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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年以来,朔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省局“五全为基、六有为要”工作总体思路,纵深推进“党建铸魂引领、营商环境提级、质量强市增效、知识产权促进、监管效能提升、安全底线守护、综合执法为民”七大工程建设,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聚焦短板弱项,高效精准发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制度。

不断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执法水平,严格落实《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等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履职尽责,持续加强学习。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省、市实施方案,制定了《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同时不断强化学习力度,培养法治思维,制定了《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2023年度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宪法、党内法规以及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依托法治教育网、行政执法大讲堂等线上培训方式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定期举行“行政执法大讲堂”专题讲座,加强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在选人用人中坚持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干部提拔、考核、任免的重要内容。

(三)积极普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认真学法、普法、用法,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和监管对象的法治意识。制定了《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积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学法、普法,把普法融入市场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利用各种普法宣传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开展了3.15消费者维权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周、5.20计量日、5.25爱肤日、6.9世界认可日、6.16安全生产宣传日、医疗器械宣传周、质量月、安全用药月、10·1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中国专利周、打击传销宣传教育等20余次与市场监管密切相关的集中宣传,共安排普法宣传经费20余万元,印发宣传材料80余万份,发送普法手机短信30余万条,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四)严格执法,维护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遵循权责一致、有件必审、有件必备、及时清理的原则,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公开、备案、清理和法律责任,并严格执行。出台的文件严格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进和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审核,积极报备。

2、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朔州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制度》等制度规定。制定了《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所有经过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都要进行案件审核,对于重大执法决定要经集体讨论之后再进行法制审核。聘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各1名提供法律服务,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咨询、论证意见,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并完善行政决策评估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都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合同7件、审核文件4件、出具法律意见书8份、参与集体讨论案件8件。

3、落实两法衔接工作。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联动机制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积极落实行刑衔接,坚持该移必移,2023年移送公安机关11起案件,立案9起。

4、加强执法监督。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领导,成立了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协调市场监管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衔接、综合执法与部门执法配合、跨区域执法联动等问题;指导市场监管执法业务工作;研究市场监管执法的重大事项和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今年先后开展了“两品一械”、市场监管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通过评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及时纠正执法中发生的错误。下发《执法监督建议书》3份,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

5、严格履行应诉职责。我局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分管领导(也是公职律师)出庭。共完成了2起案件的应诉工作,3起案件的复议答复工作,1起案件的仲裁工作,所有案件均已履行生效判决、裁定。今后我局将继续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

6、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着眼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市场主体获得感,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相继印发《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针对51个事项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措施。2023年底共对7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积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市局及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均内设法制机构,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市局及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有5名工作人员具备法律职业资格。

(六)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设置情况

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关于组建朔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通知》(朔编字〔2019〕21号)精神,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下称执法队)的7支执法队(原市质监局稽查分局、原市食品药品稽查队、 原市盐务管理分局、原市质监局开发区稽查队、原市酒管办、原市质监局朔城分局、原朔城区食品药品稽查队),2020年,又整合了商务、粮食的执法队伍,共有编制106名,目前实有人数86名。所有人员的人事、工资手续均已办结。2023年队内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均已配齐。

二、守护“五大安全”

(一)纵深推进安全底线守护工程,从严强化打假治劣。落实“两个责任”守护食品安全。全市共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清单》463份,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1074份,7220家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已全部上报国家总局平台,配备市、县、乡村四级包保干部共1074人,包保比例达6.7,前三季度包保督导率98.8%。平鲁区通过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验收。全省首家在山西雅士利乳业有限公司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关键点远程非现场监管试点工作,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213家门店已全部完成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归集,扎实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和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完成食品抽检任务4247批次,不合格样品84批次,不合格率1.98%,查办食品安全案件80起。强化“全链条监管”巩固药品安全。深入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围绕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强化“两品一械”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监管。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大力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共查办药械化案件111件,1件入选国家局典型案例。按计划完成了对246家药品零售企业的合规性检查工作,发现并整改问题785条,采取风险管控企业6家次。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药品网络销售平台13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64家,发现问题17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突出风险监测保障产品质量。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建立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体系,全市共建风险监测站11座,风险监测点40个(其中包括1个省级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点),拥有各类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人员54人,目前风险采集人员数据库仍在不断更新完善。开展食品相关产品、农资、儿童学生用品、汽车产品等25大类400余批次产品质量抽检。大力开展燃气灶具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106家经销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并建立管理台账,从源头防控产品风险。严管严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扎实开展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高压气瓶安全和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运行、油气长输管道和燃气压力管道安全、化工产业转移相关特种设备安全、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能力等专项整治工作,查办特种设备7起。

(二)纵深推进综合执法为民工程,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持续推进“铁拳”整治行动。围绕市场监管领域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食品“两超一非”、制假售假、养老诈骗、检测机构造假、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问题,坚持依法监管、精准监管、综合监管,强化行刑衔接,曝光典型案例,释放震慑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办各类案件618起,罚没款263.27万元,免予处罚7起,移送公安机关9起,入选国家局典型案例1起,省局典型案例8起。严格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将服务融入执法全过程,让执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有温度,已回访31起案件的行政处罚相对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处理投诉举报。鼓励企业加入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ODR),推动消费纠纷在线和解,目前全市已有453家企业入驻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创新开展线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七进”活动,现有消费维权服务站174家。全市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共计12854件(其中全市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8129件、全国12315平台4725件),现已办结,办结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朔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法治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建设力量依然薄弱,人员队伍整体法律素养和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需要继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

二是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本领和意识有待提高,落实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亟待提升;

三是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创新不足,真正入脑入心有限,形式与效果脱节问题依然存在。

    四是执法装备不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需要继续加大投入。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在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上再发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市场监管工作的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持续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把党建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好机关党委、党支部和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不断提升党支部的影响力、号召力、凝聚力。完善制度机制、丰富实践形式,促进非公党建工作迈向新阶段,助力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纪律作风整治暨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不正之风,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二)在推动市场主体倍增质升上再发力。加大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依托现有的局际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完善支持个体工商户提质增效的政策措施,推动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持续加大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力度,督促各行业领域落实减税降费惠企政策,打通政策红利“最后一公里”,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发挥协会、非公组织作用。建立完善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通过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促进个体工商户和非公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在服务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上再发力。巩固标准化改革成果。强化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健全完善标准体系。加大标准制定修订力度依托我市特色农业产业优势,组织引导企业主导制定地方标准,鼓励和支持陶瓷协会制定团体标准。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比对工作。鼓励引导小微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积极探索在重点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能源领域计量专项审查,助力重点行业实现节能降碳。着力加强品牌建设。围绕重点区域和行业,开展品牌培育创建工作,带动更多的企业加大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力度。

(四)在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上再发力。完善知识产权基础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活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衔接机制。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地理标志助推乡村振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重点工作。

(五)在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上再发力。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高抽查文件比例和覆盖面,做到应审尽审、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健全完善挂牌督办大要案件、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分析通报办案情况、评选执法办案能手等制度机制,营造大抓案件、严惩违法的工作氛围。确保案件查办和双打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方阵。集中整治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清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商品侵权假冒、网络市场监管、农村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在保障民生民安上再发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开展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疫苗、特殊药品、执业药师挂证、医疗器械、化妆品、回收过期药品等专项检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入开展城镇燃气、重点领域企业专项整治,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到位。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对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全覆盖检查,开展各类产品监督抽检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七)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上再发力。加强法治监管建设。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严格落实省局行政处罚包容免罚清单、裁量基准和裁量规则,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加强执法案件法制审核,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加快市级市场监管智慧平台建设,逐步实现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广告、价格、网络等重点监管领域数字化、信息化、可视化、智能化监管,努力提高监管精准化治理水平。加强信用监管建设。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归集共享、信用公示修复等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全链条企业信用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坚持分级管理、分类实施,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岗位干部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提高舆情监测、风险评估、应对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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