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0915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5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朔州市国家“三北”工程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函〔2024〕1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26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0915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5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朔州市国家“三北”工程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函〔2024〕1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26日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朔州市国家“三北”工程重点地区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朔政办函〔2024〕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晋政办函〔2022〕1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朔州市国家“三北”工程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统一部署,按照“两山七河一流域”的生态保护格局和修复空间,依据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原则,进行系统性保护、整体性修复,对分散和分割的生态修复内容进行科学整体设计,打破行政管理、资金事权等制约,立足我市实际,以解决突出生态问题为抓手,综合落实朔州市国家“三北”工程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 亮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尚兴阳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晓东 市财政局局长
文建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蒯 勇 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
符立志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树兵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赵 忠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江斌 市水利局副局长
尹 达 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陈 钊 朔城区副区长
白 涌 平鲁区副区长
杨德文 山阴县委常委、副县长
赵振龙 应县副县长
刘兴中 右玉县委常委、副县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文建华兼任,副主任由符立志、刘树兵兼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各项工作,强化指挥调度,抓好推进落实等。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