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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生效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下窑煤业有限公司

91140000056270050T

晋(朔州)煤安罚〔2024〕103002号

1.部分作业地点未安装视频监控,未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已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未上传监管部门;2.矿方自查的5条重大隐患,有2条(采掘失调、4105运输顺槽探水开关15米处电缆有一处破口)重大隐患由矿长挂牌督办,但验收人员为副矿级领导并非上级主体公司人员,其余的3条重大隐患未由矿长挂牌督办;5条重大隐患中只有一条(采掘失调)上报了属地监管部门;3.《年度风险辨识评估报告》未对井上、下风险点进行划分;未明确风险辨识方法;仅对井下水、火、瓦斯、顶板等重点灾害进行了辨识评估,其他风险未进行辨识评估;4.4105运输顺槽口照明综合保护装置未做漏电试验;5.主斜井皮带未设置自动报警灭火装置;6.井下消防材料库物资不满足要求(缺消防水龙带等应急救援器材);7.4105运输顺槽受水害威胁,未编制水文地质情况评价和水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报告

罚款

于占国

1.部分作业地点未安装视频监控,未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已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未上传监管部门;2.矿方自查的5条重大隐患,有2条(采掘失调、4105运输顺槽探水开关15米处电缆有一处破口)重大隐患由矿长挂牌督办,但验收人员为副矿级领导并非上级主体公司人员,其余的3条重大隐患未由矿长挂牌督办;5条重大隐患中只有一条(采掘失调)上报了属地监管部门;3.《年度风险辨识评估报告》未对井上、下风险点进行划分;未明确风险辨识方法;仅对井下水、火、瓦斯、顶板等重点灾害进行了辨识评估,其他风险未进行辨识评估;4.4105运输顺槽口照明综合保护装置未做漏电试验;5.主斜井皮带未设置自动报警灭火装置;6.井下消防材料库物资不满足要求(缺消防水龙带等应急救援器材);7.4105运输顺槽受水害威胁,未编制水文地质情况评价和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报告

以上事实违反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炭工业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装备配置标准》GB50581-2020;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三款;4.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5.《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项;6.《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三项;《煤矿防灭火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7.《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四十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6.《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7.《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矿安〔2023〕61号)

202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