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0042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21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2〕35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26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0042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21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2〕35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26日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朔政办发〔202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5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现全市各级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清单内的事项逐项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事项清单一致、实施要件统一、办事指南同源,实现市县同一事项在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厘清监管责任,推进审管有效衔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二、工作任务
(一)公布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1.明确清单编制主体。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营商办”)负责组织市有关单位编制《朔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2022年版《清单》已编制完成,见附件),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省审改办。各县(市、区)审改办负责组织本级相关部门承接、认领《清单》事项,按照“应认尽认”“能领尽领”的原则,编制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营商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层层向下覆盖,即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包含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包含县本级和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2.统一清单编制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县(市、区)(含乡镇、街道)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超出《清单》范围,事项名称、主管部门、设定和实施依据、实施机关原则上要与《清单》完全一致,不一致的要及时调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3.明确其他清单编制情形。有关开发区、示范区等经济功能区的清单编制,涉及行政许可事项下放的,由功能区主管单位就事项名称、下放方式、权限范围等内容与放权部门衔接、调整后,按原有政策执行,不在《清单》中体现。
(二)逐项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
4.确定子项及业务办理项。对《清单》内由我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市有关单位根据设定和实施依据合理分列子项,并确定业务办理项,经市营商办审核,市政府同意后确定子项,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及审改办备案。
5.制定并公布市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我市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市有关单位确定实施要素,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后,报省审改办统一公布实施。
6.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照执行全省统一的实施规范,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条件,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7.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对清单之外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登记、注册、指定、认定、认证、审定、年检、年报、监制等形式实施审批的管理措施,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擅自增设行政许可前置条件或将依法取消的许可事项变相交由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继续实施等变相许可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
8.建立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市营商办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拟通过地方性法规新设或者调整行政许可的,起草部门应当充分研究论证,并在起草说明中专门作出说明;司法行政部门在草案审查阶段,应当征求营商办意见;行政许可正式实施前,有关部门应当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申请,营商办应当及时进行调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做好实施前准备。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
9.健全各专项清单衔接机制。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市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划转清单等专项清单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10.探索建立清单多元化运用机制。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结合全市“一网通办”,推动各级各部门行政许可业务办理及管理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实现数据及时交互共享,对行政许可全流程开展“智慧监督”。积极探索创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用场景,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四)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11.明确监管主体。在梳理行政许可事项运行的同时,逐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事项及监管措施。市县按照“一枚印章管审批”、综合执法等改革的具体要求,同步逐项明确审管衔接办法,确定监管主体。对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有关部门就监管主体存在争议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配齐配强审改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清
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市营商办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二)强化监督问责
市营商办、县(市、区)审改办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针对违法违规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实施变相许可等问题,要主动加大监督力度,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注重宣传引导
要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改革进展情况,培育、发现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采用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模拟办事等形式,充分听取企业、公众、专家学者意见,引导社会预期,凝聚改革共识,创造良好改革氛围,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朔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朔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序号 |
许可事项名称 |
省级业务指导部门 |
实施部门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审批层级 |
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省发改委 |
市政府(市行政审批局承办),县级政府(审批服务管理部门承办)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2 |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
省教育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市级、县级 |
3 |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省教育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市级、县级 |
4 |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省教育厅 |
县级教育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县级 |
5 |
校车使用许可 |
省教育厅 |
市政府(市教育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承办),县级政府(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6 |
教师资格认定 |
省教育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市级、县级 |
7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省教育厅 |
县级教育部门、乡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县级、乡级 |
8 |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
省公安厅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县级 |
9 |
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市级 |
10 |
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运输许可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市级 |
11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携运许可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市级 |
12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市级、县级 |
13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市级、县级 |
14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
省公安厅 |
县级公安机关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
县级 |
15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省公安厅 |
县级公安机关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县级 |
16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初审)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市级 |
17 |
保安员证核发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市级 |
18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省公安厅 |
县级公安机关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 |
19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20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省公安厅 |
县级公安机关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县级 |
21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省公安厅 |
县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县级 |
22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省公安厅 |
县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县级 |
23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 |
24 |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 |
25 |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 |
26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省公安厅 |
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县级 |
27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
省公安厅 |
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县级 |
28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
市级、县级 |
29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30 |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
省公安厅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县级 |
31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市级、县级 |
32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县级 |
33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县级 |
34 |
机动车登记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市级、县级 |
35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市级、县级 |
36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市级、县级 |
37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市级、县级 |
38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39 |
非机动车登记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市级、县级 |
40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市级、县级 |
41 |
户口迁移审批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市级、县级 |
42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省公安厅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县级 |
43 |
普通护照签发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市级、县级 |
44 |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市级、县级 |
45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市级、县级 |
46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 通行证签发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市级 |
47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市级、县级 |
48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市级、县级 |
49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省民政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50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省民政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市级、县级 |
51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省民政厅 |
县级民政部门(县级宗教部门实施前置审查) |
《宗教事务条例》 |
县级 |
52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省民政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市级、县级 |
53 |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
省民政厅 |
市政府、市行政审批局,县级政府、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殡葬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54 |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
省民政厅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地名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55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省司法厅 |
市司法局(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
市级 |
56 |
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 |
省司法厅 |
市司法局(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市级 |
57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执业核准 |
省司法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 |
58 |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省司法厅 |
市司法局(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市级 |
59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 记账业务审批 |
省财政厅 |
市财政局,县级财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市级、县级 |
60 |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
省人社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市级、县级 |
61 |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
省人社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市级、县级 |
62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省人社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市级、县级 |
63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省人社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市级、县级 |
64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省人社厅 |
市科技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市级 |
65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省人社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人社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市级、县级 |
66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省自然资源厅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市级、县级 |
67 |
地图审核 |
省自然资源厅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地图管理条例》 |
市级 |
68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省自然资源厅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69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省自然资源厅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市级、县级 |
70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省自然资源厅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市级、县级 |
71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省自然资源厅 |
市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办),县级政府(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市级、县级 |
72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省自然资源厅 |
市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办),县级政府(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市级、县级 |
73 |
临时用地审批 |
省自然资源厅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市级、县级 |
74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 |
省自然资源厅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市级、县级 |
75 |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
省自然资源厅 |
市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办),县级政府(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市级、县级 |
76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 |
省自然资源厅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市级、县级 |
77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省自然资源厅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市级、县级 |
78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审批 |
省生态环境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市级、县级 |
79 |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省生态环境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市级、县级 |
80 |
排污许可 |
省生态环境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市级 |
81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
省生态环境厅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市级、县级 |
82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省生态环境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市级、县级 |
83 |
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 |
省生态环境厅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市级 |
84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 企业资格审批 |
省生态环境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
市级 |
85 |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
省生态环境厅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市级、县级 |
86 |
辐射安全许可 |
省生态环境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市级 |
87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市级 |
88 |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市级 |
89 |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市级 |
90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市级 |
9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市级、县级 |
92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省住建厅 |
市住建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市级、县级 |
93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市级 |
94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市级、县级 |
95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96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县级 |
97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县级 |
98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99 |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城市供水条例》 |
市级、县级 |
100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101 |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城市供水条例》 |
市级、县级 |
102 |
燃气经营许可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103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燃气管理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104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省住建厅 |
市政府、市行政审批局,县级政府、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105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106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县级 |
107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城市绿化条例》 |
市级、县级 |
108 |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
省住建厅 |
市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等)主管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会同文物主管部门(市文旅局),县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等)主管部门(住建、自然资源等)会同文物主管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市级、县级 |
109 |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省住建厅 |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等)主管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会同文物主管部门(市文旅局),县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等)主管部门(住建、自然资源等)会同文物主管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市级、县级 |
110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省住建厅 |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等)主管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会同文物主管部门(市文旅局),县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等)主管部门(住建、自然资源等)会同文物主管部门或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市级、县级 |
111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省住建厅 |
市住建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市级、县级 |
112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省住建厅 |
市住建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市级、县级 |
113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
省住建厅 |
乡级政府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乡级 |
114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115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116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省住建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市级、县级 |
117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市级、县级 |
118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市级、县级 |
119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市级、县级 |
120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市级、县级 |
121 |
涉路施工许可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市级、县级 |
122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市级、县级 |
123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市级、县级 |
124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省交通厅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 |
125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
省交通厅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 |
126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市级 |
127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县级 |
128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县级 |
129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市级、县级 |
130 |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
省交通厅 |
市交通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
市级、县级 |
131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
市级、县级 |
132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市级、县级 |
133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市级 |
134 |
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 |
135 |
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
市级、县级 |
136 |
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市级、县级 |
137 |
船舶国籍登记 |
省交通厅 |
市交通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市级、县级 |
138 |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
省交通厅 |
县级政府指定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县级 |
139 |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市级 |
140 |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市级 |
141 |
出租汽车驾驶员 客运资格证核发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 |
142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市级 |
143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省交通厅 |
市交通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市级、县级 |
144 |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设计审定 |
省交通厅 |
市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
市级 |
145 |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省交通厅 |
市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
市级 |
146 |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
省交通厅 |
市交通局,县级国防交通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
市级、县级 |
147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省水利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县级 |
148 |
取水许可 |
省水利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市级、县级 |
149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省水利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市级、县级 |
150 |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 活动审批 |
省水利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151 |
河道采砂许可 |
省水利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市级、县级 |
152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方案审批 |
省水利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市级、县级 |
153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修建水库审批 |
省水利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市级、县级 |
154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
省水利厅 |
市政府(市行政审批局承办),县级政府(审批服务管理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市级、县级 |
155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省水利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县级 |
156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
省水利厅 |
市水利局,县级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157 |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
省水利厅 |
市水利局,县级水利部门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158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省水利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县级 |
159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
省水利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160 |
农药经营许可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农药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161 |
兽药经营许可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兽药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162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市级、县级 |
163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
省农业农村厅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县级 |
164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政府(由市农业农村局承办),县级政府(由县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市级、县级 |
165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市级、县级 |
166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行政审批局(受理),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市级、县级 |
167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植物检疫条例》 |
市级、县级 |
168 |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 合格证签发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植物检疫条例》 |
市级、县级 |
169 |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
省农业农村厅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县级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县级 |
170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合格证核发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草牧业发展中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市级、县级 |
171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市级、县级 |
172 |
动物诊疗许可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市级、县级 |
173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设置审查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政府(市行政审批局承办)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市级 |
174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省农业农村厅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县级 |
175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省农业农村厅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县级 |
176 |
拖拉机和联合 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省农业农村厅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县级 |
177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省农业农村厅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县级 |
178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承办),县级政府(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市级、县级 |
179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省农业农村厅 |
乡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乡级 |
180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181 |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市级、县级 |
182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政府(市行政审批局承办),县级政府(审批服务管理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市级、县级 |
183 |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市级、县级 |
184 |
渔业捕捞许可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市级、县级 |
185 |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
市级、县级 |
186 |
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187 |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188 |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
市级、县级 |
189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省商务厅 |
市政府(市行政审批局承办)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 |
190 |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
省商务厅 |
市行政审批局(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
市级 |
191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省商务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
市级 |
192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省文旅厅 |
县级文旅部门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县级 |
193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省文旅厅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县级 |
194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省文旅厅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 |
195 |
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
省文旅厅 |
县级文旅部门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 |
196 |
互联网上网服务 经营活动审批 |
省文旅厅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 |
197 |
旅行社设立许可 |
省文旅厅 |
市文旅局(受省文旅厅委托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市级 |
198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省卫健委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市级、县级 |
199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省卫健委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200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省卫健委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市级、县级 |
201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省卫健委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市级、县级 |
202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省卫健委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203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省卫健委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204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机构执业许可 |
省卫健委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县级 |
205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省卫健委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市级、县级 |
206 |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
省卫健委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市级 |
207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
省卫健委 |
市卫健委(二审),县级卫健部门(初审)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208 |
医师执业注册 |
省卫健委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
市级、县级 |
209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省卫健委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县级 |
210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省卫健委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市级、县级 |
211 |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
省卫健委 |
市行政审批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 |
212 |
护士执业注册 |
省卫健委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护士条例》 |
市级、县级 |
213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 资格认定 |
省卫健委 |
由县级卫健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至省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县级 |
214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 执业注册 |
省卫健委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市级、县级 |
215 |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省卫健委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市级、县级 |
216 |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省卫健委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市级、县级 |
217 |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省应急厅 |
市应急局,县级应急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市级、县级 |
218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省应急厅 |
市应急局,县级应急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市级、县级 |
219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省应急厅 |
市应急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 |
220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省应急厅 |
市应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市级 |
221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省应急厅 |
市应急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 |
222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省应急厅 |
市应急局,县级应急部门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223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审查 |
省应急厅 |
市应急局,县级应急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市级、县级 |
224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省消防救援总队 |
市消防救援支队,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市级、县级 |
225 |
食品生产许可 |
省市场监管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级、县级 |
226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省市场监管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级、县级 |
227 |
食品经营许可 |
省市场监管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级、县级 |
22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省市场监管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市级 |
229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 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省市场监管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市级、县级 |
230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省市场监管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市级、县级 |
231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 机构任务授权 |
省市场监管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市级、县级 |
232 |
企业登记注册 |
省市场监管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市级、县级 |
233 |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
省市场监管局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个体工商户条例》 |
县级 |
234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
省市场监管局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
县级 |
235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省广电局 |
市文旅局(初审),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236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
省广电局 |
市文旅局,县级广电部门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237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 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
省广电局 |
市文旅局,县级广电部门(省级部分由市、县初审)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市级、县级 |
238 |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
省广电局 |
市文旅局(初审),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239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 设立站点审批 |
省体育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县级 |
240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
省体育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体育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全民健身条例》 |
市级、县级 |
241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
省体育局 |
市体育局,县体育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市级、县级 |
24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省能源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市级、县级 |
243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
省能源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市级、县级 |
244 |
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省能源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
市级 |
245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省能源局 |
市政府(市行政审批局承办),县级政府(由其指定部门承办)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246 |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
省能源局 |
市能源局,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市级、县级 |
247 |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
省能源局 |
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县级 |
248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
省文物局 |
市政府(市行政审批局承办),县级政府(审批服务管理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市级、县级 |
249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 保护措施审批 |
省文物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市级、县级 |
250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省文物局 |
市政府(市文旅局承办),县级政府(文物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市级、县级 |
251 |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省文物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市级、县级 |
252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
省文物局 |
市文旅局,县级文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市级、县级 |
253 |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
省文物局 |
市文旅局,县级文物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县级 |
254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 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省人防办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
市级、县级 |
255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省人防办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市级、县级 |
256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 许可证核发 |
省林草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市级、县级 |
257 |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省林草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林草部门 |
《植物检疫条例》 |
市级、县级 |
258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省林草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市级、县级 |
259 |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
省林草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市级、县级 |
260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省林草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市级、县级 |
261 |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
省林草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
市级、县级 |
262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省林草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
《风景名胜区条例》 |
市级、县级 |
263 |
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 |
省林草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林业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市级、县级 |
264 |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
省林草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市级、县级 |
265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
省林草局 |
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 |
《森林防火条例》 |
县级 |
266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
省林草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林草部门 |
《森林防火条例》 |
市级、县级 |
267 |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
省林草局 |
市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办),县级政府(林草部门承办) |
《森林防火条例》 |
市级、县级 |
268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
省林草局 |
市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办),县级政府(林草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市级、县级 |
269 |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
省药监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药监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市级、县级 |
270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
省药监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药监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市级、县级 |
271 |
第二类精神药品 零售业务审批 |
省药监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市级 |
272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 药品运输许可 |
省药监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市级 |
273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邮寄许可 |
省药监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市级 |
274 |
医疗用毒性药品 零售企业许可 |
省药监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市级 |
275 |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 购买审批 |
省药监局 |
市市场监管局,县级药监部门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市级、县级 |
276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省药监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市级 |
277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 建设项目审批 |
省国家安全厅 |
市国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市级 |
278 |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
省档案局 |
市档案局,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
市级、县级 |
279 |
事业单位登记 |
省委编办 |
市事业单位登记局,县级事业单位登记机关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市级、县级 |
280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省电影局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
县级 |
281 |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
省新闻出版局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出版管理条例》 |
县级 |
282 |
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市新闻出版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市级 |
283 |
宗教教育培训活动许可 |
省宗教局 |
市宗教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市级 |
284 |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
省宗教局 |
市宗教局(省级部分由市宗教局、县级宗教部门初审,市级部分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 |
《宗教事务条例》 |
市级、县级 |
285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省宗教局 |
县级宗教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 |
县级 |
286 |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
省宗教局 |
市宗教局(省级部分由市宗教局、县级宗教部门初审,市级部分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 |
《宗教事务条例》 |
市级、县级 |
287 |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
省宗教局 |
县级宗教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 |
县级 |
288 |
大型宗教活动许可 |
省宗教局 |
市宗教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市级 |
289 |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
省宗教局 |
市宗教局,县级宗教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 |
市级、县级 |
290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省侨办 |
市政府侨务办(省级部分由市政府侨务办、县级侨务部门初审,市级部分由县级侨务部门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市级、县级 |
291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省税务局 |
县级税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县级 |
292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省气象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市级、县级 |
293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省气象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市级、县级 |
294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省气象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 |
295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省气象局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市级、县级 |
296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山西银保监局 |
银保监局朔州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市级 |
297 |
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山西银保监局 |
银保监局朔州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市级 |
298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山西银保监局 |
银保监局朔州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市级 |
299 |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山西银保监局 |
银保监局朔州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市级 |
300 |
外资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代表任职资格核准 |
山西银保监局 |
银保监局朔州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市级 |
301 |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山西银保监局 |
银保监局朔州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市级 |
302 |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山西银保监局 |
银保监局朔州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市级 |
303 |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 支库业务审批 |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 |
人行朔州市中心支行(受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 |
304 |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 |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 |
人行朔州市中心支行(受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 |
305 |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 |
人行朔州市中心支行,各县支行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县级 |
306 |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 资格认定 |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 |
人行朔州市中心支行,各县支行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县级 |
307 |
经常项目收支企业核准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朔州市中心支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 |
308 |
经常项目特定收支业务核准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朔州市中心支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 |
309 |
经常项目外汇存放境外核准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朔州市中心支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 |
310 |
境外直接投资项下 外汇登记核准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朔州市中心支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 |
311 |
境内直接投资项下 外汇登记核准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朔州市中心支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市级 |
312 |
外币现钞提取、出境携带、跨境调运核准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朔州市中心支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市级 |
313 |
跨境证券、衍生产品 外汇业务核准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朔州市中心支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市级 |
314 |
境内机构外债、跨境担保核准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朔州市中心支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市级 |
315 |
境内机构(不含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债权核准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朔州市中心支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市级 |
316 |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核准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朔州市中心支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市级 |
317 |
资本项目外汇资 金购付汇核准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朔州市中心支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市级 |
318 |
经营或者终止结售 汇业务审批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朔州市中心支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市级 |
319 |
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终止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朔州市中心支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市级 |
320 |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 |
太原海关 |
朔州海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市级 |
321 |
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 |
山西烟草专卖局 |
市烟草专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市级 |
322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
山西烟草专卖局 |
市烟草专卖局,县级烟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市级、县级 |
323 |
邮政企业撤销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
山西省邮政管理局 |
市邮政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
市级 |
324 |
邮政企业停限办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审批 |
山西省邮政管理局 |
市邮政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
市级 |
325 |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 |
省交通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5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 |
市级 |
326 |
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许可 |
省交通厅 |
市人民政府、市行政审批局,县级人民政府、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 (2015年5月28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
市级、县级 |
327 |
城市公共汽(电)车 车辆营运证 |
省交通厅 |
市人民政府、市行政审批局,县级人民政府、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2015年5月28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
市级、县级 |
328 |
封闭水域水路旅客 运输经营许可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7月28日通过,自2011年10月1月起施行)第六条 、第七条、第八条 |
市级 |
329 |
猎捕省级重点保护 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992年5月20日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3月31日修正,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第二款 |
市级 |
330 |
人工繁育省级重点保护 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992年5月20日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3月31日修正,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条第三款 |
市级 |
331 |
泉域水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审批 |
省水利厅 |
市行政审批局 |
《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1982年10月29日山西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2007年12月20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 |
市级 |
332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省国安厅 |
市国安局 |
《山西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条例》(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11月28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条 |
市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