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00617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08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0〕11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10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00617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08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0〕11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10日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朔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2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推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充足、质量安全可靠为目标,统筹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调控保障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推动“菜篮子”工作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价格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为建设“塞上绿洲·美丽朔州”,提高小康成色和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推进一批“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到2025年,通过优化布局、结构、产能,全市“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明显提升,初步建成产品追溯体系,产品质量更安全、更放心。
三、建设内容
(一)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1.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充分发挥我市气候优势和交通区位优势,实施蔬菜产业振兴计划。露地菜要优化区域布局,推广粮菜轮作、间作、水肥一体化和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巩固提升33万亩延秋蔬菜生产基地。保护地菜要改进棚型结构,应用新材料、新装备,集成推广使用新技术。塑料大棚重点是春提早、秋延后蔬菜生产。日光温室重点是加强对现有园区的改造提升,合理安排茬口,增加花色品种,提高产能,不断提升冬春季蔬菜自给率。
区域布局:综合考虑气候、立地、水利、交通等条件,建立一批标准化、专业化生产基地。在城镇近郊重点发展保护地设施蔬菜生产。在水利条件较好、地势平坦、土地肥沃的乡村发展茄果类的青椒、尖椒、蕃茄、茄子,根茎类的胡萝卜、洋葱、大葱、大蒜,结球叶菜类的甘兰、大白菜,荚果类的架豆等应季蔬菜。
重点建设项目:2020年,朔城区实施好国家绿色循环促进项目,推进朔州启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温室大棚项目、野狐涧村的园区扩建项目。应县结合移民搬迁新建一个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怀仁市新建设施大棚1000个;新建工厂化育苗场3个;引进种植日本贝贝南瓜,建设神嘴窝村优质设施南瓜基地100亩;推进宏力再生公司新建10000平方米高智能联栋温室一座;发展出口红辣椒生产基地1000亩。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再改造提升一批、规划开工建设一批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标准园项目,支持朔城区、应县申报创建国家、省现代蔬菜产业园,通过项目带动进一步提高我市蔬菜生产能力,特别是冬春季保护地蔬菜生产能力。
具体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达到35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05万吨以上;其中露地菜33万亩以上,产量95吨;设施菜2万亩,产量10万吨以上。到2025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达到37万亩,产量稳定在120万吨左右,其中露地菜35万亩以上,产量105吨以上;设施蔬菜2万亩,产量15万吨以上。
2.肉类生产基地建设。
肉羊产业坚持“牧繁农育”和“自繁自育”统筹发展,按照“羔羊引进来,产品走出去”的发展思路,做大做强肉羊产业;肉牛产业坚持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养殖大户,推动我市肉牛业向规模化、现代化转变。同时利用我市充足的奶牛公犊资源和空闲奶牛园区,发展奶牛公犊育肥。生猪产业坚持龙头引领,农户参与,合作共赢的发展模式,推动我市生猪养殖发展壮大。
区域布局:“自繁自育”区主要是在右玉县、平鲁区等西北部山坡区形成100万只基础母羊的生产基地,年出栏肥羔羊150万只。“牧繁农育”区主要集中在怀仁市、应县等平川区,每年从内蒙引进250万只羔羊进行育肥。肉牛产业布局主要在应县、右玉县、平鲁区等肉牛养殖集中的区域。生猪产业布局主要怀仁市、应县、朔城区、山阴县等养殖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建成年饲养量200万头、年出栏110万头生猪的养殖基地。
重点建设项目:肉羊生产方面。支持怀仁市打造国家现代肉羊产业园。建设怀仁金沙滩、朔美羊2个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屠宰加工龙头企业、1个TMR全日粮配送中心、3个母羊良种繁育场和3个标准化肉羊养殖示范场,引进湖羊4000只。推进平鲁鲁丰肉业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100万只肉羊生产线、右玉大西口农牧公司年屠宰50万只肉羊生产线、绿源康达冻干产品生产线投产运行。全市肉羊屠宰能力由目前的600万只提升到750万只。生猪生产方面。充分发挥大象集团、新希望集团、双胞胎集团等龙头企业布局生猪产业的拉动作用,加强与农户、养殖场合作,建设生猪加工龙头企业,2020年生猪饲养量达到110万头,2025年达到200万头。肉牛生产方面。推进肉牛养殖专业化现代化。100头以上规模场数量由目前的80家增加到100家,年出栏能力由2万头提升到3万头。奶牛公犊育肥由2.5万头增加到4万头,年淘汰母牛接近3万头。交易平台建设方面。在怀仁市建设晋北肉业交易中心,努力打造冷鲜肉集散、物流配送、质量检测、肉类产品展销于一体的智能化交易平台。举办好第三届山西·怀仁国际羔羊肉交易大会。
具体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肉羊饲养量630万只,出栏430万只;生猪饲养量110万头,出栏55万头;肉牛饲养量10万头,出栏6.5万头以上,肉类总产达到12.5万吨。2025年,全市肉羊饲养量达到800万只,出栏550万只;生猪饲养量200万头,出栏110万头;肉牛饲养量12万头,出栏8万头,肉类总产达到19.5万吨。
3.蛋类生产基地建设。
坚持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培育一批带动力较强的蛋鸡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提升我市蛋鸡养殖现代化水平。
区域布局:蛋鸡产业布局主要在怀仁市、山阴县、朔城区等养殖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发展存栏万只以上的现代化蛋鸡场50家。
重点建设项目:以朔城区盛峰农牧、山阴县昀鑫禽业、怀仁市潘杨和农牧专业合作社为重点,打造3家存栏10万只以上的蛋鸡龙头企业,带动全市蛋鸡养殖逐步向规模化、现代化、智能化转变,饲养量增加到450万只。
具体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鸡饲养量420万只,鸡蛋产量3.4万吨。到2025年,全市鸡饲养量达到450万只,鸡蛋产量达到3.6万吨。
4.奶类生产基地建设。
坚持以优质安全、健康发展为目标,持续推进奶业现代化,实施奶牛遗传改良计划和苜蓿青贮行动。按照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的要求,加大对养殖小区的改造力度,推动我市奶牛养殖业提质增效。
区域布局:奶牛产业带主要集中在山阴县、应县、朔城区、怀仁市等四县区的平川区。发展奶牛存栏20万头,年产鲜奶80万吨的优质奶源基地。支持山阴县申报创建国家奶牛现代农业产业园。
重点建设项目:①每年改造提升奶牛规模养殖园区20个。完善奶牛养殖园区基础设施,逐步实现“品种优良化、养殖设施化、饲养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②2020年建设古城集团5000头现代化奶牛场,努力打造鲜牛奶生产、犊牛养殖、饲草加工等多元化产业于一体的现代化养殖基地。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引进1—2家乳品加工企业,提升全市乳品加工能力。
具体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奶牛存栏18.5万头,鲜奶产量达到60万吨。到2025年,全市奶牛存栏达到20万头,鲜奶产量达到80万吨。
5.分级建设“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
落实好市长“菜篮子”工程,分级分批建设生产基地。2020年,初步遴选8家企业作为市级首批“菜篮子”生产基地,重点在保鲜冷链等配套设施上给予扶持。
蔬菜生产基地:①朔州启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蔬菜生产基地。②朔城区野狐涧村设施蔬菜生产基地。③山西宇昊双孢菇生产基地。④应县南河种蔬菜生产基地。
肉类生产基地:①怀仁市朔美羊肉业有限公司。②朔城区丰源牲畜屠宰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基地。
蛋类生产基地:山阴县昀鑫禽业有限公司
奶类生产基地:山西古城集团公司养殖加工基地
市级生产基地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农业农村局与企业确定具体品种、数量、补贴方式,并签定合作协议。各县(市、区)根据各自优势,相应建立当地“菜篮子”生产基地,保障辖区内“菜篮子”产品供应。
(二)加强“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覆盖主产区和城镇主要蔬菜批发市场的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采集点、信息通道、信息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信息采集,健全工作机制,定期收集发布蔬菜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引导农民生产适销对路的蔬菜品种,引导经营者合理安排经营活动。建立“菜篮子”主要产品市场价格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按照“政府主导、企业承储、财政补贴、动态管理、常年轮换、保障供给”的思路,坚持应季生产与保鲜储藏相结合、活体储备与冷冻储备相结合、市县分级建设、分级扶持的原则,明确主体、品种、数量,建立灵活高效的“菜篮子”主要产品应急储备合作机制,特别是要加大对“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冷链系统建设的扶持力度,形成产储销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三)加强“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加强“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平台建设。加强对农业农村部三个定点监测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进一步完善市场信息、质量安全检测、电子统一结算等设施。合理选址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套冷藏保鲜、加工配送和垃圾处理等设施,鼓励净菜上市、半成品上市,满足市民多样化需求。结合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流通平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建城区街道或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一批“菜篮子”工程农超对接蔬菜直销平价商店,抓好蔬菜配送和蔬菜零售网点建设。鼓励支持蔬菜生产(营销)主体对接超市、酒店、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社区菜店,在城区开办蔬菜生鲜超市、社区菜店、蔬菜社区直通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营销成本,让广大居民更多地吃上质优价廉的蔬菜。加快“菜篮子”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各类电商、物流、商贸流通、金融等企业参与平台建设和运营。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经营,逐步扩大网上交易的品种和配送范围,完善网上交易技术标准、统计监测和信用体系,促进农产品产销与物联网、互联网协同发展。
(四)加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严格“菜篮子”产品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制度。积极开展“菜篮子”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支持建立全市“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处理平台,并在“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四、健全完善政策体系
按照“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的要求,认真梳理现有政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菜篮子”工程的政策框架体系。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县两级要制定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对生产、保鲜加工、流通和市场各环节的资金投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
2.创新用地政策。科学界定农用地范围,优先为生产基地安排用地和建设指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完善补贴机制。建立蔬菜、畜禽良种补贴政策,加大农资补贴力度,强化对新技术、新模式的扶持补贴,由市发改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优选承储企业,并按规定签定合作协议,建立应急生产、价格调控、应急上市等补贴机制,推进产储销一体化格局形成,确保能产出、储得下、能应急,全面提升“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4.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体系。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科技创新、“绿色通道”、屠宰场升级改造、市场流通业态、农产品终端市场的支持力度,在项目立项、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
5.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农业担保、农业保险和其他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菜篮子”金融创新业务,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资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特别是对农民自主投资建设“菜篮子”工程项目,优先享受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金融保险单位)
6.建立产销合作机制。根据全市“菜篮子”产品产销情况,加强与国内兄弟单位信息、产品、技术、人才、市场等全方位的区域合作交流,互通有无、互建基地、互补互助,实现产销衔接、供需平衡,保障全市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市商务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市县两级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发改、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与规划、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供销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建立“菜篮子”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加强市场供求关系监测预警,因时、因地、因市、因品灵活制定调控补贴政策,增加“菜篮子”产品花色品种,保证数量和质量,实现均衡供给。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处理“菜篮子”工程建设具体事务,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合作的运行体系和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2.产销有效对接。适应蔬菜生产消费布局出现的新变化,密切产销联系,促进蔬菜生产与流通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产销信息监测与服务,主动做好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和消费预期,加强网情舆情监测,及时处置不实信息。加快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体系、流通体系、冷链体系,提升市场调节能力,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促进产品跨区域调运。积极推进农超、农校、农市、农企对接,密切产销合作关系,切实解决好卖难、买难问题。要积极培育蔬菜龙头企业和产品品牌,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采取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形式,整合资源,打造一批基地型、加工型、物流型“菜篮子”产品龙头企业,进一步推动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
3.依法依规管理。要进一步明确任务、互相支持,不断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的整体性、有效性和协调性。要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考核机制,及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考核结果公开通报,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已建成的“菜篮子”工程基地,要列入重点保护区,依法予以严格保护。对因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确需征占“菜篮子”基地的,必须做到“先补后征”,在核定补偿标准时,要充分考虑新建基地所需资金,确保“菜篮子”基地的稳定。各类“菜篮子”市场要列入各地政府属地管理范围,依法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串通涨价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朔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目标汇总表
附件
朔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目标汇总表
|
2019年实际 |
2020年计划 |
2025年规划 | |
蔬菜面积(万亩) |
小计 |
34.98 |
35 |
37 |
露地菜 |
33.11 |
33 |
35 | |
设施菜 |
1.87 |
2 |
2 | |
蔬菜产量(万吨) |
小计 |
100.28 |
105 |
120 |
露地菜 |
92.24 |
95 |
105 | |
设施菜 |
8.04 |
10 |
15 | |
生猪生产(万头、万吨) |
存栏 |
100.02 |
110 |
200 |
出栏 |
50.49 |
55 |
110 | |
猪肉产量 |
42707 |
4.65 |
9.3 | |
肉羊生产(万只、万吨) |
饲养量 |
620.44 |
630 |
800 |
出栏量 |
410.24 |
430 |
600 | |
羊肉产量 |
6.76 |
6.92 |
9.0 | |
肉牛生产(万头、万吨) |
饲养量 |
10.40 |
10 |
12 |
出栏量 |
6.46 |
6.5 |
8 | |
肉牛产量 |
0.92 |
0.93 |
1.2 | |
蛋鸡生产(万只、万吨) |
饲养量 |
410.58 |
420 |
450 |
蛋产量 |
3.30 |
3.4 |
3.6 | |
奶类生产(万头、万吨) |
饲养量 |
18.10 |
18.5 |
20 |
奶产量 |
575247 |
60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