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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责及内设机构

朔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责及内设机构


朔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市农业农村局的领导和管理下,以市农业农村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种畜禽、生猪屠宰、农作物种子、化肥、农药、农机、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种子、化肥、农药、农机、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等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朔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机构:办公室、应急举报科、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直属四大队、直属五大队、直属六大队。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农业畜牧农机渔政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集中行使农业畜牧农机渔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市本级及朔城区的农业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二)受理违反农业畜牧农机渔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并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三)统一指挥调度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组织开展农业畜牧农机渔政等执法检查,依法组织查处跨区域、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四)指导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转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