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对我市人防工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朔州市 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朔双随机〔2025〕2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5年5月-11月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本辖区范围内已验收人防工程、人防工程专用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的检查,参照市场监管部门企业风险分类抽取比例为20%。
三、抽查内容
(一) 已验收人防工程的检查内容
1、人防工程结构是否完好;
2、人防工程内部整洁、无渗漏水,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3、人防工程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
4、人防工程通风、给排水、电气、采暖、通信、消防等系统工作正常;
5、人防工程内零部件无锈蚀和损坏;
6、人防工程进出口道路畅通,孔口伪装及地面附属设施完好;
7、人防工程防汛、防火设施安全可靠。
(二) 人防工程专用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的检查内容
1、是否有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并且在有效期内;
2、企业是否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制作、 安装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
3、 资质范围是否满足所承担工作内容,有无超资质范围的业务;
4、人员上岗证书是否覆盖工作内容的岗位要求;
5、工作人员数量是否满足项目工作内容;
6、生产场地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
7、生产设备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
8、是否使用不合格构建,伪造产品生产记录;
9、是否未按规定对产品质量进行记录和质检;
10、各种档案是否齐全(包括原材料送检委托书/单、产品制作检查原始记录、出厂前检测报告等) ;
11、是否违规生产非标产品或直接采购其他企业成品套牌销售;
12、 出厂前的检测标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是有效版本;
13、 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四、名单抽取
(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二)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将双随机任务派发给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具体实施
相关科室。
(二)检查方式
对朔州市已验收人防工程、人防工程专用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单位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
(二)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检查完毕,及时回填检查结果,将检查结果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朔州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