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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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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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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 |
911400007435208403 |
晋(朔州)煤安罚〔2025〕综执06002号 |
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涉嫌9#煤轨道巷架空乘人装置70号工字钢梁下方编号为002的高压电缆与编号为003高压电缆之间距离小于50mm、923配电点高压电缆与923水仓高压电缆之间距离小于50mm违法违规案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曹金钟 |
1、9#煤轨道巷架空乘人装置70号工字钢梁下方编号为002的高压电缆与编号为003高压电缆之间距离小于50mm、2、923配电点高压电缆与923水仓高压电缆之间距离小于50mm。分别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2、《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0.1 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 mm”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2025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