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12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09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22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朔政办函〔2022〕9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1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12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09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22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朔政办函〔2022〕9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1日
主  题 词: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朔州市2022年度政务信息工作

考核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函〔2022〕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朔州市2022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9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2022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方案


为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我市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现根据《中共朔州市委办公室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和开发区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朔办发〔202215),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见附件1

  1. 考核内容

2022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内容分为基础项和加分项两类,详见2022年度朔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见附件2)。

三、计分办法

(一)基础项考核指标采取减分制。一级指标按照满分80分设置权重分值二级指标按照所属一级指标分值设置权重分值。考核时根据相应权重分值设置进行减分,一级指标减分上限为自身权重分值二级指标减分上限可突破自身权重分值不可突破一级指标权重分值。

(二)加分项考核指标不受权重赋分限制,不设加分上限。

(三)总成绩=基础项得分+加分项得分,总分可以超过100分。

四、考核方式

(一)坚持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被考核单位信息报送情况、采用情况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清单式登记管理;年终考核于20231月开展,结合被考核单位印证资料和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二)考核工作本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细则与计分标准计分

五、结果运用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考核情况,根据得分高低确定考核等次,并市考核办,纳入市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市政府办公室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分析总结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提出工作建议,并对考核情况发文通报。


附件:1.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对象

2.2022年度朔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


附件1

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对象


一、各县(市、区)

朔城区、平鲁区、怀仁市、山阴县、应县、右玉县

二、市直各有关部门35个):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外事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信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能源局、市人防办、市乡村振兴局、市促进外来投资局、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附件2

2022年度朔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


事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赋分

计分标准

考核方式



组织领导

主要领导对政务信息工作推动情况

6

主要领导未对《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朔州市2022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方案》作出批示的,每少一项,扣2分;未对2022年以来政务信息采用情况通报作出批示的,每少一项,扣1分。

被考核单位提供印证资料

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情况

3

对政务信息采编报送工作进行会议研究部署,约稿信息、专报信息、简报信息任务部署情况每少研究一项,扣1分。

被考核单位提供印证资料

职责落实情况

5

明确政务信息工作分管领导、承办机构、业务人员。每少落实一项,扣1分;未在规定时限内将以上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的,扣2分。

被考核单位提供印证资料

工作衔接情况

2

政务信息工作分管领导、承办机构、业务人员有调整变动,未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市政府办公室的,扣2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记录情况扣分



信息报送

信息报送规范化情况

1

约稿信息报送至邮箱szszwxx126.com,专报信息标注(专报)、简报信息标注(简报)报送至邮箱szxxgkk126.com。因发件人未备注信息类型或单位名称导致来稿漏统计的,由报送单位自行承担。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记录情况扣分

约稿信息报送情况

16

约稿信息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回的,每条扣2分,扣分上限20分。(若约稿内容本单位不涉及,需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反馈,未反馈视为未报送)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记录情况扣分

专报信息报送情况

16

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专报信息报送数量未达规定要求的,每少一条,扣2分。党务信息、会议消息、领导动态、新闻报道等,以及不满1500字的,不列入统计。(从202271日起计)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记录情况扣分

简报信息报送情况

16

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简报信息报送数量未达规定要求的,每少一条,扣1分,扣分上限20分。党务信息、会议消息、领导动态、新闻报道等不列入统计。(从202271日起计)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记录情况扣分



信息保障

信息质量情况

5

约稿信息中阐述困难问题存在抄袭的,每发现一条,扣1分;阐述困难问题存在只列提纲、没有实质内容的,每有一条扣1分,扣分上限10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记录情况扣分

信息反馈情况

5

对拟采用信息,未按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进行补充完善或拒不配合工作的,每有一起,扣1分,扣分上限10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记录情况扣分

信息准确性情况

5

采用的信息内容出现严重低级错误或明显不实的情形,被市政府领导或省政府办公厅点名批评的,扣5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记录情况扣分



信息采用

约稿信息采用情况

-

约稿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室采用的,每条加2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每条加5分;被国办采用的,每条加5分。以上采用情况可层层累计加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记录情况加分

专报信息采用情况

-

专报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室采用的,每条加5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每条加5分。以上采用情况可层层累计加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记录情况加分

简报信息采用情况

-

简报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室采用的,每条加2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每条加5分。以上采用情况可层层累计加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记录情况加分



其他加分情形

额外报送情况

-

专报信息报送数量超过规定要求的,每多报一条,加2分;简报信息报送数量超过规定要求的,每多报一条,加1分。(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列入统计)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记录情况加分

领导批示情况

-

凡采用的信息获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加3分;省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加5分;获国务院领导批示的,每条加10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记录情况加分

跟班学习情况

-

年内选派文字功底扎实、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室或省政府办公厅跟班学习的,加10分。(选派人员未满3个月即返回原单位的,不予加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记录情况加分

注:基础项考核指标分值设置为80分,实行减分制,即在80分基础上减扣相应分值后计算最终得分。加分项考核指标不受权重赋分限制、不设加分上限,与基础项得分累加后总分可以超过100分。



附件: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