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0870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文化旅游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02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高质量推进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5〕8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02日 |
是否有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0870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文化旅游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02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高质量推进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5〕8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02日 |
是否有效: | 有效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朔州市高质量推进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
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2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高质量推进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日
(此件部分公开)
朔州市高质量推进长城一号旅游公路
沿线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行动工作要求,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质量推进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5〕7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加快推进交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和对山西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长城一号旅游公路全线贯通的基础上,整合各方资源要素,从2025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行动,统筹完善慢行、景观、服务、信息配套系统,坚持“路、景、村、业”一体推进,做精“交通+”“旅游+”文章,构建结构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特色鲜明、服务优良的旅游公路体系,把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打造成为我市自然风景道、文化旅游路、乡村振兴带和富民发展线,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交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5年,重点完善功能齐全的旅游服务设施。新增国家3A级旅游景区2家,增设驿站8个、营地3个、观景台4个、旅游厕所14个,改造提升驿站5个,规划加油站零售网点2个;依托驿站、营地建设充电桩;建设5G基站35个,实现旅游公路沿线通信网络信号有效覆盖;全面完善旅游公路标志标识和旅游指引系统。提升旅游公路沿线路域环境,旅游公路及服务设施列养率达到100%,优良路率达到95%以上。
2026年,重点打造优质便捷的文旅公共服务。旅游公路沿线驿站、营地、观景台、加油站、充电桩、通信网络信号等满足出行需求。旅游业态更加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明显扩大,旅游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有效提高游客出行智慧化、信息化、便捷化。
2027年,重点提升路产融合的综合发展效益。旅游公路路况水平保持优良,路域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更加完善。评选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3个。旅游路带动沿线特色农业、养殖业、文化创意及体育休闲等产业发展潜能充分凸显,服务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旅游公路建设管护提质行动
1.加快旅游公路竣(交)工验收。加快推进旅游公路完工项目交工验收,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返工修复、限期整改,交工验收后及时安排养护管理。通车试运营2年以上的项目,加快工程决算审计和档案、环保等专项验收,尽快完成竣工验收,确保旅游公路合法合规投入使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全面提升旅游公路安全水平。深入实施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灾害防治工程,重点完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隐患路段路口和服务设施等的护栏、标志标线、防护警示和视线诱导等安防设施,保障旅游公路安全运行。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突发事件应对,确保安全生产,营造安全顺畅的出行环境。(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应急管理局、朔州公路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旅游公路日常管养工作。持续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路长制”长效运行机制,有序推进旅游公路基础数据更新工作。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格执行《山西省旅游公路管理办法》,全面落实限制重载、危化品车辆驶入等要求。加大日常管养投入力度,各县(市、区)要将日常养护资金和机构人员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适当提高旅游公路养护标准。鼓励建立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行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推广旅游公路灾毁保险,推行集中养护,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和规模化水平。提升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比例,具备条件的路段2025年实现全覆盖。明确旅游服务设施监管主体,纳入日常管养范围,定期抽检和评定运行状况。(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财政局、市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旅游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完善行动
4.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按照《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服务设施设置导则(试行)》,结合沿线旅游资源分布和游客出行需求,因地制宜布设驿站、营地、观景台、停车场、旅游厕所等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充电桩、5G基站和加油站等设施。全面提升旅游公路主线沿线村庄服务水平,鼓励推广“依托乡村建驿站”和利用现有停车场提升改造为营地的建设模式,推动旅游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村党群服务中心完善便民设施,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加快规范完善旅游公路标志标识和旅游指引标志,完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四好农村路”等标志标识,构建统一规范、层次分明、指路与指景相协调的全域标志信息指引体系,为游客出行提供便利。(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朔州公路分局、朔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地电朔州分公司、朔州电信分公司、朔州联通分公司、朔州移动分公司、朔州铁塔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拓展交通枢纽节点旅游功能。依托机场、高铁站、汽车客运站等交通枢纽,新改建旅游集散中心,完善换乘接驳、专线客运、汽车租赁、票务代理、信息咨询及文化展示等功能。拓展已投入运营的驿站、营地等旅游服务功能,实施驿站提升工程,每年选树驿站典型5个,推动驿站标准化、特色化发展。(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旅游公路沿线路域环境优化行动
6.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优先将旅游公路驿站所在村纳入精品示范村和提档升级村建设范围。组织沿线村庄全面开展环境整治,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整治残垣断壁,同步整治景区、河道、农田等区域垃圾乱堆乱扔问题,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覆盖且运转良好。分类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引导农户因地制宜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全面营造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人居环境。(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绿化美化公路沿线景观。科学设置可持续、低维护、地域特色明的路侧植物景观,因地制宜构建景观小品。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引导村民打造“美丽庭院”,推进森林乡村建设。维护好旅游公路沿线原有自然景观、乡土景观、文物古迹等,提升路域景观的整体性和特色性。持续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绿”的通行环境。(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旅游服务水平拓展提升行动
8.提档升级旅游产品业态。以历史文化名城、文旅康养集聚区及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传统村落为依托,打造旅游名县、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培育一批旅游名镇名村。开发符合现代消费需求的非遗文创产品,培育非遗旅游体验传承地和非遗街区,新认定非遗工坊3个。加强旅游公路沿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让文物为旅游赋能,让朔州文化价值符号“活”起来、“潮”起来,提升朔州故事的传播力与影响力。(市文旅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完善文旅产业要素体系。编制《朔州市长城一号旅游公路交旅融合发展规划》。因地制宜鼓励建设美食街区、风味特色街区,构建多元化的特色餐饮体系。支持商务酒店、精品民宿、度假酒店、主题酒店、露营地、汽车旅馆等住宿新业态建设。鼓励文创企业与重点景区深度合作,推动特色品牌从创意到生产、销售的全链条发展,构建品牌矩阵。依托文化遗产、主题娱乐、精品演艺、商务会展、城市休闲、体育运动、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医养康养等领域,打造核心产品,完善产业链条,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市文旅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打造主题旅游线路。打破区域限制,深入挖掘旅游公路沿线长城、古建、民俗、文物、康养等资源优势,打造全季节、全时段、全周期的产品组合和线路套餐。将现有成熟产品串珠成线,结合城市漫步、乡村寻美、古迹研学、文明探源、山林避暑、红色巡游、非遗体验、自然探秘等主题,推出一批集通达、游憩、体验、运动、健身、文化、教育等复合功能于一体的特色主题线路,形成“一路一特色、一路一主题”的多样化、差异化旅游线路产品。打造精品旅游线路7条。(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智慧旅游出行体验。深入推进数智赋能,鼓励和支持沿线景区景点与文化机构开发打造数字演艺、数字展览与沉浸式场景,丰富游客旅游体验。配合建成集线路、酒店、票务预订及旅游攻略、自驾游线路、路况引导、客流量预报等服务于一体的全省文旅信息服务总平台,强化重要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加快旅游公路导航覆盖和服务功能点位、网红打卡榜单标注工作,提升旅游智慧化和便利化水平。(市文旅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旅游公路沿线产业融合发展行动
12.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依托旅游公路沿线村庄产业基础,优化产业布局,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带动现代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多元化功能拓展。利用现有政策,引导合法拥有住房的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农房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鼓励支持沿线村庄因地制宜培育生态旅游、红色旅游、森林康养、休闲露营、农事体验、帐篷经济、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产业新业态。结合国家“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要求,推进精品示范村、提档升级村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深化客货邮融合发展。深化客货邮综合服务站、合作运行线路规划建设,到2027年基本建成“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新模式,巩固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工作成效,畅通“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渠道。推动“产业+电商”融合发展,提升我市名特优产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消费业态质量。鼓励朔州特色饮食品牌、老字号、名特优产品与旅游公路沿线驿站对接,提升沿线餐饮、住宿、购物等消费品质。推动在旅游公路沿线重要景区景点、交通枢纽及流量较大的加油站等节点,建设集游客服务、业态集聚、宣传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满足游客消费便利化需求。(市商务局、市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旅游服务协同监管和人才支撑强化行动
15.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内外联动、多元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联合审批、联合会商、联合执法机制,推动旅游、交警、市场、交通等监管部门信息共享。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参与旅游公路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形成集路域资源、数据资源、服务资源一体化的协同共享机制。(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旅游服务指导监管。加强旅游公路沿线经营主体服务质量监管,落实培训上岗、健康从业、产品达标、服务规范等要求,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健全旅游服务“好差评”制度,对游客反馈问题及时回应,提升出游体验感和服务满意度。开展旅行社、导游、旅游住宿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行“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营造优质旅游环境。(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人才培育储备力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旅游服务相关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做好人才使用、职称评定、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定期举办服务技能大赛,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和各层级骨干人员能力素质,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推动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扎实推动旅游公路提质增效。严格遵循“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为主体”的建设管理体制,健全“政府主导、交旅农协调、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专项方案,明确任务清单与工作职责,解决堵点难点,确保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专班成员单位要优化旅游公路及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前期立项、用地、用电等审批程序,强化要素保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沿线旅游服务设施提请市政府列入市级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部门将相关工作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推动旅游服务设施纳入相关层级和类别的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市县两级要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探索多元融资渠道,争取商业性、开发性和政策性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电力部门要完善配套电力设施,简化箱变电力报装程序,加快用电审批,做好沿线用电保障;国网朔州供电公司要为建设5G通信基站提供供电配套设施,确保5G通信基站能按时开通。
(三)加强督导服务。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压实责任、主动作为,立足权限和职责,强化过程指导和日常督导服务,及时掌握动态并安排专人报送工作进展。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将适时听取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了解建设底数与进度,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四)加强宣传引导。持续策划旅游公路沿线主题宣传,组织开展赛事、自驾、文娱等多种活动,总结推广经验,讲好旅游公路沿线高质量发展故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2025年朔州市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新增服务设施建设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