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朔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朔州市水利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19 来源:

各县(市、区)水利局,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现将《朔州市水利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落实,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朔州市水利局

202138

  

 

朔州市水利局2021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市水利行业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对水利行业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经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度水利行业监督执法检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公平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圆满完成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全市水利执法监管工作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做好省工作平台的应用。随机抽查活动实行全程电子化管理,依托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工作平台)实施,实现部门内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息的交换共享。

(二)加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省水利厅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市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抽查事项清单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

(三)及时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区市,市局相关科室、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调整情况、执法人员调整情况、监管对象更新情况和年度执法检查重点,更新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对其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四)科学制定随机抽查计划。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内部年度抽查计划及由水利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年度抽查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水利生产经营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依法组织实施抽查。各有关科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执法重点,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

(六)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各县(市、区),市局相关科室、单位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对涉及特殊重点领域、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执法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的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培训。要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努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三)强化廉洁自律。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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