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00613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年03月20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0〕7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3月23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00613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 |
发文机关: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年03月20日 |
标 题: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朔政办发〔2020〕7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3月23日 |
主 题 词: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朔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2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朔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市委六届124次常委会议和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组建方案
为整合朔州文化旅游资源,加快推进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康养产业融合发展,以打造文化旅游战略性支柱产业、建设富有特色和魅力的塞上文化旅游强市为目标,通过整合重组国有文旅资源,发挥国有企业在产业资源、产业培育、股权运作、引资融投资等方面的优势,提升国有资本在文旅产业领域的影响力、控制力、带动力,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朔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集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举右玉龙头、走生态之路、打长城品牌”发展思路,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径,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载体,以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改革管理机制为动力,突出朔州绿色生态、塞上风情、佛教古建、西口文化、现代工业文明等优势,把文化旅游业作为转型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来打造,把朔州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生态文化旅游康养目的地和生态避暑旅游强市。
二、组建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市委领导、市政府主导下,组建文旅集团,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文旅集团作为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市场主体,以市场化方式促进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康养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康养产业发展。
(二)统一规划,三权分离。结合全域旅游,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统一规划,规划既要突破县(市、区)行政区划限制,又要统筹各行业规划,实现地域和行业规划的协调统一。对规划区内旅游资源实行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三权分离”模式,市级将部分资源经营权和管理权赋予文旅集团,由文旅集团进行整体招商、融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
(三)市县合作,收益共享。涉及各县(市、区)旅游资源的招商、融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按既定的合作模式或市场合作机制,在不改变现有经营主体和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各县(市、区)重点景区实行公司化,可作为文旅集团的子公司,形成融投资集团优势,壮大融投资力量。也可通过入股、合资、控股等市场机制,建立合作机制,由文旅集团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投资收益分成方式,互利共赢。
三、职责定位
(一)从事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康养资源的招商、融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
(二)推进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康养资源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受市委、市政府委托,运用市场机制,主动承办“一节三会”等文化旅游体育活动,代表市政府出资(或以债券资金投入),积极协调各县(市、区)的旅游资产和文旅经营实体,以不同方式进入文旅集团,抢抓政策性机遇,争取债券等资金项目,参与应县木塔、朔州老城、紫荆山、神头海泉域、广武长城、杀虎口、金沙滩等重点景区项目的开发运营。
四、发展目标
通过强化资源整合和资本运作,抓住集大原高铁、朔州机场开通和国家建设“长城国家公园计划”的有利契机,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融入京津冀文化休闲旅游圈,使其成为京津冀居民短休假的休闲旅游“后花园”,同时做强“朔州绿”这张靓丽名片,开发优化森林生态休闲区、休憩康养度假区等空间布局,着力构建生态休闲度假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健康养生游、文化休闲农业游等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加快特色古镇、乡村旅游、边塞民宿、长城露营、长城人家等开发布局,争取将朔州市建设成集生态观光、边塞文化体验、民俗风情体验、研学旅行基地、避暑休闲度假、工业矿区生态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特色避暑休闲旅游城市和中国最具特色的边塞文化旅游目的地。
五、组建方式
(一)集团名称:朔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性质: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府直属重点国有企业。
(三)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
1.主要经营范围。
(1)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盘活存量资产和有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相关业务;
(2)文化创意项目开发;
(3)文化成果交流及文化产业项目投资与管理;
(4)旅游景区开发建设与运营;
(5)旅游地产开发与经营;
(6)旅游运输投资与运营;
(7)文化演艺、影视投资制作、文化旅游广告策划包装制作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旅游商品的生产、加工、贸易和销售及旅游相关产业投资和经营;
(8)酒店餐饮管理服务;
(9)游乐设施投资建设与经营;
(10)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
(11)体育场馆经营与管理;
(12)体育竞赛与表演的经营和开发;
(13)生态康养项目开发与运营。
2.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四)资本注入:
货币资本金注入:货币资金1亿元人民币,首期由市财政统筹解决5000万元人民币货币资金。
国有资产注入:市本级、各县(市、区)所属的文化、旅游、体育、康养类经营性资产划入或整合到文旅集团,分为公益性资产板块、经营性资产板块和金融资产板块。
具备注册集团公司资格后,先行注册文旅发展集团公司(注册集团公司必须有三个或以上子公司),其余公司资产待集团组建运行后,理清资产现状,按“一产一策”的原则,成熟一宗划转一宗,分批逐步推进。
公益性资产板块:朔州市图书馆、朔州市博物馆、朔州市文化艺术中心、朔州市群众文化艺术馆、朔州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等公益性资产按照法律界定和规定,原有单位性质和管理体制不变,资产整合到文旅集团。
经营性资产板块分为市本级和县(市、区)级经营性资产。
市本级经营性资产:
1.原市政银建设投资公司所属的朔州市政银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整体划入文旅集团,作为子公司;
2.成立文旅集团文化演艺公司;
3.朔州广电传媒公司整合到文旅集团;
4.朔州日报社印刷厂、广告传媒公司资产整合到文旅集团;
5.市能源局能源培训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安全培训中心企业化后整合到文旅集团;
6.朔州红旗牧场资产整合到文旅集团;
7.市体育局体育彩票中心进行企业化后划入文旅集团;
8.七里河公园文旅用地;
9.由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投资的其他可行资产。
上述资产在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可行方式,整合或划转到文旅集团。
各县(市、区)经营性资产:
在集团组建后,各县(市、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不同方式划转或整合到市文旅集团,成熟一个划转一个。
1.应县木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文旅集团应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将应县相关文旅资源划入该公司,作为文旅集团子公司,统筹管理;
2.平鲁区北固山、乌龙洞景区现由民营企业托管经营,以股份制形式入股文旅集团;
3.朔城区、怀仁市、山阴县分别成立文旅集团朔城区文化旅游开发公司、文旅集团怀仁市金沙滩文化旅游开发公司、文旅集团山阴县文化旅游开发公司,将本县(市、区)文旅资产划入公司后,作为文旅集团子公司进行统筹管理;
4.右玉县成立文旅集团右玉文化旅游开发公司,将右玉的旅游资源纳入该公司,作为子公司统筹管理;
5.平朔工业集团成立文旅开发公司,可以股份制的形式作为子公司。
金融资产板块:待组建后逐步完善。
上述资产通过可行的方式划转或整合到文旅集团,文旅集团分别成立相应的子公司经营管理,子公司纳入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管理。
文旅集团可有序吸收民营资本参与子公司混合改制,引入外来资本参与集团下属子公司的改制重组、合资合作,鼓励通过并购、投融资合作等方式,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技术、人才等资源和要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五)治理结构。
文旅集团为市属国有独资公司,市国资委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市政府对文旅集团行使出资人职责;市文旅局、市体育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行业指导。
集团按法人治理结构设立公司党委、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不设股东会,市国资委授权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
1.法人治理结构。
创新企业管理,激发企业活力,成立之初,人员配置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企业领导人员根据企业发展规模而设定,企业日后发展壮大再进行“三会一层”人员的增补。
(1)党委。由5人组成,文旅集团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立,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兼任监事会主席,由市纪委监委派驻人员担任)。
(2)董事会。由5人组成,董事长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任党委书记,其中政府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
(3)监事会。由3人组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组成人员。
(4)高级管理层5人。设总经理1名(拟外聘职业经理人,由于企业发展之初规模较小,总经理也可由董事长兼任)、副总经理2名(拟外聘专业水平强的副总1名),财务总监和法务总监各1名(拟外聘)。副总经理也可由副董事长兼任,交叉任职。
(5)纪委(监察室)、工会。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企业工会机构设置程序配备。
2.人事任命与管理。
文旅集团为市政府直属重点国有企业,按照《朔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董事长、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由市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确定;外聘的职业经理人依据契约合同由公司董事会研究聘任;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高管人员、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任免。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员工由集团公司组织严格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凡进必考;对特殊岗位特殊人才实行择优选择(特殊人才指符合公司需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对优秀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集团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企业用工、劳动、人事、分配和各类社会保险制度。
按照《朔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交流和参加会议、党校学习、培训等享受同级干部同等待遇。
3.薪酬待遇。
建立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本行业、本地区收入水平,由公司自主确定职工工资和内部分配方式,坚持按劳、按责、按绩分配,有效激励,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
(1)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包括基础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等。
(2)中层及其他人员。根据岗位、技能和实际贡献确定。
六、发展思路
(一)近期工作思路。
整合开发右玉县杀虎堡、西口古道、右卫古城等文化遗存,小南山、苍头河湿地、牛心山万亩花海等景区点,重点打造系列文化IP,成为带动全市文化旅游发展的“龙头”。
整合朔州市七里河公园、朔城区神海湿地、朔城区桑干河欢乐谷、山阴县桑干河湿地、应县镇子梁水库、怀仁市鹅毛河等水系湿地等桑干河沿线资源,配套文化旅游服务设施,开发建设集生态观光、休闲康养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
整合平朔工业生态园、朔城区紫荆山、应县龙首山、应县石柱山、应县跑马梁等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休闲度假、生态康养类旅游产品。
整合全市长城、古堡类资源,以山阴县广武长城为核心,打造长城国家历史文化公园、长城文化博览园、边塞文化产业园,打造山西长城旅游板块核心区、中国北方最具特色的边塞文化旅游目的地。
(二)长期发展目标。
以市场化手段为主,行政化手段为辅,对全市文化旅游资产进行专业化重组,宜划转则划转、宜入股则入股,对并入朔州旅投的资产进行专业化梳理,归并整合,形成协同合力,明确发展主业。对于非主业资产再次进行流转和处置。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或不同投资主体,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平台的资本平台,通过资本撬动发展战略性的文化旅游项目。按照“产业+资本”的思路,产业平台和资本共同发力,产业平台按照板块化经营的思路,沿产业链上下游布局,打造文化旅游、景区托管、绿色农林、度假康养等实业板块,资本平台围绕产业布局,采用母子基金模式,通过控股参股、并购重组等方式,重点重组、并购我市国有和民营景区点中的优质资产,有效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产业的联动发展和转型升级。
文旅集团整合重组后,按照企业职能定位,以构建生态休闲度假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健康养生游、文化休闲农业游等文化生态旅游产业为主业。一是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参与投资文化、旅游设施等重大项目,二是收购整合相关旅游资源、资产,实行集约化、市场化管理,三是开展自营业务,投资经营性项目。
投资重大项目和自营的经营性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可行性论证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等程序实施;对于政府安排的公益性项目,通过政府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方式,实现企业正常运转和资金收支平衡。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朔州市文旅集团组建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刘亮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张军、市国资委主任兰成龙、市文旅局局长石剑英、市体育局局长刘焕担任。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政银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专班成员。同时,成立公司筹备小组,组长由张猛同志担任。
(二)市国资委要按照程序,积极稳妥做好相关企业注册变更、清产核资、审计评估、资产划拨、风险控制、债务处理等各项工作。市行政审批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文旅集团的登记注册以及被划转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坚持特事特办,精简办事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三)在筹备组建过程中,要严肃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人事纪律,在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按照规定程序,在公开、公正的基础上,严格依法依规整合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四)力争2020年4月底前完成组建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