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66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3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朔州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朔政办函〔2024〕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4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66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3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朔州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朔政办函〔2024〕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4日
主  题 词: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朔州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朔政办函〔2024〕7号


朔城区、平鲁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晋分类和人居办函〔2023〕7号)要求,今年6—7月份国家级、省级将对我市国家园林城市进行复检,为了全面做好朔州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朔州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统筹协调复查迎检工作。


附件:朔州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朔州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

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组 长:吴秀玲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何向荣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刘  亮 市委常委、副市长

彭  雁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宣传部部长

李润军 副市长

刘宏武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尚兴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国栋 朔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苑冬梅 平鲁区委副书记、区长

刘红宇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  虎 市司法局局长

王晓东 市财政局局长

文建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翟云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勇儒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永强 市水利局局长

孟福荣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贵龙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赵占祥 朔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孙  肖 市公安局副局长

石永杰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  彦 市城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亮同志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尚兴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文建华、何勇儒兼任。具体负责国家园林城市复检的组织协调、计划安排、进度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宋志忠,电话:15834304929。

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

朔城区、平鲁区人民政府和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组织领导,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及时上报《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要求的各项资料,加大投入,全力完成重点园林绿化项目补短板工程,统筹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各项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收集城市遥感基础资料、遥感测试报告;按照新编制的《朔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及时修编《朔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朔州市公园体系规划》,编制《朔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负责“口袋公园”、“小微绿地”、绿道、城市环城林带建设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建成区人口数据(包括暂住人口)及迎检安保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和指导市级、朔城区、平鲁区、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国家园林城市资金保障工作。负责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城市绿化建设投资、城市绿化养护投资数据。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中实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负责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城市绿化建设工程审批资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新编制的《朔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及时修编《朔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设施资料。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收集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基础数据、建立台账;按照新编制的《朔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及时修编《朔州市城市生物多样性规划》;负责城市道路绿化达标、园林居住区(单位)建设、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建设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将城市绿地建设管理普查数据信息接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市水利局:负责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中七里河、恢河水系建设管理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防灾避险绿地建设管理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审核《朔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制作提交申报材料中的影像资料;根据迎检工作要求,及时宣传和报道相关工作进度。

市城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管辖绿地有关资料,协助市城市管理局完成复查迎检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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