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干发〔201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朔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29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姚杰同志任朔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曹志强同志任朔州市民政局调研员,免去其朔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永唐同志任朔州市民政局调研员,免去其朔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徐洲同志任朔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朔州市民政局副调研员职务;

  张玉芳同志任朔州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卢文宝同志任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李德红同志任朔州市水务局副调研员;

  刘树兵同志任朔州市林业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郭玉国同志任朔州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富兴同志任朔州市审计局调研员,免去其朔州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智聪兰同志任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裴金铃同志任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免去其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韩杰武同志任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

  刘文亮同志任朔州市统计局调研员;

  李永平同志任朔州市规划局副局长;

  吴夺魁同志任朔州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熊高德同志任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郝志国同志任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高海同志任朔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向阳同志任朔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吴文忠同志任朔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朔州市教育局副处级督学职务;

  曹春昌同志任朔州市第一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壮同志任朔州市第一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荆斌同志任朔州市第五中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朔州市教育局副处级督学职务;

  李波同志任朔州市第五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有跃同志任神头泉域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白林峰同志任朔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副处级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万恒同志朔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朔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王晋同志朔州市公安局调研员职务;

  力希山同志朔州市桑干河水利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连永春同志金沙滩农牧场副场长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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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