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正常运转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协调服务科。建立完善与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常态化沟通机制,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民营企业与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对接,跟踪民营经济重大合作进展并协调推动各有关方面给与支持。为全市各类小微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提供技术性、服务性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为小微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提供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工作。

(三)经济监测科。建立健全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监测体系,跟踪监测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定期发布民营经济发展形势报告。协助做好跟踪监测、分析研判民间投资形势,推动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落实等工作。研究提出扶持全市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指导、服务小微企业升规上档。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协调和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 ,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

(四)宣传教育科。指导全市民营企业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开展人才开发、智力引进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民营经济领域理论问题研究,开展民营经济发展宣传。支持小微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为小微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研发合作基地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