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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朔文旅安发〔2023〕10号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各科室、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按照《朔州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内部双随机抽查计划》。明确了今年的抽查领域及监管重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建立完善本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还没有抽查事项清单的单位要尽快和上级取得联系,将市级抽查事项清单复制到本单位名下。要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结合监管特点和需要,统筹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文化和旅游领域检查对象底清数明、全面准确。同时要进一步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确保执法检查人员分类标注、更新及时。 

  二、统筹制定抽查计划 

  抽查计划的制定要兼顾保持监管力度和减轻文旅企业负担的要求。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制定并落实跨部门和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在制定完成后要及时公示,确保部门联合抽查和本系统双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 

  对于本辖区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的工作,未列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可以由发起部门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需要开展的专项整治,涉及本地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原则上要通过部门联合抽查的形式进行,减少涉企检查数量,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   

  三、科学组织规范实施 

  抽查工作计划中的发起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制定检查方案,参照市场监管局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B、C、D类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抽取。在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检查前需要检查对象提供的证照、财务等资料,要一次性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完成后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通过“互联网+监管(山西)”或其他官方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防止监管脱节。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互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四、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的要求,大力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部门和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监管的威慑力。 

  探索并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督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督促指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此  项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体系。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使用培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入企宣传力度,提升企业知晓度,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彭晓雨 

  联系电话:13903498933 

  邮箱:sxszswlj@163.com 

  附件:1.《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2.《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内部双随机抽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