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0618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医疗保障、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20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朔政办发〔2020〕1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0618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医疗保障、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20日
标      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朔政办发〔2020〕1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是否有效:
主  题 词: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

关于印发《朔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20〕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和《朔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等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全市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351处,按规模划分:特大型3处,大型19处,中型81处,小型248处;按灾种划分:崩塌83处,滑坡16处,泥石流62处,不稳定斜坡41采空地面塌陷147地裂缝1处,地面不均匀沉降1处。

(二)全市降水量时空分布预测情况。

预计2020年,朔州市全年降水量接近常年(降水量介于360415毫米之间),年平均气温偏高。预计2020年春季(35月),全市降水量在6575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12成;预计2020年夏季(68月),全市降水量在210250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少12成。预计2020年秋季(911月),全市降水量在7580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少12成。

(三)关键性天气预报。

春播期第一场降雨(≥10毫米):预计出现在5月上旬。夏季第一场≥30毫米的降水过程:预计出现在7月中旬至下旬。

终霜冻:预计川区结束在5月上旬,山区结束在5月中旬末,接近常年。

初霜冻:预计出现在9月下旬,比常年稍晚。

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集中在每年的2—4月份的冻融期和6—9月份的主汛期。在冬末春始的时候要预防地面塌陷、黄土崩塌等;在汛期时要重点预防滑坡、泥石流等汛期地质灾害。

二、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与易发地区

(一)主要地质灾害类型。

根据全市多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特点来看,主要类型有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

(二)重点矿山与乡村。

1.重点矿山:朔城区的下窑煤矿、东坡煤矿、麻家梁煤矿、石嵑峪煤矿、担水沟煤矿;平鲁区的平朔安太堡露天矿、安家岭、东露天矿;山阴县的兰花口前煤矿、宝山玉井煤矿、同生千井煤矿、南阳坡煤矿、华夏煤矿;怀仁市的峙峰山煤矿、小峪煤矿、峙吴煤业、芦子沟煤业、柴沟煤业;右玉县同煤铁峰煤矿、教场坪煤矿、玉岭山煤矿。

2.重点乡村:朔城区的下窑村、林家口村、刘家窑村、西赵家口村、陈家窑村;平鲁区的东易村、党家沟村、冯家岭村、上麻黄头村;怀仁市峙峰山村、王卞庄村、北窑子头村、小峪煤矿的明白楼、小峪新村、小峪口村、黎寨村;山阴县的东水泉村、南河村、后石门村、梁家店村、腰寨村、龙泉寺村、兰家窑村、王老沟村、一堵墙村、王坪沟村、史家屯村、沈庄窝村、西石人坡村、东石人坡村、张家堡村、山峡村、米庄窝村、北祖村;应县的石庄村、大石口村、北楼口村、王家窑村、马兰庄村、梨树坪村、康裕村、边耀村;右玉县的青草湾村、辛窑子村、增子坊村、辛屯村、吐儿水村。

重点预防采空区内的房屋裂缝、地面设施毁坏,及采矿造成的土地裂缝、地面塌陷等,自然条件下形成的不稳定斜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三)流域与水库。

1.桑干河、苍头河、元子河、黄水河、浑河、大峪河、鹅毛河沿岸村庄,汛期要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段加强监测。特别是挤占河道建房、种地的村民和倾倒废渣、矿渣的企业,隐患较大。

2.东榆林水库、镇子梁水库、下米庄水库、太平窑水库泥沙淤积严重,高水位运行发生坍塌后,易发生次生灾害。

3.山阴县、怀仁市、应县部分地区及朔城区境内洪涛山脉的边山、峪口地带,强降雨时常爆发山洪,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

(四)重要交通线路。

1.准朔铁路朔州段、平朔露天矿铁路专用线刘家口—安太堡矿段、平朔东露天矿铁路专用线赵家口—红崖村段、小峪煤矿专用线,要重点预防崩塌和滑坡。

2.荣乌高速公路山阴—平鲁—右玉段、朔州绕城西段,要重点预防护坡发生崩塌和滑坡。

3.康马公路(运煤专线)、山和公路的元堡子—玉井段、元元公路赵家口—吴马营段、省道211虎山线、省线241董元线、岱()到马()的公路主要预防边坡崩塌、滑坡和采空区形成的地裂缝、塌陷。平朔一级公路,安太堡露天矿、安家岭露天矿和东露天矿矿区段及排土场,因人工堆积物过高,易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

4.省道大石线应县山区段,要重点预防边坡崩塌。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科学部署防治工作。

1.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并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市交通部门、铁路部门按照养管公路铁路范围负责公路铁路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及地下水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助旅游景区主管部门对旅游景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能源局负责煤炭、风电等相关企业因生产建设和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建设工程的监督责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和建设项目承诺书要求,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承诺。

2.及时召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会商。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应急、交通、住建、水利、教育、文旅、气象、地震、卫健等部门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制定年度防治方案。要结合降水趋势,在汛期适时组织趋势会商,及时分析预测灾情险情和重点防治方向,周密部署防治工作。

(二)密切关注重点环节。

1.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关注冰雪冻融期、汛期两个重要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做好冻融期和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并加强督促检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在汛期对各县(市、区)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2.加快推动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要强化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提高气象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进一步扩大预警预报覆盖面和影响范围,不断提高预警预报精准度。

3.认真落实汛期值班、监测和速报制度。一是各相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守应急制度,带班领导、值班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市、县(市、区)两级应急队伍要时刻保持足够人员在岗,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本地。二是补充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出动、巡查排查和监测防范车辆。在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镇)政府要安排专人对高危隐患点进行驻点值守,强化临灾处置能力,并积极委托具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做好隐患排查等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

(三)全面加强群测群防。

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群测群防队伍,为保持监测人员的稳定和工作积极性,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购买生命商业保险,适当发放工作补助,为隐患点配备基本的监测预警设备,加大对基层监测人员的科技监测能力培训和技能演练,不断提高群测群防人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能力。要及时补充完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数据,制定防灾预案和监测方案。各隐患点都要规范设置警示牌,明确监测责任人、监督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

(四)持续深化高陡边坡隐患排查和分类处置。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排查黄土区、旅游区、交通干线、工矿施工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城中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并扎实开展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要把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作为重点,密切关注高陡边坡附近建筑物、街区排水系统是否完备,认真仔细查看用水是否直接排入地下及边坡中,对于高陡边坡下部已经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对原有住房必须全部拆除。对于切坡建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治理或针对性的排危除险,切实消除隐患威胁。及时补充完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台帐数据,制定防灾预案和监测方案,明确责任人及监测人,并进行公示。

对已排查出的高陡边坡隐患,要加快推进分类处置工作。对纳入工程治理的隐患点,要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对纳入搬迁避让的隐患点,要制定搬迁方案,加快组织实施;对纳入日常监测的隐患点,要明确专人盯守,严格落实监测监控措施,发现情况变化要及时预警、迅速组织群众避险撤离。

(五)积极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

1.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相关县(市、区)政府要加快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明确时间进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千方百计推进工程建设,确保2019年及之前的任务全面完成验收;要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城乡一体化、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相结合,并强化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搬迁户信息管理,及时健全完善搬迁工作资料,确保资料合规、齐全、真实。

2.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程治理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对无法纳入搬迁工程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力度,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消除灾害威胁。

(六)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

1.深入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组织业务支撑单位开展“进千家入万户”公益宣传,加大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宣传频率,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开展广场式防灾减灾宣传,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图册、刷写标语警示,提高群众的“防灾、识灾、避灾”能力。

2.全方位培训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市级负责组织县(市、区)级政府分管领导及地质灾害防治骨干培训,进一步提高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和协调管理能力;县(市、区)级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内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3.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力度。汛前,县(市、区)政府要组织1次示范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进行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努力提高各级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

(七)不断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

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关于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将县(市、区)签订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协议作为专项任务,充分发挥省内地质勘查队伍现有专业优势和社会力量的作用,逐步解决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少、防治能力不强、技术装备差、业务基础薄弱等问题,深化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早部署、早明确任务,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要严格考核问责,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有力、抢险有序、救灾有效。

(三)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规划编制、监测预警、群测群防、隐患调查排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及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等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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