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0588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医疗保障、民政、扶贫、救灾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年03月25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应对“倒春寒”和防冰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5〕5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25日 |
是否有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0588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医疗保障、民政、扶贫、救灾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年03月25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应对“倒春寒”和防冰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5〕5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25日 |
是否有效: | 有效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朔州市应对“倒春寒”和防冰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2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应对“倒春寒”和防冰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应对“倒春寒”和防冰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应对“倒春寒”和防冰雹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2号)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朔政办发〔2022〕29号)要求,现就切实加强全市应对“倒春寒”和防冰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明确气象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和目标任务。针对我市干旱、冰雹、“倒春寒”、洪涝、霜冻、寒潮低温、大风、干热风等常见且危害较大的气象灾害特点,建立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应对“倒春寒”和防冰雹灾害保障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持续增强科学作业和精准作业水平,进一步完善安全作业和联防指挥能力,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应对“倒春寒”工作体系。
防范时间:3月至5月。
工作措施:“倒春寒”灾害防御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气象、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健全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完善观测站网建设,强化区域联防,落实保障资金。
1.建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气象、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沟通会商,分析研判“倒春寒”天气对农业生产影响,提出针对性措施。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第一时间发布“倒春寒”预报预警信息和防范应对措施,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增强主动避灾、科学防灾意识。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的“倒春寒”联防联动联控机制,形成灾害防御合力,将“倒春寒”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草牧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密观测站网布设。强化科技赋能,在经济林果种植区加密布设气象梯度观测站网,引进先进的农业气象观测设备,开展农业气象科学试验研究,切实增强农业气象精细化观测能力,不断提高我市应对“倒春寒”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草牧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开展分区防范。坚持预防为主,以县为单位制定“倒春寒”防范方案,实行一乡一安排、一村一措施、一主体一对策,提高“倒春寒”防范精准性、及时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草牧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强化灾情监测。强化调度值守,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上报,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加强与各类生产主体联系,收集、整理、核实“倒春寒”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和灾情发生情况。积极协调保险部门跟进、查勘、理赔,切实发挥好保险保障作用,努力减轻灾害损失。(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草牧业发展中心、朔州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加强灾后补救。加强优质林果、重要农作物、苜蓿等牧草“倒春寒”灾害影响评估及补救措施的研发整理,针对受灾后的经济林果、露地作物及保护地栽培作物制定具体的补救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灾害损失程度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并及时开展补救措施,减轻灾害损失。(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草牧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开展“倒春寒”预报预警服务研究。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农业农村、科技等部门沟通,多渠道争取科研项目支持,开展“倒春寒”灾害机理研究,研究我市“倒春寒”灾害发生规律和时空分布特征,全面摸清“倒春寒”发生的时间、频次和强度,建立“倒春寒”预报预警服务平台。结合果菜等作物开花、坐果时间,分区域、分作物研究防范技术,绘制“倒春寒”灾害风险地图。(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草牧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推广防寒技术。推广和应用防寒技术,有效应对“倒春寒”,针对不同作物采取不同的“倒春寒”防范技术措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草牧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强化服务指导。加强应对“倒春寒”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组织落实熏烟、灌水等有效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草牧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人工防冰雹作业体系。
防范时间:5月中旬到9月下旬。
工作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人工防冰雹工作实际,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完善站点装备建设,健全安全管理和组织机构,稳定人员队伍,强化区域联防,落实保障资金。
1.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依托华北救灾山西省极端天气监测能力提升工程,争取国债项目资金,新建激光测风雷达,升级改造自动气象观测站,持续提升气象观测密度和精度,大力提升局地强对流、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的精细化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作业点标准化建设。继续加快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点建设及流动作业点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2025年,全市新建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点5个,升级改造标准化作业点1个,升级改造流动作业点13个,逐步形成全市高效联动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网。(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完善和优化作业装备。继续加大对设施设备的配置力度,对现有作业装备实现升级,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信息化水平、作业能力及安全性能。(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加强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各相关部门组成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联合检查组,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安全检查。(责任单位:朔州军分区、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加强工作考核。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综合考评体系,严格气象灾害风险防控,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我市冰雹灾害防御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朔政办发〔2022〕29号)要求,积极构建适应需求、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根据开展作业需要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体系建设,通过多渠道用人方式,解决作业人员不足问题。参照相关标准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待遇,稳定作业人员队伍。(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强化队伍培训。制定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全员培训计划,通过培训、轮训等手段,实现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管理、保障、作业人员培训全覆盖,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业务技能水平及防冰雹减灾服务能力。(责任单位:朔州军分区、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加强监测预警。要切实加强对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智能预报预警,加强雷达资料应用,加强释用省级防雹作业指导产品,逐步提升预警时间提前量,为有效监测天气变化、及时组织开展防雹作业提供充足的时间。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和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实现冰雹灾害预警信息的及时、权威、“靶向”发布。(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10.加强精准指挥。建立防冰雹作业指挥中心,优化指挥调度和区域协同流程,充分运用雷达探测等数据资料,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水平,实现精准作业。与省实现实时视音频互联直通,快速、高效满足防冰雹作业指挥、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等会商需求。(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加强区域联防。实现朔州市与大同市、忻州市、呼和浩特市等周边地区联防,上游作业点提前作业、早期催化,有效抑制冰雹云的快速发展。建立健全“预警联动、属地指挥、信息共享、协同联防”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12.加强弹药管理。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弹药管理制度,加强弹药出入库、存储、运输管理,朔州军分区协助全市作业弹药存储,公安部门要对民爆专业运输车辆的管理加强指导,切实加强弹药的安全转运,规范作业单位、作业人员备案审查,从源头上减少风险隐患,确保安全作业。(责任单位:朔州军分区、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加强农业保险。加强冰雹灾害月、季、年等时空分布特征分析,绘制气象灾害风险地图。推动信息共享共用,共同研究制定不同险种重大灾害应对指南。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完善农业气象灾害保险理赔应急预案,及时跟踪因气象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实现快速定损、快速理赔。(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朔州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加强灾后补救。加强优质林果、重要农作物冰雹灾害影响评估及补救措施的研发整理,针对受灾后的经济林果、露地作物及保护地栽培作物制定具体的补救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灾害损失程度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并及时开展补救措施,减轻灾害损失,保证农户利益。(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人工影响天气应对“倒春寒”和防冰雹灾害保障服务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本地区应对“倒春寒”和防冰雹灾害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将其纳入相关规划内容,落实资金、用地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协调保障气象设施探测环境保护规划落实,强化督促检查。
(二)完善联动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沟通合作,着力解决影响制约应对“倒春寒”和防冰雹灾害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统筹资金支持人工影响天气应对“倒春寒”和防冰雹灾害的保障设施改善,为建设特色鲜明的更高水平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服务体系发展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