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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建设报告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统筹推进“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提级、质量强市增效、知识产权促进、综合执法为民、安全底线守护、监管效能提升”六大工程建设,牢牢把握依法行政主线,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学法、普法,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和监管对象的法治意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制度

不断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执法水平,严格落实《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履职尽责,持续加强学习。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省、市实施方案,制定了《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同时不断强化学习力度,培养法治思维,制定了《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2022年度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宪法、党内法规以及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依托法治教育网、行政执法大讲堂等线上培训方式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定期举行“行政执法大讲堂”专题讲座,加强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在选人用人中坚持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干部提拔、考核、任免的重要内容。

(三)积极普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认真学法、普法、用法,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和监管对象的法治意识制定了《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积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学法、普法,把普法融入市场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利用各种普法宣传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

(四)严格执法,维护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遵循权责一致、有件必审、有件必备、及时清理的原则,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公开、备案、清理和法律责任,并严格执行。出台的文件严格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进和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审核,积极报备。

2、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朔州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制度》等制度规定。制定了《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所有经过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都要进行案件审核,对于重大执法决定要经集体讨论之后再进行法制审核。聘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各1名提供法律服务,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咨询、论证意见,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并完善行政决策评估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都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

    3、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时完善更新行政执法流程图、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工作依法公正。二是在市政府网站设置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提高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评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印发通报,强化执法薄弱环节,严格履行职责、依法行政。

    4、落实两法衔接工作。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联动机制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积极落实行刑衔接,坚持该移必移,2022年移送公安机关9起案件。

5、加强执法监督。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领导,成立了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协调市场监管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衔接、综合执法与部门执法配合、跨区域执法联动等问题;指导市场监管执法业务工作;研究市场监管执法的重大事项和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今年先后开展了“两品一械”、市场监管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通过评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及时纠正执法中发生的错误。下发《执法监督通知书》7份,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

6、严格履行应诉职责。我局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分管领导(也是公职律师)出庭完成了两起案件的应诉工作,六起案件的复议答复工作所有案件均已履行生效判决、裁定。今后我局将继续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裁定。

7、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着眼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市场主体获得感,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相继印发《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针对51个事项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措施。截止2022年底共对34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积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市局及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均内设法制机构,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市局及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有4名工作人员具备法律职业资格。

(六)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设置情况

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关于组建朔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通知》(朔编字〔2019〕21号)精神,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下称执法队)的7支执法队(原市质监局稽查分局、原市食品药品稽查队、 原市盐务管理分局、原市质监局开发区稽查队、原市酒管办、原市质监局朔城分局、原朔城区食品药品稽查队),2020年,又整合了商务、粮食的执法队伍,共有编制106名,目前实有人数92名。所有人员的人事、工资手续均已办结。

(七)守护安全,严防重大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检查持证餐饮服务单位1979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70份。完成食品抽检4535批次,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专项抽样300批次,不合格样品61批次,已全部完成核查处置。督促全市乳企自查报告率达到100%,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实行“零报告”制度,市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共检测进口冷链食品599.475吨,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全力保障了民生民安。药械安全监管成效明显。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开展了药品质量专项整治、疫苗质量安全检查、“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工作督查、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等8项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经营、使用单位2695家次,发现问题并整改152家。截止目前,共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点60个,回收过期药品528盒。已完成400批次药品抽检工作,查办“两品一械”案件332起,有效确保全市人民的用药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总体平稳。完成气瓶安全综合监管系统的招投标工作,即将开始正式建设。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成立督导组,深入各县(市、区)10家企业开展督导,发现隐患32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组织开展了气瓶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共排查出超期未检气瓶148只,报废气瓶8600只,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5份,立案查处特种设备类案件5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加强。截至目前,共抽检车用汽柴油、化肥、农用地膜、食品相关产品、儿童学生用品等产品54批次,完成了全市13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自查工作。对9类产品、161家经销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办结产品质量相关案件10起。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法治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建设力量依然薄弱,人员队伍整体法律素养和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需要继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

二是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本领和意识有待提高,落实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亟待提升;

三是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创新不足,真正入脑入心有限,形式与效果脱节问题依然存在。

    四是执法装备不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需要继续加大投入。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行政思维意识,严格执法、普法,打造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