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朔州市裸土裸地和露天矿山
扬尘污染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裸土裸地和露天矿山扬尘污染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裸土裸地和露天矿山
扬尘污染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祼土裸地和露天矿山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根据《朔州市扬尘污染整治专项工作方案》(朔政办发〔202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完善扬尘污染治理长效监管机制为手段,以裸地扬尘、露天矿山扬尘治理为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有力遏制扬尘污染对城市环境空气的影响。
二、行动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祼土裸地和露天矿山扬尘污染整治各部门职责,加大裸地扬尘、露天矿山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切实减轻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尽快扭转我市PM指标浓度居高不下的不利局面,确保2023年空气质量全面达二级标准。
三、组织机构
朔州市祼土裸地和露天矿山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何向荣 副市长
副组长:尚兴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文建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陈 钊 朔城区副区长
武东祥 平鲁区副区长
高 峰 怀仁市副市长
翟云丰 山阴县副县长
赵振龙 应县副县长
刘兴中 右玉县副县长
卢 勇 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文国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树兵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文建华兼任。具体负责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裸土裸地和露天矿山扬尘污染整治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
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裸土裸地扬尘污染、露天矿山扬尘污染两个督查组,分别由李文国、刘树兵担任组长,负责全市裸土裸地扬尘污染和露天矿山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督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成立现场工作组,由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担任本县(市、区)现场工作组的组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裸土裸地和露天矿山扬尘污染的整治工作。
四、工作任务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裸土裸地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公共区域、道路两侧的裸地以及长期闲置的土地,因地制宜采取绿化、硬化、透水铺装等方式治理。建立完善全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台账,持续开展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的清理整顿工作。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需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绿化修复、减尘抑尘。
必须在2023年6月25日前建立完善全市城市裸土裸地管理台账和全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台账;9月底完成所有裸土裸地和露天矿山复绿抑尘综合整治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升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要加强日常监督和现场检查,每周至少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认真梳理,建立台账,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销号管理。
要不定期开展城市裸土裸地和露天矿山扬尘污染督导巡查,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整治执法工作,曝光、处罚各类严重扬尘污染行为,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扬尘污染防治执法监管体系。
(二)强化调度通报。各现场工作组要明确责任人,每周五报送工作推进信息,坚决杜绝迟报不报、误时误事现象。并从6月份开始,于每月25日按要求报送当月工作进展。
(三)严肃工作问责。要对城市裸土裸地和露天矿山扬尘污染综合督导巡查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假落实等影响工作整体推进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宋志忠;联系电话:1583430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