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朔城区老旧设施温室改造升级,有改造意向且满足改造条件的设施蔬菜经营主体可进行申报,通知如下:
1、申报主体:从事设施蔬菜(含食用菌)生产的现代农业生产新型经营主体,近三年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完善生产记录档案,原则上要从“2024年设施蔬菜项目储备库”中选择。承担过省级蔬菜项目未完工、未验收的经营主体,原则上不予项目支持。
2、项目规模及条件:改造完的连片设施室内面积需不低于5亩,设施结构与环境控制设备向大型化、宜机化、智能化转型。
3、补助方式及标准: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改造老旧设施(日光温室或塑料大棚)改造成温室(含覆被式大棚)的,按室内面积计算,每亩补助不超过2万元。
4、申报时间及办法: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3日。经营主体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朔城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3363498566。

地址:原朔城区地税局六楼610室。

朔州市朔城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