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4039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01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中心城区(七里河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S4-06、S13-03地块调整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朔政函〔2021〕92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6月08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4039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01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中心城区(七里河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S4-06、S13-03地块调整方案》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朔政函〔2021〕92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6月08日 |
主 题 词: |
朔政函〔2021〕92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中心城区(七里河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S4-06、S13-03地块调整方案》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朔州市中心城区(七里河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S4-06、S13-03用地调整的请示》(朔自然资发〔2021〕1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朔州市中心城区(七里河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S4-06地块调整方案》和《朔州市中心城区(七里河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S13-03地块调整方案》。
2.同意上述调整控制单元地块的功能定位,布局结构及各类建设用地的规划控制指标。
3.你局要依据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强化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好规划的动态维护,如有调整,应依法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