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110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07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朔政办发〔2020〕5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8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110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07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朔政办发〔2020〕5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8日
主  题 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数字政府建设步伐,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9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我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整体部署,依托已建的全市统一的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积极运用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对标一流、改革创新,高标准打造我市数字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实现政务服务智能化、政府决策科学化、业务办公协同化、监督管理一体化、社会治理精准化,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建设目标2020年底前,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架构基本形成,理顺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和运行体系,编制完成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整合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服务数字政府建设能力,市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政务上云实现“应上尽上”和数据共享,数字政府运行支撑体系基本建成,一批数字政府重点应用项目上线运行。

2021年底前,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和运行体系全面理顺,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总体架构基本实现,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满足数字政府要求,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顶层架构全面形成,一批数字政府特色应用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宏观决策、区域治理等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数字政府运行管理体制

1.建立“一局一公司一中心”管理架构。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电子政务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等职责,强化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统筹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职能。组建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承担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建设任务,并承接原有非涉密信息系统的运维工作;对安全保密要求高、不适合承接的,各单位暂予保留并负责运维及安全。整合现有市直部门信息中心等信息技术机构相关职能,组建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技术层面的设计、咨询、论证、指导和评估,保障“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正常运行,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城发集团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健全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模式。按照“统一管理、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原则,市政务信息管理局负责市级数字政府建设应用规划、政务信息系统年度实施计划编制;负责项目的可行性评估、立项审批、应用效果评估和绩效考核。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负责扩展完善市级政务云平台服务目录,建立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日常监测机制和技术标准,提供基础设施服务、软件开发服务、运维服务及技术支持服务。市直部门应对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定期开展对照分析,提出系统使用满意度报告,作为对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城发集团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3.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享。依托市级政务云,促进政务信息系统快速迭代开发和集约发展,实现由分散建设向共建共享的模式转变,坚决避免新增“信息孤岛”。加快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向市共享交换平台集聚融合。鼓励县(市、区)政务部门使用市级政务云平台资源实现本级应用。强化各县(市、区)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统筹推进本级数字政府建设的职能。加强全市各级政务信息化工作力量和协调能力,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衔接、统筹有力的市政务信息化组织体系。(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政府信息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建立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体系

4.建设完善市级政务云平台。在全省“一朵云”总架构下,提升市级政务云平台的云计算资源能力,为我市各部门提供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的专业化系统托管、业务协同、容灾备份服务,并实现与省级政务云平台对接。各部门不再新建或扩建数据中心,县级不再建设政务云平台。对业务专业性强、安全要求高、数据信息量大的市直部门,在满足行业管理规范、政策要求前提下,按统一规范做好已建特色行业云平台与市级政务云平台对接,纳入统一管理(含备份机房)。已建特色行业云平台原则上不再扩容,由市级政务云平台提供云资源。(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5.完善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完善全市“一张网”,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年底前实现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推进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提升网络运行保障水平,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全市“一张网”服务支撑能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完成市、县互联网出口整合,实现互联网出口统一管控,强化安全保障,提升服务质量。(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发改委、市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三)构建数字政府数据资源体系

6.强化政务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完善市级政务云大数据平台功能,采用数据汇聚、数据治理等技术手段,建设结构合理、质量可靠的政务大数据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务数据采集、提供、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政务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为实现数字政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加强政务大数据汇聚管理和应用,继续完善人口、法人、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6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选取重点领域开展政务大数据规范化建设试点,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健全“一数一源”的数据更新维护机制,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成民生服务、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应急管理等一批主题信息资源库,初步形成数字政府政务大数据体系,为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提供大数据辅助决策支持。(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发改委、市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7.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加快出台数据共享交换标准规范,优化提升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建设完善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共享交换方案,加快实现市县数据共享交换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共用。落实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共享责任,市直各部门业务系统按统一规范接入市级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依托共享平台开展数据共享应用。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四)构建数字政府服务应用支撑体系

8.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依托省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加快推动全市各级各类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实现与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实现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应用系统“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服务应用,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重复提交材料、证明的问题。(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9.推动网上支付服务应用。按照省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非税收入统一支付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为缴款人提供开放便捷的缴款渠道。(市财政局、人行朔州中心支行、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0.推动递送服务应用。积极推行“政务服务﹢物流快递”新模式,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申报材料与审批结果邮政递送功能,加快实现“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办成事”。(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五)构建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

11.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致性防护体系,打造数字政府安全防护的“一城墙”,保障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转。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明确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市级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政务应用实施单位之间的安全责任。(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2.保障电子政务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务领域云、网、平台、数据、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提高系统访问、技术应用、运维服务、数据流动等方面安全管理能力。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的安全保障机制。严厉打击网络和数据领域的不法行为。(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六)加快开发数字政府基本应用

13.加快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完善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和审管衔接、电子监察等功能。市级各部门自建业务办事系统主动对接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必上”、业务办理系统“应接必接”、办件数据信息“应传必传”。加快推动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90%网上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网、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加快对接政务服务网、一部手机三晋通APP和朔州政务服务APP,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指尖办”。围绕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办理成熟度、在线服务成效度,建立科学、客观、实用的网上政务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完善相应评价考核办法并抓好落实。(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信息中心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4.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各级各部门监管业务数据、政务服务数据、投诉举报数据、信用信息数据等,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重点监管,以及移动监管、非现场监管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风险可预警、监管数据可共享为各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支撑,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对各级各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和效能评估,实现对监管的再监管。(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5.加快建设市级“领导驾驶舱”系统。依托省级领导驾驶舱智慧应用系统,开发市级“领导驾驶舱”,对市县两级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数据进行汇聚和统计分析;对火灾、地质灾害、疫情等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快速响应和指挥调度;展现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的进展和成效;实现市领导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视频调度,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6.建设全市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以“一条热线管便民”为目标,继续推进全市各类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贯通各部门现有服务热线,构建市级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处置体系,实现“一号对外、多线联动”,全天候受理、解答、转办群众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系统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推动热线平台由咨询求助向办事拓展延伸,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对政务服务效果的督察和评价。(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7.加快构建全市统一的协同办公平台。按照建设全省统一的集约化、协同化、移动化办公平台总要求,以“市、县一体化,分期建设”模式加快全市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开发建设。2020年完成市级系统建设运营,2021年完成县级系统建设运营。升级优化全市“13710”电子督办系统,在移动端可实现督查工作随时审核、随时签收、随时反馈,提高政府督办效率。做好政务邮箱的升级改造和推广应用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8.加快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大力推进“一个平台管交易”,依托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朔州),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交易相关平台整合共享,完善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按照全省统一要求,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9.推进智慧城市管理一体化建设。充分运行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城市治理手段创新、模式创新、理念创新,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加快城市信息化建设,在既有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基础上,整合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到2020年底,朔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正式投入运行,除怀仁市以外其他5县(区)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投入使用,市直各有关单位设立二级平台;到2021年底,力争实现市县平台全覆盖和互联互通。积极推进基于CMI平台的智慧城市建设,汇聚共享各类城市数据资源,统筹政务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跨部门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0.加快建设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朔州市应急指挥平台,整合各方应急基础信息资源,实现对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及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安全生产隐患的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不断提高我市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协同会商研判、智能决策支持、政务服务和舆情引导应对等应急管理能力。依托领导决策支撑体系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将应急管理应用纳入“领导驾驶舱”技术框架。(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1.推动农村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利用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对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人口等数据进行补充完善,推进各部门间扶贫工作的信息共享、数据交换、比对分析等,运用大数据从多维度、多层面对扶贫对象、扶贫措施、扶贫成效进行分析,为各级政府扶贫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市扶贫办牵头,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2.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事业发展。依托市级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整合各类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健康扶贫、卫生健康资源等基础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完善网上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推进市内检查检验结果查询、互认;构建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信息服务系统,加快网上签约服务能力提升;大力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将临床路径、合理用药、支付政策等规则嵌入医院信息系统,严格医疗行为和费用监管。继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逐步将更多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3.推动构建朔州全域旅游智慧平台。发挥“互联网+旅游”优势,依托市级政务云平台,整合全市文旅资源,集成导航、导游、导览和导购功能及文旅特色服务,完成与省“游山西”APP一站式平台对接,实现“一部手机游朔州”,打造全域旅游新亮点,加快“美丽资源”向“美丽经济”转化,全方位服务农林文旅康养深度融合发展。(市文旅局、市文旅集团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直相关部门配合)

24.推动智慧能源系统建设。依托市政务云平台,建设煤炭产运销信息采集和物流服务平台,汇集煤炭生产、运输、销售等全产业链数据,联通煤炭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全市煤炭生产企业经济运行、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为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共享。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平台,开展各种能源平衡、能耗分析、能源预测、能耗预警等,为企业的能源使用、调度和管理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数据支撑和用能指导,帮助企业发现用能问题、优化用能过程、降低能源能耗、减少能源成本。逐步整合煤、气、油、电等能源领域,以及环境、气象、经济、交通等其他领域数据,建设能源数据主题库,为能源调度、经济运行、资源规划、项目建设和税收、环保、应急、工业等各领域提供数据支撑,为“能源革命”保驾护航。(市能源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5.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推动农业机械化领域与物联网应用场景相互融合,推进“互联网+农机”,全面监控农机运行轨迹、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目标;实现远程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传输、北斗/GPS双模定位及数据监测无线传输全覆盖。建设草牧业智慧管理系统,全面推进重点规模养殖场(园区)、草业龙头企业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畜产品龙头企业与畜牧兽医部门的信息联网,为政府决策、草牧业规划布局、草牧业发展、草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推动种养加销全产业链各环节形成稳定的产供销区域联盟。(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6.加快建设“互联网+生态环保”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以建设智慧环保监管系统为载体,实现环境数据整合、业务系统整合,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撑,实现数据综合化、多样化的生态环境智能监控平台;通过“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实现市与省联网。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创新,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7.加快民生领域数据治理集中和应用开发。促进数字政府创新成果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加快推动智慧养老、智慧教育、智能制造、智慧社区、智慧交通、数字文化、智慧水利、雪亮工程等建设,推动民生领域数据治理集中和应用开发,形成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监管统筹的移动化、整体化服务能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朔州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打造数字政府。市政务信息管理局要做好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并抓好督促落实。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朔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规定,确保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到位,统筹实施完善。

(二)强化人才支撑完善政务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对于特殊岗位和急需人才,进一步畅通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采用公务员聘任制等方式,吸引和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将政务信息化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开展面向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的高级管理培训和针对普通公务、技术人员的轮训。注重培养既精通政府业务又能够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组建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智库外脑”作用。

(三)强化资金保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统筹力度,发挥资金效益,大力支持数字政府建设。探索完善多元投资机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建立政银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引入各类金融资本,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优势,优先培育和支持一批数字政府建设重点项目。落实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等要求,完善市政务信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配套制度,严格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归口管理。

(四)强化考核监督创新考核和监督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发挥考核督查导向作用,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资金分配与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等挂钩,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对数字政府建设项目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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