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1405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25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黄河干支流耗水指标细化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函〔2022〕38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27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1405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25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黄河干支流耗水指标细化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函〔2022〕38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27日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朔州市黄河干支流耗水指标
细化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函〔2022〕38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黄河干支流耗水指标细化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黄河干支流耗水指标细化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黄河干支流耗水指标细化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函〔2021〕160号)精神,按照用水总量控制、供水工程规模、取水许可批复、现状供用水情况,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耗水总量指标
山西省分配我市黄河流域耗水指标1.53亿立方米。其中,黄河干流1.41亿立方米,黄河支流0.12亿立方米。
二、各有关县(市、区)黄河干支流耗水指标
朔城区4100万立方米、平鲁区4900万立方米、怀仁市2800万立方米、山阴县2000万立方米、右玉县800万立方米。
表1 朔州市黄河干支流耗水指标细化结果
单位:万立方米
地区 |
耗水指标 |
黄河干流 |
黄河支流 |
朔城区 |
4100 |
4000(包括朔州经济开发区) |
100 |
平鲁区 |
4900 |
4600 |
300 |
怀仁市 |
2800 |
2800 |
— |
山阴县 |
2000 |
2000 |
— |
右玉县 |
800 |
— |
800 |
预留市控指标 |
700 |
700 |
— |
合 计 |
15300 |
14100 |
1200 |
三、黄河主要支流耗水指标
黄河支流耗水指标1200万立方米,包括偏关—吴堡、红河区。
表2 朔州市黄河支流耗水指标细化结果
单位:万立方米
流域分区 |
地区 |
耗水指标 |
偏关—吴堡 |
朔城区 |
100 |
偏关—吴堡、红河 |
平鲁区 |
300 |
红河 |
右玉县 |
800 |
合计 |
1200 |
四、指标调控
(一)统一调度。本方案是按黄河正常年份水量制定的,为保障特殊年份供水安全,强化河流生态保护,市水利局将按照“丰增枯减”的原则,结合实际对各有关县(市、区)黄河干支流年度用水计划及生态用水进行统一调度管理,实施动态管控。对用水矛盾突出的河流或河段,根据不同水情,依管理权限,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量调度管理。
(二)总量控制。本方案是以供水工程布局为基础分配的水量,只分配各有关县(市、区)耗水指标,不明确至工程。县(市、区)在满足全市整体供水格局的前提下,可根据水资源可利用量、供用水实际、取水许可办理及工程建设情况,经市水利局批准后,在总量控制范围内调剂使用。
(三)市控机动。为满足未来发展和重大战略用水需求,黄河干流预留700万立方米耗水指标作为市控指标,用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最迫切的县(市、区)。
(四)适时调整。在本方案执行过程中,经市政府同意,市水利局可根据县(市、区)用水实际或中期评估结果进行适当调整。在省水利厅分配我市指标调整后,市水利局可根据省水利厅下达我市指标情况适时调整县(市、区)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