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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朔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6日
序号 |
执法类别 |
审核项目 |
承办机 构 |
审核条件 |
审核依据 |
审核机构 |
提交的审核材料 |
审核重点 |
审核期限 |
1 |
行政处罚 |
对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行为的处罚 |
思政科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及以下内容: (1)以市教育局名义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3)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 (4)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 (5)需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6)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进行法制审核; (8)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2、承办机构提交的审核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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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教育部令第12号)第三十三条 |
办公 室(分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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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说明;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3.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 5.经听证、评估或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鉴定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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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是否得到保障; (六)执法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 (七)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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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送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案件复杂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补正材料、专家论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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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幼儿园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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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教科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及以下内容: (1)以市教育局名义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3)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 (4)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 (5)需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6)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进行法制审核; (8)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2、承办机构提交的审核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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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8月20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9月11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发布)第二十七条 |
办公 室(分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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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说明;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 5.经听证、评估或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鉴定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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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是否得到保障; (六)执法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 (七)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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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送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案件复杂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补正材料、专家论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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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行为的处罚 |
成教科、基教科、职教科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及以下内容: (1)以市教育局名义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3)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 (4)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 (5)需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6)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进行法制审核; (8)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2、承办机构提交的审核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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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订)第六十四条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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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分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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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说明;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 5.经听证、评估或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鉴定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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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是否得到保障; (六)执法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 (七)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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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送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案件复杂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补正材料、专家论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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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处罚 |
对民办学校办学活动中违规行为的处罚 |
成教科、基教科、职教科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及以下内容: (1)以市教育局名义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3)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 (4)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 (5)需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6)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进行法制审核; (8)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2、承办机构提交的审核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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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订)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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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室(分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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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说明;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 5.经听证、评估或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鉴定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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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是否得到保障; (六)执法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 (七)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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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送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案件复杂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补正材料、专家论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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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处罚 |
对民办学校出资人违规取得回报行为的处罚 |
成教科、基教科、职教科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及以下内容: (1)以市教育局名义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3)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 (4)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 (5)需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6)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进行法制审核; (8)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2、承办机构提交的审核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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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
办公 室(分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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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说明;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 5.经听证、评估或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鉴定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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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是否得到保障; (六)执法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 (七)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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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送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案件复杂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补正材料、专家论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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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处罚 |
对职业教育活动中违规行为的处罚 |
职 教 科 、成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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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及以下内容: (1)以市教育局名义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3)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 (4)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 (5)需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6)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进行法制审核; (8)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2、承办机构提交的审核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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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三十九条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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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室(分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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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说明;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 5.经听证、评估或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鉴定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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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是否得到保障; (六)执法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 (七)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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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送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案件复杂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补正材料、专家论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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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处罚 |
对高中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罚 |
基教科、成教科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及以下内容: (1)以市教育局名义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3)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 (4)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 (5)需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6)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进行法制审核; (8)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2、承办机构提交的审核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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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2014年教育部令第36号)第七条 |
办公 室(分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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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说明;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 5.经听证、评估或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鉴定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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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是否得到保障; (六)执法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 (七)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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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送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案件复杂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补正材料、专家论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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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教师资格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人 事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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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及以下内容: (1)以市教育局名义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3)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 (4)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 (5)需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6)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进行法制审核; (8)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2、承办机构提交的审核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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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教育部令第10号)第二十七条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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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室(分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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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说明;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 5.经听证、评估或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鉴定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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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是否得到保障; (六)执法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 (七)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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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送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案件复杂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补正材料、专家论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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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处罚 |
对教师资格考试中作弊行为的处罚 |
人事科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及以下内容: (1)以市教育局名义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3)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 (4)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 (5)需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6)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进行法制审核; (8)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2、承办机构提交的审核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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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十条 《教师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9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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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室(分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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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说明;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4.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 5.经听证、评估或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鉴定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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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是否得到保障; (六)执法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 (七)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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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送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案件复杂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补正材料、专家论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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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行为的处罚 |
人 事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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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及以下内容: (1)以市教育局名义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3)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 (4)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 (5)需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6)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进行法制审核; (8)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2、承办机构提交的审核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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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1999年教育部令第8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办公 室(分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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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说明;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 5.经听证、评估或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鉴定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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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是否得到保障; (六)执法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 (七)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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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送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案件复杂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补正材料、专家论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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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处罚 |
对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活动行为的处罚 |
基教科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及以下内容: (1)以市教育局名义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3)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 (4)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 (5)需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6)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进行法制审核; (8)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2、承办机构提交的审核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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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第三十六条 |
办公 室(分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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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说明;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 5.经听证、评估或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鉴定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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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是否得到保障; (六)执法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 (七)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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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送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案件复杂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补正材料、专家论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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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处罚 |
对托幼机构违反卫生保健规定行为的处罚 |
基教科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及以下内容: (1)以市教育局名义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3)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 (4)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 (5)需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6)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进行法制审核; (8)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2、承办机构提交的审核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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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
办公 室(分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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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说明;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 5.经听证、评估或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鉴定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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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是否得到保障; (六)执法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 (七)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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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送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案件复杂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补正材料、专家论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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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学校集体用餐食品卫生规定造成责任事故行为的处罚 |
思政科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及以下内容: (1)以市教育局名义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3)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 (4)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 (5)需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6)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进行法制审核; (8)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2、承办机构提交的审核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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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年教育部令第14号)第三十四条 |
办公 室(分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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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说明;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3.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 5.经听证、评估或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鉴定报告; 6.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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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是否得到保障; (六)执法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 (七)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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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送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案件复杂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补正材料、专家论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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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处罚 |
职 教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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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及以下内容: (1)以市教育局名义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3)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 (4)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 (5)需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6)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进行法制审核; (8)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2、承办机构提交的审核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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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正) 第八十二条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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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室(分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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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说明;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 5.经听证、评估或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鉴定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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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是否得到保障; (六)执法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 (七)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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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送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案件复杂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补正材料、专家论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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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行为的处罚 |
基教科、职教科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及以下内容: (1)以市教育局名义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3)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 (4)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 (5)需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6)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进行法制审核; (8)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2、承办机构提交的审核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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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正) 第七十六条 |
办公 室(分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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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说明;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 5.经听证、评估或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鉴定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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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是否得到保障; (六)执法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 (七)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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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送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案件复杂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补正材料、专家论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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