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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体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法类别 | 承办机构 | 执法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法定 时限 | 承诺 时限 | |||||
1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体育局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30日 | |||||
2 | 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营项目或内容、经营场所容纳消费者超出核定人数、未配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场所设施器材不符合国际标准、体育经营场所接纳未取得经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 |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30日 | |||||
3 | 对伪造、涂改、买卖、租借、转让体育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 |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30日 | |||||
4 | 对未经审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 | 《全民健身条例》 第三十六条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30日 | ||||
5 | 对聘用未取得体育专业人员资格证,从事教练、培训、辅导、咨询、体育测定、体育康复、救护等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 |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30日 | |||||
6 | 对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规定条件仍经营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 | 《全民健身条例》 第三十七条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30日 | ||||
7 | 对未经批准或未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经营许可证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 | 《全民健身条例》 第三十六条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30日 | ||||
8 | 对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以及社会影响大的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体育局 |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30日 | |||||
9 | 对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条件仍经营的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 |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30日 | |||||
10 | 对未经审批经营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以及社会影响大的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 |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30日 | |||||
11 | 对违法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体育局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二十七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 | 30日 | |||||
12 | 对违法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二十七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 | 30日 | |||||
13 | 对公共体育设施的 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体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第三十一条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 30日 | ||||
14 | 对违法使用公共体育设施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第三十一条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 30日 | |||||
15 | 对违法出租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第三十一条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 30日 | |||||
16 | 对彩票代销者的 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体育彩票中心 | 《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第四十一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30日 | |||||
17 | 对体育彩票代销的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彩票中心 | 《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第四十一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30日 | |||||
18 | 对体育类基金会的 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体育局 |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基金会 | 30日 | |||||
19 | 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 其他权利 | 市体育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30日 | |||||
20 | 对体育类社会团体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体育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社会团体 | 30日 | |||||
21 | 对违法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体育局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三十四、三十五条 | 公民 |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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