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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24年6月至9月底。

二、整治范围

全面整治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 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涉企执法问题,着力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等问题,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执法。

一)运动式执法问题。主要包括:在较短时间内从重、从快地进行声势浩大的执法活动,执法时紧时松、随意性大,以专项检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代替日常监管等问题。

二)“一刀切”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不严格执行水行政裁量权基准,不分具体情况、不讲具体方法,采用单一的标准裁量,普遍采取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问题。

三)简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包括:缺乏文明执法意识, 执法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不遵守执法程序,对群众态度强硬、敷衍塞责,执法方式简单粗暴、语言行为过激等问题。

四)野蛮执法问题。主要包括:对待执法对象不问缘由,不听辩解,使用不合理的、非法的、野蛮的、暴力的执法手段,侵犯执法对象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等问题。

五)过度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执法行为超过必要的限度,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滥用行政执法权力,严重损害执法对象合法权益等问题。

六)机械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执法过于依赖程序和规定,忽视法律精神、社会公平正义以及个案的具体情况,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僵化应用法律条文等问题。

七)逐利执法问题。主要包括:在执法过程中为追求个人利益或部门利益而忽视群众利益,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 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八)其他问题。主要包括: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 执法不作为;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

三、监督举报方式

专项整治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或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朔州市市府街28号 朔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49-2090420 电子邮箱:szswmij@163.com

朔州市水利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