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404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12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加快建设长城板块旅游公路的实施意见》的批复
发文字号: 朔政函〔2021〕11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6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404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12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加快建设长城板块旅游公路的实施意见》的批复
发文字号: 朔政函〔2021〕11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6日
主  题 词:


朔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关于加快建设长城板块旅游公路的

实施意见》的批复


朔政函〔2021〕113号


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出台<关于加快建设长城板块旅游公路的实施意见>的请示》(朔发改发〔2021〕32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关于加快建设长城板块旅游公路的实施意见》。你委及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任务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长城板块旅游公路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关于加快建设长城板块旅游公路的实施意见》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1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加快建设长城板块旅游公路的实施意见


为锻造长城板块旅游品牌,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旅游公路全省率先突破,建设1000公里“市域全景通连、重点乡镇通达、特色园区延伸、美丽乡村串联”的长城板块全域旅游公路网。现就推进长城板块旅游公路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锻造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决策部署和《山西省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旅游公路规划纲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创新建设体制与投融资机制为动力,构建覆盖全市、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服务优良的长城板块旅游公路,与现有交通通道共同构成“快旅慢游深体验”的全域旅游公路网,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全域旅游目的地和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坚强的交通支撑。

二、工作目标

建成1000公里“市域全景通连、重点乡镇通达、特色园区延伸、美丽乡村串联”的长城板块全域旅游公路网,联通全市84个景点景区,其中4A级景区4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6个,连接沿线近100个村庄,贯通内外长城 327公里,将众多关堡、景区、遗迹等颗颗珍珠串连起来,充分挖掘长城、边塞、军事、游牧、贸易等历史元素,整合特色景观资源,全力打造古代军事文化游、避暑休闲游、文化体验游、康疗保健游等新型旅游业态,充分展现朔州“绿色”景观丰富、“古色”内涵独特、“红色”品牌响亮的旅游特色,展现朔州“文化复兴、乡村振兴、产业新兴”成果。2021年4月开工,2022年12月31日全面完工。

三、主要任务

(一)旅游公路部分。旅游公路里程达到1000公里, 总投资40.03亿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发集团)

实施完成2018-2020年计划项目。已实施420公里,投资21.56亿元,占规划目标的42%,分别为:2018-2020年完成196公里,完成投资12.4亿元;2020年开工,2021年完工113公里,投资9.16亿元;利用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形成111公里;集中实施2021-2025年规划项目。2021年实施580公里,投资18.47亿元,占规划目标的58%。市级组包提前实施2021-2025年规划内新改建旅游公路290公里,县级实施列入2021年计划新改建旅游公路290公里。

(二)服务设施部分。由景观、信息标识、慢行和服务四大系统组成,主要包括6处示范驿站、12处乡村驿站、6处观景台、6处汽车营地、60公里慢行道和1000公里旅游公路景观标识标牌。总投资约5.9亿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发集团、市文旅集团)

(三)资金筹措。公路主体工程按照省定的旅游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比例,省级筹措58%(其中40%为债券资金,由县区还本付息),市级筹措10%,县级筹措32%。建立财政分级投入机制。积极争取省级支持,争取省级资金尽早到位。市县两级财政各筹措落实一定比例的财政预算资金,分年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债券投资力度。支持市县政府适度增加发债规模。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引导国家政策性银行和省内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发挥优势,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投资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发集团)

公路服务设施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推进公路服务设施建设。包括服务区(驿站)、汽车营地、观景台、骑行道、步道、充电设施等,以及可与景区捆绑开发,具有一定收益的道路项目,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引进社会资本一体开发,整体投资,鼓励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积极参与。(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发集团)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和相关县(市、区)以及实施主体做好资金统筹工作,根据项目建设付款计划,分期向实施主体拨付建设资金;鉴于省补资金分年度下达的实际,先期由实施主体进行筹资,筹资成本计入项目总投资。市财政已拨付资本金6000万元;征地拆迁工作由相关县(市、区)负责实施,费用从县级32%的出资部分中解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发集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交通、财政等责任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长城板块旅游公路建设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工作专班,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旅游公路建设的高效推进。各县(市、区)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长城板块旅游公路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对其建设任务实行清单化、项目化、方案化管理,倒排征迁和建设关键工期,细化责任分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将长城板块旅游公路项目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督查、严格考核。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关县(市、区)政府是实施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做好协调乡村、宣传动员、实地丈量、补偿兑付到户等工作,于7月10日前完成全部征拆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按照市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市交通、发改、文旅部门要抓好规划编制衔接,合理确定建设和投资规模,细化任务;市财政、交通要制定旅游公路资金筹集政策和管理办法;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将长城板块旅游公路建设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优先保证用地指标;各级考核部门要加强长城板块旅游公路建设的考核工作。根据工程总体目标和进度要求,各专班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建立起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制度。

(三)加强项目监管。市交通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的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理。市交通运输部门要组建专家技术服务组,通过实地调查、走访,深入基层加强技术指导,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难题,建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力争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资金保障和监督。按照省定旅游公路省、市、县三级筹措比例和事权支出责任,省级筹措58%,市级筹措10%,县级筹措32%。旅游公路建设期间,资金主要由实施主体筹资,有关部门要配合实施主体积极快速落实各级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用于工程建设。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健全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管理机制,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加强舆论宣传。市建设管理部门采取媒体公示、定期出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报道项目建设动态和工程总体情况,强化群众监督;通过适时召开推进观摩会,发挥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宣传部门要用好传统和现代“两个媒体平台”,加强对长城板块旅游公路建设的宣传和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营造人人关心和支持旅游公路建设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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