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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防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朔州市人防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1

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市场主体和非市场主体)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等

省、市、县人防办

《人民防空法》第25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2

对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

对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

人防工程建设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等

省、市、县人防办

《人民防空法》第23条: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3

对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人防警报设施设点单位(非市场主体)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等

省、市、县人防办

《人民防空法》第35条第2款:设置在有关单位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由其所在单位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