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1360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3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3〕24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18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1360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3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3〕24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18日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朔州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23〕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部署,进一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山西省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要求,为做好全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50处,按险情划分:特大型5处,大型7处,中型14处,小型224处;按灾种划分:崩塌91处,滑坡22处,泥石流58处,地面塌陷76处,地裂缝2处,地面不均匀沉降1处。
(二)全市降水量时空分布预测情况。
1.2023年气候趋势预测。预计2023年朔州市全年降水量480毫米左右,较常年(402.4毫米)偏多,年平均气温8.5℃左右,较常年(7.5℃)偏高1℃左右。分季来看:春季气温偏高,降水偏多;夏季气温偏高,降水偏多,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出现局部洪涝和阶段性干旱;秋季气温偏高,降水量偏少。
2.2023年分季节气候趋势预测。预计2023年春季(2023年5月),全市降水量在45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35.4毫米)相比偏多三成。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1℃左右。
预计2023年夏季(2023年6~8月),全市降水量在280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240.1毫米)相比偏多二成,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5~1℃。
预计2023年秋季(2023年9~11月),全市降水量在75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90.4毫米)相比偏少二~三成。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1℃。
3.关键性天气预报。夏季第一场≥30毫米的降水过程:预计出现在7月中旬至下旬。终霜冻:预计川区结束在5月上旬,山区结束在5月中旬,接近常年。初霜冻:预计出现在9月下旬,接近常年。
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集中在每年2-4月份的冻融期和6-9月份的主汛期。在冬末春始的时候要预防地面塌陷、黄土崩塌等;在汛期时要重点预防滑坡、泥石流等汛期地质灾害。
二、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与易发地区
(一)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根据全市多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特点来看,主要类型有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二)易发地区。
1.重点矿山与乡村。
重点矿山:朔城区东坡煤矿、麻家梁煤矿、担水沟煤矿;平鲁区平朔安太堡露天矿、安家岭、东露天矿;怀仁市峙峰山煤矿、小峪煤矿、峙吴煤业、芦子沟煤业、柴沟煤业;山阴县兰花口前煤矿、五家沟煤业,水泉煤业,北祖煤业,宝山玉井煤矿、同生千井煤矿、南阳坡煤矿、华夏煤矿。
重点乡村:朔城区林家口村、刘家窑村、西赵家口村;平鲁区歇马关村、窝窝会村、马营村、党家沟村、冯家岭村、上麻黄头村;怀仁市峙峰山村、王卞庄村、北窑子头村、小峪煤矿明白楼、小峪新村、小峪口村、黎寨村;山阴县马营村、观音堂村、史家屯村、王老沟村、沈庄窝村、张家堡村、山峡村、米庄窝村;应县梨树坪村、大石口村、瓦窑沟村、王家窑村、马兰口村、刘海窑村、龙王堂村;右玉县丁家窑村、井沟村、前鹰卧山村。
重点预防采空区内的房屋裂缝、地面设施毁坏,及采矿造成的土地裂缝、地面塌陷等,自然条件下形成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2.流域与水库。
桑干河、恢河、七里河、苍头河、源子河、黄水河、浑河、大峪河、鹅毛河沿岸村庄,要对汛期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段加强监测。尤其是挤占河道建房、种地的村民和倾倒废渣、矿渣的企业,隐患较大。
东榆林水库、镇子梁水库、下米庄水库、太平窑水库泥沙淤积严重,高水位运行发生坍塌后,易发生次生灾害。
怀仁市、山阴县、应县部分地区及朔城区境内洪涛山脉的边山、峪口地带,强降雨时常暴发山洪,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
3.重要交通线路。
荣乌高速公路山阴—平鲁—右玉段、朔州绕城西段,要重点预防护坡发生崩塌和滑坡。
康马公路(运煤专线)、山和公路的元堡子—玉井段、元元公路赵家口—吴马营段、省道211虎山线、省线241董元线、岱岳到马营的公路主要预防边坡崩塌、滑坡和采空区形成的地裂缝、塌陷。平朔一级公路,安太堡露天矿、安家岭露天矿和东露天矿矿区段及排土场,因人工堆积物过高,易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
省道大石线应县山区段,要重点预防边坡崩塌。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周密科学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市、区)要周密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会同气象、水利、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建及公路等部门就地质灾害趋势进行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合理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结合降水趋势,在汛期适时组织趋势会商,分析预测灾情险情和重点防治方向。同时,要制定年度防治方案,科学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部门监管责任,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二)切实关注重点环节。
1.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关注冰雪冻融期、汛期等重要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做好冻融期、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并加强督促检查,明确监测责任人、监督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在汛期对各县(市、区)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2.做好预警预报工作。要强化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提高气象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进一步扩大预警预报覆盖面和影响范围,不断提高预警预报精准度。
3.做好应急准备。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带班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灾情严重的要立即请示指挥长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同时,值班人员要迅速向应急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上报灾情,做到上下信息畅通。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
(三)强化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项排查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明确工作方法、排查范围和成效要求,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队伍和防治专家要发挥好专业优势,驻县进村,联合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对辖区内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细致排查,要全域覆盖,全面铺开,确保对各隐患区域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精准把握隐患点情况,防患于未然。
(四)及时部署重点工作,加快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1.开展“人防”+“技防”,不断完善监测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技术支持体系,强化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压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全覆盖。不断夯实“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实现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全覆盖,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提供重要技术和人员支持,实现科学防范、重点防范、精准防范。
2.推进治理搬迁工作,加快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一是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搬迁治理项目。右玉县要加快2022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进度,朔城区、应县2023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要及时开工,明确时间进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搬迁任务。对已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加大拆旧复垦进度,坚决防止人员“回流”和临时使用,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同时强化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和搬迁户信息管理,及时健全完善搬迁工作资料,确保资料合规、齐全、真实;二是加快推进排危除险、工程治理。各县(市、区)政府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力度,切实消除地质灾害威胁。三是对切坡建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治理,切实加强源头管控、消除隐患威胁。
(五)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
1.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市、县(区)两级电视台播放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片,组织业务支撑单位开展“进千家入万户”公益宣传,加大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宣传频率,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活动开展广场式防灾减灾宣传,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图册、刷写标语警示,提高群众的“防灾、识灾、避灾”能力。
2.全方位培训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组织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骨干培训,进一步提高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和协调管理能力;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内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3.加大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力度。各县(市、区)要组织示范性地质灾害避险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进行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努力提高各级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要及早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严格责任分工。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气象、水利、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建、公路等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防治工作,进一步建立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监测预警、群测群防、隐患调查排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及保障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等装备的采购、更新;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保障及时、计划分配科学、运行运转畅通、作用发挥高效。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全面改善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切实增强业务基础能力,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