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0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u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地址:朔州市市府西街3号市政府办公楼318室;邮编:036000;电话:0349-2021918;电子邮箱:szzfxxgk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着力加强政务公开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印发了《朔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照国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引,编制完成了市级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指导县、乡两级政府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了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各县级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大重大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稳岗就业医疗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六新”突破,通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级各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多方位展现有关决策部署、政策措施的实施及增进民生福祉、保障市场运行、推动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情况。特别是围绕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布各类疫情防控信息暖企惠企政策、企业复工复产、稳岗就业等方面信息为构建群防群控格局、科学引导舆论、提振发展信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全面落实解读主体责任,实现了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在做好文字解读的基础上,通过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性文件解读,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可感性和传播力、影响力,目前政策性文件非纯文字解读量达到86%以上。为便于公众查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集中发布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材料,实现了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页面相互关联链接。同时,在市政府微信公众号、朔州新闻网、市政务大厅等多个平台发布重要政策解读材料,非政府网站渠道发布的政策解读占比达55.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职,依法依规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其中,自然人申请33件,商业企业申请3件,科研机构申请1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抓好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制定《拟发文件属性管理认定表》,要求文件起草单位明确拟发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做到《拟发文件属性管理认定表》随公文一并报批,确保文件公开程序规范、属性认定有据可依。建立文件属性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与主动公开的衔接,对于公众关注度较高、申请较多的政府信息,在依法申请人公开后,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将公开属性由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专栏。我市在全省率先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优化升级,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模板”原则,将35家市直部门统一纳入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统一规范部门法定公开目录,实现了市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数据同源和互联共享。二是进一步优化搜索功能。为了便于用户获取政务信息资源,对政府网站搜索进行优化,实现市政府网站与部门网站全网搜索,实现搜索内容按类型进行分类展示,模糊搜索按照相关度来排序,按月份、周、天等时间段选择展示,高级搜索通过设置多条件查询,实现网站精准搜索,逐步实现智能化搜索。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和评价,从而有效地发挥考核对工作的检验、评价、改进和推动作用,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顺利高效开展。是完善和创新日常监管机制。建立“一月双查”制度,每月在月中、月底对政府网站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现问题,按月、按季度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建立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二维码矩阵扫描墙,工作人员每周扫描二维码对新媒体账号运行情况检查。实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专人负责制,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现问题,按月、按季度进行通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9

54

3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47

-177

275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54

+91

2002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75

+671

101024

行政强制

272

+54

469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4

-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3

34435.8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3

1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16

2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1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1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3

1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3

1

8

3

2

5

3

13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二是全方位解读、回应、互动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基层公开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仍要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效。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强化互动回应,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拉近政民距离。三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