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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4 16:50      发布机构: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安排,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持续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效能,扎实开展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做好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坚决遏制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全市矿业秩序安全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结合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实际,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对象

从全市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中按20%的比例选取,列入2025年度市级执法监督检查名单,同时根据工作实际每县(市、区)随机选取1-2家矿山企业进行抽查。上一年度已接受执法监督检查且无涉矿违法行为的矿山企业本年度不再选取。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1、矿山企业是否存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采矿的行为;

2、矿山企业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开采方式的行为;

3、矿山企业是否存在不按批准矿种采矿的行为;

4、矿山企业是否存在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的行为。

四、检查方式

2025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市、县(市、区)联合检查方式适时开展,届时矿山企业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和图件配合检查。露天矿山通过无人机航拍影像与上一年度卫星遥感影像进行比对,判定是否存在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井工矿山通过矿山企业提供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上一年度储量年报,确定已接近矿区边界位置进行实地测量,核实是否存在越界开采行为。

五、工作安排

原则上对列入执法监督检查名单的矿山企业年度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由属地自然资源部门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具有重大影响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由市级自然资源部门挂牌督办或提级办理。

六、工作要求

1、严格依法依规。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执法检查范围,坚决杜绝滥用职权或执法不严的情况发生。执法行为要做到有法可依、于法有据;执法过程要做到严格规范、公平公正;检查结果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2、规范执法程序。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执法规程开展工作,主动出示检查通知和执法证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充分保障检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矿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于需要后续处理的案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程序规定执行,形成完整、严密的执法闭环。

3、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执法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秉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坚决抵制各类不正之风。严禁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坚决杜绝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礼品、礼金、宴请等违规行为,维护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度矿山企业执法监督检查名单.xlsx



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