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推进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注。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所提供的建议符合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启示和帮助。

当前,新能源汽车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也是未来汽车行业的发展方向,但随着新能源车的不断增加,充电难问题将随着新能源车辆日益增长而日渐突出。但就如何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短板的问题,近几年以来,我市积极发展新能源,倡导绿色交通出行,将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建设。

一、基本情况据统计,目前全市共建有充电站37座,充电桩共321台,其中已建成充电站32座,充电桩共249台;在建充电站5座,充电桩共72台。华朔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建设投运15座充电站,175台充电桩;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建设投运19座充电站,140台充电桩;山西交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投运3座充电站,6台充电桩。然而,分布于市区的充电站共计11座,充电桩共计112台。而且,华朔新能源公司正在新建2座充电站,分别建于京城港和老城附近,为新能源汽车车主提供便利的充电服务。

二、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面

1.目前,《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年)》还未正式印发,待省级文件印发后,我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编制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服务站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同步规划和建设,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提供坚强保障。

2.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破解电动汽车充电难题、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2023年5月1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规定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这在很大程度上简化了公共场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办理流程,我市也将根据相关规定鼓励引导企业扩大充电桩新建规模,积极寻求先进充电桩企业的战略合作,为企业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在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服务,以优质服务促进充电设施加速布局。

办法还规定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而且运营企业在居住区、办公场所、停车场等地安装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各相关方应当支持和配合开展现场勘查、用电安装、施工建设等工作,不得阻挠充(换)电基础设施合法建设活动,这在很大程度上为企业和个人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了审批支持。

三、关于充电桩大数据信息联网平台方面

根据《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省级将建立完善省市两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引导充(换)电运营企业将充电基础设施数据与充电设施监管平台对接,有效整合不同企业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实时交换、对社会公众开放共享。

而且,也会加快推进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打通充电平台与车辆平台数据链路。并要求充电运营企业完善充电设备运维体系,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鼓励场地供应方与充电运营企业"共建共营",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共同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最后,对您积极参政议政致以崇高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