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2681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文化旅游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06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推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2〕26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12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2681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文化旅游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06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推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2〕26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12日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朔州市推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
行动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2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推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推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货运物流降本增效,根据《山西省“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山西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61条)、《中共朔州市委办公室、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二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全市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政策集合,打出推进措施组合拳,加快发展网络货运平台,促进道路货运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培育智慧物流新业态,实现龙头做大、县(市、区)破零、市场主体倍增,引领带动全市物流业降本增效提质。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落实好现有政策。
各县(市、区、含开发区)要落实好上级财政对县级财政、开发区财政奖补政策,各县(市、区、含开发区)要统筹相关奖补资金和自有财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落实好物流税收政策。
1.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在运费结算时使用增值税发票的便利性。
2.优化货运司机个税征收环节和方式,对货运司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由货运司机依法自行申报缴纳所得个人所得税。
3.网络货运交通运输业进项税额依法依规应抵尽抵。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三)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1.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持续提升高速公路路网通行效率,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让社会公众更多分享高速公路改革发展的红利。(责任单位:朔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2.确保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与工商业同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增加对网络货运企业的信贷投放,降低网络货运企业信贷准入门槛,提升网络货运企业最高授信额度。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网络货运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政府、银行、企业常态化对接,建立优质网络货运企业融资需求库,及时提供网络货运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朔州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交通局)
(五)实现信息共治共享。
打通交通运输、公安、税务、金融、保险等部门(行业)的数据通道,实现各部门(行业)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通过信息交互,减少司机和车辆注册认证环节和程序,实现货运业务“一网通办”。充分依托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管服务系统平台的大数据分析能力,不断延伸服务链条,为运输行业提供第三方物流和供应链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朔州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
(六)引导车辆加入平台。
1.充分发挥网络货运及时方便配货、增加配货渠道、市场救援保障、享受开票税费优惠等优势,通过规范市场、提升服务、安全运行,吸引货运企业和货运车辆利用网络货运平台开展运输。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要积极推动网络货运企业与工矿企业、运输企业进行对接,依托互联网平台推动货源、运输资源整合配置,在货运企业申领货运车辆营运证时,积极引导其选定网络货运平台。
3.网络货运企业要积极主动承运当地工矿企业货物,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提升网络货运交易量。
依托网络货运平台汇聚海量物流信息,促进一二三产业跨行业融通,融合金融机构、后市场供应商,为货车司机提供余额理财、汽车后市场等团购优惠和服务,为平台用户提供更多的车辆管理服务和生活服务,促进货主、货车司机和企业利益最大化,吸引更多的车、货通过平台开展交易,提高车、货平台交易比重,多渠道促进网络货运发展,降低物流成本,提升交易效率,确保我市进出物资“走得了、走得好”。(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培育发展网络货运新业态。
充分发挥平台企业规模经济效应,带动行业集约化发展,培育创新能力强、运营管理规范、安全诚信、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的网络货运品牌企业和网络货运数字产业园。全面优化资源配置,依托网络货运企业建立现代化运输模式,助推经济发展。鼓励国有资本参与网络货运,发挥国有和大型企业的技术和人才优势。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动网络货运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整体技能,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局)
(九)融合网络货运和枢纽建设。
鼓励网络货运企业积极参与我市公路货运枢纽建设,引导公路路网运营企业与网络货运企业积极开展公路货运枢纽建设运营交流合作,延伸网络货运产业服务链。支持引导网络货运企业入驻公路货运枢纽和物流园区,按照规定或约定享受网络货运优惠政策,逐步形成若干集聚效应强的干支衔接的公共货运网络,推动网络货运与公路枢纽相互促进、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商务局、朔州公路分局、朔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十)提高运输集约化水平。
充分发挥网络货运的规模效益和网络效益,实现分散运输资源的集约整合、精准配置,解决目前货运物流行业普遍存在的空驶率高、等货时间长等突出问题,有效缩短交易链条、降低交易成本。在做好煤炭等大宗商品运输的同时,积极开展中短途、绿色农产品及城市配送等小散货物运输。进一步实现城市生产生活用品的集中统一配送。(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十一)发展多式联运绿色运输。
建立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的“互联网+多式联运”新模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货运车辆在城市网络配送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交警支队、市邮政管理局)
(十二)做好助企纾困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及省市相关政策传导到基层、落实到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入企服务力度,研究细化帮扶措施,指导行业企业用足用好扶持政策,保障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等有关部门)
(十三)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1.交通运输部门要简化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审批流程,2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审批工作。要负责督促取得经营许可180天后未投入实际经营的网络货运企业尽快运营,对于短期内没有运营意向的,要将退出意见推送至发证机关,注销其经营许可。建立和组织开展网络货运经营者信用评价,鼓励相关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则,强化行业自律,完善用户咨询和投诉服务渠道,健全运行机制,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财政部门要将县(市、区)资金需求作为库款调度的因素,根据预算管理政策,探索开展提前下达下一年度奖补资金预算工作,缓解各县(市、区)财政资金垫付压力,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发展。
3.税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企业严格依法纳税,持续打击虚开骗税等违法行为,升级“以票控税”为“以数治税”,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发票相关服务。
4.统计部门要完善我市网络货运行业统计制度,开展重点网络货运企业统计监测,积极推动达规网络货运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客观反映我市网络货运行业发展实际,为网络货运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
(十四)完善监管体系。
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探索建立适应新业态特点、促进公平竞争的监管方式。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税务、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建立诚信考核体系和评价结果共享机制,依法将监测异常率较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络货运企业纳入道路货物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要强化对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的联合监管,依法查处平台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排斥和限制竞争、随意压低运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平台存在的涉嫌虚开发票、套取奖补资金以及发布虚假货源信息、随意压价、拖欠运费、用加油卡抵扣运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网络货运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防范网络货运安全风险,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
(十五)提升行业安全水平。
强化对网络货运平台运输车辆监管大数据的分析研判,充分挖掘数据资源,规范网络货运企业经营行为和运输市场秩序,对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车辆形成有效管理。督促网络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网络货运企业平台开辟安全教育专栏,对在平台注册登记的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向客户端推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道德规范、警示教育、事故案例等方面的内容,有效保障货运市场行业稳定和本质安全。(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三、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工作,市县两级都要成立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建立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协调领导,形成上下协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我市网络货运行业高质量快速发展。
(二)提高服务水平。
各相关部门要热情服务企业,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支持我市网络货运企业发展,及时为企业办理增值业务电信许可、等级保护备案、经营许可、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等申请事项,加快牌照办理和发放速度。
(三)加大支持力度。
对创新能力强,运营管理规范、安全诚信、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高的网络货运品牌企业,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大对网络货运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网络货运产业链延伸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本文件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