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0696 主题分类: 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5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朔政办发〔2020〕4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0696
主题分类: 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5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朔政办发〔2020〕4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主  题 词: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朔州市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减量控大”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20〕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朔州市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减量控大”实施方案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4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部署,2020年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要实现“减量控大”总目标,即全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预期降幅不低于7%,全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预期控制在1起以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智慧交通提升工程。

1.建设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协调指挥智能化系统。打造“一个平台、一张网”,建成道路联网感知系统,城市灯控路口视频监控覆盖率达90%。采集汇聚道路交通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实现公安、交通、应急、医疗、气象、旅游、保险等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与互联网出行服务公司合作,形成跨部门研判指挥协调机制。

2.建成大数据支撑下的城市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建设交通信号动态调优系统,科学推进微循环治理;实施停车场系统联网工程,建设智慧停车诱导系统;推动公交通行智能化,提供公交车辆站台实时到达信息发布或公交换乘信息实时查询等服务。

3.实施安全风险动态化防控工程。通过大数据进行人、车、路、环境隐患风险精准化排查,对隐患车辆分级分类监管查控,对营运车辆实行二维码分级管理;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管理对象进行精准化宣传教育及监管;对交通流量、事故、管制、道路施工、气象、旅游热点等出行要素进行智能化综合分析。

(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

4.深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各县(市、区)政府要研究解决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见到实效。市、县两级交通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提高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重点驾驶人的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市、县两级公安部门要对全市辖区重点车辆及重点驾驶人隐患清零工作数据进行实时跟踪,加强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的路检路查、宣传告知。

5.严格机动车和驾驶人准入管理。开展机动车登记查验集中检查整治,重点检查《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落实、查验监管系统应用、检验机构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情况,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车辆办理登记。严格驾驶人准入制度,组织开展考场和考试系统集中大检查,健全考场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责令停考整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肃追责。加强驾驶培训机构监管,提高驾驶培训质量,保证培训时间,严格按规定科目开展培训。公安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参与考试舞弊等行为。

6.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公路事故多发点段、突出安全隐患点段和团雾多发、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进行排查治理,及时将排查结果按有关规定报告党委和政府。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在国省道双向4车道及以上迎面相撞事故易发路段,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在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过多问题;开展支路接入主路路口“坡改平”治理。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千灯万带”建设工程。因时因地因需在交叉路口安装照明灯、修剪绿化带。全面开展“马路农贸市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三)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提升工程。

7.提升城市行人出行安全水平。排查行人、非机动车事故多发点段,因时因地因需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学校、医院、养老院、客运场站、大型商场等人流密集路段增设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行人过街设施,机动车让行提示设施实现应设尽设。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治理。规范行人交通行为,科学增设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加大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8.提升城市非机动车出行安全水平。开展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整治,严查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强化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培训,逐人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开展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严禁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减少低速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加快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严禁违规销售低速电动车。完善非机动车道建设,合理设置机非隔离设施,整治摆摊设点、私设地桩地锁等非法占用道路资源行为;在道路两侧合理位置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

9.提升城市机动车出行安全水平。开展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和堵点乱点治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夜查和周末行动。充分运用交通智能化管理平台,严查假牌套牌、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型货车、渣土车,将两类车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恶意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严查超限超载、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职人员涉及酒驾醉驾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鼓励新建建筑超配停车设施,挖掘增建公共停车设施,探索建设地下与地上相结合的立体停车设施。倡导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停车资源对外开放,最大限度实现停车资源共享。

10.提升城市道路渠化水平。完善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设计,提高交叉口空间利用率。双向6车道以上道路交叉口应设置行人安全岛、驻足区等二次过街设施。对于交通流量大的路段,要综合采取单向交通、潮汐车道、打通“断头路”等措施,缓解早晚高峰主干路及重要点段的交通拥堵。针对目前存在的重要堵点,采取优化信号灯配时、提前分流等措施,提高通行效率。对学校、医院、商圈、客运场站等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治理,在市辖区和每个县(市、区)的建成区至少整治出1个示范性的交通组织区域,缓解停车难、出行难现状。

(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11.全面实施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形成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布控查控高效运行机制,加强大数据条件下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应用,推广车辆查控分级分类标准,推进车辆布控联网联控;强化重点道路、重点点位交通监控设备联网联控,实现监控信息及车辆通行信息与公安机关共享。

12.开展普通国省道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双向4车道以上路段、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中央隔离护栏、更新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安全防护设施、从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示范国、省道的要求,确定S206省道大忻线(起点桩号13KM+148M,终点桩号145KM+767M,全程132.619公里)为全市示范创建路。各县(市、区)6月底前确定1条贯穿全县(市、区)的国道或省道示范创建路。年底前,各县(市、区)在双向4车道的示范路路段探索打造一段货车专用车道,施划标线,设置相应的交通组合标志,安装电子抓拍系统。

13.深化警保合作农村“两站两员”建设。落实《山西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晋交安〔201910号)和《关于2020年深化警保合作加快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的通知》(朔公交发〔201940号),加强经费保障,制定考评标准,强化技能培训,拓展服务内容,完善宣传阵地,2020年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交警、路长、劝导员各司其职的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山西农安通”手机App应用。

14.持续开展公路交通违法整治。针对性组织开展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统一行动,保持严查严管态势。开展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五)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工程。

15.集中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治理。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加强宣传发动和执法劝导。

16.切实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大力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入生产生活场景,加强“一老一小”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地区群众和进城务工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化“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交通安全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完善面向“两个教育”等重点人群的课程教育,全面推广应用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开展“一网通办”学习教育。强化“九字警句”宣传(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后“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17.精心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组织好“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讲、体验、展演活动。持续深化“七进”宣传,着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网络,用好“双微一抖一快”等新媒体平台。每月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落实重要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推进应用“一网通办”“交管12123App”精准推送提示。

(六)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效率提升工程。

18.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6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市级培训演练,提升协作救援能力。各县(市、区)年底前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演练。各县(市、区)按照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的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医院,设置交通指路标志。有条件的县(市、区),在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开展无人机或直升机巡逻。进一步探索完善“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积极用好直升机快速救援。

19.建立警医合作长效机制。卫生健康和公安交管部门要合理布建交通事故救援点,全市确定2所以上定点医院重点承担颅脑、心肺、肝脾、骨骼损伤等危重救治任务,6月底前建立交通事故重伤救治医疗专家库,实施快速精准高效救治。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保障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卫生应急(紧急医学救援)等车辆(含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辆)优先通行,打通快速抢救“绿色通道”。

20.落实交通事故救助机制。全面实施《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扩大救助范围,延长救助时限,简化救助程序,保障费用及时到位,确保持续有效救治。推广救助基金管理经验做法,提高救助基金使用率,提升管理公开透明度,推动救助基金可持续发展。全市垫付交通事故伤员抢救费用的垫付率不低于30%,救助基金追偿率不低于30%

(七)部门协同联动整治攻坚提升工程。

21.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强化客运场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6月底前协同建立“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

22.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进一步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机制,成立联合流动执法队伍,不定期开展联合稽查,并做好稽查记录。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深入开展“百吨王”整治。

23.开展重点车辆违法违规专项整治。6月底前联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货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货车出厂上路。推动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在问题车辆一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建立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八)交通安全执法文明提升工程。

2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9月底前将公安交警路面执法、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全部接入执法监管平台,实现公安交警执法全要素、全流程监管。

25.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全覆盖。加强资金保障,为每一名路面执法、交通事故处理、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民警配备4G执法记录仪,并接入业务监管平台。

26.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群众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大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力度,落实交通违法处理和缴纳罚款异地处理工作,加大交通肇事逃逸侦破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

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各各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持把减少事故、保护生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目标,加强工作谋划和组织推进,化解事故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措施落实。

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在平安朔州建设、综治考评等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的权重。

(三)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部门要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强化抓落实的责任,创新抓落实的方法,加强工作任务跟踪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对工作落后的单位或连续发生较大事故的县(市、区),要及时约谈,督促整改。


附件:1.朔州市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任务清单

2.2020年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任务分配表

附件1

朔州市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任务清单

(一)智慧交通提升工程

序号

任务目标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进度要求

1

建设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协调指挥智能化系统

打造“一个平台、一张网”,建成道路联网感知系统,城市灯控路口视频监控覆盖率达90%;有条件的国省道实现省际、市际卡口和视频联网。采集汇聚道路交通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实现公安、交通、应急、医疗、气象、旅游、保险等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与互联网出行服务公司合作,形成跨部门研判指挥协调机制,实现资源目录化、调度精准化、指挥扁平化、效能集约化。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市应急局市气象局
市文旅局市卫健委
朔州银保监分局


11月底前

2

建成大数据支撑下的城市智能交通控制系统

建设交通信号动态调优系统,对道路渠化、标志标线、可变车道、公交绿波带调流等交通组织进行精细化管理;依据城市路网流量,结合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科学推进微循环治理;实施停车场系统联网工程,建设智慧停车诱导系统,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推动公交通行智能化,提供公交车辆站台实时到达信息发布或公交换乘信息实时查询等服务。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11月底前

3

实施安全风险动态化防控工程

多部门综合联动,通过大数据进行人、车、路、环境隐患风险精准化排查,实现大数据条件下的人、车、路、企业动态风险等级评价,对隐患车辆分级分类监管查控,对营运车辆实行二维码分级管理;根据动态化的隐患评估,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管理对象进行精准化宣传教育及监管;对交通流量、事故、管制、道路施工、气象、旅游热点等出行要素进行智能化综合分析,为交通参与者提供更便捷的出行服务。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市住建局市应急局
市气象局市文旅局
市委宣传部


11月底前

(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

序号

任务目标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进度要求

4



深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治理


研究解决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见到实效。
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提高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重点驾驶人的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
对各县(市、区)重点车辆及重点驾驶人隐患清零工作数据进行实时跟踪,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路检路查、宣传告知,进一步提升源头隐患治理成效。
“两客一危”重点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不低于100%;重型货车和重型挂车检验率、报废率不低于95%,重型货车违法处理率不低于90%;农村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不低于95%;“营转非”大客车检验率、报废率不低于95%,违法处理率不低于98%;重点驾驶人按期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不低于98%。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6月底前部署
9月底前力争达到目标
全年持续推进

5

严格机动车准入管理

开展机动车登记查验集中检查整治,重点检查《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落实、查验监管系统应用、检验机构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情况。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车辆办理登记。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局

6-7月各县(市、区)组织集中检查,8月底前完成市级抽查

严格驾驶人准入制度

组织开展考场和考试系统集中大检查。健全考场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责令停考整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肃追责。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


6-7月底前完成集中检查

加强驾驶培训机构监管

提高驾驶培训质量,保证培训时间,严格按规定科目开展培训。公安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参与考试舞弊等行为。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11月底前

6

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市交通局 朔州公路分局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市应急局
市公安局

11月底前

在国省道双向4车道及以上迎面相撞事故易发路段,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在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通过封闭开口、增设行人过街设施等方式,整治路侧违规开口过多问题。开展支路接入主路路口“坡改平”治理。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局 朔州公路分局

市公安局

6月底前完成排查
11月底前完成治理

深化“千灯万带”建程。2020年,全市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增设路口达到65个,减速带增设路口达到120个。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11月底前完成建设

因时因地因需在交叉路口安装照明灯、修剪绿化带,减少因视距不良、视线遮挡导致事故的风险隐患。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9月底前完成治理

通过开展“马路农贸市场”排查清理专项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6月底前完成

(三)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提升工程

序号

任务目标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进度要求

7

提升城市行人出行安全水平

排查行人、非机动车事故多发点段,因时因地因需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医院、养老院、客运场站、大型商场等人流密集路段增设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行人过街设施,机动车让行提示设施实现应设尽设。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住建局
市公安局

11月底前完成建设

通过在斑马线路段增设自动抓拍设施,对重点路口进行专项治理,不间断组织统一行动,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加强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宣传,加大行人闯红灯等违法查处力度。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11月底前

8

提升城市非机动车出行安全水平

完善非机动车道建设,合理设置机非隔离设施,整治摆摊设点、私设地桩地锁等非法占用道路资源行为,保障非机动车通行空间的连续性、安全性;在道路两侧合理位置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确保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按序依次停放、朝向一致。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住建局
市公安局

11月底前

开展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整治,严查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

12月底前

开展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严禁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减少低速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加快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严禁违规销售低速电动车。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工信局


11月底前,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对发现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清理整顿

强化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培训,逐人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邮政管理局
市公安局

9月底前

9

提升城市机动车出行安全水平

按照“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原则,鼓励新建建筑超配停车设施,挖掘增建公共停车设施,探索建设地下与地上相结合的立体停车设施。倡导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停车资源对外开放,最大限度实现停车资源共享。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住建局

11月底前

开展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和堵点乱点治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夜查和周末行动。充分运用交通智能化管理平台,严查假牌套牌、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型货车、渣土车,将两类车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恶意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严查超限超载、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公职人员涉及酒驾醉驾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

全年持续推进

10

提升城市道路渠化水平

完善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设计,合理配置交叉口进口导向车道数量,视情在交叉口设置直右共用、可变导向、提前掉头等车道,采取左转待转、“双待双行”、交替通行等交通控制方式。双向6车道以上道路交叉口应设置行人安全岛、驻足区等二次过街设施。对于交通流量大的路段,要综合采取单向交通、潮汐车道、打通“断头路”等措施。对学校、医院、商圈、客运场站等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治理,在每个市辖区和县(区、市)的建成区至少整治出1个示范性的交通组织区域,缓解停车难、出行难现状。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住建局
市公安局

11月底前

(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序号

任务目标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进度要求

11

全面实施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形成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布控查控高效运行机制,向全市公安交警各大队发布并督促落实。

市公安局


7月底前出台

公安升级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后,推广车辆查控分级分类标准。

市公安局


升级后确定我市时间表

强化重点道路重点点位交通监控设备联网联控,实现监控信息及车辆通行信息与公安机关的共享。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朔州公路分局


6月底前

12

开展普通国省道示范创建活动

1.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确定S206省道大忻线(132.619公里)为全市示范创建路。
2.各县(市、区)确定1条贯穿全县(市、区)的国道或省道示范路。
3.按照双向4车道以上路段,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中央隔离护栏,更新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安全防护设施。
4.从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5.各县(市、区)在双向四车道的示范路路段探索打造一段货车专用车道,施划标线,设置相应的交通组合标志,安装电子抓拍系统。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朔州公路分局

6月底前确定示范路 年底前完成

13

深化警保合作农村“两站两员”建设

加快推广路长制,深化农村系统及“山西农安通”手机App应用,不断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治理水平。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
朔州银保监分局 市交通局

6月底前完成69个劝导站建设,实现全市各乡镇全覆盖;
11月底前完成全市100个劝导站建设任务。

14

持续开展公路交通违法整治

认真分析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及重点时段、路段,加强分类指导,针对性组织开展统一行动,维护良好的公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县(市、区)人民政府


11月底前

开展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摸排建筑施工、道路建养、植树造林、园林绿化等各类户外施工工地和农贸市场,掌握农用机动三轮车和驾驶人数量。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查处机动三轮车违法载人,加强信息共享,源头路面互相支持。广泛宣传引导,加强典型机动三轮车违法载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6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11月底前完成整治

(五)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工程

序号

任务目标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进度要求

15

集中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治理

通过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增强我市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6月前为宣传引导阶段
6月1日至11月30日为劝导查纠阶段
12月为总结固化阶段

16

切实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

1.组织老龄委、街办、社区、老年大学等工作部门、教育机构对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面对面宣讲并加大公园、广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宣传力度。
2.强化中小学生及幼儿交通安全养成教育,多种形式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道路安全宣传教育。
3.加强农村地区群众和进城务工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化“畅行安全路 幸福奔小康”交通安全进村入户宣传活动。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
市委网信办

11月底前

17

精心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1.组织开展好我市“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2.持续深化“七进”宣传。
3.每月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深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
4.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落实重要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6月底前完成部署11月底前完成“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策划工作12月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一网通办”“交管12123App”对本市和入晋外省籍车辆及驾驶人实施分车型分时段分区域靶向精准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市公安局

县(市、区)人民政府

全年持续推进

(六)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效率提升工程

序号

任务目标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进度要求

18

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机制

1.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方案。
2.各县(市、区)年底前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演练。
3.各县(市、区)都要确定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医院,并设置交通指路标志。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市卫健委朔州银保监分局市应急局

11月底前

有条件的县(市、区),在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开展无人机或直升机巡逻。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

11月底前

进一步探索完善“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积极用好直升机快速救援。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局市卫健委
朔州银保监分局

11月底前

19

建立警医合作长效机制

全市综合确定2所以上专业救治医院,重点解决颅脑、心肺、肝脾、骨骼损伤等易致命损伤救治的专业医院。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卫健委
市公安局

9月底前

实施快速精准有效救治,避免延误救治时间,提高重伤员救治成功率。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卫健委
市公安局

6月底前

切实保障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卫生应急(紧急医学救援)等车辆(含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辆)优先通行,打通快速抢救绿色通道。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卫健委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9月底前

20

落实交通事故救助机制

全面实施《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全市垫付交通事故伤员抢救费用的垫付率不低于30%,救助基金追偿率不低于30%

市公安局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朔州银保监分局市卫健委
市农业农村局

12月底前

(七)部门协同联动整治攻坚提升工程

序号

任务目标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进度要求

21

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

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强化客运场站安全监管,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局

市文旅局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

11月底前

22

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

进一步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机制,成立联合流动执法队伍,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稽查,并做好稽查记录。对于故意绕行逃避检测、货运源头单位周边路段或者短途超限超载运输情形严重的路段,要加大稽查频次。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11月底前

深入开展“百吨王”整治,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11月底前

23

开展重点车辆违法违规专项整治

6月底前联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货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货车出厂上路。推动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建立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局市应急局

市委网信办

11月底前

(八) 交通执法文明提升工程

序号

任务目标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进度要求

24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市公安局负责接入路面执法、交通事故处理业务及车辆和驾驶人业务。

市公安局


9月底前

25

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全覆盖

加强资金保障,为每一名路面执法、交通事故处理、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民警配备4G执法记录仪,并接入业务监管平台,配备率达到100%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


12月底前

26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群众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推进交通违法处理和缴纳罚款异地处理工作。除对违法事实有异议、行政拘留、满分3次以上,对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罚的,全部实现异地处罚和缴纳罚款。

市公安局


9月底前

加大交通肇事逃逸侦破力度,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亡人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率达到90%以上。

市公安局


12月底前

附件2

2020年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

一灯一带”建设任务分配表


地市

增设信号灯的路口(个)

增设减速带的路口(个)

朔城

3

20

平鲁

24

20

怀仁

3

20

山阴

3

20

应县

15

20

右玉

17

20

合计

65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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