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0453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文化旅游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2月15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建设“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2〕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2月18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0453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文化旅游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2月15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建设“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2〕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2月18日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朔州市建设“山西精品”公用品牌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建设“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建设“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实施方案
打造“山西精品”公用品牌,是我省实现“十四五”品牌竞争力、影响力大幅提升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促进我市优势和特色产业质量水平提升,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21〕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运作模式,通过“高标准+严认证+强监管”的管理机制,大力推进质量强市、标准强市、品牌强市战略,着力发挥标准提档、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对供给升级的组合效用,全面提升我市制造业的制造能力、品牌优势、质量水平,努力实现高品质、高水平本土制造,为发展朔州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全市重点培育一批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现代产业集群为主体的品质卓越、技术自主、管理先进、带动力大、竞争力强的“山西精品”公用品牌群体。
——积极引导和培育农业、制造业、文化旅游业等优势和特色产业开展“山西精品”品牌建设,在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打造一批“山西精品”品牌。
——全市通过“山西精品”认证的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超过1000万元,自主品牌出口比重大幅提升,市场占有率居同行业领先。
——全市通过“山西精品”认证的产品关键性指标要优于同行业水平,力争填补国际或国内空白,助推我市农业、制造业、文化旅游业等领域高质量和高端化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标准创新能力。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支持行业协会和优势企业参与“山西精品”标准体系构建,研究、制定和实施一批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标准。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制(修)订,提升行业话语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各级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首席质量官等载体优势,加大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和其他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运用,引导“山西精品”品牌培育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创新。充分发挥质量奖企业的标杆作用,带动区域内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培育“山西精品”品牌。按照梯度培育、逐年推进的目标,梳理出一批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水平的优势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分年度确定“山西精品”标准提升和品牌培育对象。加强对培育企业的教育培训和指导帮扶,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广泛组织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引导有基础的企业对照“山西精品”标准找差距、促提升,努力达到“山西精品”先进标准水平;引导和鼓励达标企业积极参加“山西精品”认证,使用“山西精品”认证标志;以产业为重点,推进“山西精品”试点县(市、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完善“山西精品”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山西精品”标准创新;跟踪、收集、研究和推广国际先进标准,提供及时权威的标准化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校积极参与“山西精品”品牌培育与建设,发挥组织推动、科研技术支撑作用;加大“山西精品”品牌保护力度,建立健全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监管和司法维权保障“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山西精品”的认证模式,是企业自主申报+第三方认证+政府监管,通过山西省区域品牌建设联合会来运作“山西精品”,在评选“山西精品”时,采用国际通行的办法“认证”,来确保产品已经达到了标准和要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从标准制定、认证实施和证后跟踪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形成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区域公用品牌动态管理机制。(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山西精品”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公共实训基地、社会培训机构作用,为“山西精品”输送一大批高素质产业技术工人;支持“山西精品”品牌培育企业及支持品牌企业培养与引进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质量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和科研技术人才,为“山西精品”品牌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加强“山西精品”品牌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深化企业质量与品牌建设理念,提升人员质量素养与水平。(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各级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各重点任务和重点行动计划工作。结合“山西精品”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动态调整各部门具体推进的政策措施。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山西精品”品牌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山西精品”品牌建设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推进合力。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山西精品”品牌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整合各部门政策资源,制定出有利于“山西精品”品牌培育的具体政策。市直有关部门要确保扶持“山西精品”品牌发展的政策意见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打造“山西精品”公用品牌给予资金支持。
(三)加强舆论宣传。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结合宣讲活动,广泛宣传“山西精品”的品牌核心价值理念和实施成效,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企业加深认识,积极参与品牌建设。通过对获“山西精品”品牌的企业产品的宣传,发挥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并逐步获得市场与公众对质量与品牌的认可,进一步激发企业“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的参与热情。
(四)加强机制建设。引导企业开展定标、对标与达标活动,加强自主创新,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强化政府主导,把推进实施“山西精品”品牌纳入对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强化部门主推,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总结推广“山西精品”品牌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培育“山西精品”品牌企业的成功案例,树立标杆与典型,对企业实施有效培育,共同推进“山西精品”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