴县、怀仁市为重点,面向京津冀市场重点布局黄瓜、西红柿、青椒、尖椒、架豆、食用菌等蔬菜生产基地,培育蔬菜工厂化育苗基地,推进优势蔬菜标准化生产,打造省级设施农业示范样板。露地瓜菜以发展越夏延秋为主,设施蔬菜生产基地以全钢架塑料大棚为主,城郊以名优特菜为主。重点支持朔城区和怀仁市规模化发展设施蔬果,应县发展出口创汇型和特色型设施蔬果,平鲁区、右玉县、山阴县丘陵山坡区发展以摆脱雨养农业为目标的设施蔬果。到2025年,全市蔬基地发展到50万亩,其中露地蔬果41.5万亩,设施蔬8.5万亩。创建蔬果标准园30个,其中,国家和省级蔬果标准园5个,市县级蔬果标准园25个。

二、发展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

坚持“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全政策链扶持”,以拳头产品为内核,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标准和品牌为引领,以现代农业科技为支撑,差异化打造朔州市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创建一批朔州特色品牌产品,培育一批绿色发展标杆企业,推进一批三产融合标杆项目。按照各县(市、区)农产品资源禀赋,布局以山阴县、应县为主的乳品,以怀仁市、右玉县、平鲁区为主的肉制品(羊肉),以山阴县、应县、朔城区、怀仁市为主的青贮玉米、苜蓿和平鲁区、右玉县为主的燕麦草等饲草料,以右玉县、朔城区、应县为主的果饮品(果汁、药茶),以右玉县、怀仁市为主的主食糕品,以应县、平鲁区为主的中医药品,以怀仁市、朔城区、山阴县、应县为主的酿品,以朔城区、平鲁区、右玉县、怀仁市、山阴县为主的功能食品(功能杂粮等),以朔城区、山阴县、应县为主的保健品,以朔城区为主的化妆品等产业集群。

1.做强乳品产业集群

围绕奶业强省战略,依托雁门关农牧交错带核心区建设,聚焦“新鲜、绿色、优质、特色”乳品消费导向,突破婴幼儿配方奶粉、干乳制品等高端产品技术制约,增加花色品种,努力拓展销售渠道,开展差异化竞争,形成本土自主知名品牌,打造成为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集群。支持乳业龙头企业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强强联合,共同成立产业联盟,探索开展企业混改、股份合作、兼并重组试点,组建“集群航母”,力争进入资本市场。到2025年,集群年产值突破20亿元,建成重点标杆园区(基地)1个,建立1个市级乳制品检测中心,至少有1家乳品企业进入全国乳品企业20强。

2.做强肉制品产业集群

依托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和晋北肉类平台,聚焦低温肉制品、功能肉制品等产品领域,补齐肉制品系列化、细分化精深加工短板,突破营养调理肉制品加工关键技术,推进传统肉制品工业化生产,提升品牌影响力,打造成为国内领先优势产业集群。支持肉制品大中型龙头企业和省内外其他大中型企业共同建立产业联盟,形成产业优势。到2025年,集群肉制品加工年销售收入突破150亿元,力争培育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肉羊屠宰加工龙头企业2个。

3.做强饲草料产业集群

依托全国草牧业示范市建设,借助国家草牧业试验试点支持政策,用好农牧交错带饲草资源,发展饲草饲料种植基地,培育“链主”式草业龙头企业,提高优质饲草自给率、生产水平和综合效益。建立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链条,支持企业开发饲草饲料系列产品,大力推动青贮玉米、裹包苜蓿、草颗粒饲料、配方奶牛饲料等饲草饲料机械化作业和加工基地建设,支持种植、收获、加工全程机械化。建设雁门关农牧交错带饲草交易平台,搭建智能化牧草网络交易中心,提升牧草产品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到2025年,集群饲草饲料加工年销售收入突破20亿元,发展壮大牧草加工龙头企业10个。

4.做大主食糕品产业集群

利用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市发展优势,聚焦个性化、多元化、定制化、功能化,瞄准传统主食、烘焙食品、方便休闲食品、杂粮食品等重点领域,提升现代配粉技术、发酵技术、传统主食糕品现代加工等关键技术,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做强朔州市主食糕品品牌,提高市场影响力。引导支持企业立足传统主食加工,做大加工生产领域,开发营养餐、即食性快餐、团餐等新型产品。支持杂粮加工骨干企业推进杂粮口感、观感、方便食用等加工关键技术创新,推动小米、莜面、胡麻油、莜麦粉等向主食糕品加工延伸,完善技术标准,扩大产品类型。鼓励主食糕品“老字号”企业振兴传统老工艺,壮大生产规模,开发新型产品。到2025年,主食糕点产业年销售收入突破10亿元,打造5个朔州市主食糕品知名品牌。

5.做大果饮品产业集群

以朔城区、山阴县、怀仁市、应县设施水果为重点,引进新品种,引导骨干企业改进果汁加工工艺,精细划分果汁品类,加强基地建设和仓储物流、精深加工等设施建设,推进生产技术与产品标准化,开发特色果醋系列产品。重点扩大右玉县山区经济林种植面积,打造高标准的沙棘种植基地,培育“右玉沙棘”等特色品牌。打造优质药茶基地,鼓励药茶生产县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加大药茶品种研发,改进产品包装设计,打造具有朔州特色的药茶品牌拉动药茶产业向全产业链方向发展。到2025年,全市果品饮品年销售收入突破10亿元,果饮品加工转化率超80%,建设3个设施水果标准园。创建10个药茶生产标准化种植基地,药茶原料种植基地达到22万亩,培育药茶加工龙头企业13个,打造年产值5亿元的药茶产业链。

6.做大中医药品产业集群

围绕黄芪、党参、柴胡、黄芩等“十大晋药”,建设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标准化示范基地中药材加工园区。以朔城区东南部、山阴县西部应县南部及东南部等为重点区域,种植黄芪、连翘、枸杞等中药材,加强药材原产地认证。以生产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为主,支持企业挖掘和传承道地中药饮片炮制工艺,推进先进设备和工艺应用,重点发展传统中药制剂、功能片剂及创新产品。支持企业进行中药材大数据系统建设,打造“中国草药供应商”网上商城,建立立足朔州,辐射全省的标准化中医药仓储物流网络体系。到2025年,中药材全产业链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中药材总面积达到50万亩,其中人工种植面积稳定在25万亩左右,野生面积25万亩左右,中药材产量达到10万吨。在6个县(市、区)优势区域建设10个重点品种示范基地,大宗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水平达到50%以上。培育10个带动能力强的中药材示范企业,培育3个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

7.做精酿品产业集群

以高粱、荞麦、黍谷子、沙棘等杂粮和水果资源优势为依托,鼓励怀仁市、朔城区、山阴县、应县和小杂粮主产区及周边食品加工企业,重点生产“晋”字号白酒、果酒、食醋。引导酿品骨干企业做精产品,充分挖掘酿酒文化和酿造工艺,推动传统酿造工艺向现代化酿品工业生产转型,重点开发保健型、饮料型、调配型、高端收藏型等精深加工特色产品。鼓励白酒、食醋加工骨干企业加快整合中小企业,实现园区化、集群化发展,推进重点酿品产业园区建设,提高朔州市酿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到2025年,集群年销售收入突破10亿元,培育年销售收入超亿元酿品企业2个,建设中国北方白酒原料(高粱)基地30万亩。

8.做精功能食品产业集群

依托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市基础优势,以朔州杂粮、鲜干果等资源优势为依托,聚焦“特”“优”农产品功能化,补齐质量评价和标准体系短板,重点支持功能性油脂、功能性杂粮、功能性林果产业发展。以朔城区东南部、平鲁区、右玉县、怀仁市、山阴县等山坡地为重点区域,培育食品加工企业。引导加工企业建设功能性杂粮、林果、胡麻生产基地,加快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积极开展功能食品加工技术研发引进,推进品牌营销。打造“朔州功能食品”区域公用品牌,设计推广朔州功能食品LOGO,强化版权保护。到2025年,年销售收入突破20亿元,培育10家功能食品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5个功能食品品牌,认证20个绿色有机功能食品产品。打造100万亩荞麦、燕麦、藜麦、绿豆、谷子示范生产基地,100万亩优质玉米示范生产基地,10万亩胡麻示范生产基地。

9.做精保健品产业集群

以朔州市中药材、杂粮食品原料资源优势为依托,顺应大健康发展趋势,围绕大众预防疾病、增强机能、提高免疫力等保健需求,在朔城区、山阴县、应县等中药材产区和杂粮产业经济发展区重点发展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等特定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和营养素补充剂。从财政、税收、金融贷款等多渠道助推省级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装备,实施精细化保健品加工生产。鼓励龙头企业与省内外农业科研院校合作,引进优良品种,保障高粱、沙棘、亚麻籽等保健品原材料供应。到2025年,年产值突破5亿元,培育销售收入5000万以上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3打造沙棘示范生产基地30万亩。

10.做精化妆品产业集群

以朔州市道地药材、果蔬、畜牧、特色豆类等动植物资源优势为依托,聚焦化妆品天然化、无害化、营养化发展趋势,引导化妆品骨干企业依托山西中医药大学科研优势,利用亚麻籽、玫瑰花等特色原料,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妆品,开发纯天然护肤、美容等高品质、高价值的特色功能性产品。从税收、物流等政策方向支持朔城区的化妆品原料供应合作,在山阴县、应县等中药材产区布局生产黄芪深加工化妆品。鼓励企业将产品专利转化为产品标准,创建一批自主知名品牌,提升朔州市在化妆品行业标准的话语权。到2025年,集群年销售收入达到2亿元。

三、培育四大全产业链

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科学布局乳品、肉制品、粮油、蔬果四大全产业链,“十四五”期间,努力打造100亿元肉业全产业链、100亿元乳业全产业链、50亿元粮油全产业链、50亿元果蔬全产业链。

1.百亿元乳业全产业链

推进奶业强市战略,以培育万头高产奶牛核心群为重点,以建设现代化奶牛牧场为抓手,以做大做强乳品加工龙头企业为引擎,构建牧草种植与加工、现代养殖、鲜奶生产及物流于一体的乳业全产业链,形成种养加一体的现代奶牛产业体系,使朔州由鲜奶输出大市变成集鲜奶生产、鲜奶加工、乳制品销售于一体的奶业大市。“十四五”末,全市形成乳业全产业链。

实施奶牛遗传改良工程。按照奶牛遗传改良计划,坚持自主创新,以提升奶牛种业核心竞争力为总目标,优化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打造优质奶源和饲草生产供应基地。重点抓好现代化奶牛园区(牧场)建设,突出抓好奶牛和饲草产业的提档升级,打造优质鲜奶基地、优质牧草生产基地。重点改造升级存栏5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园区。

实施标杆园区(基地)打造工程。鼓励山阴县创建国家奶牛现代农业产业园,引导社会投资,建设乳品养殖加工一体化园区,形成乳品深加工产业集群。强化龙头乳业企业的带动作用,打造奶业集聚区,扩大其生产和销售规模,辐射带动周边20个奶牛场区,支持乳业达产达效。吸引伊利、蒙牛、光明等国内外乳业集团来朔投资建厂,推动鲜奶就地加工转化,减少生鲜乳外输。鼓励乳品企业延伸产业链,开展低温乳制品冷链建设,发展智慧物流配送,促进乳制品流通便捷化。

大力拓展乳品多样化研发。实施系列产品开发工程,推动绿色品牌有机奶和特色奶产品开发,乳品加工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突出“绿色、自然、营养、健康”特色,鼓励企业开发附加值较高的新产品,续建15万吨液态奶生产线配套升级改造项目。

实施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加大政府扶持引导,提升奶业市场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奶源长效稳定,确保奶农和企业互利双赢。落实乳品质量安全责任,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奶牛养殖环节投入品使用监管,建立完善加工、流通等全过程乳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与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

2.百亿元肉业全产业链

依托“北肉”平台主产区,做优肉羊产业,做强生猪产业,做大肉牛产业,建设推进集养殖、加工、交易为一体的肉业产业链。“十四五”末,全市肉类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推进肉牛、肉羊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养殖标准和技术规程,以千只以上大中型养殖基地为标准化样板,带动企业、家庭牧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示范。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改造圈舍设施,提升集约化、自动化、现代化养殖水平。研究、示范、推广肉羊商品配套系生产方式,推行科学化、机械化、智能化育肥方式,提高母羊年提供羔羊数量和肥羔羊胴体重。在怀仁、山阴县、朔城区、应县的川区,形成年出栏10万头规模的肉牛养殖区,大力发展生态养殖,提升肉牛品质。

做大做强肉类加工龙头企业。以怀仁市、右玉县、平鲁区的肉业公司为重点,推进肉羊屠宰加工、高端羊肉生熟食精深加工,支持鼓励肉羊屠宰加工企业拓展肠衣加工、羊绒加工、有机肥生产等产业链。鼓励怀仁市打造肉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形成上下游相互拉动扶持的全产业链良性发展模式。推进平鲁区年屠宰加工能力100万只(头)生产线、右玉县年屠宰30万只肉羊生产线建设

做好肉业品牌建设。以“怀仁羔羊肉”、“右玉羊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为特色,加强“雁北羊肉”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做大做强羊肉品牌。鼓励屠宰加工骨干企业采用冷鲜速冻、升级包装等形式建设体验店、连锁店,创建一批肉制品自主知名品牌。

做好北肉展会和交易平台工作。依托晋北肉类平台,举办好每年一届的“山西·怀仁羔羊肉交易大会”。完善怀仁市肉类交易中心功能,逐步建成冷鲜肉集散、物流配送、质量检测、肉类会展于一体的综合智能化交易平台。培育引进全国一流企业入驻平台开展肉类进出口贸易,提升朔州市肉制品品牌的省内外市场影响力。

3.五十亿元粮油全产业链

推进全国杂粮强市和中国好粮油建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构建集种植、加工、贸易于一体的粮油全产业链。“十四五”末,全市粮油全产业链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

积极推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在右玉县、平鲁全境,山阴县、朔城区、怀仁市部分地区创建谷子、荞麦、燕麦、马铃薯、绿豆、胡麻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产业园,加强优质杂粮规模化高产示范区和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基地建设。在朔城区、山阴县和应县积极引进盐碱地早熟稻种植试验项目,建设桑干河沿线水稻粮食生产基地。推广胡麻、盐碱地向日葵、春播油菜等有机旱作新技术,稳定发展胡麻、油菜、葵花等油料生产,推进平鲁区油料生产基地建设。引进试验推广大豆良种,开展大豆玉米复合种植。以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为引领,加快新品种选育和推广,提高脱毒种薯覆盖率,合理布局马铃薯生产基地和贮藏库(窖)建设。到2025年,全市发展130万亩优质杂粮、220万亩优质玉米,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40万亩,高粱种植面积30万亩。建设粮油绿色增产增效示范基地3万亩,打造胡麻示范生产基地10万亩。

大力发展粮油精深加工。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释放产能,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以粮油精深加工转化和副产品综合利用为引擎,促进粮食加工产品向功能性食品方向发展,抓好藜麦功能性食品精深加工和功能杂粮出口产品项目。加大技术研发,推进精深加工向酿品、功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转变,乃至向生物制品进军。

提升仓储及管理能力。合理扩大现代化粮食仓储设施规模,提升粮食现代化储备能力。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及质量监测机构建设,保障库存粮食质量安全。进一步优化粮食储备的区域布局,推进“放心粮油”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对“放心粮油”网店(点)的建设和管理。完善粮食产后技术服务体系与标准体系,开展粮食产后高效节粮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形成节粮减损长效机制。

实施精品名牌战略。以消费者对营养健康与高质量粮食品种需求为导向,依托玉米、马铃薯、燕麦等新品种区域试验,健全健康、营养、品种丰富的新型粮食产品体系,增加绿色、健康粮食产品的有效供给,促使粮食向高质量方向转型重点培育一批粮食品牌。

培育壮大各类粮食产业经营主体。围绕朔州粮食主产区,培育壮大一批集生产、仓储、物流、加工、贸易于一体的粮食企业。创新粮食生产经营方式,推动合作社与企业积极探索种养一体等循环经济模式。依托农业生产托管等形式,发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朔州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4.五十亿元蔬果全产业链

推动蔬果品种提质增效,打造优质蔬果生产基地,做大做优蔬果加工企业,打造集种苗繁育、设施生产、加工流通、农旅融合于一体的蔬果全产业链。“十四五”末,全市蔬果全产业链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

推动蔬果品种提质增效。推动专业化育苗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在蔬菜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县区重点建设工厂化育苗中心,配套农业机械、运输车和检测设备及附属设施,在蔬菜产业集中度较低的县推广穴盘育苗技术。到2025年,全市改良果树品种,引进(选育)、示范推广果树优良品种3-5个。设施蔬菜集约化育苗推广面积9万亩,年产各类蔬菜种苗3亿株,集约化育苗供苗率达到90%

打造优质蔬果生产基地。统筹抓好“菜篮子”生产,在朔城区、应县、怀仁市、山阴县建设延秋露地蔬菜生产基地,发展日光温室、春秋大棚等设施蔬果。在怀仁市、朔城区建设集约化育苗场、蔬菜示范园,打造省级设施农业示范样板。改造中低产果园、创建标准果园,通过果园间伐改形、新建矮砧密植果园、实施果园沃土行动等措施,提升果园单产水平和果品质量。在桑干河沿线长城1号公路沿线,结合生态观光、休闲采摘、农事体验等发展设施农业。到2025年,全市发展高标准设施农业面积达到8.5万亩,其中高标准设施蔬菜种植面积达到7万亩,设施水果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

推动蔬果精深加工转型升级。抓好脱水蔬菜加工企业设备完善、产品研发、技术更新,壮大发展规模,提高蔬果就地转化水平。推广冻干生产工艺,打造高端蔬果制品。推动右玉沙棘加工产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成为蔬果产业增收的新亮点。充分发挥果品、饮品产业集群牵引作用,推动特色设施水果产业提质增效

建设果蔬市场体系。引入现代冷链物流企业,丰富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预冷、保鲜、分拣、包装、交易等功能。围绕蔬果等鲜活农产品,新建或改建一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提高商品化处理能力。畅通外销渠道,加快建设产地田头批发市场,大力培育专业经纪人队伍,积极拓展京津冀、粤港澳等外部市场,有效提升全市蔬菜等农产品季节、区域、品种均衡供应能力。到2025年,建成蔬菜分选仓库2.5平方米,建成蔬菜冷藏储存恒温冷库4.5立方米。

建设特色蔬果品牌。大力推广应县青椒、胡萝卜、大蒜等地理标志产品,重点打造“朔城区设施蔬菜”“应县胡萝卜”“小石口大蒜”,怀仁市、山阴县特色水果等特色品牌,唱响“应州绿”区域公共品牌。

四、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农业“特”“优”发展为方向,调整优化区域农业结构,加快现代农牧业提档升级,蹚出农牧循环、三产融合的特色现代农业转型发展新路径,推动文化、旅游、康养和农牧全域化融合式发展。

积极发展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业。在全市建设一批规模化、现代化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改扩建预冷库、保鲜库、冷藏库、周转库等。建设农产品产地运输通道、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配送站,巩固、新建、提升各县(市、区)田头物流基地,提升农产品物流配送能力。打造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农社、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支持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推进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为农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在优势产区建设一批区域产地批发市场和田头市场,推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发挥骨干物流基地优势,积极引入国内大型电商企业,培育一批覆盖生产、加工、配送、销售全产业链的农产品流通企业,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形成连接全国的配送中心网络。

提升乡村休闲旅游业。加强规划引导,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以休闲农业重点县、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园区为主要抓手,积极发展休闲农牧园、农家乐、民俗体验游、村落风光游、农耕体验游等业态。鼓励引导在长城沿线的乡村和乡村旅游经营户发展彩色农业、康养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开展3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和“长城人家”创建,积极发展采摘园、观光园、体验园,争创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镇。在桑干河生态农牧经济带和长城1号公路周边区域打造桑干人家、古堡人家等多种形式农家乐,抓好乡村旅游产品设计、策划保障、特色打造等环节,开发“文创产品”、“伴手礼”等旅游产品。通过制修订乡村休闲旅游业标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乡村旅游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加强乡村休闲旅游景点水、电、路、讯、网等设施建设,完善餐饮、住宿、休闲、体验、购物、停车、厕所等设施条件。

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商。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农村电商快递融合发展,将羊肉、小杂粮等特色农产品打造成为国家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牌项目。整合各县(市、区)的小型电商平台,建立综合性、多方位的市级电商物流公用平台。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主体到乡村布局,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依托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邮站、快递网点、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发展农村电商末端网点。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积极培育电子商务人才,加强网络营销培训与宣传。实施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深化乡村邮政和快递网点普及,加快建成一批智慧物流配送中心。到2025年,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比例进一步提升,培育覆盖生产、加工、配送、销售全产业链的农产品流通企业5家。

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针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利用信息网络、数字技术、物流体系等支撑手段,积极培育创意农业、共享农业、手工业、特色文化产业、养老养生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引导老年农民从事农耕体验、餐饮、手工艺品制作等低劳动强度的产业。拓宽创新创业渠道,推广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和创业思路,加强宣传推广,树立创业典型。

搭建产业融合平台载体。加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力度,推进朔城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申报工作。支持山阴县、右玉县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持续推进怀仁市、朔城区、平鲁区、应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支持应县南河种镇、怀仁市海北头乡、怀仁市亲和乡、山阴县古城镇创建农业产业强镇,抓好应县南河种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培育乡村产业产值亿元的示范村、超5亿元的强镇。

第三节按照“三品一标”打造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圳品”评价力度,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引导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全力把我市打造成践行“两山”理论的样板区和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

一、纵深推进有机旱作农业

不断完善有机旱作农业体系,继续推动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市、1个省级示范县、8个省级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片和18个市级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提升朔州有机旱作农业质量和竞争力。

优化有机旱作农业布局。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区位特点、产业基础等因素,分类施策,在全市布局西北丘陵沟壑旱作区、东南盆地贫水旱作区、郊有机旱作农业区。西北丘陵沟壑旱作区主要包括右玉县、平鲁区所有乡镇,山阴县、朔城区部分乡镇,主要作物为燕麦、藜麦、荞麦、豆类、马铃薯、胡麻、油菜、中药材等。南盆地贫水旱作区在雁门关以北、洪涛山以东、大同盆地南端的坡耕地和旱平地,主要作物为玉米、谷子、糜黍、瓜菜、豆类、向日葵等作物。城郊有机旱作农业区在中心城区、其他(市、区)县城和中心集镇的区域,重点发展蔬菜、瓜果等高效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有机旱作农业三大基地建设。深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农水集约增效、旱作良种攻关、农技集成创新、农机配套融合、绿色循环发展、保护性耕作、品牌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信息化十大工程,聚焦科技成果转化,依托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建设优质原材料生产基地,全产业链推进有机旱作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科研示范基地,强化内外科研机构联系,加强有机旱作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应用体系建设,应用抗旱新品种、新材料、新装备、新肥料、新农药,打造省级特色优势有机旱作农业科研示范基地、功能性营养性出口有机旱作农业生产基地、杂粮有机旱作农业生产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加快现有优质品种的提纯复壮,加强适宜朔州种植的各类农作物良种的引进力度,推进全市有机旱作农业区种子更新换代,重点推进加工型马铃薯生产基地建设。到“十四五”末,新增5个省级有机旱作农业科研基地和10个省级有机旱作农业生产基地。

构建和完善有机旱作农业体系。建立具有朔州特色的有机旱作农业产业体系、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健全有机旱作农业产业体系,突出“特”“优”要求,打造适合本区域发展的特色农业,打响有机旱作农产品品牌和技术品牌;健全有机旱作农业生产体系,围绕十大产业集群发展,推行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定,稳步提高作物单产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健全有机旱作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做好生产与市场的有效衔接,实现产得出、销得出、能增收;健全有机旱作农业技术体系,围绕土、肥、水、种、技、机、绿等要素,打造适合朔州推广的有机旱作技术模式和集成技术;健全有机旱作农业标准体系,以生产过程全产业链、生产技术全要素、作物品种全覆盖为目标,以水、肥科学利用和农药有效控制为重点,探索适应不同生态区域、不同水源条件、不同灌溉方式、不同作物类型的有机旱作农业技术和模式,制定有机旱作农业标准;健全有机旱作农业政策体系,强化政府规划引领、机制创新、政策支持和配套服务,集聚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支持有机旱作农业发展。

专栏:有机旱作农业十大提质工程

1.耕地质量提升工程。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土壤培肥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提升耕地地力等级。在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450万亩,在果菜优势县建设有机肥施用示范区1万亩,全市耕地质量等级得到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达到200万亩。

2.农水集约增效工程。工程节水、设施节水、农艺节水相结合,大力发展水肥一体化和高效节水的智能灌溉,在适宜地区推广抗旱抗逆技术,增强抗旱节水能力。到2025年,降水利用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3.旱作良种选育工程。集中力量引进、试验、选育抗旱节水、适合机械化、抗病抗逆、省肥省药的资源节约型优良品种,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力争到2025年,全市引进各类农作物优良品种200个左右,筛选抗旱节水品种30个左右。在全市6个县(市、区)均衡布点开展抗旱节水新品种展示,建设抗旱节水新品种示范基地6000亩。

4.农技集成创新工程。深挖传统农耕文明精华,结合现代新装备、新材料和信息技术,加快技术集成创新。到2025年,先进适宜农艺技术推广应用面积达到10万亩。

5.农机配套融合工程。加快农机新技术新设备的示范应用,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发展,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乡村、示范社场户,不断提升耕种收管防农机化综合水平。到2025年,全市85%以上的可机械作业旱地普及应用机械化有机旱作农业技术。

6.绿色循环发展工程。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大力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农业试点示范,推进全市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建设,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不断提升利用率。到2025年,全市每年800-1000万吨优质粪肥全部实现无害化综合利用。

7.保护性耕作工程。大力推广免耕、少耕、深耕、深松等耕作技术,提升土壤的保水、保土、保肥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全市耕地土壤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8.品牌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品牌强农,支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创建,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深入推进有机旱作农业与功能农业有效对接,开发更多的功能保健食品、药食同源产品,着力将有机旱作农业打造成朔州重要品牌。

9.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大力培育发展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各类新型经营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集中连片推广绿色优质高效农业生产方式。

10.信息化工程。支持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率先在有机旱作农业科研和生产基地中集成应用,动态监测土壤墒情以及农作物的长势、灾情虫情等状态,实现智能化信息化系统管理。结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通过感知设备、防伪标签和二维码等设备技术,支持有机旱作农业科研和生产基地率先建立农产品“身份证”制度,实现基地生产、农药残留检测等信息的全程可追溯。

二、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

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加强与省内外农业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积极发挥首席专家产业导作用,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产学研推用、农科教紧密结合。

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各县(市、区)强化对科技资源的统筹配置,以县域为单位、以产业链为载体,整合相关科技资源,集中力量开展科技协同攻关研究、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增强县域农业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朔州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科技引领示范作用,突出抓好应县现代农业示范县建设工作。鼓励各县(市、区)政府、龙头企业依托本地科技人才和产业优势,积极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支持企业参与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农业关键技术研发和重大产品创制,建设农业企业科技创新平台。

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协同创新。持续加强市、县(市、区)政府与龙头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平台型合作组织,以项目、基地、特聘岗位等为载体,深度推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快山西农业大学生态农牧研究所、山西工学院朔州药茶学院等平台建设,积极发挥首席专家的产业引导作用,构建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和农业产业技术联盟,设立市级重点研发项目,打造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健全市县乡三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网络,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实行双向激励。构建完善的科研立项和成果转化评价机制,推进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有效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

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装备创新资金投入,激励农业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做好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特别是对设施农业以及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促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作业,提高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充分利用中央、省级资金,建设杂粮、油料、牧草、中药材以及设施农业等机械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农机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市级财政资金予以配套。落实好农机购置政策,加大农机特别是智能农机的购置补贴力度。培养农业装备创新型人才,支持农业装备企业对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实施期权等激励政策。

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创新发展,加快农业产业数字化进程。发展数字种植业,加快建设农业病虫害测报监测网络和数字植保防御体系,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的集成应用,加快设施农业数字化转变,提升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发展数字养殖业,推进畜牧兽医信息化,开展强制免疫疫苗财政资金直补和肉羊全产业链监管监测信息化试点工作,建设数字养殖牧场,实现畜禽养殖环境智能监控和精准饲喂,加快应用个体体征智能监测技术,实现畜牧生产、流通、屠宰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发展数字种业,提供种业数据、技术、服务、政策、法律的“一站式”综合查询和业务办理。发展数字休闲农业,鼓励发展认养农业、定制农业等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创新发展共享农业、云农场等网络经营模式,鼓励发展智慧休闲农业平台,完善休闲农业数字地图,引导乡村旅游示范县、美丽休闲乡村(农庄)等开展在线经营。到2025年,争取建设1个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百强先进县,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达到50%,信息化管理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95%,建成农业数字化网络体系,融入全省农业数字化一张网。

三、加快农业绿色发展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体系,形成“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绿色发展能力,打造“朔州绿”品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鼓励建设生态循环农业园区。鼓励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加大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建设力度。大力推广“秸秆-饲料-草食畜-有机肥”、林下经济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因地制宜推广“草-畜-田”、“粮-菌-畜”等种养一体化循环农业模式,形成区域大循环、园区小循环、农户微循环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新格局。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环境为依托,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林菌、林药、林禽等高效林业立体模式。到“十四五”末,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4%

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推进全市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建设和应县、朔城区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支持山阴县开展秸秆换肥试点,抓好右玉县燕麦绿色防控示范区和平鲁区荞麦病虫农药减量控害示范区建设。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争取在杂粮、马铃薯、油料和蔬菜等作物上实施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持续加大绿色防控力度,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到2025年,农药使用量保持负增长,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力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废旧地膜回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健全农膜、农药肥料包装物回收利用体系,积极推广可降解地膜与渗水地膜。引导发展工厂化堆肥处理、商品化有机肥生产技术,支持蚯蚓养殖与粪肥研发,实现有机肥精细化发展。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探索改进养殖工艺和粪污处理技术,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到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以上。

持续加强农村生态保护。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牧则牧”原则,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继续实施桑干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巩固桑干河清河行动成果。实施地下水超采治理,持续加大水土保持治理力度。以“绿化彩化财化”为主,高质量开展国土绿化行动,适度发展经济林和多年生牧草。对天然草原实行分区域分时段轮牧、休牧,对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的草原和生态脆弱区的草原实行禁牧、休牧制度,对幼林地、封山育林区和特种用途林实行禁牧。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壮大林木种苗产业,深化河长制改革。到2025年,全市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1.95%,宜林荒山基本绿化,累计完成新增育苗面积9万亩次。

四、大力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以国家、行业标准为主体,以地方标准为配套、以市县规范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有机旱作农业标准体系框架,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朔州有机旱作农业标准。建立完善农药、肥料、场地环境等农业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的推广和技术指导,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全程监管,完善农业标准化服务监管网络体系。到2025年,完善20项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修订,全市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43%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快推进“从农田到餐桌”的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可追溯机制,使我市绿色有机产品、圳品标准化生产有章可循、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范围,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更多的“特”“优”农产品纳入晋字号农产品品牌目录库。

推动农业品牌化建设。持续推进品牌强农,支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创建,以品牌建设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以品质促品牌,按照品种、品质、品味、品牌共建原则,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工作。组织开展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培育、管理、保护及宣传工作,创响平鲁红山荞麦、应州绿蔬菜等区域品牌,擦亮企业品牌,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积极参加国内农产品展销会,展示农业品牌的新业态、新产品,让绿色有机成为我市农产品的金字招牌,推动朔州有机旱作农业品牌打入京津冀、长三角等农产品交易市场,进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到2025年,在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与省级封闭示范区率先开展农产品追溯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争取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200个,申报“圳品”认证产品25个。

第四节抓好“四类”主体 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落实国家和山西省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鼓励龙头企业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新认定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5家。发挥华朔(山西)绿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带龙头、创品牌、拓市场的作用,依托集团资源整合、资产重组、资本运作优势,打造我市农业投资平台、科创平台和品牌孵化平台,推进涉农企业并购重组。

推进农民合作社提质创优。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省级安排,选择适宜的县区,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评定创建工作,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积极带动成员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在自愿前提下组建联合社,不断拓宽服务范围,拓展合作社发展领域,积极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培育等新业态方向发展。

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健全名录管理,完善家庭农场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对家庭农场主的培训力度,加快推进家庭农场联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抓好家庭农场规范发展,每年创建各类示范家庭农场10个。

培育一批高素质农民。推动落实“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提升传统农民、转化返乡农民、培育新型农民,培养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一批规模经营户、科技示范户、营销专业户。把乡村工匠、非遗文化传承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范围,抓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乡村特色建筑队伍,扶持一批扎根农村的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直播带货新农人等。推进农民技能培训全覆盖,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重点培训项目向低收入人口倾斜。

二、重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市级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县级综合试验站、乡镇级服务点三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立各平台间的信息交流网络平台,加强各平台间的信息与科技资源共享。探索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对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农民开展针对性培训,补充推广人才队伍,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配套政策体系,建立现代农业科研与推广的对接机制。实行“专家包县”责任制和“专家进朔州”行动,由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专家和市县农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团队,定点联系基地县开展专家下基层科技服务行动,组织农技人员在全市开展包村联户科技服务。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围绕筛选的农牧生产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科技试验示范、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服务。

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根据《朔州市支持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鼓励农业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或到农业企业挂职兼职。健全农业领域科研人员研究成果分配政策,允许农业科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获得报酬,对获得省级农村技术承包、农业专利等科技奖励的,给予物质奖励。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出资或以技术入股方式,联合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经营主体,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

三、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完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健全完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名录管理制度,对于纳入名录管理、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组织,予以重点扶持。加强服务价格指导,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保障农户利益。选择适宜的县(市、区),适时开展金融支持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服务主体能力。

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着力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重点发展面向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服务公司,扩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农户提供“一站式”田间服务、专项服务、连锁服务、个性化服务等综合配套服务。鼓励引导服务主体拓宽服务内容,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及维修、市场信息、农产品营销等服务。培育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械化家庭农场、农机大户。打造一批农机化综合示范县村,培育一批农机示范合作社、机械化示范家庭农场、农机示范大户,提升农机维修网点技术水平。

第四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促进乡村宜居宜业


把乡村建设摆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建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增进农民福祉,让全体农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一节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按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统筹开展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特色风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明显的美丽乡村。

一、优化乡村发展布局

统筹乡村三大功能空间。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宜居乡村。繁荣生产发展空间,优化生活舒适空间,打造生态宜居空间。统筹产业发展和生态功能全域布局,精准把握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农产品功能区、城镇发展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立足资源禀赋,优化产业布局,体现乡村产业特色。

统筹村庄分类布局。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研究做好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摸底测算、分类推进,真正把有限的资金、资源、要素聚焦到重点发的乡村上。

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有序推进乡镇和村级建制调整,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到2025年实现重点村村庄规划全覆盖。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重点抓好“路、水、暖、气、电、数、链、废”八项工作。

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继续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新改建“四好农村路”,重点解决脱贫地区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支持乡村旅游公路建设,打造以长城旅游公路和桑干河旅游公路为代表的示范工程,提质提速建成“市域全景通联、重点乡镇通达、特色园区延伸、美丽乡村串联”的全域旅游公路网。推进乡(镇)汽车客运站和建制村汽车停靠点建设,巩固提升建制村通客车质量,保障农村客运开通并持续稳定运营。全面实施“路长制”,健全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打造内畅外联的农村交通网络。到2025年,建制村通油路比重达到100%,建制村通客运率达到100%、车亭(牌)覆盖率100%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全面实施集中供水工程,做好村级智能水表安装和老旧管网维修养护工作,形成城镇地区、农村连片区的安全供水网络。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区域供水规模化建设,采取新建、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保障水平。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备用水源建设、抗旱应急供水和水质监测工作,健全供水工程管护长效机制,保障供水水质,山区、采煤沉陷区和搬迁移居区全部达到安全饮用水标准。建设重点水库和供水保障工程,继续实施小型水库储水加固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巩固稳定在92%,农村安全供水率达到100%,脱贫地区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稳定在95%左右。

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落实《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精神,推进农村清洁能源供给行动,完善农村能源供给体系。借助朔州市风电、光伏的优良产业基础,推进风电、光电等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开展太阳能热发电示范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清洁能源进村入户,稳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取暖。

实施农村电网提升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能力。各县(市、区)合理增加变电设备和供电线路,有条件的乡镇实施电缆入地工程,城中村、城郊村全部纳入城市供电系统的统一规划。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动力电不足改造工程、机井通电工程,加快推进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建设。支持脱贫地区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实施低收入村通动力电规划,解决低电压、“卡脖子”、过负荷等问题,提高农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优先将光伏帮扶项目接网纳入电网升级改造。到2025年,脱贫地区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坚固耐用的现代电网。

实施乡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4G覆盖,优先推动使用需求大、人口密度高、基础条件好的行政村和农村生产作业区、旅游景区、产业项目区等有条件地区实现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实现全市行政村4G网络普遍覆盖,提升脱贫村和自然村4G信号覆盖率,加快推进重点帮扶县重点中心城镇的5G网络建设和应用进程。引导通信企业降低重点帮扶县宽带用户接入资费,提升重点帮扶县宽带用户普及率。2025年,5G网络基本实现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覆盖。

健全完善乡村物流网络。发挥怀仁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牵引作用,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着力推进特色农产品上行。鼓励山阴县争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多形式支持快递企业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完善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通道。整合线下服务网点及邮政、供销、交通等物流资源,推动快递物流企业与农村电商平台、农村客运班车合作,构建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改善城乡末端配送设施条件,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形成县、乡、村三级网络规模。

加快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农村地区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农业、智慧物流建设。加快农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建设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农村宅基地大数据,健全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数据,健全农村数据采集体系。建设数字农村服务体系,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完善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促进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农村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管理深化发展,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化应用,自主发展物联网+医疗、物联网+便民服务,促进乡村工作服务便捷化、高效化。

三、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全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乡村特色风貌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农村人居环境“六大提升行动”,抓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精细化。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垃圾治理为目标,大力实施农村垃圾处理工程,按照“全收集、全覆盖、全处理”垃圾收运要求,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完善优化城乡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在全市农村普遍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与处理体系。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到2025年,全市农村全部做到“四有、四无、四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覆盖率达到95%,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率达到100%,脱贫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效覆盖自然村比例达到90%以上。

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采取区域连片、邻近连村的污水综合治理形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经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到2025年,建制镇建成完备的污水管网排放设施,示范村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示范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至少提高5个百分点,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黑臭水体。

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落实公共厕所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切实提高改厕质量,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技术模式成熟后再逐步推开,严格执行标准,把标准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加快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到2025年,争取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脱贫地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以上。

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尊重群众意愿,注重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不同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方式,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治理,形成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规范运行、长效治理的环境管护格局。通过财政投入、村级集体经济创收、社会各界捐资捐助等多种方式,筹措村庄人居环境管护经费。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坚持村内事务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作用,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日常维护工作,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费用。

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明显的美丽乡村,高标准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把低收入户放在优先位置,优先照顾残疾人低收入户,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收入最低的农户。探索采取贷款贴息、建设集中公租房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户基本住房安全。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逐步调整并扩大政策支持覆盖范围,拓宽保障方式。尊重农民居住传统和生活习惯,完善建设标准和规范,合理确定改造方式,通过新建、加固等方式,引导农户建设安全、节能、舒适、美观的住房,改善基本居住条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到2025年,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得到有效保障。

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修复工程。加大对古镇、古村落、古建筑、农业遗迹的保护力度,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区,开展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技术指导研究工作,制定和完善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山阴县旧广武村、燕庄村、故驿村,朔城区青钟村、王化庄村、新安庄村,平鲁区七墩村,右玉县破虎堡村,怀仁市中街村、王皓疃村,应县小石口村、北楼口村等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建设,扶持平鲁区凤凰村和右玉县云石堡村等省级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建设。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防止过度开发和破坏性开发,不搞大拆大建,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

推进美丽宜居示范工程。整合村落的生态、产业、人文等资源和禀赋,力求“点上提升、线上拓展、面上覆盖”,根据“历史文化型”、“特色旅游型”、“产业发展型”等不同类型,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高标准打造朔州市美丽乡村升级版。依托长城旅游板块和右玉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建设,在各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基础上,以乡镇所在村、特色产业村、生态优势村、传统古村落和部分重点贫困村为重点,进行提标升级和项目整合,以村为实施主体,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成片连线组团式开展。到2025年,建设240个美丽宜居乡村,改造500个提档升级村。

第二节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优化城乡教育、医疗、社保、文化等公共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一、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确保农村孩子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按照“就近就便服从就优”的原则,加快推进中学向县城集聚、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乡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办学质量。保持教育帮扶政策稳定,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增加脱贫地区公费师范生供给。继续加强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将市域、省域和国内、省内优质教育资源纳入朔州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提升全市城乡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

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以“县管校聘”改革为突破,探索建立教师统一调配机制,逐步形成“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教师管理体系。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的常态化机制,建立职务职称、薪酬待遇向农村中小学校和教学点教师倾斜的激励机制。探索推进农村办学模式改革,支持乡村两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提供乡村教师资源保障,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完善专业人才职称评定制度,将农村基层工作成绩作为教师等职称评定的加分项,使教师获得更多的职称晋升机会。

二、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全面深入实施“健康朔州”战略,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成覆盖面广、功能完善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水平,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深化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实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逐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25年,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利用中央和省级投入,以建立15-20分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圈为主要原则,实现标准化卫生院(室)全覆盖。

提升农村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在持续做好农村大病专项救治,做实做细慢性病签约服务的基础上,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推进“一站式”结算。做好全科医生培养,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需求,消除医疗服务空白点。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机构救治能力建设,支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健全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政策。持续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改善。

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基层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快完善市、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

三、全面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重点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充保险,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稳步提高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积极推行县级医疗集团总额预算打包付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医保异地结算范围。建立失业动态监控体系和失业调控预警机制,健全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和特困供养标准,实现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农村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定额资助。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大病保险继续对困难群众进行倾斜支付。继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完善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到2025年,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财政资金扶持政策,整合医疗健康、金融等各方面资源,基本实现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整合城乡保险制度,适当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及收益水平。加强城乡各项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畅通参保人员双向流动的制度转换通道,到2025年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托养照护、关爱康复。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应救尽救。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确保留守儿童顺利入学。优先保障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需求,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精准供养,做到不漏一人。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农村留守妇女按规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发展慈善事业,培育服务困难人群的社会组织和企业。

四、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保障

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加快推进农村养老幸福工程,加强农村敬老院、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打造一批标准化中心敬老院和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积极推动“互联网+养老”,积极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加快推进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改善老年人居住生活环境。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到2025年,专业养老护理服务队伍的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

五、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资源,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史馆、村史馆、乡村记忆工程、非遗传习所、民间博物馆等的建设,继续推进“新时代理论书院”、农家书屋理论园地(专柜)、村民大讲堂、道德讲堂等线下阵地建设,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等乡村青少年文化阵地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室外活动场所等重点乡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脱贫地区倾斜,在重点帮扶县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标准化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巩固提升县、乡镇公共文化场所(馆、站)等农村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常态化流动文化服务机制。到2025年,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提升公共文化综合服务实效。搭建公共文化“微平台”,及时精准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推行“互联网+”文化服务模式。创优公共文化“微服务”,开展电影、戏曲、歌舞等传统民间文化到乡村、进万家巡演活动。树立扶志扶德“微典型”,深化感恩奋进教育,弘扬尊老孝亲美德,以优秀传统文化感召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中心服务效能。

完善乡村文化活动扶持机制,结合各地特色的民俗活动,鼓励开展乡(镇)特色手工艺品赛等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发挥乡村文化能人带头作用,以农村传统文化和日常互动生活为文化题材,唤起群众参与的兴趣和热情。有效动员文化积极分子,组建人员比较稳定、经常开展活动的农民文艺演出队,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激活内生型文化资源,形成以群众为主体的公共文化建设体系,实现文化服务低成本的高效运转。组织多部门开展文艺汇演、送戏下乡、公益电影放映等系列“文化惠民”活动,办好农民丰收节。

传承特色乡村文化。构建有效的文化衔接与整合机制,保护和发展特色民俗文化、传统手工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塑造乡村文化品牌。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系统挖掘保护历史文化民俗资源,合理发展有历史文化记忆和地域特色的美丽乡村。打造一批“朔州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完善村史、村志的编撰内容,通过传统文化与农事节庆融合,创新展现朔州乡村历史文化,推动朔州乡村传统文化传承。梳理传承农村非遗项目,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进乡村传统工艺振兴工程,开展非遗工坊品牌培育行动计划,积极开展非遗文化的展示、交流、民俗演出等活动,打造一批非遗工作坊,培育扶持学得好、留得住、干得强的非遗工坊带头人,形成一批非遗知名品牌。

第三节加快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着力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等措施,提高其担当作为的激情和干事创业的能力。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人民群众全程参与乡村治理机制体制建设,调动群众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的宗旨、党性、党纪、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大力开展“农村优秀青年”评选活动,加大乡镇(街道)统筹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注重覆盖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认真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建立完善县(市、区)执纪执法部门政审联审具体办法,在扩大农村党员数量的同时,不断增强农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建立系统村级组织体系。探索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对“无人可选、有人难选”的村,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成建制派、按届期任、选优秀用。要坚持一村一策、重点帮扶、专业指导原则,逐村进行分析评价和摸底排查、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并村简干工作。创新党建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机制,推动构建更有活力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提高基层党组织运行保障力度。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活动场所运行经费管理机制,保障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其他必要支出。推行村级党组织星级化管理,把党组织评星晋级结果与村干部生活补贴挂钩,按劳论绩提高生活补贴标准,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积极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的问题,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二、推进“三治”融合

发挥群众自治的基础作用、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道德建设的教化作用,推动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乡村基层自治。健全农村民主协商机制,推行“三三制”的民主管理机制。扩大“民主议政”的成果,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组织与党员群众民主恳谈制度。健全村务民主监督机制,不断深化和拓展“四议两公开”制度,完善和发展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健全居民对村居政务、财务的监督,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探索实行“政经分离”的基层治理机制,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进对村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探索乡贤理事会自治机制,引入“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老军人、老乡贤),积极探索“五老治村”。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

完善道德奖励机制建设。探索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奖励机制建设,创新道德评议平台与制度建设,完善道德评议方式,大力倡导、树立孝老爱亲、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和社会风气,打造具有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美丽乡村。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好家风、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建好善行义举榜,持续抓好“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选树宣传工作。持续推动“孝善养老”等活动,通过子女行孝尽孝缴付赡养金、爱心超市“兑换爱心积分”、“文明孝善红黑榜”公示等多种形式,弘扬孝道文化。组织乡村群众参加道德实践活动,通过设立红榜人物墙、举办红榜人物图片展等活动,提高参与以德治村的积极性。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进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所乡镇站点建设,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建立“一村一法官、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户一法律明白人”制度,继续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重视乡村法庭建设,配套乡村法庭硬件设备和组建审判人员队伍,推进便民法律服务。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深入推进村级“雪亮工程”建设,常态化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斗争。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力度,深化乡村依法治理。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三、提升“三零”单位创建水平

积极构建以市级统筹主导、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以下落实到位的创建工作格局。紧扣“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全科网格建设,全面推进治理重心下移,促进治理能力提升。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的乡村达到90%以上。

零上访。健全乡村社会公示听证、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防范在先;加快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做到发现在早;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整体防控体系,使矛盾风险不累积、不扩散、不升级,做到处置在小;普遍建立“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工作机制,形成“返乡走亲、驻村连心、联户交心”常态化机制。

零事故。健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体系,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掌握风险点、危险源,隐患整治彻底到位,全面加强源头治理和长效治理。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险情事故发生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普及安全预防知识,制定落实村民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普法知识竞赛,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家庭。

零案件。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对乡村各类治安要素的全时空感知、全流程追溯、全闭环管理。加强公安派出所、乡村警务室等治安防控支点建设,夯实社区稳定基础,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建立更加紧密的警民联系沟通机制,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确保问题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绝大部分纠纷在乡镇以下解决。

四、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新乡贤文化。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学习和弘扬右玉精神,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推进全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平安示范家庭”、“美丽家园”创建等活动。

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推动媒体办好农村版或农村栏目,重点发掘和宣传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减轻群众负担。广泛宣传勤奋进取、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弘扬勤劳致富、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在扶智扶志上下功夫,助力脱贫攻坚巩固拓展。到2025年,农村逐渐形成优生优育、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崇德向善、勤俭节约、孝亲敬老的社会新风尚。

发挥新乡贤文化积极作用。倡导新乡贤文化,树立乡贤好人,倡导祖训家教,以乡情为纽带,以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嘉言懿行为示范引导,涵育文明乡风。探索新乡贤文化队伍建设,重视发现和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成立乡贤理事会,监督村规民约执行,处理违规违约现象,逐步形成相互监督、共同遵守村规民约的良好风尚,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第五章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富裕富足

第一节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县域统筹发展,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

一、促进推动城乡要素合理流动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整合城镇和农村的资源,全面破除城乡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城乡各要素资源自由流动、平等交易,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的要素市场。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优化配置城乡公共服务资源,逐步打通城乡人口流动通道,鼓励新一代农业转移人口返乡创业和再就业,积极开发适合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岗位,拓展农民就近就地就业空间。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抓手,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切实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资源的增值收益。激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发农村的金融市场,提高农村的金融服务水平。

二、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加大居住证发证力度,推动居住证持有人口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探索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并轨路径,持续推进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用,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集体收益分配权,根据省级安排,适时探索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支持引导相关权益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严禁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前置条件,保障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城镇。逐步引导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扩大城镇公共服务覆盖面,充分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同等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依托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平等就业制度,推进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工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探索建立新业态平台企业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三、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增强县城综合服务能力。统筹县域城乡空间布局,分层次推动县域副中心、重点镇、一般镇街、重点中心社区建设,加快形成梯次分明的县域发展格局。加快小城镇发展,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壮大县域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完善服务功能,增强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能力,加快建设特色小城镇。

第二节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

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激活农村资源要素。

一、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在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基础上,依据朔州市农村土地利用实际情况,按照《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强化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土地用途管制,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稳妥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按照“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要求,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权益。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明确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结余指标调剂及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求,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按照《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省级安排,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示范创建,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养老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农村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所。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颁证工作,力争实现“应登尽登”。根据省级统一安排,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适时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交易办法和制度,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科学合理流动。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村产权交易,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育工程,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序推进村级债务化解试点以及农民持有集体资产有偿退出和继承试点,探索农民股份权能有效实现形式。

三、有序推进农技农经农机“三支队伍”改革

认真落实全省“三支队伍”改革方案,结合朔州实际,分步推进“三支队伍”改革,充实工作力量,把适宜市场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力量承担,进一步高效配置资源、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服务效能,逐步形成开放竞争、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三农”中介服务机构,培养农村“经纪人”队伍,引导更多的市场主体服务农村。

四、统筹推进各项改革

持续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集体林业运行机制,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标任务,构建权责明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深入推进农村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改革,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全面推进水源、水权、水利、水工、水务“五水综改”,建立一套高效水网管理机制。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强监督管理,保持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

第三节大力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收

大力培育发展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各类新型经营服务组织开展土地托管、生产托管服务,集中连片推广绿色优质高效农业生产方式。建立健全高素质农民培育体制机制,创新培育模式,加强认定管理,完善扶持政策,加快建设复合型农业经营者队伍。

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因村施策、坚持市场导向、坚持依法依规,健全完善章程、规章制度鼓励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形式、多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源丰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充分挖掘土地、山林、水面、自然和人文景观等潜力,采取集中开发或联合开发、租赁承包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城郊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利用闲置的各类房屋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物业经济等相应产业。引导大中型企业周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企业优势,通过与企业联合等方式创办小型加工企业或仓储、运输等服务业。农业特色产业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当地产业,与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科研院所等联合创建服务组织,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村民外出务工多、就业率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充分尊重承包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开展承包地连片整理,发展规模经济、专业经营。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合作社联合共建、异地发展、集聚发展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二、促进农民创业就业

搭建农民创业就业平台。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推进全国创新创业典型县、农村双创园区、农村“双创”孵化实训基地建设。支持中高等院校、大型企业采取众创空间、创新工厂等模式,创建一批重点面向初创期“种子培育”的孵化实训基地,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到孵化基地创业按规定给予租金补贴。以市技校等公办学校及符合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为重点建设一批实训基地,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培育农村双创带头人。加强农村双创人员和双创导师培育,从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科技特派员、返乡创业带头人中选拔一批创业就业导师,通过培大育强创业主体,选树优秀创业就业典型。广泛发动宣传,组织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和务工人员返乡创办经济实体,组织开展返乡创业交流和创业之星评比等活动,促进形成“人回乡、钱回流、企回迁”的“雁归经济”效应。

强化创业就业服务。开展“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大学生就业质量提升工程、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程、‘互联网+就业服务’”等五项工程。针对农业生产技术、农场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的实际需要开展专题实训,切实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实施乡村创业促进行动,将各类财政创业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全面覆盖到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健全创业就业信息服务,加强就业岗位配送,实行培训与就业“一站式”服务,推动就地就近创业就业。

三、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多措并举增加农民收入。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要求,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训,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通过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促进农村土地等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通过发展民宿、乡村旅游、体验农业、季节租赁等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通过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提高补贴政策实效性,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保持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到2025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新品种研发、新技术推广、生产性服务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藏、物流、销售、品牌建设等领域。探索形成工商企业与农户之间长效、紧密、公平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引导企业采用“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强化政策扶持引导,更好发挥政府资金作用,强化龙头企业、合作组织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探索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安排财政支持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支持农民合作社成员以资金或土地、设备、技术等作价入股合作社,实现成员与合作社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六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责任、政策、帮扶、监管“四个不摘”要求,适应目标任务变化,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兜底救助、投入保障和要素支撑类政策保持稳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产业就业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政策调整优化力度;对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

第一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一、领导体制衔接

继续落实“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四级书记一起抓,构建责任清晰、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统筹协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有关衔接工作重大问题,制定重要政策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对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村,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压实行业部门帮扶责任。

二、工作体系衔接

按照机构队伍总体稳定、机构职能调整优化的要求,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市、县扶贫机构改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地方要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地结合实际调整优化机构职能,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平稳有序推进。健全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基层组织力量弱的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选派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制定和落实好关心关爱帮扶干部的相关政策。

三、财政投入政策衔接

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市县根据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重点用于特色产业发展。相关县(区)要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过渡期内,重点帮扶县和整体推进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逐步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现有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对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周转金、政府采购等政策,调整优化并继续实施。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四、项目建设衔接

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县(市、区)“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统筹政策、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规划中,产业就业、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优先向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布局。

五、金融服务政策衔接

继续发挥再贷款精准滴灌作用,运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投入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加强存量小额信贷管理,脱贫攻坚期内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含续贷、展期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积极探索出台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有关政策。持续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和防止返贫致贫保险。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与脱贫地区政府联络对接,支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推动银行业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县域地区信贷投入。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探索建立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带动脱贫户增收致富的挂钩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鼓励依法合规开展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具抵押融资。

六、土地支持政策衔接

过渡期内,每年继续对脱贫县单列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优先保障原深度贫困县,计划指标不足的,由市级协调解决。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市内交易政策。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七、人才智力政策衔接

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继续执行。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继续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特别是“三放宽一允许”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重点帮扶县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继续落实职称向基层倾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爱岗敬业的一线教师、农业、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时重点考察实际工作业绩、贡献等内容。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向重点帮扶县基层流动。支持重点帮扶县职业院校建设一批集实践教育、社会培训、企业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专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继续支持脱贫地区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脱贫家庭中富余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并给予相应资助。持续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八、考核机制衔接

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借鉴脱贫攻坚做法,实施严格的考核评估,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相衔接。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对重点帮扶县定期监测评估,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第二节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大数据监测平台,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跟踪监测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一、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完善落实健康扶贫、慢性病诊疗等帮扶政策,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建立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拓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方式,动态保障基本住房安全。巩固已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成果,加强运维管护,解决好水源性、季节性缺水问题,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把跟踪监测“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作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聚焦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和搬迁群众,将易地迁后续扶持贯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过程,以社会融入为目标,以产业就业为重点,推动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支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提高外出就业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完善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动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扩容升级,确保搬迁群众与迁入地群众共享公共服务资源。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为主体、群团自治组织为辅助、物业为保障的社区组织管理服务架构,提升社区治理能力,促进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可融入。

三、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压实脱贫县管理主体责任,统筹县、乡、村及相关部门,抓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以提高扶贫资产质量和可持续性为核心,全面加强扶贫资产的经营管理、维护和监督,加快建立完善产权归属明晰、管护主体职责明确、利益分配合理、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资产管理制度,构建扶贫资产营运管护的长效机制,确保扶贫项目安全可控、扶贫资产保值增值,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提高脱贫质量、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基础性保障。权属部门或单位要明确管护责任,确保资产正常运转、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确保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确保所联结脱贫人口的权益和收益。全面摸清扶贫资产底数,完善动态监管台账,确保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第三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充分运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对接,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强化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通过农户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跟踪回访,跟踪监测其收支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及时发现返贫风险,落实帮扶措施,实现动态清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一、建立完善精准施策分类帮扶机制

对有劳动能力的,以激发内生动力为主,针对性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加强技能培训,通过产业支持、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支持勤劳致富,防止泛福利化倾向和政策养懒汉。对没有劳动能力的,针对性落实兜底保障政策,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入推进移风易俗,防止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和高额彩礼、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致贫返贫。

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

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加强区域间劳务协作、建设帮扶车间、鼓励创新创业、强化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鼓励参加农村项目建设等,多渠道促进其就业增收。

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帮扶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扶志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鼓励通过“以奖代补”“以购代捐”等方式进行帮扶。加强脱贫先进典型宣传,强化典型示范和教育引导,更好激发贫困群体的奋斗精神。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科技帮扶建立科技特派员下乡帮扶制度,结合“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特色经济发展工作,选定特派员全覆盖下乡开展帮扶,每村每年至少有一个特派员开展一次以上科技帮扶指导工作。加大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购买小型农机补助力度,让科技带动农业生产发展。

其他帮扶。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及时化解监测对象生活生产风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二、集中支持重点帮扶县帮扶村

统筹政府支持、资金投入、帮扶力量等资源,集中支持重点帮扶县应县、右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级要加大对重点帮扶乡、村的支持力度,将分类指导、精准施策落实到乡、到村。脱贫县可自主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各级要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重点帮扶县、帮扶村定期开展监测评估。

三、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

继续实施和完善领导联系帮扶、县际结对帮扶、企业合作帮扶,继续实施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行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在市域内开展县域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结对帮销。加强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单位,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开发和助医、助教、助学、助残等帮扶济困活动。

第四节持续提升脱贫县脱贫人口发展能力

一、增强脱贫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能力

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抓好农产品产销衔接,加快乡村旅游业发展,稳步提升光伏产业帮扶实效,增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能力。

实施“特”“优”战略发展产业。着力抓好产业扶贫项目后续运营,提升带动帮扶能力。用足用好雁门关农牧交错带核心区和“北肉”平台主产区政策优势,争取百亿元乳业、百亿元肉业、五十亿元粮油和五十亿元蔬果全产业链项目向重点帮扶县倾斜布局。重点培育粮食生产区、设施农业区、中药材生产特优区、林果经济特优区、蔬菜生产特优区、马铃薯生产特优区、杂粮生产特优区等“特”“优”种养基地。抓好农产品品种、品质、品牌和标准化生产。深入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进一步提升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深化消费帮扶工作。持续开展“五进九销”活动,举办消费帮扶产品对接承销展会。发挥线上线下专柜、专区、专馆平台作用,多渠道促进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消费市场,签订农产品互购协议,开拓市外消费目的地。提升3个脱贫县电商服务水平,开展直播带货、网上主题销售等活动,推动鲜活农产品走出市、省网上行活动。加大冷链、物流、仓储、场租等销售流通环节支持力度。

发展乡村新兴产业。按照“举右玉龙头、走生态之路、打长城品牌”的思路,持续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新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田园综合体等。围绕大规模国土绿化彩化财化行动,跟进落实退耕还林奖补、造林绿化务工、森林管护就业、经济林提质增效、特色林产业增收“五大项目”相关政策,持续抓好新造林管护,引导脱贫劳动力参与绿化生态工程建设。依托光伏村级电站和集中电站,抓好运维监管,规范完善公益岗位设置管理,确保发电效率高、后续运维好、收益分配准、监管主体实、稳定运行久,持续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二、增强脱贫劳动力内生发展能力

实施技能提升工程,培育提升劳务品牌,引导鼓励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提高脱贫人口自身发展能力。

创业就业技能提升。落实“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要求,实现持证赋能、就业增收。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推广校企合作,依托全市各类劳务输出机构,加大周边省市劳务合作。

培育提升劳务品牌。重点围绕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牧业等新兴产业,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推广校企合作,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别为各类就业群体提供技能培训。以县为单位,充分挖掘本地资源优势及人文特色,力争每个重点帮扶县至少培育一个在全省或全国叫得响的特色劳务品牌。

引导鼓励转移就业。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抓住阶段性用工短缺契机,扩大就地就近就业规模。调整优化乡村公益岗位政策,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动态管理机制。

扩大乡村公益岗位。调整优化乡村公益岗位政策,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动态管理机制。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维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提高劳务报酬占比,鼓励脱贫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收益。以创业带就业,引导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工商业主、新乡贤等返乡留乡下乡创新创业。在过渡期内,经认定的帮扶车间小微企业继续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

三、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社会保障兜底能力

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依托,充分利用相关行业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分层分类做好帮扶救助。对符合条件的特定人群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推行实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鼓励子女通过缴费提高父母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防止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口返贫致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重点落实好65岁以上、80岁以上和低收入群体的待遇调整政策。将社保经办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拓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银一体化服务渠道,实现让村民足不出村享受查询缴费、待遇领取等服务。

强化农村低保兜底政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对脱贫户及低收入家庭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继续实施“单人保”政策。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继续按“单人保”政策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过渡期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出口和入口)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救助供养标准与低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挂钩联动、同步调整。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供养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集中供养。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政策措施,实现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全覆盖。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群,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5%-10%的比例提高救助水平。

增强临时救助制度可及性和救助时效性。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积极开展“先行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原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积极开展“先行救助”、优化程序、放宽户籍限制等措施,加强对因子女就学、疾病治疗等造成家庭支出较大,正常生活受到影响的原建档立卡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其他困难群众,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确保救助措施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救助成效精准。

统筹用好社会救助资源。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精准识别,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引入志愿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慈善机构参与社会救助。

第五节增强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重点解决脱贫地区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高质量推进长城一号旅游公路建设,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基础设施,统筹管护和运营好农村公路,打造内畅外联的农村交通网络。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采取新建、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保障水平。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备用水源建设、抗旱应急供水和水质检测工作,健全供水工程管护长效机制,保障供水水质。加强脱贫地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到2025年,脱贫地区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稳定在95%左右,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2%以上。

实施农村电网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支持脱贫地区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推进风电、光电等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优先将光伏帮扶项目接网纳入电网升级改造。

实施通信网络设施改善提升工程。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4G覆盖,优先推动使用需求大、人口密度高、基础条件好的行政村和农村生产作业区、旅游景区、产业项目区等有条件地区实现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转型升级。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逐步调整并扩大政策支持覆盖范围,拓宽保障方式,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建试点,不断提高全市农房抗震安全水平。到“十四五”末,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按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支持脱贫地区统筹开展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特色风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明显的美丽乡村。

第七章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第一节加强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

要把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农村,着力提高新时代党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尽快优化整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机构职能,确保领导体制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顺利过渡到乡村振兴。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借鉴脱贫攻坚工作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部门协同、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加大“三农”干部交流使用力度,优先把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优秀干部选任到党政班子,加快“三农”领导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各级要加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领导,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机制。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围绕“五大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建设等目标任务,成立专项小组,明确牵头单位,研究制定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督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第二节强化要素保障

一、保障乡村产业用地

落实农业生产用地政策,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示范创建等制度改革,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业项目用地。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支持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用地。

二、加强财政资金保障

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各类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十大产业集群、现代种业提升、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高效设施农业生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农业产业类重大项目建设,确保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减。出台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农村具体政策,确保到2025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比达到50%以上。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健全完善涉农资金长效整合机制,确保集中投向第一产业及大产业链等涉农项目。发挥财政杠杆导向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优化服务、精准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现代化建设。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积极推进金融创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引导和协调金融资本投入支持有机旱作农业、城郊农业、功能农业、现代种业等产业发展,逐步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参与、金融部门支持的资金投入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强化政银保联动合作,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工作,确保应贷尽贷,持续满足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有效信贷需求,帮助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允许农户联户担保互助合作,活跃农村金融市场。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开展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贷款保证保险。进一步提高已开展的玉米、马铃薯、油菜、油葵、能繁母猪和奶牛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率和覆盖面,在朔城区开展玉米收入保险试点,探索开展小杂粮、胡麻、中药材、瓜菜、设施农业等农业险种,提高风险保障能力。发展农产品期权期货市场,探索“保险+期货”和“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

四、打造乡村人才队伍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政策吸引、事业凝聚、乡情乡愁为纽带,推动人才“双向流动”。

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依托《山西省建设人才强省优化创新生态的若干举措》,以朔州市农业相关项目为依托引进农业专业人才和农业高层次人才。贯彻落实《中共朔州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择优从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基层一线,选拔一批优秀人才进入专家人才库。朔州市发展现代农业助力乡村振兴急需紧缺的一流人才,按照有关规定引进,实行专用编制、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编制周转池制度,由市财政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实施“朔商朔才”回乡创业、朔籍人才智库等工程,以“乡音、乡情、乡缘”为主题的“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吸引各路人才回乡创业。

加强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引进培育。建立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新趋势、新要求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重点加强农村电商人才、科技人才等现代化技术方面的人才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基础型人才、骨干应用型人才、高端型管理人才等培训。加大引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急需紧缺的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对为乡村振兴做出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优先提拔任用,并根据社会效益给予一定的奖励。

优化农业人才发展环境。在人才集聚区建设专家办公区和高端人才公寓,打造好“1公里生活圈”,在政务大厅等设立人才服务窗口,为引进人才提供户籍落户、人事关系代管、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优惠政策申请等服务。积极搭建创新创业者与政府之间的联系沟通渠道。在政务服务中心或有关单位建设创新创业“一站式”服务大厅,更好地解决创新创业者需要的政策服务、政策咨询,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的清单式管理要求实现依法管理,进一步提升朔州市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

第三节推进规划落地落实

一、健全推进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规划的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协调机制。要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增强做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明确乡村振兴年度目标任务,细化责任,督促落实。建立重点任务工作台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各有关部门对其所负责重点任务应当分年度制定工作方案,创新政策举措,狠抓推动落实,并及时向同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围绕规划目标任务,研究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保障。

二、加强法治保障

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修改,严格执行现行涉农法律法规。推动各类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实施和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农业资源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各类法律法规。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乡村市场秩序,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广泛宣传发动

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朔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以提高群众对政策的认知率。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改变群众的思想观念,打消群众的一切顾虑,提高群众对现代农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强化典型案例带动,开展典型案例推介活动,树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四、建立考评制度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针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实施开展阶段评估。每年组织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县、乡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在农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对绩效显著的县、乡,在财政资金安排上给予奖励。坚持考核与激励并重,把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选拔任用干部、评先选优等工作结合起来,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在“三农”实践中锻炼干部作风,评定干部业绩,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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