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华朔绿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华朔绿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为推动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充分体现国有企业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改革的重要作用,加快全市国有农、林、牧、渔等涉农企业深化改革发展步伐,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产业资源、产业培育、股权运作、投融资、人才技术、社会化服务能力等方面的优势,迅速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市政府决定整合全市农业农村资产资源组建市级农业绿色产业集团,并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属国企平台“带龙头、创品牌、拓市场”作用,提升现代国有农业企业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影响力、控制力和带动作用,特制定本组建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切实增强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整合启动、绿色带动、创新驱动、资本撬动的发展思路,在“率先”上抢先机,整合涉农资源、资本、资产、资金,组建以投融资、建设、招商、运营为一体的涉农资本投资运营平台集团公司;在“蹚出”上下功夫,通过优化国有资本资源配置,推动资产集中、资本聚集,打造业态清晰、资产债务良性配比、能够自我生存发展的科技创新服务型国有龙头公司;在“新路”上勇探索,调整朔州农业产业经营架构,优化农业产业经营发展模式,重点服务和培育大基地、大企业、大市场、大产业,着力打造农业产业品牌孵化平台,提高朔州农产品在全国市场的占有率,提升国企在市场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落实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探索员工持股有效模式,在集团下属公司逐步开展员工持股,坚持增量引入、利益绑定,实现员工与企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激活企业活力;深耕朔州农业产品优势、资源优势,着力将其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为朔州农业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再造新优势、构建新格局,在深层次、广领域推进乡村战略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瞄准打造一流的新业态、新模式的目标,华朔绿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建立市场化、专业化运行机制,作为推动全市“大农业”战略的有力抓手。一是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原则,引入现代经营管理模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打造高质量的管理层队伍和科研人才队伍,建立高效的内部管理系统。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融资“造血”,实现股权多元化,形成创新需求明、服务能力强、管理体制新、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功能型平台企业。三是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完善和优化绿色产品的供应体系和现代农业商贸运作体系,实现对外开放新高地,开创城乡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我市现代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统一规划,混改运营。结合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农业农村资源资产进行分类梳理,把资产同质、经营同类、产业关联的企业整合重组,实行资产权益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的“三权分离”,明确主体权责归属。按照既定的分配模式或市场合作机制,华朔绿色产业集团和其他权益人(部门单位、企业、个人)建立商业合作机制和管理运营模式,形成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互利共赢。进一步打通资本市场,提高乡村振兴建设的投融资能力,实现投融资多元化,吸引高端战略合作伙伴,改变单纯依靠政府投入的投融资模式,推动政府财政投入与市场资本投入有效衔接。
(三)优化投入,收益平衡。采用资本运营、股权运作和增量投入的经营方式,拓展资本投入布局,更新投资理念,厘清经营思路,聚焦主责主业,剥离辅业和劣质资产,逐步向优势产业、优势产品集中。通过整合国有资本,将非经营性资产盘活为经营性资产,弥补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的缺陷。加大资源重组力度,实现产业优势互补,提高资金资产收益率,促进产业存量资产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加强集约化管理运营,实现高回报的投资利润,充分发挥集团资本的基础性、牵引性、保障性和多用途作用,真正实现经营性资产收益最大化和公益性投资成本最小化。
三、组建方案
(一)公司名称:华朔绿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性质: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认缴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四)经营范围。
1.涉农项目建设。承担土地后备资源整理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基本项目建设;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及粮食产能储备指标交易。
2.涉农社会化服务。开展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土地托管、抗旱救灾、农业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评估、农业技术咨询培训教育、农业勘察设计、农业农村发展规划项目方案编制;村镇开发建设,促进农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深度融合。
3.农资农产品贸易。农业生产资料、农业装备、农副产品的生产、制造、研发、销售;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农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农业机械设备租赁服务。
4.农业金融等服务。开办农业农村建设项目招商、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等资金扶持业务,帮助农民提供金融信贷和保险咨询服务。
5.经营现代农业。建设现代种植、养殖基地,推进肉品、乳品、小杂粮、中药材、药茶、蔬菜、饲草料等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
6.承办公益性项目。承办公益性任务,开展扶贫助农活动或其他惠民富民服务。争取政策类政府投资,利用债券和补贴等专项资金,实施涉农类项目建设。
(五)组织架构及运营管理模式。
华朔绿色产业集团属于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条款依法设立。按照《朔州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意见》《朔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朔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朔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1.按照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度要求,华朔绿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党委、纪委、董事会、管理层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等机构,监事会按现行规定设立。不设股东会。
党委:由5人组成。绿色产业集团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其中党委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
纪委:由3人组成。纪委书记1名(由市纪委监委派驻人员担任)。
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管理层:由5人组成。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其中1名应具备农技专家条件),财务总监1名和法务总监1名。
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由5人组成。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外部专家不少于2人。
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人组成。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不超2人,外部专家和第三方机构不少于3人。
董事会薪酬审计委员会:由5人组成。由管理层和职工代表组成。
按照《朔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董事长、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确定;纪委(监察室)、工会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企业工会机构设置程序配备。高级管理人员总职数控制在9人以内,实行交叉任职,企业成立一年内全部到岗。
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对华朔绿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责;市农业农村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2.建立“扁平化构架、板块化经营、专业化管理、集团化管控”的产业体系和商业模式。
(1)华朔绿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市国资委以货币和非货币资产入资设立华朔绿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华朔绿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公司。
分为全资、控股和参股三类。
(3)华朔绿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级公司。
视实际情况有序设立。
(六)资本资产来源。
货币资本注入:3000万元。
国有资产转入:市属农业农村类国有资产转入;分类整合后的其他国有资产转入。
国家和省、市资本投入:国家、省、市对农、林、牧、渔等涉农项目的补助资金、配套资金注入;市政府涉农项目的基金、贷款资本注入;市政府对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其他资金注入。
五、发展目标
以现代绿色产业发展模式和绿色农业结构调整布局,带动绿色资源、绿色商品、绿色服务、绿色技术深度耦合、协同快速发展。力争3年内达到总资产规模达到30-5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级、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现代化农业产业集团公司。在5年内形成资产规模达到50-10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级,拥有1家上市公司。
六、保障措施
成立华朔绿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筹备专班,组长由副市长田东、刘亮担任,力争2020年11月底前完成组建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