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厅字〔2022〕29号),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7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现对推进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及享受条件

  对2022年起的应届毕业生,首次创办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的担任主要负责人(或者股东)。对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并带动1人以上就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且有纳税行为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15000元的扶持。

  二、办理流程及时限要求

  申请人向创办企业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资料,受理后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人社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及时对审核通过的申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15000元补贴拨付至申领人提供的银行账户。每名高校毕业生及每个实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享受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不再重复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等政策。

  三、申请所需资料

  1、创业补贴申请表(在省人社厅官网下载,申请人填报)。

  2、高校毕业证、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3、纳税情况的证明(有实际纳税的提供相关记录,按规定免税的提供纳税申报记录)。

  4、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不需要创业者提供,人社部门内部核验)。

  5、带动1人以上就业的证明(主要指能证明劳动者就业的劳动合同,合同备案表,就业创业证,工资发放凭证或者社保缴费记录等)。

  6、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有其他高校毕业生担任股东的,同时提供其有关情况。

  四、资金渠道

  “归集简办”创业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计入“其他支出补助项目”。

  五、对虚报冒领的追偿

  高校毕业生提供虚假资料、虚拟挂靠地址或以其他方式,虚报冒领创业补贴的,由受理申请的人社部门负责迫偿,同时按规定将虚报冒领者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六、执行期限

  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暂定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七、其他要求

  1、《创业补贴“归集简办”工作情况月报表》首次报表时间为9月3日,之后于每月3日内报送月报表。

  2、各县区收到文件5日内,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办理机构和办理人员,并上报市人社局就业科。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朔州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5日