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002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加快甲醇加注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朔政办发〔2024〕2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是否有效: 有效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002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加快甲醇加注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朔政办发〔2024〕2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是否有效: 有效
主  题 词: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朔州市加快甲醇加注站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242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加快甲醇加注站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19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加快甲醇加注站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制造业振兴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甲醇加注站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晋制造业振兴升级办函〔20241)和《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甲醇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措施的通知》(晋工信产业字〔2024215)精神,加快我市甲醇加注站建设步伐,夯实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安全可控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发展模式,促进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和煤化工产业协同发展,助推全市制造业振兴升级。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通过新建、改建、撬装方式,建立与甲醇汽车推广应用规模相适应的甲醇燃料加注网络。先行建成甲醇加注站6座,各县(市、区)分别建设1座,之后按照全省统一规划部署推进加注站建设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甲醇加注站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分管副市长总负责,各相关市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的甲醇加注站建设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全市甲醇加注站建设工作。工作专班组成如下:

组  长:刘  亮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姜新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明道 市工信局局长

张丽娜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贾义军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  雕 市住建局副局长

        高  昇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韩智生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彦青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马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杨再梁 朔城区委常委、副区长

        马润平 平鲁区副区长

        田  勇 怀仁市委常委、副市长

        欧不力·买买提 山阴县副县长

王特祥 应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刘兴中 右玉县委常委、副县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做好甲醇加注站建设日常工作,协调解决甲醇加注站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做好与省制造业振兴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对接工作,协调指导甲醇加注站建设,督促各相关单位,县(市、区)按要求做好协同推进

市商务局。负责完善并提供朔州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供相关审批部门参考,并指导甲醇加注站规范经营。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甲醇加注站项目的行政审批相关手续。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全市甲醇综合加注站规划布点,负责做好甲醇加注站建设所需新增用地的规划指标协调和审批工作,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全市范围车用甲醇燃料的质量计量监督检查,维护甲醇燃料市场秩序。

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属地、分级监督”的原则,负责全市范围内甲醇燃料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市住建局。负责已取得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站内的新建房屋建筑的施工安全管理。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依法做好监管范围内醇基液体燃料生产、储存、使用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做好辖区内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工作,按要求完成规划目标。

、规划布局

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和<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的通知》精神,除甲醇燃料撬装式加注装置外,甲醇燃料加注站与加油(气)站联合建站。鼓励全市范围内现有加油(气)站,在建设条件允许前提下,通过改扩建增加甲醇加注功能。

、建设流程

(一)新建含甲醇加注功能的加油(气)站流程

1.新建含甲醇加注功能的加油(气)站用地、规划、施工、消防,按照正常建设项目进行手续审批。

2.用地、规划、施工、消防完成后,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并对验收合格的站点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属地县级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企业规范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3.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完成后,属地县级行政审批局办理营业执照。

(二)现有加油(气)站增加甲醇加注功能审批流程

1.现有加油(气)站向属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增加甲醇项目,同时向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审查,并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改造项目的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项目改造完成并验收后,向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申请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完成后,属地县级行政审批局办理业执照中增加甲醇经营内容。

(三)企业内部使用甲醇加注站建设流程

1.企业在建设内部使用地埋式甲醇加注站或撬装式甲醇加注时,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评价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评价,同时向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审查,并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急管理部门监督企业规范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2.待项目竣工完成且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应向市应急管理局及其行业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经备案同意后,允许投入使用。

3.对已备案的内部加油站要增加甲醇加注设施或改造甲醇加注功能的,办理手续相同,须完成备案后再投入使用。

、监督管理

按照“属地、分级监督”的原则,建立完善甲醇燃料品质监管机制和甲醇加注站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对甲醇燃料生产、储运和加注环节建立常态化的品质监管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甲醇加注站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工作要求

朔州市甲醇加注站建设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办事指南,合力建设高效便捷的甲醇加注站建设审批体系。各成员单位要将甲醇加注站建设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月底前反馈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梳理汇总后报送省制造业振兴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