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3826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文化旅游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03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1〕48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08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3826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文化旅游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03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1〕48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08日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朔州市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
工作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2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推进“公转铁”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产煤重点区域和货物运输重点领域为主战场,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为主攻方向,完善铁路运输网络,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大幅提高铁路运输能力,减少公路货运比重,发展绿色运输、密闭运输,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进一步提升运输效率、改善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规划引领、政策引导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充分发挥铁路运输的比较优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公路运输比重。
——综合施策,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解决制约“公转铁”推进滞后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基础设施、运输装备、运输组织等服务能力和水平。以煤炭等大宗货物运输为重点,以大型企业和物流园区为源头,推进公路运输向铁路运输尽快转变。
——统筹衔接,协同推进。建立健全“公转铁”工作领导机制,压实县(市、区)政府属地责任,强化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统筹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合理配置和整合交通运输资源,推动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进度计划衔接协调,共同构建“公转铁”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目标
巩固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优化全市货物运输结构,大宗货物运输基本形成以铁路为主的格局,从量和质上全面完成推进“公转铁”各项工作任务。一是保证铁路货运量持续增长。完成省下达任务指标。二是有效保障专用铁路接入率。全市重点煤矿企业全部接入铁路专用线;出省煤炭基本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燃煤电厂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重点区域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位于城市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的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达到90%以上。三是大幅提升绿色清洁运输水平。对于铁路专用线无法修建到厂区的工矿企业,100%采用全密闭管廊或全密闭绿色车辆运输,大幅提升运输装备清洁化水平。
四、重点任务
(一)规划对接铁路运力运能。
按照“一体规划、分步实施、应建尽建”原则进行科学规划,编制《朔州市铁路专用线建设工作规划》。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2021年11月底前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具体明确全市40家重点货运企业及其他大宗货物运输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建设任务。列入建设任务的大型工矿企业、煤炭企业,对照“公转铁”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公转铁”“一企一策”实施方案并积极推进。工信、能源部门要在梳理往年铁路发运户、发运量的基础上,挖掘中小企业铁路运能,按照各企业年产能及运输量分配下达铁路货运任务,进一步扩大“公转铁”覆盖范围,责任到行业,责任到企业,全面提升铁路货运量。(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朔州车务段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
加快准朔铁路朔山联络线建设,推进货运干线铁路东西衔接。实施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工程,全面推进煤炭、电力、水泥、煤化工等大型工矿企业、大型物流园区、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进一步强化与铁路干线路网衔接。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简化铁路专用线接轨审核程序,完善铁路专用线融资、共建、共用、共享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全市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原则上全部使用铁路专用线。加快推进山西大唐国际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建设,力争年内开工,2022年投入使用;加快推进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朔州热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或清洁运输工程和山西经纬通达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力争2022年开工建设,2024年投入使用;启动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朔州热电公司地下管廊运输或清洁能源运输工程、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清洁运输工程,力争2022年完成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朔州车务段、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工务段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挖掘铁路专用线共用潜力。
确实不具备修建铁路专用线条件的企业,要本着自愿互利、就地就近、高效便利、共用共享原则,推进铁路专用线共用,发挥闲置专用线效能。通过集装箱运输完成公路短驳,充分挖掘铁路运输潜力,促进公铁联运实现“公转铁”,提升铁路运量。(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朔州车务段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扩大铁路运能运量。
扩大干线铁路运能供给。提升既有铁路综合利用效率,加快新建货运铁路沿线战略装车点建设和铁路干线主要编组站设备设施改造扩能,缓解部分区段货运能力紧张状况,提升路网运输能力。干线铁路优先保障大型企业的煤炭、矿石、钢铁等大宗货物运力供给,持续提升散货集装箱运输比重。(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朔州车务段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
以市场为导向,根据货物种类、去向、区域、季节等情况动态调整铁路运价,最大限度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出台短途大宗货物铁路运价浮动方案,完善短距离大宗货物运价浮动机制。推进铁路部门与煤炭、电力等重点企业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规范铁路专用线代维、共用、短运输等收费行为,清理乱收费和不合理收费,进一步降低专用线使用成本。推进铁路运输企业与物流园、大型工矿企业、物流企业等开展合作,构建门到门接取送达网络,提供全程物流服务。(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朔州车务段牵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参与)
(六)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
打造朔州地区块煤—唐山港集装箱精品班列。支持企业加快多式联运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专用载运机具等升级改造,完善集装箱配套技术标准,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装备应用。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增加铁路集装箱和集装箱平车保有量,提高集装箱共享共用和流转交换能力,推广应用45英尺集装箱和35吨敞顶集装箱。推动煤炭等适箱货物运输。(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七)严格铁路专用线环保标准。
加强对铁路专用线大宗物料堆存、装卸作业环保封闭棚建设的规范管理。优先实施集装箱改造,加强铁路站台扬尘治理。无法实施集装箱改造的要实施站台全封闭,全封闭站台要将铁路运输系统封闭在内,确因电气等原因无法对铁路运输系统实施全封闭的,要对铁路运输电气化系统通道以外的部位实施全封闭。堆场应采用简仓、条形或圆形等全封闭型式,堆场地面实施硬化,并配置自动喷淋装置;所有站台不得露天装卸散装货物,装卸采取密闭输煤皮带或栈桥,禁用装载机等移动机械进行露天装卸。(市生态环境局、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朔州车务段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八)强化运输过程环境管控。
对于铁路专用线无法修建到厂区的,必须采用全密闭管廊运输或全密闭绿色车辆运输。采用全密闭绿色车辆运输的,2021年10月1日起使用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货车,从2022年开始使用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货车。不满足上述清洁运输要求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执行相应的错峰运输要求。散装物料运输全部改为集装箱运输或硬封闭车辆运输,不得采用篷布苫盖。卸载车厢内不准留存散装物料,避免造成沿路抛洒。运输车辆进出站台必须进行全面清洗。具备条件的柴油货车要加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铁路站台内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进行编码登记、悬挂非道路移动机械号牌并达到国Ⅲ排放标准。开展绿色运输企业试点示范。采用优先路权、优先派单、经济激励等措施,鼓励煤矿、建材等工业企业和物流站场优先采用绿色车队,打造绿色运输示范企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加强路面上运输管控,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加强企业源头管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公转铁”工作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强力推进。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落实“公转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完善政策措施,抓好落实工作。建立“公转铁”工作市级协调机制,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能源、铁路等部门参加,加强督查指导,综合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三)多措并举推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在保证企业利益的前提下,降低公路运输比例,加大铁路运输量。进一步加强公路治理超载、柴油车污染治理等工作力度,对于环境约束紧的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要综合应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多措并举,查堵结合,助推“公转铁”政策落地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宣传解读,引导企业提高“公转铁”的积极性。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