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0891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文化旅游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9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3〕19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25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0891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文化旅游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9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3〕19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25日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朔州市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23〕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朔州市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落实全省专业镇建设工作部署,促进全市专业镇培育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市场主体集聚平台建设,推动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带动就业富民,走出一条具有朔州特色的集群经济发展新路,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业镇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四大高地”发展思路,充分挖掘全市县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历史传统优势,围绕制造业、特优农业、特色轻工等领域,加快培育发展一批特色产业集聚度高、专业化分工协作程度好、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强、品牌质量优势突出、就业富民拉动效应明显的特色专业镇,锻造县域经济长板优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推动产业转型和乡村振兴,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专业镇发展质量与产业竞争力显著提高。专业镇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础设施、产业配套、信息化水平、人才支撑和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进一步提高。节能降耗、减污降碳效果明显。市场主体集聚平台作用有效发挥,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集聚集群发展。怀仁陶瓷专业镇成为全国知名的省级专业镇。省级专业镇达到2个,市级专业镇达到8个以上。专业镇带动就业创业、赋能富民强市效应凸显。
二、市级专业镇认定标准
(一)主导产业发展历史较长。专业镇主导产业拥有历史传承的独特产品、工艺技艺和服务,品牌效应突出,社会广泛认同,具备明显朔州标识和良好声誉。
(二)产业就业富民带动力大。产业集群集聚效应明显,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税收的重要来源、创业的重要载体,能为就业创业和群众增收致富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导产品市场需求较大。专业镇主导产品在国内、省内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出口产品在海外拥有一定市场空间。
(四)全链条产业集聚度较高。特色主导产业原则上限定在一个县(市、区)内,产业配套能力和竞争力较强。专业镇的主导产业具备一定规模,原则上制造业类专业镇特色主导产业产值应达到1亿元以上,特优农业、特色轻工类应达到0.5亿元以上。主导产品具有历史发源地、地理标志等传统特色,在行业内影响力大、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
(五)龙头企业带动效应较强。专业镇的主导产业应至少拥有1家实力较强、行业知名的龙头企业,带动相关生产、服务等上下游配套企业(含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户数在10户以上。拥有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工程中心和“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龙头企业的优先评定。
(六)产品竞争比较优势突出。主导产业聚焦一种特色产品或若干细分产品,在全国乃至全球同行业拥有较大影响力。重视质量品牌建设,拥有省级及以上知名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七)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基本建立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具备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业务培训、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融资担保、产品展销、物流服务等功能,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八)服务产业发展环境良好。所在地政府重视对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划引导、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精准,对企业的服务意识强。
三、专业镇建设重点任务
(一)实施专业镇梯次培育发展行动。按照“省级+市级+储备”思路,推动全市奶制品、羔羊肉、小杂粮等有一定发展基础和潜力的产业由小到大、由弱转强,对符合条件、培育成熟的纳入市级重点专业镇名单。全面加快专业镇建设,梯次推动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强化已认定专业镇的顶层制度设计,为每个专业镇量身设计发展计划,认定一个、设计一个,设计一个、落实一个,科学遵循每个专业镇产业发展规律,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全方位推动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完成怀仁陶瓷专业镇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支持政策设计、年度工作确定,完成第一批市级专业镇认定。尽快形成专业镇梯次培育发展工作局面。(市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落实)
(二)实施专业镇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充分发挥专业镇市场主体集聚平台的功能作用,按照“专业镇+市场主体”培育模式,加快落实市场主体倍增政策,用足用好山西省支持专业镇发展政策,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能耗和环境容量保障等政策措施,推动专业镇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支持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推动“小升规”,支持生产经营稳定、市场前景广、成长空间大、创新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升规入统”。实现专业镇市场主体上规模、增实力、提效益,实现“一镇带一方,一方促全盘”的集群发展。(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能源局、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落实)
(三)实施专业镇主导产业壮大行动。依托专业镇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专业特长和历史传承,围绕专业镇主导产业,鼓励重点企业采取强强联合、战略联盟、股份合作、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迅速扩张规模、做大做强、提质增效。引导民间资本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配套服务型小微企业,实现专业镇主导产业更加突出、企业发展能级更高、经济规模更加壮大。积极促进专业镇产业转型升级,抓好产业布局规划,引导专业镇逐步破解产业层次低、产品同质化、无序竞争等问题,实现错位发展,促进特色主导产业从中低端逐渐向高端过渡转型。努力推动专业镇向打造一批10亿级、20亿级、30亿级、50亿级、100亿级迈进,使专业镇成为朔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促投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文旅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能源局、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落实)
(四)实施专业镇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坚持把创新作为推动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聚焦提升专业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重点围绕陶瓷、乳品、羔羊肉、杂粮、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采取市县联动、产学研联合等形式,积极对接国内、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攻克一批核心技术,研发一批自主创新产品。鼓励专业镇龙头企业创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鼓励专业镇重点企业联合国内优势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产品研发、成果转化、检测认证、技术服务,打造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提升专业镇信息化发展水平,推动专业镇企业用好5G、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制造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企业管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业务,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牵头,市促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落实)
(五)实施专业镇重大项目攻坚行动。加强各级专业镇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谋划,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库,谋划实施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着力储备一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项目,持续推动项目开工、签约、投产“三个一批”活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对符合全市产业规划的专业镇重点项目在审批服务、项目用地、能耗排放等方面给予支持。强化各县(市、区)项目建设属地责任,坚持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动态监测,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建设、建设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达效。(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促投局、市文旅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落实)
(六)实施专业镇就业富民赋能行动。各县(市、区)要坚持专业镇就业富民导向,依托各类职业培训学校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鼓励专业镇企业以训提能、以训稳岗,稳定现有就业,提升从业人员收入水平。积极引导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拓宽就业渠道,发展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商贸服务、市场营销等专业化配套服务,提高就业吸纳能力,实现城镇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家门口”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鼓励市内各类院校面向专业镇特色产业开设相关专业,鼓励专业镇相关企业与市内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培养专业镇本土人才。针对企业科技创新需求,鼓励市内院校针对特色产业加强技能型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解决专业镇转型升级过程中人才缺乏问题。引导专业镇相关企业与国内高校开展创新研发合作,引进高新技术和创新人才。扎实推进“双创”工作,打造一批高质量创新创业载体。加强创业辅导,提升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提高专业镇就业转化率。鼓励各县(市、区)自加压力,设定一定数量的就业目标和一定规模的税收目标,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提升从业人员收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七)实施专业镇质量品牌建设行动。坚持质量引领、以质取胜,持续提高特色产品质量水平,打造高性能、多功能、绿色化、质量一流的拳头产品。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利。加快申请注册“朔州陶瓷”“怀仁羔羊肉”等一批地理标志保护品牌。鼓励专业镇企业发展自主品牌,打造质量过硬、信誉可靠的品牌,着力提升企业、产品的国内外知名度。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支持企业申请专利、实施专利,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强专业镇技术标准工作,支持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专业镇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道路,培育一批省级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市市场监管局、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八)实施专业镇拓展两个市场行动。加大对专业镇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大力发展会展经济,举办和参加专业镇博览会,鼓励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和特色,举办各类促销活动。鼓励专业镇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各类重大展会,相关部门给予业务指导和协助,并给予办展和参展支持。鼓励专业镇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线上线下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扩大产品销售渠道。举办产供销对接活动,健全完善流通体系,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九)实施专业镇精准招商引资行动。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专业镇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有力抓手,围绕专业镇特色产业新动能培育、传统产业升级、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强化专业招商队伍建设,精准锚定目标企业,通过专业招商、协会招商、中介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节会招商、云招商等方式,引进落地一批高端优质项目。精准承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市促投局牵头,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十)实施专业镇要素保障行动。科学安排用地计划指标,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保障专业镇企业和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采取分类节能审查措施,强化落实正面清单管理、能效先进性审批、标杆性审批等支持政策,推动专业镇项目提升质量。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科学配置排污总量指标,支持专业镇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低碳环保产业和建设效益好的重大项目。畅通专业镇企业融资渠道,开展精深对接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在审批流程、贷款规模、授信条件、融资利率等方面优化提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朔州中心支行、朔州银保监分局、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落实)
(十一)实施专业镇服务环境优化行动。优化专业镇发展软硬环境,提升道路、供电、供水、数字化等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以各类园区为专业镇特色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形成上下游配套、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产业空间布局。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专业镇企业、行业组织、高校等共同打造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标准推广、人才培训、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物流配送、电商平台等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聚焦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推动落实“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深化“多规合一”。推行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探索推进企业注销“照章联办、照银联办、证照联办、破产联办、税务预检”,建立政务服务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代办”制度,全力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落实)
四、支持专业镇发展政策措施
(一)支持建设国内有影响力的产业名镇。优化产业布局,引导资金、产能、人才等各类要素资源向专业镇集聚,支持专业镇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培育建设100亿级、50亿级、30亿级、20亿级、10亿级5个层级的专业镇,全力打造全国有竞争力、有影响力的产业名镇。研究出台支持专业镇发展专项政策。鼓励各县(市、区)设立专业镇发展专项资金。(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二)强化专业镇企业领军人才支撑保障。聚焦专业镇特色产业,培育引进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和国际视野、能够引领专业镇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带动上中下游协作联动发展的一流领军企业家人才队伍。组建科技专家服务团,对专业镇进行“一对一”帮扶。对在专业镇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相关人才政策给予支持。对专业镇所在县(市、区)政府推荐的为主导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成效特别突出的管理、技术、营销等方面人才,按程序提请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推荐思想政治意识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专业镇主导产业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列席参加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和各类重大活动。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由各县(市、区)统筹保障。支持工艺美术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学历提升。(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三)深化标准引领全面提升产品质量。鼓励专业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申请制定一批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提升产业发展能力。鼓励团体组织参与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标准基地创建和对标达标活动。鼓励专业镇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四)加强专业镇公用品牌打造推广。支持专业镇提升地域特色产业品牌,重点打造“朔州陶瓷”等一批“国字号”行业品牌。优先支持专业镇优势和特色产业打造“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到2025年每个省级专业镇至少打造1—2个“山西精品”公用品牌,每个市级专业镇至少打造1个“山西精品”公用品牌。深度挖掘各专业镇主导产业公用品牌价值和历史文化内涵,加强专业镇公用品牌宣传推广。鼓励专业镇所在县(市、区)政府利用央视等国家级媒体以及省级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展主导产业公用品牌宣传,朔州融媒体中心利用黄金时段对重点专业镇的公用品牌开展为期一年的公益广告宣传。(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五)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水平。支持专业镇按需建立现代物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质量检测、海关、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融资服务、信息服务、报税服务、商贸会展和人才培训等支撑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云会计大数据服务平台,免费为入驻专业镇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代理记账会计服务,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鼓励专业镇所在县(市、区)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审计等服务。引导专业镇主导产业民营经济人士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引导专业镇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拓宽覆盖面,提高服务效率。鼓励政府部门、社会团体、骨干企业、中介组织等投入专业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市文旅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政府金融办、市税务局、朔州海关、市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六)保障专业镇用地用能和环境容量需求。结合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专业镇用地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产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保障农村产业发展用地,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对支持类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不应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不增收土地价款,放宽工业项目配套设施占地比例。对整体能效水平较高的产业项目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对正面清单以外的产业实行能效先进性审批,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实行能耗标杆性审批。对专业镇内符合山西省《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市场交易用电企业申报备案工作方案(试行)》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则,积极帮助争取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政策。探索专业镇园区内同一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审批,单个项目可不再重复开展环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七)加快建设完善专业镇基础设施。优先支持专业镇加强供气、供热、电力、给排水、污水处理、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等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专业镇打造产业园区建设升级版,强化经济产出,提高亩产水平,鼓励企业进园入区,提高产业集聚水平和土地集约利用效能。将符合条件的专业镇项目纳入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八)全面加强员工职业技能培训保障。鼓励专业镇企业针对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需要,全面实施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围绕产业集群发展需要招聘技术技能人才,并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等,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定向式培训,力争培训后就业率(以签订就业协议或提供就业证明为准)达到80%。鼓励专业镇建设就业创业平台,创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九)表彰达到预期发展目标的专业镇。从主导产业营收规模、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方面提出专业镇预期发展指标。营收规模方面,激励专业镇向10亿级、20亿级、30亿级、50亿级、100亿级规模迈进。对专业镇主导产业领军企业营收规模首次突破10亿元的,及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首次进入全国前10名的企业给予表彰。(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十)大力实施专业镇企业数字化转型。聚焦同步推进产业转型、数字转型“两个转型”,优先支持专业镇加快布局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开展“5G+”融合创新应用,打造若干5G建设和应用先行示范区。支持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加快实施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全面提升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对专业镇企业自动化改造、信息化改造、5G融合应用等项目,支持申请省级奖补资金。支持专业镇建立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转型咨询、诊断评估、设备改造、软件应用等一揽子数字化服务,满足行业共性及企业个性需求。(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十一)加大科研支持打造创新型专业镇。市级层面加大对科技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聚焦专业镇主导产业共性需求,重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陶瓷、乳品、羔羊肉等专业镇打造成为全国细分领域的技术创新高地。加强各类创新平台在专业镇的布局,支持专业镇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中试基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积极帮助争取省级层面奖励补助。(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十二)大力推动专业镇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专业镇企业扩产增效、转型升级,提升装备工艺水平,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对专业镇企业产业基础再造、智能制造示范、绿色制造推广、产业链锻长补短等领域重点项目,积极争取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帮助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争取省级奖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十三)为专业镇提供融资服务保障。根据产业特性和融资需求建立“白名单”,搭建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动金融要素与市场主体精准对接。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市县级融资担保机构在专业镇设立分支机构,强化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推动银担“二八风险分担”机制全面落地,督促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促进银行敢贷、愿贷、尽贷。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创新开发针对专业镇的特色银担合作产品,引导取消反担保物要求,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扩大担保覆盖面,缓解专业镇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难题。对有上市意愿的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纳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对挂牌上市企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产品,围绕专业镇主导产业开发“特色产业保险”。(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朔州中心支行、朔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十四)集中优势打造“拳头产品”。支持专业镇企业围绕特色产业和细分领域,打造一批质量优、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拳头产品”。持续扩大怀仁陶瓷、山阴乳品、怀仁羔羊肉等优势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和国际市场出口份额,打响朔州品牌。每年选择一批品牌价值高、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开展品牌提升,明确品牌战略,提升品牌运营能力。加大“老字号”保护力度。对新入选“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帮助争取省级奖励。(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十五)培优壮大专业镇市场主体。支持专业镇主导产业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领域进行强强联合、兼并收购。支持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深度合作。支持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增强优质产品供给能力,以更多新品、精品、名品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市场主导能力。支持小微企业上规升级。支持以商招商、以企招商,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在专业镇投资兴业。(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十六)提升协作配套推动“抱团”发展。突出打造专业镇产业发展生态,鼓励专业镇围绕主导产业开展“携手行动”,通过部门联动、上下推动、市场带动,促进大中小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全面融通。支持专业镇围绕主导产业举办全市性、行业性的产品推介、互采互购、上下游协作配套、项目供需对接、“抱团”营销等各种“手拉手”活动。支持专业镇推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经营模式。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农户通过劳动力、资金、土地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龙头企业。支持专业镇工艺美术企业“抱团”创作,助推传统工艺发展。(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朔州银保监分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十七)支持专业镇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市级每年组织开展专业镇新闻发布会、特色产品博览会,推介朔州优势产品。鼓励和支持专业镇主导产业相关产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专业镇围绕主导产业引进国际性、全国性、行业性市场化运作的展览和全国性会议、国际性会议。支持专业镇围绕主导产业建立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线上线下推广营销。鼓励专业镇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上商城。支持专业镇特色产业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国际认证和专利申请,重点支持专业镇培育外贸专项升级基地。(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五、形成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一)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市政府成立专业镇发展领导小组(见附件),加强对专业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会商解决问题。各县(市、区)参照建立本级工作机制,加强省市县联动。
(二)建立政策落实机制。积极申请享受省级出台专业镇系统性支持政策,统筹引导政策、项目、资金、人才、土地、能耗等各类资源要素向专业镇汇聚,推动重大项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我市重点专业镇。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专业镇支持政策,确保专业镇所在县(市、区)政府、企业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县级层面要根据各专业镇主导产业特点、发展阶段水平、资源禀赋条件等,研究制定“一镇一策”扶持政策,推进专业镇加快产业升级和产品创新,实现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双提升”。
(三)建立高效服务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入各县(市、区)开展调研,摸清专业镇企业发展现状,找准产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和企业发展的“个性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把脉问诊”、协调配合、跟进帮扶,帮助解决好专业镇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指导专业镇编制特色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完善专业镇发展路径,推动特色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产品做优做精,促进专业镇提档升级。
(四)建立责任清单机制。制定专业镇年度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安排年度重点任务、推进措施、时间进度,细化分解责任,压实各方责任。专业镇所在县(市、区)政府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和战略,将发展路径中的问题具体化、详实化,责任清晰化、全面化,形成重大项目清单、招商引资清单等。
(五)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将专业镇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各部门的工作考核。专业镇评定后,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督办督导。开展专业镇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县域经济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评价排名靠前、成效突出的专业镇所在县(市、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评价排名靠后或建设进度较慢的专业镇所在县(市、区),发出督办通知,限期整改问题。
附件:朔州市专业镇发展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朔州市专业镇发展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
组成人员名单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专业镇发展规划、目标要求、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吴秀玲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 亮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促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研究发展中心、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朔州税务局、市统计局、朔州海关、人行朔州中心支行、朔州银保监分局、市工商联、市融媒体中心主要负责人;朔城区、平鲁区、怀仁市、山阴县、应县、右玉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分管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推动专业镇发展工作,出台专业镇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统筹负责省级专业镇的申报和市级专业镇认定工作。根据专业镇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筹解决省级、市级专业镇重大事项,督促重大决策落实落地,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强化配合联动,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