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403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中心城区(七里河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S4-06、S13-03地块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朔政函〔2021〕9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403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中心城区(七里河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S4-06、S13-03地块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朔政函〔2021〕9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主  题 词:

朔政函〔2021〕92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中心城区(七里河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S4-06、S13-03地块调整方案》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朔州市中心城区(七里河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S4-06、S13-03用地调整的请示》(朔自然资发〔2021〕1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朔州市中心城区(七里河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S4-06地块调整方案》和《朔州市中心城区(七里河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S13-03地块调整方案》。

    2.同意上述调整控制单元地块的功能定位,布局结构及各类建设用地的规划控制指标。

    3.你局要依据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强化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好规划的动态维护,如有调整,应依法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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